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增值税课件.pptx
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1.熟悉增值税的概念、特点及其类型,明确增值税的原理;2.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掌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管理规定;4.明确税率、征收率、扣除率的不同,掌握它们的适用范围和运用方法;5.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相关规定;,教学目标:,第二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6.掌握特殊业务的相关规定和税务处理方法;7.熟悉纳税时间、地点、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规定。,教学目标:,增值税的原理,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教学重难点:,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一、营改增进程 二、增值税的概念和原理 三、增值税的特征 四、增值税的类型,一、营改增进程 P15,2012年1月1日:上海的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2年7月31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等8个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 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 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试点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试点范围,二、增值税的概念和原理 P16,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有形动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概念,二、增值税的概念和原理 P16,(二)原理,甲(原料生产商),乙(产品制造商),丙(批发商),丁(零售商),戊(消费者),原料:50,产品:80,商品:120,商品:140,17%=8.5,17%=13.6,17%=20.4,17%=23.8,+30,+40,+20,销项税额8.5,进项税额8.5,销售方,购进方,销项税额13.6,进项税额13.6,销售方,购进方,销项税额20.4,进项税额20.4,销售方,购进方,随着商品的流转征收,在每一个流转环节课征,多环节征收,购买方负担,最终消费者承担税负。,借:原材料 50 应交税费-增(进项)8.5 贷:银行存款 58.5,借:银行存款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应交税费-增(销项)13.6,二、增值税的概念和原理 P16,(二)原理,甲(原料生产商),乙(产品制造商),丙(批发商),原料:50,产品:80,17%=8.5,17%=13.6,+30,销项税额13.6,进项税额8.5,1、直接计算法:增值额=30应交增值税=3017%=5.12、间接计算法(税款抵扣法):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3.6-8.5=5.1,58.5,93.6,交税人(卖方)负税人(买方),抵扣,三、增值税的特征 P16,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多环节征收2、属于价外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3、征收面广4、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制(不重复征税)应纳增值税额(或留抵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采用比例税率6、具有税负转嫁性,四、增值税的类型 P17,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我国在2008年及以前,增值税一直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从2009年1月起,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生产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收入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消费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中间产品固定资产不可抵扣,中间产品+折旧固定资产部分抵扣,中间产品+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全部抵扣,第二节 增值税征收范围,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这里所称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P18,(一)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销售无形资产包括销售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构筑物。,(二)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P1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四)提供应税服务,1交通运输服务2邮政服务3现代服务4电信服务,5建筑服务6金融服务7生活服务,程租期租湿租,光租干租,(一)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 P21,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的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5)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一)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 P21,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6)建筑业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将生产的预制构件等建筑材料,用于本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应于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7)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是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8)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一)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 P21,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9)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10)油气田企业从事原油、天然气生产,以及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11)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12)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二)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行为 P22,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行为 注意(4)(5):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二)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行为 P22,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兼营行为 某大型购物中心,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这属于兼营行为,销售货物一般税率为17%,提供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税率为6%。,两项行为,看行为交税,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兼营行为 处理: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率。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兼营行为 但是,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不属于兼营行为,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饭店在经营餐饮的同时,另设外卖部,销售自制肉粽、烤鸭、烧鸡、月饼等真空包装食品。这不属于兼营行为,一律按餐饮服务6%交税。,(二)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行为 P22,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3、混合销售行为 销售家具的厂商,在销售家具的同时送货上门。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交纳增值税。邮局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邮寄包裹的包装纸箱。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交纳增值税。,一项行为,看人交税,(二)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行为 P22,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3、混合销售行为 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区分,1、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兼营,就餐住宿按服务业6%交增值税,销售货物按17%交增值税,3、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销售汽车和提供修理都按17%交增值税,4、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兼营,销售建材按17%交增值税,装饰按建筑服务11%交增值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区分,5、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7、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8、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6、汽车修理厂修车并销售汽车零配件,修车和销售配件都按17%交增值税,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P23,(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P23,(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7)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8)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二、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P23,(9)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10)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11)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第三节 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四、扣缴义务人,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P24,(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办法 P26,(二)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判断条件 P27,(三)无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 P27,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不同,三、扣缴义务人 P28,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第四节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 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 P28,(一)基本税率17%,1、销售或进口货物;2、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3、提供应税服务。