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水利工程招标文件.doc
江西省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JGSNSHSHGC招 标 人:井冈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四月目 录第一卷 商务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卷 技术条款 附件1:实地考察办法第 一 卷商 务 文 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同意,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井冈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井冈山市拿山乡。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约550万元,工程划分1个标段。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拿山、夏坪段等河堤维修。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但临时执业建造师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若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2007年元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建过金额在44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分部工程验收材料);若工程非江西省境内的,还需提供政府网站检索方式(要求能检索到该工程承包人名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检索)或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公章)证明及证明该工程业主及承包人名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3.3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质检员具有省级及以上(含各流域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资格证书所载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聘用,必须出具本单位聘用合同)。3.4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施工企业。3.6本次招标不接受目前在江西省或吉安市范围内被取消或暂停的招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及人员。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人于2012年4月13日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2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接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4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其它事项7.1本次施工招标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7.2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和相关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井冈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井冈山市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 江先生 电 话: 0796-689151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吉州区世兴庙商住楼701室 联 系 人: 熊先生 电 话: 0796-8241518 传 真: 0796-8241518 网 址: 2012年4月13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2、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井冈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地址:井冈山市水利局院内联系人:江先生电话:0796-689151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世兴庙商住楼701室联系人:熊先生电话:0796-82415181.1.4项目名称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1.1.5建设地点井冈山市拿山乡1.1.6设计人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1.1.7监理人待定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政府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拿山、夏坪段河堤维修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8月2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2007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建过金额在44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分部工程验收材料);若工程非江西省境内的,还需提供政府网站检索方式(要求能检索到该工程承包人名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检索)或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公章)证明(及证明该工程业主及承包人名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文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上述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ü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ü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2012年4月18日下午5时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2年4月19日下午5时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允许澄清和补正。允许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5月4日上午10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2012年4月19日下午17时之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一份已标价的工程量报价清单电子版U盘、盘中内容应包括已标价的工程清单、单价分析表,不接收光盘)。电子版表格为Excel2003格式,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表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数据、格式保持一致,用信封装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电子文件应与书面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未按要求提供U盘或提供U盘不能打开,经开标监督人员和评标确认后,在报价部分得分中扣0.5分。3.3.1投标有效期有效期为60天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金必须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入以下指定帐户。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为2012年5月3日下午16时30分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收款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71029101008714315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缴款时应注明 “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和办理的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未在吉安市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的企业,退款前需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帐户登记备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ü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凡有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伍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胶装成册。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井冈山市水利局院内招标人名称:井冈山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2 年5月4日上午10时 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四楼开标大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出席开标会人员及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及身份证明,按无效标处理。5.3开标程序详见本章5.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ü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额的5%(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证件原件按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1-5和7项中的内容提供,由投标人用档案袋装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开标现场递交,并列好清单表贴在档案袋外面。在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宣读结束后15分钟内递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10.2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无10.3中标人须支付费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部分费用。10.4投标文件中的影印件要求无10.5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现金),投标单位拒交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0.6其它根据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473号文”的规定,对中标人按投标书所确定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实行压证上岗制,并承诺每月出勤率保证在20天以上。若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与本附表有抵触之处,均以本附表各款为准。以上要求带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拟投入人员要求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目前被责令停业的;(10)目前被暂停或取消在江西省或吉安市投标资格的;(11)目前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jxdc1518或传真0796-8241518,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发布在相关网站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如果有);(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节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2012年4月18日下午5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jxdc1518126.COM),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应有投标人信息。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2012年4月19日下午5时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http/)”公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_7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刊登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东昌咨询网(http/)”上,各投标人应关注信息发布的相关网站,如因信息查询带来的错误判断,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3.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监督部门备案。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书;(2)投标书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5) 承诺书;(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 单价分析表;(8) 投标辅助资料;(9)意外伤害保险承诺书;(10) 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11)资格审查资料及计分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2)其他: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文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节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节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租借、提供无效的(招标前须知中所规定需带)的原件材料,证书或居民身份证参加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凡有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不符合装订(胶装成册)要求的,在开标拆封时不宣读其投标报价,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如果有);(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节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节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节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现场人员要求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若投标人代表未按上述规定出席开标会议或证件不全,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 1)、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领导;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3)、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但不宣布其名单);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6)、公开审查投标人下列证件原件,以证明其本次投标是否有效:企业法人代表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相关证件及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投标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法人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或出席后未携带上述证件或携带证件不全以及假证假公章,则招标人可宣布其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资料费不予退回。7)、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再由投标人代表抽取下浮系数(K值)。8)、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开启投标人的标书,宣读其投标报价及其他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9)、开标会结束,转入评标阶段。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评审的人员;(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合理报价由低到高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公示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邀请有关监管部门按照资格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方法详见附件)。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保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以及各种证件原件;待公示期满,业主考察完后原件退回。7.3中标通知在本节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未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节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由中标企业法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7.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水安监字2010 74号)文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为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否则招标人可不与其签订施工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如投诉不实,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原件。凡在投标时或开标后不提交原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除有权拒绝其投标或中止合同外,还将没收相应阶段的有关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前三名和对其它投标人证件真伪有争议的相关证书证件或材料将在开标后由招标人核实真伪(一个星期内退回原件),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记不良行为。10.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3中标人须支付费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4投标文件中影印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资料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其它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预中标考察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全面考察(含实地考察),符合者即确定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排序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部门作停牌处理。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全面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次类推。11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井冈山市拿山河水毁工程一、评标原则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字【2010】236号文)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专业人员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专业人员组成。三、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唱标价计算其报价得分和在赣信用等级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分标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取排序前九名(得分相同时并列进入)的进入实质性响应及报价复核评审。如中标侯选人不足三家时,则依序补充评审。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响应性及报价复核评审的投标人按其投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等,则投标唱标价低的优先;投标唱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位。四、资格审查条件不符合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者,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负责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0192号)文要求,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本省的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6、投标人未正在被责令停业且未正在被取消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7、业绩要求:投标企业有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承建过金额在440万元有以上的堤防工程(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分部工程验收材料)。若工程非江西省境内的,还需提供政府网站检索方式(要求能检索到该工程承包人名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检索)或提供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公章)证明(及证明该工程业主及承包人名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五、响应性评审1、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技术商务组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进行响应性评审。未能实质响应的,作废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工期、投标价格等关键内容;(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含施工准备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未能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