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国际结算ppt课件.ppt
第7章 国际结算,第7章 国际结算,学习目标:了解有关国际结算的概念;理解国际结算中各类票据和单据,即汇票、本票、支票的含义、基本内容及种类,以及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的含义;掌握汇付、托收、信用证等结算方式的概念、特点和具体业务流程;能灵活地运用各种结算方式进行业务操作,为将来从事外经贸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第7章 国际结算,7.1 国际结算概述7.2 国际结算工具7.3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7.4 本章小结,7.1 国际结算概述,7.1.1 国际结算的含义7.1.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7.1.1 国际结算的含义,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通过货币的收付,了结和清算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根据引起国际间货币收付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国际结算分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贸易结算是指一国对外进出口贸易所发生的国际货币收支和国际债权、债务的结算。它在一国的国际收支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贸易结算就构成了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非贸易结算是指贸易以外的各种对外结算,如劳务输出、旅游费用、侨民汇款、利润收益收支、外国使领馆经费、国际馈赠等国际结算。非贸易结算虽然在数额上小于贸易结算,但它反映了一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对调节和平衡一国的国际收支起着重要作用。,7.1.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结算产生于国际贸易,并随着国际贸易和其他经济文化交流的发展而发展。国际结算主要经历了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和电子结算三个发展过程。国际结算的雏形是在国家出现之后,随着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的出现而逐渐形成的。在奴隶制社会,产生了国际贸易的萌芽,最初是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的。到了封建社会,逐渐出现了以金银为交换中介的国际结算方式,即直接通过运送贵金属来逐笔清算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直接运送黄金和白银,不仅在途中风险大,而且要负担各种费用,还要占用很长一段时间的资金。因此,这种结算方式只有在商品交易少,交易量小的时代使用。当社会生产和交通运输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国际贸易也向大规模、大范围发展的时候,这种结算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了。,7.1.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到了公元14、15世纪,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各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国际交换日益扩大,区域性国际商品市场逐渐形成。到了15世纪末16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地理上的大发现以及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使得国际商品交换的种类和范围以及交易量都不断扩大,商人们开始使用“字据”来替代现金,这也就是最早的汇票。到16世纪至17世纪,票据在欧洲大陆被广泛使用,国际结算已经从现金结算时代进入票据结算时代。,7.1.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18世纪60年代,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这直接推动着国际关系的深刻变革,社会分工迅速向国际领域扩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多或少地纳入了国际分工之中,卷入世界市场,并且同国际贸易相关的金融业、航运业及保险业也有了长足发展。提单、保险单等相继问世,海运提单从一般性的货物收据发展成为可以背书转让的物权凭证,保险单也成为可以转让的单据,银行业逐渐从高利贷性质发展为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这样由于银行的参与,逐渐形成了以贸易结算和融资相结合为特征的,以银行为中枢的现代国际结算体系。,7.1.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20世纪初电子货币信用卡在美国出现以后,从根本上改变了银行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随着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发达国家的银行把现代化通信技术和电子计算结合起来,构建了“银行电子国际结算系统”,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的效率,而且具有安全、快捷、准确、便利的特点,使国际结算业务由非现金结算走向了电子结算。又由于因特网的出现,未来的结算方式将是网络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全面实现电子化和数字化。,7.2 国际结算工具,7.2.1 票据概述7.2.2 汇票7.2.3 本票7.2.4 支票7.2.5 其他主要票据,7.2.1 票据概述,1.票据(bills)的定义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结算主要采用非现金结算,即不直接使用现金,而是使用代替现金起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信用工具来结算国际债权债务的一种方法。此种用以抵消国际间债权债务的信用工具就是票据。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如提单、保险单等都属于票据。