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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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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doc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HN-JL-2013合同段)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招标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茂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三月说 明1、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以下简称范本)和项目专用本两部分组成。2、项目专用本系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业主的具体要求,对范本中某些条款做了一定的补充、完善和修改,与范本不同之处均反映在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其补充内容、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专用条款以及各类表格中,投标人应结合范本仔细阅读。凡项目专用本与范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范本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范本为准。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项目专用本和范本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地反映项目专用本及范本的要求和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文件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获取电子版本或者投标人自行购买。总 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1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5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见范本)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20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31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见范本)第七篇 技术规范32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34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见范本)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见范本)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见范本)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见范本)第四卷第十三篇 图纸和资料(另册)第 一 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HN-JL-2013合同段)本项目已经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办理了必要的建设手续,所需资金已落实,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所需资金招标人自筹解决,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茂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根据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计划安排,沪宁高速公路沿线将开展一系列路桥及房建工程,以确保道路及沿线设施的完好。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研究决定聘请外部监理,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目的。1.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共计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1.3监理合同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2013年部分路面、桥梁、重大房屋维修工程项目(具体由业主指派)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服务。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业主有权根据总体计划对项目工期(监理服务期)做调整,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业主不另行支付。2投标人资格要求2.1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2.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正职)或两任副职;2.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执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有过公路工程或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经验;2.4拟投入本项目的房建监理工程师,必须执有建设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有过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房建监理工程师经验;2.5企业近三年内(自2010年1月1日起)承担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申请人信誉良好。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月 日至2013_年_ _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9_时至11_时,下午14时至_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六楼A座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3.2招标文件售价_1000_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和招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要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4.2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3年 月 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月 日10:30 。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七家湾9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一号会议室(北京时间,下同)。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4.3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邮编:210049联 系 人:童瑞峻联系电话:025-84362700-301830传 真:025-84466307招标代理:江苏茂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邮编:210004地址: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联系人:余婷婷、顾碧辉电话:025-84462888-310、312 传真:025-84207572 日期:二O一三年三月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项 目 概 况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招标代理见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机构设置I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2013年部分路面、桥梁、重大房屋维修工程项目(具体由业主指派)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服务。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具体信息或数据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 个2.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2(1)联合体成员数量 / 个4.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5.1是否召开标前会议不召开标前会议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6.5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招标人设定投标费率控制价上、下限值6.6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不设定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10.4(10.5)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不调整11.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担保应为银行汇票(仅限于开标会现场递交)、本票(仅限南京同城,开标会现场递交)、电汇,且必须从单位基本帐户开出,并应确保其有效性,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担保的款项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担保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招标代理指定的账号上或递交给招标代理。投标担保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票、汇票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递交本票还需提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电汇需提前与招标代理确认到账。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 元招标代理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白下支行招标代理账户江苏茂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077770839300008918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银行级别不采用银行保函12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日内1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中标后按业主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投标文件副本。14.3外层信封书写要求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段号: 合同段;招标人: ;投标人: ;在2013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4.4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1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15.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定截止时间 3 日前18.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8.2是否邀请公证机构不邀请19.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3 年内20.2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22.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 小时内24.1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监理服务费的 10 3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25-52853034邮编:210001传 真:025-52853028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监督部门: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电话:025-84469581传真:025-84207788邮政编码:2100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4原条款内容修改为:4.4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中自己了解到或通过招标人了解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1原条款内容修改为:9.