,一、增值税税率 P28,(二)低税率11%,4、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5、音像制品6、电子出版物7、二甲醚8、食用盐,1、农产品(含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冷气、热水、煤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一、增值税税率 P28,(三)提供应税服务税率11%,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四)提供应税服务税率6%,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除租赁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五)零税率,出口货物;营改增规定,小规模纳税人:3%,二、征收率 P31,(一)一般规定,(二)特殊规定,(二)特殊规定,选择简易办法计税的,按3%征收率,二、征收率 P31,(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一般纳税人的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四)营改增后的过渡政策,(五)其他:3%,税率与征收率,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确定,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一)销售额的确定,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适用税率,1、一般销售方式 P34(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2)价外费用,包含: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不包含: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输费用;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保险费,代缴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一)销售额的确定,2、以物易物方式 P35 发出货物计算销项,收到货物计算进项。3、以旧换新方式 P35(1)一般:按新货售价,不扣减旧货收购价(2)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价款(扣减后),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一)销售额的确定,4、折扣方式 P35(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价格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税;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实物折扣:实物款额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按“视同销售-赠送他人”计税。(2)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3)销售折让:按扣除折让后的货款计税。,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一)销售额的确定,5、还本销售方式 P36 以货物销售价计算,不扣减还本支出。6、直销方式销售 P36,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一)销售额的确定,7、包装物押金 P36,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一)销售额的确定,7、包装物押金 P36,包装物押金,一般产品,酒类产品,收取交增值税,未逾期:不交增值税,逾期时:交增值税,啤酒、黄酒,逾期交增值税,其他酒,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二)无销售额的确定 P37,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的平均价格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类的平均价格3、按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P34,(四)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P39,1、视为“含税销售额”的情况,商场的“零售价”;普通发票中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价税合并收取的价款;价外费用;需要征税的包装物押金;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2、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0,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3、购进农产品按农产品买价的11%计算扣除(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初级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1%,抵扣原则:会产生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会产生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0,4、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1%=烟叶收购价款14.52%,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0,5、从境外购进,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6、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第一年60%,第二年40%(链接:固定资产抵扣)7、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0,8、注意事项(1)主要扣税凭证:五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0,8、注意事项(2)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法定扣税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0,(3)区分:税率、征收率、扣除率 税率和征收率:适用税率,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适用征收率,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税率、征收率和扣除率:税率、征收率是用来计算销项税额的;扣除率是用来计算进项税额的(农产品11%)。,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2,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 P42,二、进项税额的计算,(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P42,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P43,(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P44,税款抵扣办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三)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P45,(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P44,1、购进货物时已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作抵扣2、购进货物时进项税额已抵扣,事后改变用途的:进项税额转出,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P43,(五)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 P45,(四)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P45,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及纳税人 P47,1、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有报关进口手续“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环节给予减免税;进口减免税料件不能加工复出口、转内销的:予以补税。2、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P47,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格=货价+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三)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P48,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确定,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 三、购置税控收款机税款抵免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P49,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 P49,(一)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征收率为3%。,(二)“营改增”中的特殊情况,三、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1、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三、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2、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三、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七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确定,一、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条件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四、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五、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第八节 增值税税收优惠,一、法定减免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免税的有关规定 三、营改增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 五、其他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的起征点,一、法定减免 P59,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免税的有关规定 P60,三、营改增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P61,四、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 P6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四、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 P63,(三)个人销售住房,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2、其他城市:,四、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 P63,五、其他免税规定 P67,六、增值税的起征点 P67,第九节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P68 二、纳税期限 P69 三、纳税地点 P69 四、营改增后的征税机关 P69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P72,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P73 二、“营改增”后纳税人发票的使用 P74 三、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P74 四、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P75 五、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P75 六、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 P76 七、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P76 八、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 P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