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我们通常所说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7.2.1 票据概述,2.票据的特性票据是一种信用工具,可以代替货币进行非现金结算,具有如下特性。(1)设权性所谓设权性,是指票据持有人的票据权利随票据的设立而产生,离开了票据,就不能证明其票据权利,即票据上的权利,完全由票据行为所创立。票据的签发,不是为了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而是为了创设一种权利,即支付一定金额的请求权。这种权利一旦创设,即与创设该权利的背景相分离,成为一种独立的、以票据为载体的权利。,7.2.1 票据概述,(2)流通转让性票据上的债权可以通过背书或无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流通转让,而不必通知债务人。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凡记名票据,必须经背书才能交付转让;凡无记名票据,仅凭支付就可以转让。对于任何票据,不论采用何种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3)要式性所谓要式性是指票据在形式上需要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票据法的规定,才能使票据产生法律效力。各国的票据法对这些必要项目都做了详细规定,使票据的文义简单明了,并根据文义来解释票据,明确当事人的责权。,7.2.1 票据概述,(4)无因性所谓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票据是一种不需要过问原因的证券。票据的有效性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票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独立于票据原因关系。只要票据记载合格,符合法定要式,票据受让人就取得了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5)提示性票据上的债权人即持票人请求债务人即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请求付给票款,否则,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期限,付款人的责任即被解除。,7.2.1 票据概述,(6)返还性票据的持票人收到票款后,应将已收款的票据交还付款人。该票据一经正当付款即被解除责任而归入付款人的档案,由于票据的返还性特点,所以它不能无限期地流通,而是在到期日付款后就结束其流通。,7.2.1 票据概述,3.票据的作用(1)票据起着结算工具的作用现代的国际结算大都是以非现金结算方式进行的,这就要求必须使用一定的支付工具来清算国际间的债权债务,而票据就是起着这样的结算作用的一种支付工具。(2)票据起着流通的作用票据经过交付或背书转让给他人,并能连续多次转让,使得票据在市场上广泛地流通,成为一种流通工具,大大减少了现金的使用,扩大了市场流通手段。,7.2.1 票据概述,(3)票据起着信用工具的作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而被债权人接受以前,实际的债权、债务已经发生,票据只不过是在债权、债务发生以后来清算这种关系而已。可见,票据实际上代表着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信用。用票据作为信用工具不仅简化了借贷手续和追偿手续,而且票据的这种信用作用,使得资金融通业务得以不断扩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7.2.2 汇票,1.汇票的含义根据我国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9条规定:汇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英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一个向另一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命令,要求另一人在见票时或在某一规定的时间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7.2.2 汇票,2.汇票的必要内容根据日内瓦统一法的规定,汇票必须包含:写明其为“汇票”字样;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付款时间;出票地点和日期;出票人名称和签字;一定金额的货币;收款人名称。上述各项目如图7.1所示。,7.2.2 汇票,图7.1 汇票样本,7.2.2 汇票,下面具体介绍汇票的各个要式及其填制方法:(1)汇票上注明“汇票”字样英国的票据法中本无此要求,但为了防止与其他的支付工具混淆,一般都在汇票上加注“汇票”字样。日内瓦统一法则明确规定必须写明“汇票”字样,否则视作无效。(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由于汇票是出票人指定付款人支付给收款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书,因此附带任何附加条件或限制的汇票是无效的。(3)付款人的姓名及地址汇票上付款人的名称、地址必须写清楚,以便持票人向他提示承兑或付款。如果汇票上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本人,或者付款人是虚构的,或者是没有交付能力的人,持票人有权决定,把它作为本票或是支票处理,即出票人与付款人同为一人。,7.2.2 汇票,(4)出票人签字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在汇票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出票人一经签字,即承担相应的责任。英国票据法中规定,出票人签字如果是伪造的,或签字者的签字是未经授权的,则汇票视为无效。出票人如果是代理他的委托人签字,该委托人不论是公司、商号或个人,都应在签字前面加上“for”、“on behalf of”、“for and on behalf of”、“per pro”字样以作说明,并在个人签字后写上其职务名称。,7.2.2 汇票,(5)出票日期和地点汇票上必须注明出票日期,以便确认出票人在签发汇票时有无支付能力。加注另一目的在于确定付款、承兑提示的期限,以及计算利息等。如遇出票人停止支付时,借以知道出票是否在其停止支付之前。如出票后固定时期付款的汇票没有写明出票日期,或见票后固定时期付款的汇票,在承兑时未写明承兑日期,则任何持票人均可在汇票上加注真实的出票日期或承兑日期,汇票仍然有效。按照惯例,出票日期和地点一般均写在汇票右上角。也有的在出票人签字的下面加注出票地点,或者出票人名字旁边的地点即视为出票地点。,7.2.2 汇票,(6)付款地点汇票中付款人旁边加注的地点,就是付款人的地点,也是请求付款的地点。