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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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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doc

    姜堰区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单轨制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目录第一章 致投标人第二章投标须知2.1 招标工程情况2.2 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2.3 计价方式及计算参数2.4 招投标时间安排2.5 投标须知附件2.6 术语定义第三章 招标文件组成3.1 招标文件的组成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四章 招标要求4.1 投标保证金4.2 工程量清单4.3 招标控制价4.4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程序4.5 项目部成员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组成5.2 投标文件的编制5.3 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5.4 投标文件的签署5.5 投标报价5.6 投标有效期第六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2 投标截止时间6.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4 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第七章 开标7.1 开标7.2 投标文件的受理第八章 评标定标8.1 评标委员会8.2 初步评审8.3 资格评审8.4投标文件修正8.5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8.6 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8.7 项目负责人答辩规则8.8 详细评审8.9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或确定8.10评标过程的保密8.11其他规定第九章 中标通知书9.1 确定中标人9.2 中标通知书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10.1 合同授予标准10.2 合同的签订10.3 工程担保10.4 廉政保证金第十一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二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十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 件:(一) 图纸、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说明) (二) 工程量清单(以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 招标控制价第一章致投标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姜堰招标采购网”()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内容。若上述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为7.2和8.5条款,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及时向招标人质疑,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的条件。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3.无论何种原因,投标文件不能上传至“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或上传后在计算机开评标系统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的,招标人及其他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应该注意的:1投标人应自行在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等资料。下载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一旦查实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投标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有关承诺作出处理。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第二章投标须知2.1 招标工程情况条款号内容规 定2.1.1建设单位2.1.2工程名称2.1.3建设地点2.1.4设计单位2.1.5项目批准文件2.1.6工程规模及特征描述结构层次:建筑面积:单项合同估算价:2.1.7标段划分描述标段数量各标段包括的施工内容各标段的建筑面积(建设规模)2.1.8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等内容介绍2.1.9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情况自行踏勘2.1.10工程地质情况2.1.11约定分包工程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2.1.12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见附录 2.1.13评标委员会人数业主评委 人;评标专家 人2.2 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条款号内容规 定2.2.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有 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3.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2.2.2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 1.具有本单位注册的 类别 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2.2.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收款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银行帐号:3212843901201000103884或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注:投标申请人任意选择2.2.4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2.2.5质量标准2.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 日历天2.2.7履约保证金金额标准: 万元交纳时间: 2.2.8中标差额保证金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相比,低于5%以上部分金额2.2.9材料调价品种约定一类主材二类主材2.2.10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2.2.11工程款支付方式2.2.12工程预付款2.3 计价方式及计算参数条款号内容规 定2.3.1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2.3.2工程类别2.3.3取费标准建筑:社会保障费 %;公积金 % 安装:社会保障费 %;公积金 %税金 %2.3.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本工程创建目标为: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土建工程费率: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安装工程费率:基本费% 考评费% 奖励费%2.3.5措施项目费详见工程参考预算或招标控制价2.3.6暂列金额2.3.7暂估价暂定材料暂定专业工程2.3.8计日工2.3.9总承包服务费及服务内容2.3.10参考材料价格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 年第期建筑材料指导价2.3.11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工程预算×(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 %)2.3.12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2.3.13低于成本判定A、B值A值为 ;B值在开标时抽签确定,取值范围为整数8-10。2.4 招投标时间安排条款号内容规 定2.4.1发放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网址:“姜堰招标采购网”()时间:年月日时2.4.2投标人踏勘现场地点:投标人自行踏勘2.4.3投标人报送疑问截止时间时间:年月日时2.4.4发放答疑、初步招标控制价网址:“姜堰招标采购网”()时间:年月日时2.4.5投标人报送招标控制价调整意见截止时间时间:年月日时2.4.6招标人公布正式招标控制价网址:“姜堰招标采购网”()时间:年月日时2.4.7投标文件递交网址:“姜堰招标采购网”()地点:姜堰区标采购交易中心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前2.4.8开标地点时间地点: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9合同订立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截止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日2.5 投标须知附件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内容与本章节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初步评审结束后,当投标人在3-15家(含15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进入评审;当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按报价从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评审,其他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6 术语定义2.6.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2.6.2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6.3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10%作为参考。2.6.4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材料价格或专业工程金额超过10万元的应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由此产生的总包配合费及税差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处理。2.6.5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2.6.6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一般情况总承包服务费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配合内容和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2.6.7 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6.8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2.6.9 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6.10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2.6.11 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中标人对工程所有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等负全面管理、配合、协调、指导责任。2.6.12 劳务分包: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2.6.1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2.6.1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2.6.15 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金。2.6.16 中标差额保证金:当承包人以较低价格承揽工程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另行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2.6.17 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2.6.18工程预付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工程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一般为合同价款的10-30%。预付款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6.19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纸计算,采用泰州市建筑材料指导价(或市场价)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价格。2.6.20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6.21 知识产权:本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由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组织编制,未经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书面同意,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6.22 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6.23 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2.6.24 项目负责人:指取得国家、省、市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资格的人员。2.6.25投标单位章是指投标单位法人章。第三章招标文件组成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2)本招标文件文本;(3)评标办法及标准;(4)图纸;(5)工程量清单;(6)招标控制价;(7)技术标准及要求;(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招标人发布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3投标人从“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3.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2.1投标人从“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3.2.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须知规定时限前停止提疑。详见“姜堰招标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3.2.3招标人将按投标须知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3.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限内,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发布。3.2.5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3.2.6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3.2.7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第四章招标要求4.1 投标保证金4.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2.2.3款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应在资格审查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实行资格后审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4.1.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为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4.1.