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监督ppt课件.ppt
2023/1/16,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监督,2023/1/16,2,偏重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轻视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偏重施工阶段的监管,轻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偏重对施工责任主体的监督,轻视对监理等其它责任主体的管控;偏重监督检查对质量行为的监督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嘴边,对发现的不规范的质量责任行为不作纠治和处罚,轻视处罚。由于监督不严、违法不纠,最终导致“罚”不责众,更多人不惜以身试法,使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屡查屡犯”,让不良行为大众化、普遍性。一味的放纵,使得质量监督管理、质量控制成为空谈,最终埋下质量隐患甚至引发质量事故。,2023/1/16,2023/1/16,3,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关系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内容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内容 监督案例分析,一,二,三,5,主要内容,四,2023/1/16,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关系,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4,人,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关系,一,问题,质量事故,质量行为,实体质量,是责任主体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规范良好,保障,违规不良,隐患,质量监督,监督抽查,偶然,实体检测,规范,倒逼,质量意识,质量素质,决定,缺位,责任感、事业心操作技能、要领、技术水平、质量标准,能力,是质量意识和质量情感的具体反映和直接表现,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法规质量管理体制参建单位资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质量评定、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要求质量评定要求验收程序,培训,是否符合设计质量标准原材料中间产品工序质量结构物质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工程质量结果,2023/1/16,6,创新质量监督模式,从注重实体工程质量监督向注重参建各方健全质量体系和规范质量行为转变,从注重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向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转变,从注重事务性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推行分类监督和差别化监督。,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5日)(八)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七)全面提高监管水平。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2023/1/16,2023/1/16,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内容,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9,2023/1/16,10,勘察设计,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2023/1/16,11,向责任主体提供原始资料必须准确齐全,施工图审查,不得擅自变更,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暗示违反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招投标,合同计划,质量管理,2023/1/16,12,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暗示违反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降低工程质量,速度是战略,质量也是战略。但质量是根本的战略,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体现。速度是一种行政责任、现实责任 质量是一种法律责任、历史责任 对于一个具体项目而言,其建设的合理周期内并不存在质量和速度之 间的突出矛盾。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进度,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落实精细化施工要求,强化过程质量控制,通过过程的管理来保证工期。对于需要适度抢工的个别工程和一些工程的需要 抢工个别节点,应该制定和采取抢工阶段相应的质量 保证措施。以牺牲质量、牺牲安全为代价的进度都是不可取的,而且会适得其反。,2023/1/16,13,(一)项目法人检查重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施工质量是否得到有效控制。1.质量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 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2023/1/16,14,(1)组织机构 适时、规范地组建项目法人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重要的基本要求。“适时”就是应该按照国家计委、水利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准后正式组建项目法人,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相符合;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规范”就是按照国务院、国家计委、水利部规定的组建管辖权由负责组建的政府或主管部门发布组建文件,正式组建项目法人。对于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120号)的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如地方水利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2023/1/16,15,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174号)规定了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法人代表应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3)人员结构应合理,应包括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大型工程项目法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数的25,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4)有适应工程需要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项目法人的内设机构应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一般应设计划、合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机构。,2023/1/16,16,(2)人员配备 1)大中型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小型工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内设机构有质量管理部门,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2)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专业应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3)质量管理人员上岗前经过培训。(3)质量责任制 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是否建立,工程管理责任制是否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则和方法就是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有关各方对其本身工作成果负责。)落实内设机构质量责任和质量管理岗位责任,明示质量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般包含)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单位承担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等。,2023/1/16,健全工程质量责任网络,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管理的)1)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工作制度;2)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分工负责制、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部门工作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3)工程质量负责人及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明确;4)各级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并有相关记录;5)与参建单位签订质量责任书,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人及相关责任明确项目法人应将工程质量目标按部门职能、人员职责逐级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级质量责任人(含三级检查人员),细化工作质量标准。