日内瓦统一法中规定,汇票上必须注明付款地点,以便在发生有关付款的法律冲突时,确认付款地的法律为准。没有明确付款地点的汇票是无效的。有时出票人没有写明具体的付款地点,而仅注明以何地货币偿付,这时,也可以把偿付货币所在地的地址作为付款地址。,7.2.2 汇票,(7)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又称付款到期日,这是付款人必须履行付款义务的最迟日期。汇票付款期限有下列四种:即期付款的汇票,又称即期汇票。收款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即期汇票的票面上一般有“见票或提示时应立即付款”的字样。如果汇票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日期,也没有明确表示何日到期者,可视为即期汇票。确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如:“Payable on 18th March,2019.”。延期付款的汇票。如:“At 30days after bill of lading payable to or order”(提单后30天付款给或其指定的人)。,7.2.2 汇票,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一般是30天、60天、90天等。定期付款的汇票又可分为以下两种:a.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例如汇票上注明:“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或“At two months after sight pay to or order”。这种汇票必须由持票人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以确定见票日期和付款日期,明确付款责任。b.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这种汇票票面上注明“出票后天付款”的字样,如:“At 90days after date pay toor order”或“At two months after date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to or order”。这种汇票也必须由持票人及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以明确付款责任。,7.2.2 汇票,(8)汇票金额汇票金额必须表明确切的金额数目。如US$600或500等,并且注明货币单位,不能写成货物数量,也不能写模棱两可的金额数目,如“about one thousand dollars”。如果汇票中要求付款人除支付票面金额外,还必须支付利息,那么汇票中对适用的利率应予确定,并且还要确定利息计算的起讫日期,以免发生争执。如果汇票中未明确说明起讫日期,则按惯例是从出票日起算到付款日止。如果汇票中连出票日期也没有,则从发出汇票时算起。,7.2.2 汇票,如果汇票中规定票面金额是以某种货币折换成另外一种货币计算,那么,汇票中应指定这种折算的汇率,或者指定一个可以确定的(如某一天收盘价)汇率。汇票金额用文字大写和数字小写两种方式标出,如果文字大写的金额与数字小写的金额不符,则以文字大写的金额为准。如果文字记载或数字记载在票面有数处,而且金额不一致时,以最小金额为准。实际做法是,持票人可要求退票,让出票人更改金额,使其一致以后再提示付款或承兑。有些汇票还在金额的后面加注“付对价”语句。加注“付对价”的目的在于证实汇票有真实的交易作基础,不是用以套取资金的融通票据。,7.2.2 汇票,(9)收款人姓名或公司名称汇票上的收款人是主债权人,必须明确记载。收款人又称汇票抬头,通常有以下三种写法。限制性抬头例如:Pay John Smith not transferable(付约翰史密斯不得转让)。开票人开立限制性抬头的汇票,是不愿使票据流入第三者手中,以便把自己在汇票上的债务,仅限于收款人一人。,7.2.2 汇票,指示性抬头指示性抬头又称记名抬头,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Westminster Bank ltd.London.”(付给伦敦西敏寺银行的指定人),“Pay to Westminster Bank ltd.London or order.”(付给伦敦西敏寺银行或其指定人)。指示性抬头的汇票经抬头人背书后交付,可以自由转让。执票来人抬头例如:“Pay bearer”(付给执票来人),“Pay John Smith or bearer”(付给约翰史密斯或执票来人)。执票来人抬头汇票无需持票人背书,仅凭交付而转让。,7.2.2 汇票,(10)任意记载汇票上可以加注任意记载,但它不是汇票的必要项目。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正本汇票写明First of Exchange 或Original,副本汇票写明Second of Exchang 或 Duplicate。正副本汇票分别写明“付一不付二”或“付二不付一”。汇票指定在付款地的第三人为预备付款人。如汇票遭到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即作为参加承兑人或参加付款人。其他记载事项还有禁止转让、免除作成拒绝证书、汇票编号等。,7.2.2 汇票,3.汇票的种类(1)按出票人不同,汇票可以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凡是由商号、个人开立的汇票叫商业汇票(commercial bill)。在国际贸易中,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买方指定的银行。银行汇票凡是由银行开立的汇票叫银行汇票(bankers bill)。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也是银行。,7.2.2 汇票,(2)根据在使用过程中是否附商业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光票(clean bill)是指在流通过程中,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在使用中多用光票。跟单汇票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是指在流通过程中,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商业汇票一般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使用的是跟单汇票。,7.2.2 汇票,(3)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汇票上规定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称为“即期汇票”(sight bill)。即期汇票无需承兑。