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站培训(全面)课件.pptx
你们好,机动车检测站培训课件 2017年10月,2,培训内容:安全技术检验部分,一、法律法规1、质监总局121号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3、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4、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二、检验项目、方法及限值要求1、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2、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121号令)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121号令)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4、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基础上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4,5,6,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121号令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12月1日起实行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管理办法。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主要包括: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安全技术检验和登记后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2、安检机构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等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3、安检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机动车实施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7,二、主要内容,1、安检机构资质许可2、安检机构行为规范3、监督管理4、法律责任分解:1、资质许可主要内容a、安检机构必须取得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才能进行批准检验范围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b、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受理申请后,负责对申请人审查,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c、检验资格许可证书的式样、编号规则和检验专用印章的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d、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迁址、改建、增加检测线也应及时申请。2、安检机构行为规范a、安检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b、安检机构应保证设备正常完好,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定期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c、安检机构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管理,每年1月底之前上交年度工作报告。,8,d、安检机构停止检验3个月以上,上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交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停业前1个月向社会公告。停止检验工作1年以上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e、安检机构的不准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超出规定范围检测不按照标准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无正当理由拒绝处理客户投诉其他违法行为 3、监督管理主要是对监管部门作出的要求,指的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是查看安检机构的原始记录、报告等,还有现场检查,调查处理投诉,审核年度报告等,发现问题可以依法进行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4、法律责任a、未取得资格许可证书开展检验,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超范围检测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资格。b、以下情况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资格。,9,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没有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没有按照规定保存资料未经允许迁址、改建、增加检测线接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c、安检机构使用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资格。d、以下情况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场所维修保养/拒绝处理客户投诉e、安检机构停止检验3个月以上,未上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未上交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未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罚款。f、出具虚假报告,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从业人员有受贿,以职谋私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撤销考核合格资质,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处罚。质监部门的工作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163号令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8月1日起施行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1、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11,二、主要内容,1、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2、技术评审管理3、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4、监督管理5、法律责任分解内容:1、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a、国务院层次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b、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区域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组织实施例如:市质监局有认监处部门主要负责c、资质认定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12,d、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重新评审采取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e、质认定证书内容包括:发证机关、获证机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有效期限、证书编号、资质认定标志。标志: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如:2、技术评审管理此内容主要是针对评审机构,(例如质监局委托的评审组)对人员行为规范,程序步骤作出的规定。3、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应当注明检验检测依据。,13,b、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c、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d、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标注资质认定标志。e、检验检测机构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5、法律责任a、检验检测机构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b、以下情况,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如果不改或改正后不符合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14,超出规定范围检测,出具报告没有盖章的未按照规定管理人员,影响检测独立、公正、诚信的。违反分包检验检测规定的未按照规定变更手续的未按照规定参加比对或者能力验证未上交年度工作报告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c、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整改,处3万元以下罚款:d、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冒用、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15,e、下列情形,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出具虚假报告整改期间检测,整改不合格欺骗,贿赂不正当取得资质认定其他情形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f、申请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1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主要内容:1、法人资格2、依法经营3、人员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引车员、外观检验员、登录员、设备维护人员、网络维护人员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法律法规,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121号令)技术标准 1、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2、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管理制度安检机构人员应当有岗位职责制度、培训考核制度。仪器设备采购、验收、使用、保管、报废等制度。