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文件,包括:a. 投标书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c. 授权书(如果有)d. 投标保证金e. 投标书附表(2)技术建议书(3)财务建议书(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010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综合评标法。10.1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0.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为监理工作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正常监理服务、附加的监理服务、加班、加点工作等)均认为己包括在监理服务的总报价中,不再获得额外的支付。10.7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0.7招标人设定投标费率控制价下限为2.2%,投标费率控制价上限为2.7%。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费率低于招标人设定监理服务费报价费率控制价下限,或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费率高于招标人设定监理服务费报价费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10.8增加10.8条款10.8本项目的暂定金为基本服务费的30%,是指包括在合同中并在费用报价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合同的任何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这项金额根据业主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动用。10.9增加10.9条款10.9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a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不提供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任何生活用品、办公用品、质量检测设备及交通、通讯工具。b 对不能自行进行的质量检测、试验项目可委托相应行业的具有资质和检测能力的单位(被监理的单位除外)进行,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c本合同项目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由监理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d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业主对监理费用不予调整。e. 投标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车辆,需经常在沪宁高速公路一定范围内通行时,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报我公司批准后,办理1-2张指定工程用车辆的施工通行证,在规定时间内持有该证的车辆,在沪宁高速公路指定区域内免费通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此项因素。f.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除工程延期外(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调整费用),一概不调总价,监理费用应视为包含了以上所述的及其他所有可能因素造成的费用支出,包括合同内增加工程量等(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除外,应另签补充协议并明确费用)。11.1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13.5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3.5本项目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编制于一本投标文件中,无需分开编制。14.1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4.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14.3删除本条款14.4删除本条款18.3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8.3开标前首先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符合性审查,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宣读其投标报价。若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未在财务建议书上填写监理服务费报价及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按投标费率控制价上、下限值的,招标人当场宣布为废标。18.5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8.5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服务费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18.7原条款内容修改为:18.7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经投标人、交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与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32.1增加32.1条款:32.1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经招标人审定后,招标结果将在中国招投标网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7天。32.2增加32.2条款:32.2为进一步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和合同履行的严肃性,强化中标承建单位的履约意识,使招标工作与履约考核紧密结合,业主将对承包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并反映到履约考核中,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考核情况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监理单位信用档案。32.3增加32.3条款:32.3中标候选人(含后备)无招标人认可的合理理由若放弃中标,除没收其投标担保外,还将限制其在其后2年时间内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32.4增加32.4条款:32.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4日内,将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原件提交业主代管,并在提交履约担保后(履约担保出具的银行为支行及以上),派代表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所提供的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廉政合同及其他附件。32.5增加32.5条款如下:32.5 监理单位应合理安排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应使驻地监理人员保持稳定,具体要求参见合同条款。违约金收取标准为:总监理工程师: 2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 5000元/人次其他监理人员: 1000元/人次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1 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根据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计划安排,沪宁高速公路沿线将开展一系列路桥及房建工程,以确保道路及沿线设施的完好。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研究决定聘请外部监理,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目的。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共计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二、施工合同段划分合同段工程主要内容HN-JL-2013合同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2013年部分路面、桥梁、重大房屋维修工程项目(具体由业主指派)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服务。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三、工程概算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估算约为:1、 路面工程:2700万元2、 桥涵工程:100万元3、 房建工程:425万元4、 其它工程:250万元四、项目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监理服务期为12个月,2013年3月1日进场,于2014年2月28日全部完工。业主可以根据项目总体实施进度对工期进行调整。附件2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时间监理合同段施工合同段施工工期(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月)HN-JL-2013合同段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2013年部分路面、桥梁、重大房屋维修工程项目121224附件3 资格审查要求附件3-1 资 质项 目要 求备 注资 质2.1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附件3-2 业 绩项 目要 求备 注业 绩企业近三年内(自2010年1月1日起)承担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附件3-3 人员·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序号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正职)或两任副职; 1名2、安全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执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有过公路工程或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经验;1名3、房建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房建监理工程师,必须执有建设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有过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房建监理工程师经验;1名 附件3-4 财 务项 目要 求备 注财务能力申请人信誉良好。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附件3-5 诉讼和履约项 目要 求备 注诉讼和履约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附件4 评标办法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HN-JL-2013合同段)评标办法1总则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制订本评标办法。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1.4 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2评标组织及职责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2.2 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3评审程序3.