若汇票上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日期,也没有注明到期日,即可视为见票即付的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汇票上规定付款人于一个指定的日期或在将在一个可以确定的日期付款的汇票称为远期汇票(time bill)。,7.2.2 汇票,(4)根据承兑人不同,可将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是由一家工商企业开出,以另一家工商企业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另一家工商企业承兑后,该汇票即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也是由一家工商企业开出,但以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银行承兑后,该汇票即为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汇票可以同时具备以上几种性质。例如一张商业汇票同时又可以是即期的跟单汇票;一张远期的商业跟单汇票,同时又是商业承兑汇票。,7.2.2 汇票,4.汇票的使用(1)出票出票(issue)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填写付款人、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付款地点及收款人等项目,经签字后交给受票人的行为。出票包括两个方面的行为,即缮制票据并签字和提交汇票。只缮制而不提交不叫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该票据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当票据得不到承兑或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追索。,7.2.2 汇票,(2)背书背书(endorsement)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经签章,或再加上受让人(即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票据交给受让人的行为。背书有以下类型:记名背书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例如ABC公司将提单背书转让给EFG公司,可作以下背书:TO DELIVER TO EFG COABC COAug.18th,2019,7.2.2 汇票,不记名背书不记名背书又称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由自己签名,但不记载任何受让人的背书形式,例如信用证中有这样一个条款“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endorsed in blank”,则背书人只需在提单背面签章并注明背书日期即可,具体如下:ABC COAug.18th,2019指示背书指示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凭指示”字样,同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经过指示背书的指示提单还可以进行背书,但背书必须连续。例如ABC公司指示背书转让给EFG公司可作以下背书:To the order of EFG CoABC CoAug.18th,2019,7.2.2 汇票,票据在转让过程中应办理称之为“背书”的法定手续,票据经背书可不断地转让下去。对受让人来说,所有在他前面背书的人以及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而对出让人来说,所有在他后面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票据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7.2.2 汇票,(3)提示提示(presentation)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提交给受票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受票人见到票据叫见票。提示分为两种,即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付款提示是指持票人向受票人提交票据,要求付款的行为;承兑提示是指持票人向受票人提交票据,要求受票人见票后办理承兑手续,到期付款的行为。(4)承兑承兑(acceptance)是受票人明确表示同意执行出票人的命令的行为。受票人在票据正面写明“承兑”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由受票人签字。票据一径承兑,受票人就变成了票据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则从主债务人退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7.2.2 汇票,(5)付款付款(payment)指在汇票到期时,持票人提示票据,经付款人或承兑人正当地付款后,票据即被解除责任。所谓正当地付款是指:一是要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而不是由出票人或背书人支付;二是要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付款,而不能在到期日以前付款;三是要付款给持票人。(6)拒付拒付(dishonour)指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承兑时遭受拒绝承兑,或出票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遭受拒绝付款。此外,由于付款人死亡、逃匿、破产或被责令停业等原因,致使持票人无法取得承兑或票款时,也构成付款人的拒付行为。,7.2.2 汇票,(7)追索追索(recourse)当票据遭拒付后,票据的善意持有人对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票据金额及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对象是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因为他们要对持票人负连带的偿付责任。持票人是票据上的惟一债权人,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正当持票人还可不依背书次序,越过其前手,而对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行使追索权。被追索者清偿票款后,即取得持票人的权利,得以再向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的票款应包括票据金额、利息、作成退票通知、拒绝证书和其他必需的费用。