车间管理制度年度工作报告,18,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档案制度5、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设备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校准,并取得检定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仪器设备在修理后、新设备在使用前、固定设备移装后、期间核查有异常时重新检定。仪器设备标识有三种,是合格、准用、停用,分别用绿、黄、红三种颜色表示。6、信息联网设施主要是软硬件上与相关部门联网的能力,信息共享。7、总体布局检验车间、试验车道、驻车坡道、业务大厅、停车场、站内道路、办公区、微机房等。,19,路面附着系数不小于0.7。驻车坡道应具备坡度15%和20%各一个,彼承检车型最大宽度宽1m,坡道路面附着系数不小于0.7。8、检验厂房通风、照明、排水、防雨、防火,安全防护设施良好。人行通道设置隔离栏,宽度不小于1m。,20,GB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2014年12月22日发布 2015年03月01日实施,专业术语和定义一、机动车检验分两种:1、注册登记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2、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二、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类型)、(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检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21,三、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等车辆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以确认与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技术资料凭证的符合性四、底盘动态检验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送检机动车的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五、底盘部件底盘部件检查主要包括: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其他部件共5大部分组成。,22,检验项目按车型分类:1、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其它类型载客汽车3、载货汽车4、挂车5、三轮汽车6、摩托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下表,23,2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注释:,1、车辆唯一性检查、联网查询、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等检验项目属于人工检验项目2、“”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的全部车型,“”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的部分车型。3、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对应的检验项目适用于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4、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对应的该检验项目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5、适用车辆类型为其他情形的,“”对应的检验项目所适用的具体车型见第6章。6、对于因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检验时,参照在用机动车检验项目;对于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变更登记检验时,参照注册登记检验项目。7、a 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25,检验流程,26,送检机动车基本要求,1、无三漏 即漏油、漏水、漏气。2、轮胎 气压正常、胎冠花纹无异物3、发动机 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4、有车载诊断系统的车辆不应与行车安全相关的故障码 例如:ABS/EPS的故障码5、必须有行驶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28,一、唯一性,1、车辆唯一性检查(共5项)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类型车辆品牌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检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注释:主要是确定机动车的身份,跟身份证是一样的,唯一的标识。,29,2、联网查询,注释:主要是针对发生过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在人工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事故部位。如果事故车辆是10年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车,需要增加底盘动态和底盘部件检查。,30,二、车辆特征参数(共9项),外廓尺寸轴距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栏板高度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客车应急出口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货箱,31,1、外廓尺寸: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100mm。注释:外廓尺寸有两种情况,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误差示值正好差一倍。结合本站实际情况,主要检在用车,其中重中型货车、挂车才需要检验,即黄牌货车。,32,2、轴距,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注释:所谓轴距指的是汽车前轮中心到后轮中心的距离。这个距离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化,否则汽车的稳定性就会受到影响,所以不管是注册登记检验还是在用车检验,轴距变化的误差范围是一样的,都是1%或50mm。,33,3、整备质量,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三轮汽车不超过5%或100kg,摩托车不超过10kg。注释:检测整备质量必须具备称重设备,只在注册登记检验时,且只有货车检测。,34,4、栏板高度,注册登记检验时,载货汽车的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载货汽车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50mm。,35,5、货箱,车辆不应有“加长、加高、加宽货厢”、“拆除厢式货车顶盖”、“拆除仓栅式货车顶棚杆”等情形。,36,三、车辆外观检查(共6项),车身外观外观标示、标注和标牌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轮胎号牌及号牌安装加装/改装灯具,37,1、外观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完好风窗玻璃齐全,没有裂纹破损车体周正左右对称(GB7258-2012规定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40mm)车身不应镜面反光,不应有尖锐凸起物漆面不应锈蚀破损 喷涂、粘贴标识不影响安全驾驶,38,外观-特殊车辆要求,1、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顶部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的倾覆保护装置,且该装置应装备有能将积聚在其内部的液体排出的排放阀;罐体顶部的管接头、阀门及其他附件的最高点应低于倾覆保护装置的最高点至少 20mm2、校车和车长大于7.5m的其他客车不应设置有车外顶行李架;设置有车外顶行李架的客车,其车外顶行李架长度不超过车长的1/3且高度不超过300mm;3、校车和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 70%,其他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39,4、机动车总质量大于7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在右侧设置至少各一面广角后视镜和补盲后视镜,车长大于6m的平头货车和平头客车在车前应至少设置有一面前下视镜或相应的监视装置;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安装能使教练员有效观察到车辆周围交通状态的辅助后视镜;5、货车和挂车的载货部分不应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或设置有乘客座椅。注册登记检验:1、货车货箱(自卸车、装载质量1000 kg 以下的货车除外)前部应安装有比驾驶室高至少70 mm的安全架2、乘用车、专用校车和车长小于6m的其他客车的前后部应设置有保险杠,货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设置有前保险杠,40,注释:总结,车身外观主要看,保险杠、后视镜、漆面、有无突出零件、粘贴标识、风挡玻璃透射比、车身周正等。有些车需要下视镜,广角的,补盲的这些,还有行李架有或者没有,有的话高度长度多少。,41,外观标注标识,1、所有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应在驾驶室(区)两侧喷涂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其中,栏板货车和自卸车还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栏板高度,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栏板挂车应在车厢两侧喷涂栏板高度。喷涂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 80mm。2、总质量大于等于 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均应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放大的号牌号码字样应清晰,42,外观标注标识,3、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4、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高度大于等于 100mm的“教练车”等字样。注释:所有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喷字,数字或者中文高度都是大于等于80mm,所有客车喷字高度大于等于100mm,教练车三字高度大于等于100mm。,43,外部照明信号装置,1、车辆外部所有的灯 前:前照灯、前位灯、前转向信号灯、前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 后: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后牌照灯、倒车灯 侧:侧转向信号灯、侧标志灯2、对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每一个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的透光面面积应大于等于一个80mm直径圆的面积;如属非圆形的,透光面的形状还应能将一个 40mm直径的圆包含在内,44,轮胎,1、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2、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 1.6mm。