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2 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4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3)与投标报名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8)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5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1)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正职)或两任副职;(3)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执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有过公路工程或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经验;(4)拟投入本项目的房建监理工程师,必须执有建设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内有过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房建监理工程师经验;(5)企业近三年内(自2010年1月1日起)承担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申请人信誉良好。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A级信用等级)。(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6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废标处理。6.2 技术评审 (4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监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程序是否严谨、方法是否切实可行。(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5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6.3 商务评审(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1)监理人员机构设置 30分;主要对投标人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置的组织机构合理性、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组成等进行评价。(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主要对投标人所配备的各种检测设备能否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是否满足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评价。(3)监理业绩 10分根据投标人近3年内类似的工程业绩进行评定;(4)信誉 5分。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进行评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评标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满分的20%。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暂定)级的,评标委员会扣减其信誉满分的20%。6.3 财务评审(10分)6.3.1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6.3.2计算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定投标费率控制价下限为2.2%,投标费率控制价上限位2.7%。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报价费率超出上、下限范围的(即低于2.2%或者高于2.7%的,不含上、下限本身的数值),作废标处理。费率报价以2.2%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投标费率等于2.2%时,得满分10分,当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投标费率等于2.7%时,得0分。其他费率按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7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8. 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各项的评分应分别为评标委员会所有委员该项评分(七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分值为对应部分所有项的评分之和。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9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后选人。如果有两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优先推荐信用等级高(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如果信用等级都相同,则推荐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投标人注册资金大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依次排序。10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1)项目概况;(2)招标过程(包括资格预审和开标记录);(3)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过程,以及废标说明);(4)评标结果;(5)评标附表及有关澄清记录。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专用条款是依据通用条款进行编制,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特点、环境及其他要求,在此进行修正、补充或删除,在执行过程中以此为准。1定义与解释1.1.1 项目项目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路桥养护及房建维修工程监理项目;发包人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组成及到位情况: 招标人自筹解决,已落实 ;招标文件备案情况: 招标文件已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 ;征地拆迁完成情况: 已完成 。1.1.2 工程工程地点: 江苏省 ;起迄桩号: ;施工合同合同段划分: / ;监理合同合同段划分: 只设一个合同段 ;工程概况:详见招标公告。2监理人的义务2.1.1 服务形式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一级监理,本次招标的合同段为总监办,同时承担合同通用条款中约定的总监办和驻地监理组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1.2 服务范围2.1.2.1 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2013年部分路面、桥梁、重大房屋维修工程项目(具体由业主指派)实行巡视、旁站监理、中间检验和计量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服务。2.1.3 服务目标2.1.3.1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监督第三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2.1.4 监理服务的内容监理服务机构设置: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服务的内容: 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G10-2006)、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各阶段监理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条款2.1.4条的规定。2.1.5 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发包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在施工期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人应按照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l0-2006)、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相关文件、规范对辖段内承包人在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进度、费用、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任何情况下,凡涉及设计变更、工程增减、议价、索赔、事故处理、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一切与费用有关的问题,在正式签发监理指令前均须事先与发包人协商,并在得到发包人认可后方能正式颁发监理指令。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文件以及施工计量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计量,凡监理人作出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计量并因此造成发包人费用增加的,对发包人不产生效力,并由监理人对此行为承担责任。对于己计量支付的工程量可以因审计而核增或核减,监理人应以审计结论为依据对承包人的最终计量支付进行审核。对于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监理人应根据发包人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工程量签发变更令。3发包人的义务3.5 代表发包人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确定。4责任和保障4.1 监理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4.1.1.5 监理人的其他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更换;或监理人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未按规定增派或雇用监理人员;增加4.1.1.64.1.1.154.1.1.6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或谋取私利,在工作期间徇私舞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4.1.1.7合同执行期间,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工作需要的图纸或指示,造成承包人进度延误或中断施工,致使发包人增加费用支出或工期延误;或由于监理的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下达的指令不能按期落实,导致进度缓慢,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劣;4.1.1.8业主将对监理人员实行考勤制度,必须保证监理人员每月至少有25天在现场。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业主将按每天1000元扣除违约金。工地其他主要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业主将按每天500元扣除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4.1.1.9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更换,对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总监,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或按10合同价格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若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则发包人可视情况对监理人按下列标准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总监:20000元/人次;专业监理工程师: 1000元/人次;其他监理人员: 1000元/人次。4.1.1.10上级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地质量大检查,或发包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属于监理人责任的,每一个问题按5000元的标准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情况严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一问题按20000元的标准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4.1.11监理工程师对主要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未进行旁站或跟班检查,监理人在接到承包人要求检查的通知未能及时到场且过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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