,7.2.2 汇票,5.汇票的贴现(1)贴现贴现(discount)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一定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贴现是一种票据买卖业务,也是一种资金融通业务。(2)汇票的再贴现再贴现(rediscount)或称重贴现,是指汇票的贴现人售出他所贴进的汇票。贴现人贴进汇票后,占压了资金,如果在汇票到期前需要资金可以提前售出汇票,即向本国中央银行要求再贴现。再贴现率是衡量一国利率水平的主要标志。汇票贴现时所发生的费用有承兑费、印花税和贴现息三种。,7.2.3 本票,1.本票的含义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英国票据法规定,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特定的人、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对收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7.2.3 本票,2.本票的基本内容(1)写明其为“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承诺;(3)收款人或其指定人;(4)出票人签字;(5)出票日期和地点;(6)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则视为见票即付);(7)一定金额;(8)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则出票地视为付款地)。本票样本如图7.2所示。,7.2.3 本票,图7.2 本票样本,7.2.3 本票,3.本票的种类(1)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的本票称为银行本票(bankers note)。银行本票只有即期,没有远期。按我国票据法规定,允许开立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超过2个月的银行本票。(2)商业本票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称为商业本票(traders note),又称一般本票。商业本票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商业本票和远期商业本票。,7.2.3 本票,4.本票和汇票的主要区别本票与汇票作为支付工具都属于票据的范畴,但两者又有着较大的不同,其主要区别有:(1)本票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承诺;而汇票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命令。(2)本票的票面上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而汇票的票面上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3)本票因为本身即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故不需经付款人承兑;而远期汇票则需要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要求其承兑,以获得他支付的保证。,7.2.3 本票,(4)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主债务人;而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在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5)本票只能开出一张;而汇票则可以开出一套,一般是一式两份或数份,其中任何一份的责任解除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6)外国本票在遇到拒付或退票时,无需作拒绝证书;而外国汇票退票时,必须作拒绝证书。,7.2.4 支票,1.支票的含义我国票据法第82条规定,支票(cheque)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英国票据法规定,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7.2.4 支票,2.支票的基本内容(1)票面必须有“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3)付款银行的名称和地址(4)付款的地点;(5)收款人、其指定人或持票人;(6)出票地点和日期;(7)一定金额;(8)出票人签字。支票样本如图7.3所示。,7.2.4 支票,图7.3 支票样本,7.2.4 支票,3.支票的种类(1)按照抬头人不同,支票可分为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记名支票(cheque to order)是出票人在收款人一栏中写明“付给某人”或“付给某人或指定人”。这种支票转让流通时,必须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必须由收款人在背面签字。不记名支票(cheque to bearer)又称空白支票,即抬头人为持票人的支票。抬头人一栏写成“付给来人”。这种支票无须经背书即可转让,取款时也无需在背面签字。(2)按照支票票面上有无划线来区分,支票可分为划线支票和非划线支票划线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的票面上划上两道平行的横向线条。这种支票,持票人不能凭以提取现金,而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账。这样,万一支票丢失以后被人冒领时,还可以通过银行这方面的线索来追回货款。,7.2.4 支票,(3)空头支票支票的出票人应在指定的付款银行存有一定的资金。如果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在付款银行的实有存款金额,该支票称为空头支票。(4)保付支票保付支票(certified chequ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的戳记,以表示银行保证在支票提示时,一定得到付款的支票。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由银行承担,出票人和背书人都可免予追索。持票人也可以免受付款提示期的限制。,7.2.4 支票,(5)银行支票银行支票(bankers cheque)是由银行签发的支票,也就是银行的即期汇票,一般是银行在接受顾客委托办理汇款时开出这种支票。(6)旅行支票旅行支票(travellers cheque)是大银行或大旅行社发行的、未指明付款人和付款地点,专供旅客在旅途购买和备付旅途费用的一种定额支票。