3、注册登记检验时 专用校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危险货物运输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45,号牌及号牌安装,注册登记检验时:1、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车辆,每面号牌板(架)上至少应至少设有2个号牌安装孔2、2016年3月1日起出厂的车辆,每面号牌板(架)(三轮汽车前号牌板(架)、摩托车后号牌板(架)除外)上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且能保证用M6规格的螺栓3、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不应使用可拆卸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4、不应加装改装照明信号装置,不应有后射灯。,46,四、安全装置(共20项),汽车安全带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灭火器行驶记录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侧后防护装置应急锤急救箱,47,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防抱死制动装置辅助制动装置盘式制动器紧急切断装置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手动机械断电开关副制动踏板校车标志灯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48,1、安全带、三角牌、灭火器 每个车安全带、三角牌必不可少,且安全带不得出现“坐垫套覆盖遮挡安全带”、“安全带绑定在座位下面”等情形,灭火器应在使用有效期内,不应出现欠压失效等情形。2、行车记录装置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专用校车以及2013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49,3、车身反光标示和尾部标志板,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后部。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侧面。注释:后部粘贴的反光条,能体现出车辆的高度和宽度,如果箱式,则体现轮廓。侧面的反光标示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50%,专项作业这类的凹凸不平的大于等于车长30%,货箱类的货箱不足车长的50%的,直接粘贴全部货箱长度。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车长大于8.0m的挂车,以及2014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50,4、侧后防护装置,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应装备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5、应急锤 采用密闭钢化玻璃式应急窗的客车6、急救箱 校车应配备7、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 注册登记检验时,公路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旅游客车及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限速装置;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51,8、防抱死制动装置,以下车辆应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a)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以及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b)2005年2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总质量大于16000kg允许挂接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的货车;c)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d)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e)2013年10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f)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52,9、辅助制动装置,注册登记检验时:a)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客车(对专用校车为车长大于8m)、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b)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10、盘式制动器注册登记检验时,以下车辆的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a)2012年9月1日起注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车长大于9m的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b)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c)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53,11、紧急切断装置,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用于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的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应安装紧急切断装置12、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a)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b)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13、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设置能切断蓄电池和所有电路连接的手动机械断电开关。,54,14、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应粘贴橙色反光带并设置安全标示牌。,55,五、底盘动态检验(共4项),1、转向系2、传动系3、制动系4、仪表和指示器,56,1、转向系,方向盘设置于左侧,应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卡滞现象,最大自由转动量应小于150。2、传动系 a)车辆换挡应正常,变速器倒挡应能锁止;b)离合器接合应平稳,无打滑、分离不彻底等现象3、制动系 车辆正常行驶时无制动阻滞、车轮抱死现象;制动时制动踏板动作应正常,响应迅速,方向盘无抖动,无跑偏现象4、仪表和指示器 仪表和指示器不应有异常情形,57,六、车辆底盘部件,1、转向系部件2、传动系部件3、行驶系部件4、制动系部件5、其他部件注释:所有系统的部件都不应松动、损伤、严重磨损、裂纹、漏油、变形、零部件缺少、变形、老化等现象。,58,七、仪器设备检验,1、行车制动 挂车的轴制动力之和与挂车轴荷之和的比值大于等于55%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载货汽车加载轴的轴制动率应大于等于50%对于并装双轴、并装三轴的半挂车挂车加载轴的轴制动率应大于等于45%注释:轴制动率为该轴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之和与该轴轴荷之百分比。,59,制动力平衡要求,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当后轴及其他轴,制动力小于该轴轴荷的 60%时为与该轴轴荷)之比,60,整车制动率-各轮最大制动力之和与该车各轴(静态)轴荷之和之百分比驻车制动率-驻车制动力与该车各轴(静态)轴荷之和之百分比2、前照灯远光光强,61,前照灯-近光偏移要求,检验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 10m的屏幕上,乘用车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 0.7H0.9H(H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下同),其他机动车(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应为 0.6H0.8H。机动车(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除外)前照灯近光光束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偏应小于等于 170mm,向右偏应小于等于 350mm对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侧滑量值应在 5m/km之间车速表指示误差如果屏幕显示40km/h的速度,在仪表指示器上应显示32.8km/h-40km/h.,62,八、检验结果处置,1、授权签字人确认检验结果并签注整车检验结论。结论有两种:合格 不合格所有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都合格的,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机动车所有人,一份交车辆管理所,一份留存检验机构。3、保存资料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车辆识别代号的拓印膜或照片等资料,保存至本次检验周期届满前,但最短不得少于2年。,63,九、标准实施过渡期要求,1、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测试加载制动率和加载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实施之前,按照检验空载制动率和空载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执行。2、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a)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b)大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挂车使用底盘间隙仪。,64,GB7258-2012乘用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不超过9个。客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超过9个。乘用车最大总质量为4500kg。GA802-2008载客汽车:大型:车长6m 人数20人 中型:车长6m 人数(10-19)人 小型:车长6m 人数9人 微型车除外 微型:车长3.5m 排量1.0L,65,GA802-2008,载货汽车:重型:总质量大于12000kg中型:车长6m,总质量4500kg,不包括微型载货、三轮、低速货车。微型:车长3.5m,总质量1800kg,不包括三轮、低速货车。低速:柴油动力,设计车速70km/h,总质量4500kg。长6000mm,宽2000mm,高2500mm 四轮货车,66,结构术语,轿车:两厢车人数5人或三厢车人数9人,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