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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某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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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某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doc

    项目名称: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编号:CQZY-13-21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盖单位公章)招标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陈应全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110857审核人:崔向阳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20071159二一三年 一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2 -7. 联系方式-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总则- 10 -1.1 项目概况- 1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0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内容- 1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1.5 费用承担- 12 -1.6 保密- 12 -1.7 语言文字- 13 -1.8 计量单位- 13 -1.9 踏勘现场- 13 -1.10 投标预备会- 13 -1.11 偏离- 13 -2招标文件- 1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3投标文件- 1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3.2 投标报价- 16 -3.3 投标有效期- 17 -3.4 投标保证金- 17 -3.5 资格审查资料- 18 -3.6 备选投标方案- 18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4投标- 1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5开标- 19 -6评标- 19 -6.1 评标委员会- 19 -6.2 评标原则- 20 -7合同授予- 20 -7.1 定标方式- 20 -7.2 中标通知- 21 -7.3签订合同-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 -8.1 重新招标- 21 -8.2 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22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2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2 -9.5 投诉- 23 -10 其他- 23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4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25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6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27 -附表五:确认通知- 2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评标办法前附表- 29 -1. 评标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2.1 初步评审标准- 32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2 -3. 评标程序- 32 -3.1 初步评审- 32 -3.2 详细评审- 3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 -3.4 评标结果-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图纸、技术规范和要求- 46 - 1、技术规范和要求-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目 录- 48 -二、资格审查资料- 57 -三、技术部分- 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 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QZY-13-211. 招标条件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已由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发【201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荣昌县昌州街道。2.2工程投资:约3500万元。2.3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管网总长约8000米。2.4 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2.5 招标范围:(1)工程的初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各个阶段的勘察工作;(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通过具有相应资质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含管线桥、施工便道)、预算清单编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具备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1.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4.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2013年 2 月 6 日起,各投标人可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直接下载。4.3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3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地 址:荣昌县兴荣大厦邮 编:402460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3-46781193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邮 编:400020联 系 人:殷 锴联系方式:023-6771523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地 址:荣昌县兴荣大厦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46781193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联系人:殷 锴 电 话:023-677152351.1.4项目名称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1.1.5建设地点荣昌县昌州街道1.2.1资金来源国有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工程的初测、定测、初勘、详勘等各个阶段的勘察工作;(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通过具有相应资质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含管线桥、施工便道)、预算清单编制。1.3.2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1.3.3工作内容1工程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工程范围中建设投资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作,包括:1.1地形测量、局部特殊地段地形测量、全线地质灾害评估;1.2初步勘察、周边建(构)筑物等的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勘察等;1.3 地下管线探测; 1.4 工程物探;1.5 工程验收所需的测量工作1.6 专人专职(不少于1人)协助委托人开展本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中的勘察、测量、监测、检测等咨询工作;1.7 按发包人要求,为满足本项目相关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工程勘察、工程的测量工作。2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工程范围中建设投资所包含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2.1 方案设计2.2 初步设计,并编制概算书2.3 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清单1.3.4质量要求1、 满足勘察、设计、清单编制国家现行质量规范要求2、 符合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按照渝建发【2011】40号文的规定实行年度备案登记。 (2)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12年社保缴纳证明。2.对项目人员的基本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提供2012年社保缴纳证明。(2)勘察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提供2012年社保缴纳证明。(3)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提供2012年社保缴纳证明。(4)预算清单编制负责人:1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3.财务要求2011年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1项基本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注:提交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资格审查袋中,原件带至现场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质疑2013年2月18日 17:00前(北京时间)1.10.3补遗、答疑2012年2月19日 17:00前(北京时间) 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年 月 日 17:00前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名称: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 真:023-46789703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3月4日10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0 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限价范围,否则视为废标。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确定的勘察、设计和清单编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协助施工招标、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及结算等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治疗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费用,来渝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费用补偿,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3、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投标报价,履行合同时不得以现场踏勘不充分等任何理由要求追加或补偿费用。 4、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除非勘察设计工作发生变更,否则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于2013年3月4日9时00分至3月4日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如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人则需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委托代理人则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部分不分正副本。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设计工作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部分面页使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的封面,否则投标文件为废标。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设计工作大纲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设计工作大纲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的投标文件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技术部分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部分”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2013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等;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重庆市市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5. 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开标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标;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技术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勘察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2.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正式设计文件提交后三十日内退还(不计息)。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10其他10.1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10.2交易服务费 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8作为交易服务费,其中:中标人缴纳70%,建设单位缴纳30%。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0.3补偿费本项目不设补偿费10.4承包人应遵守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制度。10.5监督部门荣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荣昌县监察局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施工承包商;(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承包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承包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承包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至指定网站,以便招标人按时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上传至指定网站,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不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通过传真匿名通知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或)上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对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随时关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并在该网站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修改内容等开标前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该招标修改内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组成。3.1.2 投标函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3技术部分(1)设计工作大纲 3.1.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业绩及证明材料;(4)项目主要负责人员一览表;(5)拟投入本项目勘察的人员一览表;(6)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一栏表;(7)信誉声明;(8)财务报表。3.2 投标报价3.2.1本次招标项目设定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3.2.2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原则:见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1.4.1规定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采用。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应是勘察设计周期内,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递交凭证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项执行。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6.2.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6.2.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6.2.3 反对不正当竞争;6.2.4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之外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介上公示(不少于三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其他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服务周期备注签名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2012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荣昌县南部新区雨水、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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