,7.2.4 支票,4.支票与汇票、本票的异同(1)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有资金关系;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有资金关系;本票是约定自己付款的票据,无所谓双方间的资金关系。(2)支票与汇票同样有三个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4)支票和本票不得记载预备付款人;而汇票则可以记载。,7.2.4 支票,(5)支票的出票人担任支票的付款;汇票的出票人担保付款人承兑和付款;而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6)支票限于见票即付,无到期日的记载;汇票、本票因有即期和远期之分,故有到期日的记载。(7)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一般是承兑人,但也可以是参加承兑付款人或保证人;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8)支票无承兑、参加承兑、参加付款、保证的制度;而汇票均有;本票仅有保证及参加付款,而无承兑和参加承兑。,7.2.4 支票,(9)支票、本票的背书人只负追索时的偿还义务;而汇票的背书人则需担保付款人承兑及付款的义务。(10)支票有保付和划线制度;而汇票、本票均无。(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证书;汇票则有。(12)支票、本票没有复本;汇票则有。,7.2.5 其他主要票据,1.运输票据运输票据是指出口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办理装运,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货物运输的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常见的运输单据有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铁路运单(railway bill)、航空运单(airway bill)、承运货物收据和邮包收据(parcel post receipt)等。,7.2.5 其他主要票据,(1)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力。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才能在目的港提取货物。由于目前国际贸易运输大部分采用海洋运输,所以海运提单就成了国际贸易运输单据中的一项主要单据。(2)其他运输票据其他运输票据有铁路运输票据、航空运单、承运货物收据和邮包收据等。,7.2.5 其他主要票据,2.保险单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也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是被保险人凭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在国际贸易中,保险单是可以转让的。常见的保险单据有以下几种:(1)保险单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又称“大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订立的正式的保险合同。它除了在正面记载证明双方当事人建立保险关系、被保险货物的情况、承保险别、理赔地点以及保险公司关于所保货物如遇险可凭本保险单及有关证件给付赔款的声明等内容外,在背面还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规定。,7.2.5 其他主要票据,(2)保险凭证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合同,它与正式的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效力。保险凭证只有正面的内容,无背面条款,但其一般标明按照正式保险单上所载保险条款办理。,7.2.5 其他主要票据,3.商业发票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简称发票,是卖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清单。其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总价、包装等。商业发票是贸易项下全套单据的核心,所以又称为中心单据。它的作用为:第一,它是交易的合法证明文件,也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第二,它是买卖双方收付货款和记账的依据;第三,它是买卖双方办理报关、纳税的计算依据;第四,也是出口人缮制其他出口单据的依据。此外,在信用证不要求提供汇票的情况下,发票可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7.2.5 其他主要票据,在国际贸易中,商业发票的样式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基本内容都包括以下几方面。(1)首文,即指开头部分首文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合同或订单号码,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开票日期,装运的船只和船期,装货港和卸货港等。(2)本文,即发票的主体本文是说明卖方履约情况的部分,主要是对货物和货价的描述。它包括:唛头和号码应与提单、包装单一致。商品的名称、花色、品种、规格、单价、价格条件等,应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即商业发票中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一致。,7.2.5 其他主要票据,数量、总金额应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货物的毛重、皮重、净重也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其他内容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和要求,予以注明。(3)结文,即指发票的结尾部分结文是对履约情况的补充说明,一般包括出口商的签单、进口许可证号码、税则号以及需要特殊说明的文字等。,7.3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7.3.1 汇付7.3.2 托收7.3.3 信用证,7.3 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国际间由于贸易或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以一定的形式,按照一定的条件,使用一定货币进行的结算,称为国际结算方式。