把工程质量管理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和每个工作岗位,建立分工负责、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工程质量责任网络。进一步增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从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实现工程质量追溯。,2023/1/16,18,(4)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分工负责制;工程质量检查;施工图审查与交底;工程质量管理例会;设计变更管理;技术咨询制度;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工程质量月报制质量责任考核、追究和奖惩;档案资料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等制度。,2023/1/16,19,(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 是否按照制定的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开展有效的工作,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2)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定期活动 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检查计划等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细则,并按计划定期进行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应对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进度和验收安排、质量检查、质量问题处理、质量验收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安排。3)各级质量管理人员是否经常深入工地检查,质量检查是否有记录。4)对承建单位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进行检查查阅项目法人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管理体系与合同的符合性是否进行了检查。应重点突出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履约能力、资源(人员及设备)配置、质量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3/1/16,20,(6)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国科2012546号)第二十六条 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有明确要求执行和检查强制性条文的环节;2)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3)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5)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6)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023/1/16,21,规程规范是否齐全(有)。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对施工组织、方案等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对合同的符合性是否进行了检查。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参建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进行检查(7)施工图审查、对重大设计变更是否进行了报批 按照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93号)的要求,对于重大设计变更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按设计变更程序规范,如未经审批擅自实施设计变更,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查、报批工程设计变更。,2023/1/16,施工图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施工图设计应该最大限度地符合初步设计对于工程功能的要求,严格执行现行的标准规范,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但是限于水利行业本身的特点,水利工程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施工图设计较大地改变初设批复、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等问题。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图审查制度,采取行政审批的手段控制设计文件的质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职能也不断转变,2004年国务院将不再将其作为行政审批事项,而是实行行业组织自律管理。2017年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其中涉及水利工程3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正式被取消。目前,水利行业还没有取消后的后续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审查还很有必要,2017年5月,厅基建处进一步要求,项目法人要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如何实施?召开专家审查会、委托第三方勘察设计单位、委托施工监理等多种审查方式;也可以选择对施工图的完整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各方面内容进行审查。,2023/1/16,(8)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应对工程质量以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并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义务。(9)对分包商是否进行了审批,2023/1/16,24,2、规程规范(1)是否参与设计交底 对照设计交底制度,查阅设计交底记录,设计交底是否及时,参加人员是否满足要求。(2)对承建单位的质量行为是否进行了检查 查阅质量行为检查记录,检查项目是否齐全。(3)是否按时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是否按时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是否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评定。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组织单位工程验收。(4)是否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评定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组织或参加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2023/1/16,25,(5)是否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是否制定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计划,按计划对工程进行质量抽检,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质量事故、缺陷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处理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质量缺陷备案相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处理。(7)质量检验是否记录、检验资料是否齐全 对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记录是否齐全。(8)是否开展第三方检测。(9)质量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处理标准和时限制,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整改到位。,2023/1/16,26,3、常见问题(1)规章制度普世化。项目法人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格式化、雷同化倾向非常严重,缺少对项目的具体分析,质量管理措施的针对性不强;(2)招标文件把关不严。招标文件对工程技术特点、关键质量要求交待不清,有的引用过时失效的规程规范,甚至擅自修改规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明确规定的内容。(3)施工图审查流于形式。由于审查人员专业不齐全或是业务素质不高,导致施工图审查深度不够。审查后也不督促设计单位落实整改。甚至以优化设计为由,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调整初步设计确定的主要结构、规模等关键内容;(4)疏于对建设过程的检查。项目法人严重缺少对工程现场质量和安全的检查,检查活动记录不全,而整改通知和整改记录则更少。一些项目法人直至验收前都不到现场检查,接到施工、监理的验收申请就直接转报质量监督机构和验收主持单位。,2023/1/16,27,(5)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不是政府或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虽然组建了项目法人,但没有明确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存在兼职情况;工作人员中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偏差,结构不合理;项目法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差;项目法人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6)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地质勘探工作不足,地质钻孔数量不够,概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出入较大。