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ppt课件.ppt
第五章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一、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的概念、意义、体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1、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标准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方法等,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批准发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如-环境质量标准。我国的环境标准,既是标准体系的一个分支,又属于环境保护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的性质*,为什么说我国的环境标准具有法的性质?,具有规范性 不是以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具体数字、指标、技术规范来表示行为规则的界限,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强制性 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环境标准同环境保护规章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制定和发布。我国的环境标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的环境标准发展到基本形成环境标准体系的过程。1973年,我国发布了第一个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到99年,我国发布的国家环境标准361项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29项*,2、环境标准的意义,环境标准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具体体现 环境标准是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本保证,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核心 环境标准用具体的数值来体现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应控制的界限。如果没有各种环境标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难以有效实施,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也无实际保证环境标准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是推动环境科学技术进步的动力 实施环境标准必然要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这样,就使环境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判断污染防治技术、生产工艺与设备是否先进可行的依据,从而促进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进步*,3、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的概念,环境标准体系是指根据环境标准的性质、内容和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将其进行分级、分类,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的环境标准是由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三级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环保方法标准和标准样品标准五类构成的*,我国的环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协调性 是指各个环境保护标准之间是互相一致、互相衔接、互为条件、协调发展的。层次性 是指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具有层次性,如三级层次构成的。配套性 是指各种环境保护标准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发展性 是指环境标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定时期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相适应的*,环境标准的分级。,环境标准根据制定、批准、发布机关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三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关系,国家标准是对共性或重大的事物所作的统一规定,是制定地方环境标准的依据和指南;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局部的、特殊性的事物所作的规定,是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环境标准的分类根据环境标准的性质、内容和功能,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环保方法标准和标准样品标准五类,五类标准的关系,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环境质量目标,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手段;环保基础标准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方法标准的基础;环保方法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要手段;标准样品标准是实现上述标准的基本物质条件*,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国家对各类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的容许浓度所作的规定。它明确规定了各类环境在一定条件下应达到的目标值,并约束有关部门在限期内应达到的环境质量要求,是各地对环境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评价环境质量的基础。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结合地方环境特点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了实现国家环境标准的要求,以全国常见的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所制定的排放标准。直接规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浓度的数量,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当地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适于当地环境特点和要求时所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种情况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所制定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另一种情况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所制定的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中未做出规定的,仍然执行国家标准。要切实实行污染控制必须依靠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4、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制定环境标准的基本原则,政策性原则。制定环境标准要体现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符合我国国情,使标准的依据和采用的技术措施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力求获得最佳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环境基准为基础的原则 环境基准亦称环境质量基准,是指环境中的污染物对特定对象(人或其他生物)不产生不良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或浓度。环境基准由污染物与特定对象之间的剂量反映关系来确定,不考虑人为因素,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环境质量标准则是以环境基准为依据,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容许剂量或浓度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基准值。区别对待原则。制定环境标准要具体分析环境功能、企业类型和污染物危害程度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宽严有别。按照环境功能的不同,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功能环境,标准就严些;对一般功能环境,标准就宽些。按照企业类型不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新厂从严,老厂从宽。按照污染物危害程度不同,标准的宽严也不一,对剧毒物从严,一般物从宽。可行性原则。制定环境标准,一方面要根据生物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到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切实可行,要对社会为执行标准所花的总费用和收到的总效益进行“费用效益”分析,寻求一个既能满足人群健康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要求,又使防治费用最小,能在近斯内实现的环境标准。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和国外先进环境标准的原则 既可节约,又可接轨*,环境标准的制定程序,国家环境标准由我国环境保护局提出标准项目编制计划;国家技术监督局纳入全国各类标准编制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局下达制定标准计划任务书,由编制单位按照制定标准计划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制定环境标准;标准草案(报批稿)报国家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将批准后的标准送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发布。地方环境标准 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草拟,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环境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是环境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环境标准只有通过实施,其作用和效果才能实现。环境标准发布后,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实施环境标准创造条件,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充分运用环境监测等手段,监督、检查环境标准的执行。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的概念、任务、意义、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报告制度,1、环境监测的概念,环境监测 是指人们对影响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视性测定的活动。它是通过对环境质量某些代表值进行长时间的测定,以掌握环境污染状况和判明环境质量的好坏*,环境监测的内容,物理指标的测定。包括噪声、振动、电磁波、热能、放射性等水平的监测。化学指标的测定。包括各种化学物质在空气、水体、土壤和生物体内水平的监测。生态系统的监测。主要监测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生态系统的变化。如乱砍滥伐森林或草原和过度放牧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二氧化碳和氟氯烃的过量排放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等*,环境监测的分类,环境监测按其目的,可以分类以下三类:研究性监测。主要是研究确定从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以及对人体和其他生物体的影响和危害程度等。监视性监测,亦称常规监测。主要是对在不同功能区内的水、气等环境要素,进行长期的定点、定期监测,从而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情况,评价治理效果和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特定目的的监测。主要是指污染事故的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前者为污染事故的判断和处理提供监测服务;后者为解决污染纠纷提供技术依据。环境监测按其对象,可以分为以下两类:环境质量监测。由环境监测机构通过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并编报各种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质量报告。污染监督监测。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还可按污染物存在的空间分类,分为大气监测、水质监测和土壤监测等*,2、环境监测的任务,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规定: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污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环境测试技术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由此可见环境监测的三项任务:*,环境监测的三项任务,环境质量监测方面。系统掌握和提供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主要内容是:在全国各个地区科学地分布环境监测站点和网络,按照统一规定的方法和规范,对各个环境要素进行连续地或者定期地监测;结合污染源监测,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全国、地区和特殊环境区域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及改善环境质量和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议。污染监督监测方面。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主要内容是:对污染源进行宏观调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对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或者核对排污单位测试的数据;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污染治理装置进行验收和监测,为执行各种环境法规、标准,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对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监测,为追究污染者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污染纠纷提供技术依据。环境科研和服务监测方面。主要内容是:开展以科研为主要目的的监测,为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开展研究工作;为社会服务而进行的监测工作等*,3、环境监测意义,环境监测是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 环境质量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只有通过监测,获取和积累数据,才能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环境监测是科学管理环境的基础 环境监测提供的环境质量信息及变化趋势,为有关部门在监督污染物排放、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以及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环境监测是正确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技术依据 只有通过监测,才能确定环境是否污染、受何种污染物污染及污染危害程度等*,4、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专章规定了环境监测网,其主要内容是:*,网的组成分为国家网,省级网和市级网三级,上下级环境监测网之间为业务技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环境监测网内各成员单位互为协作关系,其业务、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海洋、水利、农业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国家专业监测网。国家专业监测网由组建部门及其监测中心站分别负责组织领导和业务牵头,并接受国家网的业务指导*,环境监测网是业务协作组织,环境监测网的任务,统一规划,依法分工,协同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处理监测信息资料,提出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动态分析报告。统一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开展技术交流,开发监测新技术。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污染调查及较大的监测业务活动。指导下级监测网的工作*,5、环境监测报告制度,为了强化环境监测网络的运行机制,加强监测数据资料管理,确保监测数据信息的高效传递,及时提出各种环境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服务,1991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全国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暂行),对制定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和各报告制度的内容作了规定*,制定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科学性,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实现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高速传递。保证管理服务的及时性,加强监测网络之间的联系,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和效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