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 3 2交强险课件.ppt
第五章 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第5章 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5.1 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制度1)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2)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5.2 我国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细则1)基本定义2)保险责任和责任限额3)责任免除4)垫付与追偿5)基本费率表6)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7)交强险的赔偿处理方式8)交强险与商业三者责任险的区别,重点:1、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的基本定义2、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责任限额)3、交强险各责任限额下内所包括的项目4、交强险的赔偿处理方式5、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了解:1、交强险的垫付与追偿2、交强险基本费率和浮动费率,一、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制度,1、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美国:1927年 美国马萨诸塞州首先采用汽车责任强制保险英国:1931年 英国开始强制实施汽车责任险日本:1955年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障法中国:2006年7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8年2月 实施新的费率和保险条款2、基本特征:强制性法律规定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限额科学不可选择性绝对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公益性政府行为,法定保险商业经营,2、我国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细则,1、基本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指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 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受害人: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责任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2、保险责任及责任限额:,保险责任: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有过错时: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2)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3)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50000元;8000元;2000元10000元;1600元;400元,旧版,交强险各责任限额内所包括的项目: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4)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二者财产,间接损失,间接损失,4、垫付与追偿:,保险人垫付 被保险机动车在下列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垫付追偿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小知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含义: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2)基金来源:,按照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地方政府按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社会捐款和其他资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垫付费用: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垫付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人,并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交强险简要业务流程,5、基本费率表:,6、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2)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2)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1、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0%(10%15%);2、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20%(20%60%);注: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交强险最终保费计算方法,交强险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1+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假设某辆五座家庭自用小轿车投保交强险,其标准交强险保费为950元。1)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2)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30%(即10%1+20%1)。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30,即:(1+0)(1+30%),应缴纳保费1235元。,小知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饮酒驾车(drinkingdrive):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醉酒驾车(drunkdrive):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经验值:20mg/100ml:一杯啤酒;(70kg的人,250ml啤酒)80mg/100ml: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 100mg/100ml: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具体酒精度数:100mg/100ml:约等于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7、赔款计算,1)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 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总和2)两辆及两辆以上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A、交管部门未确定保险事故各方机动车在交强险项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时: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交通事故中被保险机动车以外的所有受害 人的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之和(N-1)B、交管部门已确定保险事故各方机动车在交强险项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时: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交管部门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对事故中 所有受害人承担的各分项损失之和,均分,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的赔偿A、所有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之和在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B、所有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之和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的,按分项赔偿限额计算赔偿C、交管部门已确定保险事故各方机动车在交强险项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时: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交管部门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对事故 中所有受害人承担的各分项损失之和,4)多辆被保险机动车碰撞非机动车或行人,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事故各方机动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5)两辆及两辆以上机动车与多个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参照本节上述规定计算赔偿,案例1 确定责任,甲、乙、丙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甲车主责(损失600元),驾驶员受伤,医疗费核损金额7200元,乙车无责(损失1000元),丙车次责(损失1300元)且车外财产损失400元。请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计算甲车、乙车、丙车各自交强险项下的赔款金额。解题思路:甲车(主责):财产损失赔偿:甲车赔偿给乙车车损500元(1000元由甲丙分摊,其中交强险不计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给丙车车损1700*2000/2100=1619元合计:车物损部分2119元,交强险项下满额赔偿2000元;,交强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乙车(无责):财产损失赔偿:赔偿甲车车损=600*100/2100=29元;和丙车车损=1700*100/2100=81元,总计=29+81元=110元,其中甲得=100*29/110=26元,丙得=100*81/110=74元医疗费用赔偿:赔偿甲车驾驶员医疗费=7200*1000/11000=655元合计:车物损部分100元,医疗费部分655元。丙车(次责):财产损失赔偿:赔偿甲车车损=600*2000/2100=571元、乙车车损500元(1000元由甲丙分摊,交强险不计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赔偿甲车医疗费部分=7200*10000/11000=6545元共计:车物损部分1071元,医疗费部分6545元。,一方或多方有责,一方或多方无责,处理原则: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注: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或本车以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根据交强险“无责代赔”机制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案例2 机动车、非机动车互碰理赔,甲乙两车,甲车为载货汽车,乙车为小型载客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致使一名骑自行车的人(丙)受伤,并造成路产管理人(丁)遭受损失。交通事故各参与方的损失分别为:1)甲车:车辆损失3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2)乙车:车辆损失1万元,乙车车上人员重伤一名,造成残疾,花费医药费2万元,残疾赔偿金5万元;3)骑自行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用3万元,死亡赔偿金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4)路产损失5000元。5)甲乙两车均承保了交强险,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各赔偿限额分别为2000元、10000元、11万元;现分别计算甲乙两车的交强险赔款。