(7)工程设计变更手续不全、不规范。重大、重要设计变更未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就擅自改变、施工;设计变更通知的格式不统一、不规范,没有统一编号;设计变更通知没有设计、校核、审查人员签字。项目法人未组织对施工详图设计进行审查就交付施工;有的审查图形式、走过场,质量无保证;有的施工详图提供严重滞后,不能满足施工用图要求。,2023/1/16,28,(8)招标投标问题。招标工作准备不充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不及时,造成招标工作各阶段时间仓促,招标文件编制时间过短,影响招标质量;有些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编制的文件不规范;非有效标的界定条款较笼统;有的标段划分过多、过小,增加了标段间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影响施工进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预审时工作不认真,为严格按照预审要求进行审查;个别选择非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的理由不充分;有的单项工程未进行招标。(9)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手续签订不及时,存在单位工程项目、单元工程项目划分不合理现象;有的项目出现漏列项目划分,项目记录、签证、评定手续不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没有及时组织对单位工程验收;对承包人项目经理更换把关不严,更换后的项目经理的技术职称均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职称,且不是中标单位正式人员,不能常驻现场,造成工地管理混乱,又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不能未及时进行施工。,29,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质量,现场服务质量,2023/1/16,30,(二)勘察设计单位1.质量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 水利部令第7号)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第二十八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023/1/16,(1)组织机构 1)对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进行复核。2)设计单位在施工现场是否设立了代表机构,现场设代人员的资格和专业配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2)质量责任制 1)是否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2)各级设计人员的质量责任是否明确(3)设计质量控制 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4)现场服务规章制度 1)是否建立了设计技术交底制度 2)现场设计通知,设计变更的审核、签发制度是否完善。,2023/1/16,(4)服务体系运行情况 1)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否常驻工地,现场设代人员的资格和专业配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现场服务规章制度是否落实,设代人员的责任制度是否落实 3)设计文件是否采用了国家和行业最新版本的规范提供的设计文件是否完善、规范、真实、准确、质量标准明确,图纸签发手续完善。供图及时。设计图纸及文件提供是否满足工程需要。(5)设计文件采用的强制性条文、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最新版本。,2023/1/16,(6)现场服务行为 1)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是否及时进行了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工程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及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设计变更通知是否及时。2)设计变更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方案修改、变更是否符合有关程序。3)是否及时参加设计单位应参加的验收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对钻孔和基础面、边坡与洞室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揭示的工程地质情况是否及时进行地质描述和地质评价。4)是否按规定参加质量事故、质量缺陷调查处理,并提出设计意见。5)是否有指定材料、设备与生产厂家行为 6)现场服务工作记录是否规范,日志、月报等。,2023/1/16,2、常见问题1)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如,矩形明渠两侧墙边坡直立,高约3.52m,浇筑10cm混凝土(C10或C15)衬砌后,混凝土与岩体相交面易产生开裂,导致边墙失稳,特别是雨季在外水压增大时,存在边坡坍塌、倾倒等质量隐患。2)施工图纸供应不足。查2013年2月1日2月28日,应提供图纸80项,实际供图23项,供图率仅28.7%。当月急需的XX干渠C6标1、2号泵站部分施工图纸已影响了工程进度。3)图纸的设计质量不高。查见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补正修改通知书,反映的施工图纸图样问题较多。2012年仅XX干渠设计院就发出“更正施工蓝图图面错误的函”5份。4)抽查XX干渠、XX干渠设代组2012年1月2013年2月的“设代工作月报”,仅XX干渠设代组2013年2月“设代工作月报”有当月设计图纸供图情况统计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图纸内容。月报中也反映出存在现场设代人员不足、各专业跟进配合及处理设计变更不及时等问题。0,2023/1/16,35,2023/1/16,(三)监理单位监理机构是否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监理机构的抽检资料、旁站及巡查记录、其它监理文件是否完整、规范;1.质量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 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 水利部令第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2023/1/16,(1)组织机构 1)资质及业务范围是否满足有关规定。2)现场监理机构组建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监理项目部成立文件。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中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该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数量应满足合同要求。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总监任命文件或委托书,总监授权委托的总监代表手续应齐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第3.1.3监理单位应依照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并在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派驻到监理工地。人员配置如有变化,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人员进场报备。3)监理机构设置是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监理部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及监理合同的约定。满足检验、旁证等监理日常工作需要。,2023/1/16,(2)人员配备 1)人员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到位 2)专业配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3)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常规检测设备计量检定及检测人员持证情况主要检测设备是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检定情况,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对监理人员是否进行了交底。监理工程师是否熟悉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标准。(3)质量责任制 1)工程质量责任制是否建立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职责清晰。2)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责任是否明确,2023/1/16,(4)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1)监理规划是否已编制,是否满足要求 2)监理实施细则是否经审批,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监理单位进驻现场开展工作,首先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根据工程建设计划进度,按单位工程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在监理细则中,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合同约定等,应对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检测方法、质量验收办法、质量评定标准、检验内容以及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点及旁站监理方案等。