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买卖合同法律讲座课件.ppt

    • 资源ID:2135674       资源大小:258KB        全文页数:26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买卖合同法律讲座课件.ppt

    1,买卖合同法律讲座,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王延兵,2,一、买卖合同的概念,法律上的定义: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俗的讲:买卖当事人为了规避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信守承诺,或发生其他变故而产生的风险,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订立买卖合同。,3,二、买卖合同的特点,第一,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4,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第五,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5,第六,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第七,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6,三、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有效期限。,7,备注:但根据不同的商品和交易的复杂程度,实际的买卖合同要复杂得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下面我们来谈谈我们公司的采购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和签约时应注意的事项。(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合同)见合同模板,8,四、核心条款介绍(一)怎样约定产品质量条款?,案例再现 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理由成立吗?年月日,宁远钢厂向鞍钢集团半连续轧板厂订购各种型号卷板吨,价格万元,拖欠万元,宁远钢厂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余款,但均将收到的钢材用于生产,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得以终审判决问:宁远钢厂“质量不合格”拒付理由成立吗?案例点评 拒付理由成立,因为质量不合格拒付理由不成立,因为钢材用于生产法律知识最高院认定:宁远钢厂虽曾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但其将钢材用于生产,应视为接受了该质量的钢材,应向鞍钢偿付该笔货款和利息,9,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约定方法:()按国家这标准执行()按部颁标准执行()按企业标准执行()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卖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品的通常标准,法律知识,10,(二)怎样约定产品质量检验期限?,案例再现 检验期内未提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吗?年南昌钢铁公司销售给北方钢球厂“稀土耐磨钢坯”,北方公司用南钢的钢坯生产钢球经南光公司销售给澳大利亚某公司,共有吨,钢球发生质量问题,南光公司要求北方公司和南钢公司赔偿损失万元,承德中院一审认为,合同各方对该钢种有特殊工艺要求,南昌钢铁厂因生产批量大,无缓冷条件而未予严格执行,是造成钢球质量的根本原因,判决南钢公司向北方公司承担万损失北方公司向南光公司承担万损失南钢不服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南钢公司钢坯质量不好是造成钢球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北方公司使用不合格钢坯锻造出不合格钢球,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判决南钢公司承担万,北方公司承担万南钢不服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高院再审认为北方公司收到钢坯后将钢坯加热锻造成钢球,改变了原钢坯组织结构,钢球质量问题与钢坯没有必然联系,且北方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南钢公司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应视为南钢公司交付的钢坯符合合同规定,南光公司实际损失只有万,因而改判北方公司赔偿南光公司万,南昌钢铁厂不承担赔偿责任,11,法律知识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在约定的检验 期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的,应当及时检验。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 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数量 或者质量不符号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 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年内未通知出卖人,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者质量符 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于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年的 规定。,操作指南怎样约定产品的验收方法和质量异议。,产品验收方法:)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质验部门处理。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成立。,12,具体包括三种情况:(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但未用于营利或者非法活动。(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13,立案标准。挪用本单位资金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进行营业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依照侵占罪论处。,14,“归个人使用”的含义(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15,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刑法第163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有财产。,16,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7,何为“财物”?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股权、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银行卡问题。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18,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为他人谋取了利益,而只要行为人允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谋取的利益,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甚至非法的利益。,19,立案标准。数额较大是指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是指受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侵犯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22,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3,立案标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24,(四)诱发犯罪的原因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甚至不认为是犯罪。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25,预防犯罪的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2、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的管理和监督。3、预防机制要和打击犯罪同步。,26,畏法度者最快乐,

    注意事项

    本文(买卖合同法律讲座课件.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