,1、甲车(1)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乙车辆损失金额路产损失/2=100005000/212500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 其中:乙车得到的赔偿=10000/(10000+2500)2000=1600元 路产丁得到的赔偿=2500/(10000+2500)2000=4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2=35000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2000015000)10000=5714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5000/(2000015000)10000=4286元(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2=110000,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110000元,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 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路产损失属于非机动车损失,应由交通事故所有机动车参与方共同分摊,2、乙车(1)财产损失赔偿金额:300050005000/2=10500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 其中:甲车得到的赔偿=(30005000)/105002000=1524元 路产丁得到赔偿2500/105002000=476元(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医疗费用核定损失金额=30000/2=15000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0000元;全部支付给骑自行车人(3)死亡伤残赔偿金额:(10000020000)/2600001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额=60000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60000元。乙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6000072000元,假设甲车全责,乙车无责,1、甲车(1)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乙车损失金额路产损失=100005000*2000/(2000+100)14762元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2000元其中:乙车得到的赔偿=10000/(14762)2000=1355元 路产丁得到的赔偿=4762/(14762)2000=645元(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2000030000*10000/11000=47273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额=10000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20000/4727310000=4231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27273/4727310000=5769元(3)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金额=50000120000*110000/121000=159091110000 元 其中:乙车人员得到的赔偿=50000/159091*110000=34571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09091/159091*110000=75429元 甲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200010000110000122000元,2、乙车,(1)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甲车损失金额路产损失=300050005000*100/(2000+100)=8238元100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额=100元 其中:甲车得到的赔偿=(30005000)/8238100=97元 路产丁得到赔偿238/8238100=3元(2)医疗费用赔偿金额:=30000*1000/11000=2727 1000元;医疗费用核定损失金额1000元,全部支付给骑自行车人(3)死亡伤残赔偿金额:=120000*11000/121000=10909元11000元,骑自行车人得到的赔偿=10909元 乙车交强险总赔偿金额10010001090912009元,6)主挂车交强险赔款: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延伸:一、交强险无责代赔处理原则,1.定义:“无责代赔”:是一种交强险简化处理机制。即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项下代为赔偿。(1)仅适用于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损失不进行代赔。(2)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不占用普通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事故涉及多方车辆的,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2.代赔限额计算,每个有责方代赔限额=无责方车辆数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方车辆数无责代赔后,各保险公司之间不进行清算。1)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赔偿方法: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代赔方法: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代赔偿限额为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例:A、B两车互碰造成双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1000元),B车无责(损失15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答:1)A车:A车保险公司承担B车的损失,A车有责任,在有责任的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额=B车实际损失=1500元100元,所以B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100元 按照无责代赔原则,B车保险公司应赔偿给A车的100元,由A车保险公司代赔 A车保险公司总共赔偿1500+100=1600元,2)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赔偿方法: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车辆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代赔方法: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相应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代赔偿限额为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100*无责方车辆数)。,例: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600元),B车无责(损失600元),C车无责(损失800元)。设B、C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答:A车保险公司承担B车、C车的损失,A车有责任,在有责任的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额=B车损失+C车损失=600+800=1400元100元,所以B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100元 同理:C车财产损失赔偿额=A车损失/2=300元100元,所以C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100元,3)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赔偿方法: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代赔方法:代赔偿限额为无责任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除以有责方车辆数。4)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赔偿方法: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有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责方对各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代赔方法:代赔偿限额为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除以有责方车辆数。,例:A、B、C、D四车互碰造成各方车损,A车主责(损失1000元),B车次责(损失600元),C车无责(损失800元)、D车无责(损失500元)。设C、D两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答:A车保险公司承担B、C、D车的损失,A车有责任,在有责任的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额=600*2000/2200+800/2+500/2=1195元2000元,所以A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1195元,其中545元赔给B车,400元给C车,250元给D车 B车保险公司承担A、C、D车的损失,B车有责任,在有责任的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额=1000*2000/2200+800/2+500/2=1559元,所以B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1559元,909(A 车),400(C车),250(D车),C车保险公司承担A、B车的损失,不赔偿D车(因D车也无责,无责方之间不相互赔偿),C车无责任,在无责任的财产损失限额(100元)内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额=1000*100/2200+600*100/2200=72.7100元,所以C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72.7元,其中:45.5元赔给A车,剩余27.2元赔给B车 同理:D车保险公司承担A、B车的损失,在无责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额=1000*100/2200+600*100/2200=72.7100元,所以D车保险公司赔偿额为72.7元 其中:45.5赔给A车,剩余27.2元赔给B车,延伸:二、交强险的互碰自赔原则,1.定义:即: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适用条件: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3)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4)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5)单方肇事事故、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涉及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以及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6)各保险公司对“互碰自赔”机制下支付的赔款,不进行清算追偿。,注意事项:,(1)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方车损进行赔偿。若事故经交警处理的,被保险人可凭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直接到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若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经保险公司查勘现场,核对碰撞痕迹。(2)保险车辆在异地发生互碰事故,适用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应由当地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由保险公司查勘第一现场,方可按“互碰自赔”方式赔偿。(3)双方车号、交强险保险人需明确。事故对方车辆不明确的,应按找不到第三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