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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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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开展企业从注册到退出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一业一证”等改革成果,对企业从注册到退出全过程涉及的企业开办、企业准营、投资建设等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二)工作原则。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全方位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系统集成。1 .“一事思维”。宏观上,将企业从注册到退出全过程,作为工作整体,打破部门、层级、区域限制,统筹规则,通盘谋划;微观上,将企业不同阶段的开办、获得资金、获取水电气等业务,作为具体单一工作,树立局部业务整体观,进行模块化处理,整合精简事项表单、材料和流程。2 .“一链办理工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从注册到退出各业务模块一链式服务,强化“只进一门、一窗受理”理念,统一收件,统一出件。在线上,按照省市统筹部署,依托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推动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3 .“一照汇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加大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力度,逐步对印章及各类涉企许可证件的电子化信息进行归集处理,推动涉企证照、印章“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4 .“一码通行”。积极推行“企业身份码”,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涉企事项通过扫码亮照亮证和信息导入,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二、改革任务(一)企业开办。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居民电子身份证”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行的“企业身份码”在企业开办领域应用,依托“一窗通”系统,推进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深化企业开办“一链办理”;依托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和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提高电子印章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公安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二)企业准营。将生产经营许可、社会服务许可中两个以上行业关联事项纳入“一业一证”范畴,实现“一证准营涉及单个许可或备案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畴,结合“双全双百”工作,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联合办理;推进涉企许可证件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归集,实现联管联展联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三)员工保障。优化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以及职工参保登记(医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办理流程,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四)纳税服务。简并“纳税人资格和制度信息报告”、“纳税申报”等事项申报表,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优化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五)财产登记。扩展不动产登记网上业务类型,推进登记信息及地籍图查询,完善司法处置登记流程,优化非住房计税价格评估方式,提升缴税效率,扩大“交房(地)即办证”覆盖面。(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供电公司)(六)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推动涉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信用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七)公共就业专项服务。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事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服务,持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指导,提供优质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积极解决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及困难。建立以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布局为手段,以提升知识产权能力为根本的商标品牌(知识产权)指导站;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动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健全并持续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九)项目立项。将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将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合二为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分局)(十)规划许可。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文书。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二(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十一)施工许可。实行施工图联审,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气热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施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供电公司)(十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集中联合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选择单独报备或纳入联合验收一并报备。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水电气热、通信、教育、体育、养老、医疗卫生、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部门单位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前期有关约定,参与分段或集中联合验收,并签订相关设施移交协议。(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供电公司)(十三)水电气热信协同报装。将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协助推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对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供电公司)(十四)企业变更。实行企业变更登记和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医疗保险单位、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变更登记联审联变、“一站式”办结,便捷企业变更。(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十五)企业注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依托“一窗通”系统注销模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注销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探索多种企业证照注销“一链办理”模式,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注销与企业注销登记合并办理,实现市场主体退出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并行审批、同步注销。(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管理部等部门单位)三'工作措施再造服务流程,推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15项高频服务事项清单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利用各业务系统,优化整合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张清单、一次告知、一表填报、一码通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一证准营”等“八个一”服务。(一)推动事项标准化,实施“一张清单”管理。有关部门、单位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行动,按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制定完善改革试点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实现同一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不得增设附加条件或限制。各牵头单位按照“集成办”方式梳理有关服务事项,形成改革试点事项“一件事”“一链办”目录清单。(二)推动流程标准化,实现“一次告知”。按照“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要求,优化整合办理流程,减少审批层级,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事项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理清事项办理先后顺序,简化部门单位间办理环节,建立标准化办事流程,整合事项审批、申报要件,取消重复提交的材料,实施并联办理。对一个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制定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三)简并信息采集,实行“一表填报”。简并申报材料,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四)优化窗口布局,实现“一窗受理”。整合实体窗口布局,优化受理流程,设置“一件事、一次办好"窗口,健全“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模式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办机制。申请人通过受理窗口提交办理事项及所需材料,经审核后,通过政务平台或专员转交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按行业做好指引。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的之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五)统一身份标识,实现“一码通行”。将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作为业务办理及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的身份识别手段,利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一窗受理”系统,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关联,对企业进行全息画像,实现相关信息一键导入和亮照亮证,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实现“一码通行”。(六)推进数据共享互认,实现“一网通办”。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数据需求,加大相关业务系统整合力度,建立数据共享应用清单,统一接口、数据采集、运行管理等标准,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法人数据库”,打通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全流程信息共享链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认机制,实现全流程、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实时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各牵头单位对照改革试点事项“一件事”“一链办”目录清单,逐项配置市政务服务云平台“一窗受理”系统流程,确保清单事项全部纳入系统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七)加快证照汇集,实现“一证准营、利用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市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免费发放。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加大电子证照数据归集,逐步对印章及涉企许可证件的电子化信息进行归集处理,实现涉企证照、印章“一照汇集”,联合管理、展示、应用。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二(八)减少群众跑腿,实现“一次办好”。各牵头单位按照“一件事”“一链办”要求,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15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即可办成“清单内”的“一揽子事”。四、工作要求(一)强化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责任单位,积极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单位间联办机制,加强事项整合、材料精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全力做好配合,主动协调对接,扎实推动流程优化,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开展宣传,提高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政策的知晓度,为企业开办、生产经营和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增强企业改革获得感,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四)强化总结评估。将改革试点推进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各牵头单位加大改革攻坚和向上对接力度,积极做好总结,定期向上级汇报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5月底前,按上级要求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验收,争取我区改革试点经验做法获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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