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海路道路照明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QDSQT20110402401招 标 人: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委会招标代理人: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 年 4 月 29 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代理人编制人:朱燕、黄则辉、李惊雷 法定代表人:朱和冰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1年 月 日招标人审阅人(签名): 2011年 月 日招标人: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委会(公章)备案单位备案单位: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章)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上海路道路照明工程21.1建设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区31.1 建设规模投资约250万元人民币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工程61.1工期要求施工工期:45日历天71.1资金来源自筹81.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上海路路灯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9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8.4投标保证金额 4万元人民币(银行汇票)1213.1踏勘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踏勘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区134.2招标文件的澄清网上公开集中发布澄清文件的网址及栏目: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在线答疑”栏目;中国启东(网址)“采购与招投标”栏目。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415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1512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6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172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1年 5月 23 日 14 时 30 分提交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 1824开 标开标时间:2011年 5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开标室 1923.1评标方法及标准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036履约担保金额10万元人民币(工期履约保证金为4万元人民币,质量履约保证金为4万元人民币,安全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21特别提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在2011年5 月 18 日(含5月18日)前公布于: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22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启东办事处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江苏省启东市第一实验小学综合楼六楼)联系人:陆 琴 电话:0513-83352336 传真:0513-83351667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2)施工用水、电 已接至施工现场 。 (3)场内外道路 已通 。(4)其他: /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资格: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施工图纸4.2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在线答疑”栏目及“中国启东”(网址:)“采购与招投标”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2011 年 5 月 2 日 17 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1年 5 月 5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在线答疑”栏目及“中国启东”(网址:)“采购与招投标”栏目上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报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后,将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在线答疑”栏目及“中国启东”(网址:)“采购与招投标”栏目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网址:)“在线答疑”栏目及“中国启东”(网址:)“采购与招投标”栏目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 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1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8.1、8.2、8.3、8.4):8.1资格证明文件(一)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详见第六章)(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五)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六)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七)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0年1月至1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八)投标企业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二)至(八)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资格后审审查标准。8.2商务标格式详见第五章一至七(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三)投标函;(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六)诚信承诺书;(七)提供3至5个路灯彩色灯型图,并附其详细的技术规格等。8.3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标书”)壹套。(电子标书必须使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提供的专用光盘。否则,作废标处理。)8.4投标保证金8.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8.4.2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汇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信封里,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 ;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8.4.3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8.4.4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8.4.5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4)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踏勘现场 13.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3.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3.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5、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等,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7、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7.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17.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关于印发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启建设20094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启建定201104号)、关于调整道路石油沥青及沥青砼指导价的通知(启建定201106号)及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17.3启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2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4期);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 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8.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8.2 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参照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关于印发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启建设200945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049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启建定201104号)、关于调整道路石油沥青及沥青砼指导价的通知(启建定201106号)及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18.3下列项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2)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通讯等设施配套及设备费用;(3)施工临时道路、便道、便桥修建费用及其拆除后恢复原样的费用;(4)施工河道降水、排水费用;(5)施工期内因村民干扰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窝工所引起的费用)(6)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各项管道的保护费用;(7)工程质量检测费(包括路灯、电缆、控制箱、HDPE管等货物材料的所有检验试验费)。18.4若施工过程中需对绿化带内的苗木进行移栽的,须由中标人负责挖运,并移栽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且确保苗木成活,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5若在本工程HDPE波纹管埋设、路灯基础开挖过程中遇到地上、地下不明障碍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6本工程上海路(江海路无锡路)HDPE50波纹管、路灯基础维修的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7本工程暂列金额按20万元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18.8本工程排污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9本工程“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 18.10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费率 工程名称费用项目 路灯工程计算基础工程排污费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0.19%社会保障费1.9%住房公积金0.3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1.1%分部分项工程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0.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0%税 金3.413%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备 注根据启建设200945号文规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费率结算。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9.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9.2 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字样;然后将电子标书与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按本须知第 8.4款的要求密封和标志)在投标时单独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查验、登记、保管。19.3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9.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商务标中,一份由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进行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6.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6.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6.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6.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6.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0递交投标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26.11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6.12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6.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26.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6.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6.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6.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7、评标、定标工作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9、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件指定的清单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子目项内,不作调整。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元”。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应当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填写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四)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六)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6.1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工程结算书等),经启东市城建档案馆认定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利息)。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报价。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备案。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评标基准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四、商务标评标(一)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二)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必须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评标基准价、中标候选人。(三)评分采用百分制,从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两方面进行评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 1、确定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含三天)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网址)“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上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2、确定招标控制价下限:参加商务标评标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作为招标控制价下限。 3、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上限与招标控制价下限之间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上限,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下限的作废标处理)。 4、评分标准4.1、投标报价(90分)4.1.1确定评标基准价:(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且商务标满足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才能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评标基准价等于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3)除计算错误可作修改外,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再作更改。4.1.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90分;(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2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4.2、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10分)4.2.1光盘数据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4.2.2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商务标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商务标评标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4.3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 0.1分,最多扣 2 分。四、确定中标侯选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若得分有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五、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并记不良记录一次。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毁标的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纳;若不交纳的,则取消其在启东招投标市场3年的投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异议且经查实确认弄虚作假的,则第一中标候选人作废标处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依此类推。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管委会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上海路道路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 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区 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上海路道路照明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所示上海路道路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_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