它实质上是一种债务人对债权人偿还债务的方式,故又称支付方式。国际结算方式是从简单的现金结算方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不论采用哪一种结算方式,都涉及资金的流向问题。按资金的流向和结算工具传递的方向不同可以分为顺汇法和逆汇法两种。所谓顺汇法,是指付款人主动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其结算工具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同。所谓逆汇法,是指债权人委托第三者(通常是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其结算工具的传递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另外,国际结算方式按其信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指买卖双方根据商务合同的规定互相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指银行向交易的一方提供信用。国际结算方式中的汇付和托收属于前者,信用证及银行保函属于后者。,7.3.1 汇付,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指汇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方式。汇付方式涉及以下四个当事人。(1)汇款人汇款人(remitter)指要求银行将款项汇给国外收款人的人。汇款人是债务人或付款人。(2)汇出行汇出行(remitting bank)指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汇出行所办理的汇款业务叫汇出汇款。(3)汇入行汇入行(paying bank)又称解付行,指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款项的银行。汇入行所办的汇款业务叫汇入汇款。,7.3.1 汇付,(4)收款人收款人(payee)指汇款结算方式中的国外收款人。收款人是债权人或受益人。作为汇款人步入汇出银行后,首先应填写汇款申请书并签字盖章。然后,汇出银行收取汇款人的汇款金额和手续费及杂费,并按汇款人汇款申请书中的委托指示发出付款委托书给汇入行。汇入行按照汇出行发出的付款委托书承担向收款人解付汇款的义务,最后,收款人凭电汇或信汇通知书向汇入行领取款项。汇款申请书中一般有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汇款方式供汇款人选择。这三种方式的收付程序不同,在运用上也各有利弊。,7.3.1 汇付,1.电汇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的申请书后,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另一国家的解付行,要求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在“汇款申请书”上必须填明以电汇方式汇出。汇出行在拍发电报或电传时,应加注密押(密押是汇出行和汇入行之间预先约定在电汇委托书上加注的押码,汇入行依此押码核对金额和证实电报确为汇出行所发),汇入行在收到电报核对密押无误后,即缮制“电汇通知书”通知收款人取款。收款人收款时应在汇款收据上签署正式印章。电汇收付程序如图7.4所示。,7.3.1 汇付,图7.4 电汇业务的基本程序,7.3.1 汇付,电汇的具体程序为:(1)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交款给汇出行,申请书上说明使用电汇方式。(2)汇出行给汇款人开立电汇回执。(3)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汇入行,并发出航空函件“电报证实书”给汇入行。(4)汇入行传递汇款通知书。(5)收款人收到通知后在收款联上盖章,交给汇入行。(6)汇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取出头寸,解付汇款给收款人。(7)汇入行将借记通知书寄汇出行,通知它汇款解付完毕。电汇是银行用电报或电传委托付款地银行解付的汇款,其特点是解付速度快,但支付的国际电报费较高。,7.3.1 汇付,2.信汇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汇出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通过邮局传递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与电汇相比较,信汇和电汇的收付业务程序基本相同,信汇与电汇所不同的是:信汇的汇出行不是以电报或电传方式传递“电汇汇款通知书”给解付行,而是采取邮寄方式。信汇具体收付程序如图7.5所示。,7.3.1 汇付,图7.5 信汇业务的基本程序,7.3.1 汇付,信汇的具体程序为:(1)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交款给汇出行,申请书上说明使用信汇方式。(2)汇出行向汇款人开立信汇回执。(3)汇出行根据信汇申请书制成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4)汇入行收到信汇委托书,核对无误后,将信汇委托书的第二联信汇通知书及第三、四联收据正副本一并通知收款人。(5)收款人凭收据联款。(6)汇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取出头寸,解付汇款给收款人。(7)汇入行将借记通知书寄汇出行,通知它汇款解付完毕。信汇汇款时间较长,但汇费比较低。,7.3.1 汇付,3.票汇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以票据作为结算工具的一种汇款方式。它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至付款地凭票取款。汇入行在付款时应核对汇票上汇出行有权签字人的签章,并且检查有无涂改的痕迹,如无问题,即可付款。票汇具体收付程序如图7.6所示。票汇的具体程序为:(1)汇款人填写汇款申请书,交款付费给汇出行,申请书上说明使用票汇方式。(2)汇出行作为出票行,开立银行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3)汇款人将汇票寄给收款人。(4)汇出行将汇款通知书(又称票根)邮寄汇入行,将其与收款人提交的汇票正本核对。,7.3.1 汇付,(5)收款人提示银行汇票给汇入行要求付款。(6)汇入行借记汇出行账户,取出头寸,凭票解付给收款人。(7)汇入行将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通知汇款已解付。图7.6中的银行即期汇票,又称见票即付汇票,它是规定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