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或者以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至投标人原交纳账户(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并到市招管办备案后,扣除廉政保证金后其余部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4.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4.2工程量清单 4.2.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4.2.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4.2.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4.2.4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4.2.5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其他相关资料。4.2.6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3招标控制价4.3.1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2007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补充定额; 2007年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及省、市建设厅(局)有关调整规定; 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等工程预算工资单价;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建定200516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的通知(泰建价20067号); 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贯彻意见的通知(泰建价20093号)、关于执行江苏省建设厅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泰建价20094号); 材料价格:泰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指导价,具体见投标须知2.3.10条款。泰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指导价的按市场价。按市场价计取的主要材料应在材料价格表中注明规格、型号以及能准确反映质量要求的技术参数等内容,需标注品牌的,不应少于三种,并在招标控制价中说明。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应当视为响应。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其它的相关资料。4.3.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是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4.3.3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编码排序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编码排序一致,同一标段内多个单位工程的清单编码按单位工程排序。4.4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程序4.4.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参考价、招标控制价等信息。4.4.2 投标人应核对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按投标须知2.4.5款规定的时间要求,通过“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人报送调整意见,并提供详细计算过程及相关材料依据。4.4.3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将按照投标人提出的调整意见复核招标控制价,重新确定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调整标准如下:初步工程量清单和初步工程参考预算中存在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遗漏项目等错误或误差的,按实调整;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在±2%(含±2%)以内,且该项调整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将其误差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在±2%(含±2%)以内,但该项调整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实调整;单项清单工程量误差超过±2%的,按实调整;单项费用调整金额超过2000元的,按实调整。4.4.4 若招标人(控制价编制单位)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不予核实的,工程预算参考价或招标控制价经核实确有错误但招标人未调整的,或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核实结果仍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3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由招投标监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责成招标人(控制价编制单位)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提交的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可不予受理。4.4.5招投标监管和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如有必要,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或“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专家委员会”会同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只进行一次。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范围在±2%以外的,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复核费用标准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确定。4.4.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将招标控制价书面资料或电子文档报送姜堰区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查,未经备查不得发布正式招标控制价。4.5项目部成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和施工工期,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第五章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的组成5.1.1 投标文件由下列材料组成,投标人不得任意增减和更改名称。(一) 封面(二) 投标函;(三) 诚信投标承诺书;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 授权委托书;(六) 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七) 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八) 项目管理部成员表;(九) 项目负责人业绩明细表(本表只在业绩评分时填写)(十)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一) 技术标:(十二)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5.2 投标文件的编制5.2.1投标文件应按第十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姜堰招标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为准,标书电子光盘作为备用标书。5.2.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3投标文件的制作格式5.3.1商务标: 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文档部分应包括:所有单位工程的JSTB为后缀的文件。如果投标单位未提供上述内容,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5.3.2技术标:技术标评分的项目,必须采用暗标形式,且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废标:(1)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 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 “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技术标应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图形等。5.3.3 电子标书光盘:投标人应当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文件一份,并于开标时带到开标现场。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只有在网上投标文件上传至“姜堰招标采购网”招投标平台后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情况下(非投标人原因)才能使用,否则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文件的,应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标书制作工具刻录到自行购买的光盘中。5.4 投标文件的签署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请详见“姜堰招标采购网”-服务指南-会员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5.5 投标报价5.5.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要求,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工程投标报价。5.5.2 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它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除第11.3条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得调整。5.5.3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前后发出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未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5.5.4 投标报价应包括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得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自行计取。除重大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技术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外,措施项目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招标人、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认为中标人的施工方案、措施等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费用不予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投标须知2.3.4款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量完成约70%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织考评核定,未经考评工程结算时不得计取。5.5.5 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暂列金额按投标须知2.3.6款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改变或遗漏; 材料暂估价按投标须知2.3.7款计入综合单价,不得改变或遗漏;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投标须知2.3.7款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改变或遗漏; 计日工见投标须知2.3.8款,自主确定综合单价; 总承包服务费按投标须知2.3.9款列出的内容,自主确定配合费率。5.5.6 投标文件不得改变或者遗漏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5.5.7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质论价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等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的规定标准费率计取,不得改变或遗漏。5.5.8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5.6 投标有效期5.6.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5.6.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第六章 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1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CA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姜堰招标采购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6.1.2未按本章第6.1.1项要求加密和CA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6.1.3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有标段之分的还应另行注明标段)。6.2 投标截止时间6.2.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的2.4.7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姜堰招标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备用电子光盘标书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2.2 招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6.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3.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姜堰招标采购网”网上招投标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6.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6.4 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开标和评标程序。如果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第七章 开标7.1开标7.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2.4.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CA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报验,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应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7.1.2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解密启封投标文件,检验项目负责人身份,宣布收到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7.2 投标文件的受理7.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不符合本须知第6.1条“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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