重点检测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工序以及旁站监理的程序、措施及职责。3)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完善监理机构组成后,应及时制定各种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监理例会制度、施工图交底制度、工程质量抽检制度、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工程验收工作制度,以及监理日志、月报、年报等制度。4)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工作制度。5)监理日志、月报、表格、报表是否规范。,2023/1/16,(5)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1)总监理工程是否常驻工地 2)监理工程师是否全部到位,专业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3)监理人员是否熟悉质量控制标准 4)质量检查体系运行是否正常,监理人员是否按合同规定及时到施工现场 5)是否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记录,并对其存在问题提出明确意见,是否跟踪落实。是否对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及分包情况的检查记录。(6)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1)抽查监理机构技术标准、规范等配置情况。2)是否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设备、施工工艺。3)监理单位与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是否有经济利益关系。4)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检查情况,2023/1/16,(7)施工前质量控制 1)按水利工程施工建立规范的规定检查开工条件、施工准备情况,2)按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监理合同约定审核签发各类文件;3)参加或主持设计交底、施工图核查、签发;4)参与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等;(8)质量控制与质量检验情况 1)是否具备质量控制手段,当本单位不具备检测手段时是否委托的检测单位实施检测并签订了合同。委托或内设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委托的检测机构与施工单位自设或委托的检测机构属于同体。2)是否按要求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了旁站监理,定期巡视检查。3)是否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复核资料齐全 审核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以及审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质量平行检测资料,是否及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了核实,是否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进行了复核,签字手续是否完备。不定期抽查旁站监理记录,并将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结论与现场抽查的工程实体质量相对比,以核查监理机构履行旁站监理责任的情况,并作好核查记录。(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方法),2023/1/16,4)质量检查及问题处理。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平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通过记录、通知等形式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检查或检测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及时向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的5)平行检测。是否按照质量检测计划通过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金属结构平行的跟踪检测,及时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结果。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项目和数量。6)监理日志填写内容是否详实,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施工问题监理通知单、联系单的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资料。7)施工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处理及备案制度是否执行对施工质量缺陷是否进行了登记,消缺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坚持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备案制度。8)是否坚持工程例会制度,存在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能够及时解决。9)由于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见证取样送检的试样由项目法人确定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验。,2023/1/16,2.常见问题(1)组织机构 1)监理人员偏少、专业单一和层次不清的问题。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2)监理机构没有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建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3)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两个以上建设工地的监理任务。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一个监理机构同时承担多处项目建设监理任务的现象。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的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3.3.5的规定。4)监理单位不具备与所监理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监理人员不具备必要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率低;监理人员更换频繁或未经项目法人批准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约定;(2)规章制度1)质量管理文件编制不规范,无编写、校审人签字。,2023/1/16,2)监理实施细则缺项、内容不全。监理实施细则不符合规范要求,缺乏应有广度和深度,涵盖面不广,缺乏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要内容;没有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按照专业编写。有的细则采取照搬照抄,出现张冠李戴现象。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附录B.2.4、2.5、2.6的规定。(3)质量控制1)监理单位审批施工方案不严谨,不完整或违反规范要求。2)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组织参建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未核查签发施工图;未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划分;未按约定和规定对隐蔽工程、主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对不按程序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及违反合同约定等问题,熟视无睹不劝阻不制止等。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4.2.3、5.2.5的规定。3)单元工程评定存在不规范、不真实现象、项目填写不全。,2023/1/16,4)未对部分项目平行检测。5)旁站记录旁站记录内容缺项、监理旁站不到位(未进行制止);编写的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和现场旁站记录的格式、内容不规范等问题。6)监理整改通知未按要求闭合。7)分部工程验收签证表过于简单。8)组织验收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不规范。,2023/1/16,46,2023/1/16,(四)施工单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能保障施工质量。1、法律法规(1)组织机构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复核。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任务。2)对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进行检查。检查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投标书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是否持证上岗。3)对项目经理部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查。检查项目经理部是否设立了专门的质检机构,质检员的资格、专业、数量配备能否满足施工质量检查的要求。4)“三检制”各级检查组织机构是否明确5)是否按合同要求设立了专门的现场试验室,委派(委托)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项目经理部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质量检测实验室,试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验仪器设备是否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外委项目的检测机构是否具有省级以上水利部门认可的检测资质等。