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XZCS2013-FW-073 业主单位: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招 标 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四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第五章.图纸6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9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医院自筹。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人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城东(开元东路以南、凉塘路以北、规划宁华路以西)2.3 质量标准:合格2.4 工程概况:该项目一期包括医疗保健综合楼,值班公寓和食堂,总建筑面积58096 m2,其中医疗保健综合楼地上12层(不含净化设备层),裙房4层,地下1层(局部2层),总建筑高度51.4米,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占地面积7515 m2,总建筑面积55598 m2,地上建筑面积41597 m2,地下建筑面积14001m2,住院病床数288个,另设NICU61床,框架剪力结构;值班公寓和食堂地上5层,总建筑高度20.7米,建筑占地面积381 m2,总建筑面积2498 m2,框架结构。本工程项目投资额约2.78亿元。2.5 招标范围: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一栋2+12F医疗保健综合楼、一栋5F值班公寓和食堂及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除外))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2年(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监理企业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且无在监项目。3.4 湖南省内监理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证书。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工程业务,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互联网查询真伪的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需出具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现场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书标明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5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共6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中至少一人通过了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培训统一考试并合格的(以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料。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可于2014年 1月 30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单位需要设计图纸,请自行前往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0室电脑拷贝。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 2月 27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和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及公示栏)上发布。9.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10.联系方式业主单位: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人:长沙县工务局联 系 人:周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731-85330237传 真:0731-8533024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 容1业主单位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人长沙县工务局2项目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3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城东(开元东路以南、凉塘路以北、规划宁华路以西)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和医院自筹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6招标范围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一栋2+12F医疗保健综合楼、一栋5F值班公寓和食堂及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除外))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2年(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8质量要求合格9取费基础及范围本工程监理取费基数为2.78亿元,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确认的上限取费费率为 1.85%。投标取费费率不能高于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确认的上限取费费率,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乘以经过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作为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费的结算价。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监理企业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且无在监项目。4、湖南省内监理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证书。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工程业务,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互联网查询真伪的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需出具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现场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书标明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共6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中至少一人通过了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培训统一考试并合格的(以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拟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料。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13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投标人可于2014年 1 月 30 日起在http:/www. (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设计图请自行前往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0室电脑拷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2 月 10 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联系人:张先生,传真号码:0731-85330247, 邮箱:38761294)。15招标人网上发布澄清的时间与方式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16偏离不允许 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图纸及答疑等补充资料。 1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 27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2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40日历天内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或者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银行帐号:7319 0401 9910 301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保证金”),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22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完成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类似业绩,投标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上没有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须出示该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附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4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签字和(或)盖章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2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26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形式,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7包装上至少写明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在 2014 年 月 日上午9:30 前不得开启2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递交时间:2014年 2月 27 日上午 9:30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递交方式: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29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 2 月 27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为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文件评标计分得分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3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34评标方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综合评估法。35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36奖项加分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如没有发布表彰文件,则提供获奖证书),如果获奖工程的表彰文件或证书中没有载明共创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则以企业提供的相应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证明资料为准。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共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共创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共创芙蓉奖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奖项加分不超过1项;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同类奖项(包括同一工程)的奖项加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共创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国家优秀监理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2项。当企业共创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项时,按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共创芙蓉奖、共创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湖南省优秀监理单位累计超过4项时,超过4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乘以系数0.2加分。奖项加分有效期限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规定。37本工程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执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2)对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在监项目查询将在投标截止时进行。投标人应确认投标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供在监查询时使用。湖南省外企业需出具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投标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长沙县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38付款方式监理费的结算与支付:监理合同签订并按要求履行后支付监理人合同价款的20%,工程主体封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主体工程(即施工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全部工程(含附属工程)竣工验收并且工程资料归档备案、移交后凭结算报告付清余款。39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采用现金或转账形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或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招标答疑1.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1.10.2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1.11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1.12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 图纸及其他资料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信息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发布。2.4 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人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5)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7)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8)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附相关证书)(9)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附相关证书)(10)监理员个人简历(附相关证书)(11)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1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表(13)完成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14)投标人与总监理工程师工程获奖情况(15)企业诚信等级(16)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情况(17)其他情况(18)监理大纲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报价采用投标总价形式,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2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监理服务期内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含投标单位承担本工程监理应缴纳的税费等)。3.2.3本工程监理取费基数为2.78亿元,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确认的上限取费费率为 1.85%。投标取费费率不能高于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确认的上限取费费率,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中标单位中标费率乘以经过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作为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费的结算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8 1050 0093 0932 2012或者单位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银行帐号:7319 0401 9910 301注: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指定帐户(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汇入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和招商银行其中任一帐户,但投标保证金必须汇入同一帐户,不得分两个帐户汇入),并在银行进帐单的“款项来源”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单位(或个人)帐户转汇入。如以现金缴款的方式缴入或其它帐户转汇入,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4.2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帐的时间差及时交纳好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能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出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转帐)银行受理回单,或者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其足额投标保证金者,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拒收其投标文件。3.4.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4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方式汇至投标人帐户;投标人已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退还,同样采用转帐方式汇至中标人帐户;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后审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湖南省内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用纸质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用纸质袋集中包装,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副本);(4)投标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原件(未取得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备案回执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6)社保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料;(7)湖南省内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证书。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全国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8)省外企业具有有效入湘中介服务企业登记证;(9)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10)完成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类似业绩,投标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上没有体现建筑面积的,则须出示该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附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注:“公共建筑”定义如下:公共建筑是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房屋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建筑用房、车站建筑用房等)。但不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和商住建筑(商住楼)。(下同)(11)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近60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完成过的建筑面积3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总监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括经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上没有体现建筑面积的和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则须出示该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附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12)投标单位及总监的项目获奖或企业或个人获奖证书证明原件;(13)企业诚信等级证书原件;(14)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总监、专监的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所带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代替,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评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以上规定的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年审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以上证件必须在2014年 2 月 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交齐,以上证件(1)至(9)项中缺少个(或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评标委员会有权以资质证件不齐无法核实为由,鉴定该投标单位为不合格投标人。3、上述第(10)(11)(12)(13)项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则对应的该项评审不予计分。4、上述第(14)项资料未提供,则按招标文件要求给予相应扣分。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7.4投标文件内容签字和(或)盖章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文件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应包装在同一密封袋中,包装时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套上至少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条前两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投标文件无效,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