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护理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doc
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护理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广东药学院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一年 月目录目录2投标邀请书3第一章 投标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7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1(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3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6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27(一)总则27(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9可选办法二(适合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29第三章 合同条款39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64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70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74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75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76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名称 贵公司已报名参加我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护理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经资格审查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贵公司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时。请注意: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贵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伍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正,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 广东药学院 地 址:中国广州市大学城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2167 招标代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自编8栋9层联系人:陈工、伍工 联系电话:13824411938、020-38730952 注:本投标邀请书使用GZZB2010-005-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邀请书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5-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东药学院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2.2工程名称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护理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总承包3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广东药学院赤岗校区内42.2建设规模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8层,建筑面积约8400平方米,总高31.8米;地下两层,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深基坑开挖深度9.212.9米,最深开挖深度为12.9米。5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7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包括的范围。82.2工期要求 2011年 12 月 1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360 日历天。 9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16.1投标担保 伍拾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155踏勘现场投标人在发标会后自行现场踏勘。168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传真电话:020-38731486电子邮箱:604985200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711投标文件的组成组成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1817.1投标文件份数办法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 四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2包。1919.1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东药学院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2020.1开标时间方式二(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或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室2126开标评标办法办法二(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2229.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7993882.0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294719.01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700036.66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5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6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二: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经济评委组成。27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以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为准的,8个专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之外的专业,计算施工企业排名。28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5-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款号:13.3.1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含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和规费外其他所有费用(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内),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条款号:13.3.2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措施项目费: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费以外,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后综合考虑措施项目的报价,投标单位作为一个施工经验丰富的承包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措施项目费(包括但不限于如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现正使用场地的保护费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分别以“宗”为计量单位,采用合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当工程量或内容作出调整而实际施工有发生该项目时,作为该项目的综合包干价,工程结算不予调整;若实际施工时没有发生,则不予记收。条款号:13.3.3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穗建筑【2008】967号文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工程投标最高报价值计取,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总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计入总价。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条款号:13.10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报价编制需考虑的因素:(1)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安装、调试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材料的检验费包括送检费。(2)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及暗室增加费及成品保护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3)所有金属预埋件外露部分、铁件、焊口等均考虑油环保防锈漆和面漆各不少于二遍,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所有墙面和地面块料(或石材)以及玻璃的开介、开孔、开槽、磨边抛光、防护等加工、处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5)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铝窗、幕墙深化设计的费用,若深化设计没有发生尺寸、铝型材及玻璃材质的变化则结算时投标综合单价不调整。(6)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金属门窗、金属骨架的吊顶、间隔等的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的费用。(7)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条款号:13.10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条款号:11.2.4.(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现文: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条款号:11.2.4.(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遵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现文:(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条款号:11.2.5.(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综合单价分析表。现文:(3)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投标报价中已有的材料按投标报价中材料价作为结算材料价。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造价站公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对应品牌,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对应品牌的,则按所有品牌中的最低单价,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相似材料的,按建设单位审核的材料单价计算。条款号:13.5.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现文: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造价站公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对应品牌,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对应品牌的,则按所有品牌中的最低单价,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相似材料的,按建设单位审核的材料单价计算。取费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类似项目的费率,措施项目费不再计取。条款号:13.8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文: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未填报生产厂家、产地及品牌的材料,如一旦中标,则必须使用招标人指定的产品,并且价格不予调整。所有材料均选用优等品,质量不允许有负偏差。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经工程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符合工程要求后方可使用。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答疑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采用以下何种组成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列明。可选择组成二(适合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的情形)11.1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11.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11.2.1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11.2.4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已在广州余泥管理政务网()公布的运输公司及排放点;(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相关承诺书须包含以下内容: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11.2.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1)投标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ü 工程总价;ü 编制说明;ü 工程概况;ü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ü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ü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ü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ü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ü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ü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ü 暂列金额明细表;ü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ü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ü 计日工计价表;ü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ü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ü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11.2.6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1.2.7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11.2.8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3.1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含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金和规费外其他所有费用(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在内),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13.3.2措施项目费: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费以外,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投标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后综合考虑措施项目的报价,投标单位作为一个施工经验丰富的承包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措施项目费(包括但不限于如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费、现正使用场地的保护费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分别以“宗”为计量单位,采用合价包干的形式计算,当工程量或内容作出调整而实际施工有发生该项目时,作为该项目的综合包干价,工程结算不予调整;若实际施工时没有发生,则不予记收。13.3.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穗建筑【2008】967号文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工程投标最高报价值计取,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总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计入总价。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投标报价中已有的材料按投标报价中材料价作为结算材料价。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造价站公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对应品牌,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对应品牌的,则按所有品牌中的最低单价,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相似材料的,按建设单位审核的材料单价计算。13.5.3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造价站公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按照施工同期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对应品牌,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对应品牌的,则按所有品牌中的最低单价,土建、装饰、市政、园林绿化材料下浮15作为结算材料价,安装材料下浮20作为结算材料价。广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相似材料的,按建设单位审核的材料单价计算。取费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类似项目的费率,措施项目费不再计取。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未填报生产厂家、产地及品牌的材料,如一旦中标,则必须使用招标人指定的产品,并且价格不予调整。所有材料均选用优等品,质量不允许有负偏差。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经工程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符合工程要求后方可使用。13.9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3.10投标报价编制需考虑的因素:(1)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安装、调试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材料的检验费包括送检费。(2)超高增加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及暗室增加费及成品保护等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3)所有金属预埋件外露部分、铁件、焊口等均考虑油环保防锈漆和面漆各不少于二遍,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所有墙面和地面块料(或石材)以及玻璃的开介、开孔、开槽、磨边抛光、防护等加工、处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5)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铝窗、幕墙深化设计的费用,若深化设计没有发生尺寸、铝型材及玻璃材质的变化则结算时投标综合单价不调整。(6)投标报价要综合考虑金属门窗、金属骨架的吊顶、间隔等的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的费用。(7)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16.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16.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6.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