6)是否有专门的测量人员,2023/1/16,(2)人员及设备配备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抽查。抽查机械设备是否与投标书中承诺的相一致,检查施工人员数量和资格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1)项目经理是否持证上岗、到位,资格级别是否符合规定。2)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到位3)施工质量管理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4)质检人员数量与职称是否满足要求5)检测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是否有专职档案人员7)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大员8)特殊岗位工作是否持证上岗9)检测试验设备是否已通过计量鉴定10)试验设备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11)测量仪器设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2)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标书和合同要求,2023/1/16,(3)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是否明确(4)质量保证规章制度及技术文件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检查其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交底制度、现场施工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工程质量自检制度(“三检制”),工程原材料检测制度、工程质量消缺制度、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工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等级自评制度、原材料构件采购及入库制度等制度的建立情况。2)“三检制”是否落实3)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是否齐全、现行有效4)施工表格是否规范和符合要求对施工单位执行的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对施工记录表格、验收与质量评定表格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和水利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2023/1/16,5)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试验方案是否形成文件(已批准)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试验方案等开工前的技术准备文件是否得到批准。是否编制合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分部工程是否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如何。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须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质量保障措施是否缺乏针对性。6)施工准备检查及生产工艺性试验。施工准备检查和生产工艺性试验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确认合格方可进入主体工程施工的。7)是否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和质量意识教育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是否对工人进行了质量意识教育,是否进行了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技术工人是否熟悉施工操作方法、是否知道自己所承担的质量责任。8)试验室制度是否健全,2023/1/16,(5)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效。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常驻工地2)质检人员的现场质量检验是否及时质检人员是否熟悉各项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是否及时有效。3)试验室仪器设备是否按时进行计量检定4)试验检测人员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5)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落实(6)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1)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2)是否认真按图纸、标准和合同施工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的执行情况。有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的行为。3)采用“四新”技术是否的措施和评审4)是否违反施工合同进行分包。,2023/1/16,(7)原材料及设备检验1)原材料、中间产品的检验项目和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金属结构、启闭机和机电设备的检验是否满足合同要求3)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结果是否按月上报4)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是否满足规范要求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及材料是否进行了见证试验(8)质量检验1)施工质量内部检查是否实行“三检制”2)工序检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3)工程关键部位、重要隐蔽工程是否实行了联合检查验收4)工序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是否及时进行了检验与评定(9)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1)质量缺陷、事故是否有私自掩盖行为2)质量缺陷、事故是否有记录,并制定了处理措施3)质量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及时上报,2023/1/16,(10)实体质量是否按检测计划对已完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自检,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项目、点数、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各项检测记录是否齐全,记录、校对、审核签字手续是否完备。见证取样是否按照检测计划进行,检测结果是否满足设计指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是否在项目法人或者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送样,所送质量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1)实体质量抽测项目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2)安全监测设备运用是否正常(11)技术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是否规范,技术资料是否的人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日记的要求。第一、要弄懂填写施工日志的要求:1、施工日志应按单位工程填写。2、记录时间: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时止。3、逐日记载不许中断。4、按时、真实、详细记录,中途发生人员变动,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保持施工日记的连续性、完整性。施工日记应由栋号工长记录。第二、要清楚施工日志应记录的内容。施工日志的内容可分为五类:基本内容、工作内容、检验内容、检查内容、其他内容。,2023/1/16,(12)施工地质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配备专业地质人员,做好施工地质编录工作。进行地下工程地质预报。2.常见问题(1)质量体系1)施工单位进场的技术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资格未达到合同要求。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施工单位未落实“三检制”。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3)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4)工程项目划分不完整、不合理。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第3.2条的规定。5)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不规范。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5.3条。,2023/1/16,55,2023/1/16,(五)检测单位1.质量法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第十六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七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第十八条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2023/1/16,(1)组织机构1)检测资质对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检测能力范围进行复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