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基础知识ppt课件.ppt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总行风控官 李雪梅,一、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1980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安徽进行票据业务的试点。第二阶段是初步发展阶段,1986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试办再贴现业务,推动票据业务的发展。第三阶段,19952001年,是规范发展阶段,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第四阶段2002至今是快速发展阶段。,二、票据基础知识,1、票据定义什么是票据?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票据是一种债务凭证。顾名思义,债权人据票而索,债务人据票而付,实际就如同一张借据。传统现金结算方式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这种方式对买方要求较高,不利于商品交易,属于在不发达经济条件下的结算手段。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卖方允许以买方票据支付,实际就是允许买方赊欠,提供一张借据或者说欠条先提货,以借据约定还款的金额、期限。首先产生的票据是商业承兑汇票,后来大家觉得商业信用不好,没有保证。于是,在借据上又加入银行保证,于是有了银行承兑汇票。,2、票据要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以上7个要素构成了票据成立的核心,3、票据关系人票据的关系人有: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持票人、保证人。,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4、票据的五个特点 票据五个基本特点“因、文、有、权、要”。因就是无因票据,受让票据的一方无需知道转让票据一方是如何得到票据的;文就是文义票据,票据的内容必须在票面上表达的清清楚楚;有就是票据是有价证券,必须标明一定的金额;权就是票据是设权凭证,对持票人而言是索偿一定金额的权利;要就是票据有要式规定,记载那些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记载。票据的这五个特点保证了企业之间的债务以票据的形式进行了有效管理,以文字的形式将债务的时间、金额、偿付地点准确表述,以法律约束保证债务的履行,社会广泛接受这种债务形式。,票据是无因凭证:票据行为是由信用行为等原因而产生的,设立有因、流通无因,不论其行为有无原因,或其原因是否正当,票据债务人自票据行为完成之日起,对善意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据款项的责任。在经济生活中,票据背书、转让十分频繁,要求持票人了解其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明显过于苛刻。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控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的票据除外。接受票据的人无需知道持票人是否是票据的正当持票人,如同一个人在饭馆进行花钱消费,饭馆无需知道这个人是如何得到这笔钱的,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因为饭馆根本无法确切知晓。,票据是文义凭证: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一切事项均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为了保证文义性的实施,票据法规定,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签章和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必须是当事人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超出或者干脆变造他人的意思表示,还要其承担票据义务,这明显是与法律相悖的。,票据是有价凭证:票据上一般需写明一定的货币金额,当债务人向票据权利人履行债务后,应向票据权利人归还票据,没有票据一般不能够主张票据权利。票据是设权凭证:票据的设立必须支付对价,也就是基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对价是设立票据的依据。在票据没有背书转让前,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收款人是没有支付合理的对价,恶意骗取票据的,债务人可以拒绝付款。,票据是要式凭证:票据作为债权债务的重要凭证,必须具备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并以精确、可靠、完整的文字来表达。票据填写的要素、内容以及票据应载明的种类、金额、收付款单位、日期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就是票据要式。要式不具备的票据无效,票据的签发、承兑、背书、贴现、转让等环节,当事人都必须按照规范背书和签章。,5、票据权力(一)票据的请求权 持票人对票据的主债务人有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参加承兑人有付款请求权。参加付款人对票据承兑人、被参加付款人及其 前手取得持票人的一切权力。持票人对保证人有付款请求权。(二)票据的追索权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6、票据行为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保证: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付款: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账户支付汇票金额,7、票据的作用(一)汇兑作用。即异地支付,通常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作为出票人将签发的汇票寄往异地或交持票人持往异地,持票人向异地银行兑取现金或凭此办理转帐结算。这比使用现金汇兑方便、安全、节省费用。(二)支付与结算作用。票据最早是作为支付工具出现的。汇票和支票是委托他人付款,本票则是出票人自己付款。这是票据最原始、最简单的作用。它代替现金的使用,既可以达到安全、迅速、准确的目的;又可以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算作用,是在经济交往中,当双方当事人互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时,可运用票据进行结算,以抵销债务,这样做既手续简便,又迅速和安全。,(三)融资作用。票据的融资作用主要是通过票据贴现来实现的。所谓票据贴现,是指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得到现款。(四)替代货币作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和结算工具,代替了现金支付和以现金为内容的结算;票据的背书,使票据象货币一样得以流通,因此,票据也被形象地称为商人的货币。此外,票据还有信用作用。这是票据作为商业信用工具的体现。当事人进行贸易时,可以使用票据进行结算,并约定一定期限付款。,四、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银行将信贷资金投放、收回与真实商品销售结算紧密、完美结合在一起,是银行支付工具、信用工具、结算工具、融资工具完美的结合体。最早汇票的作用在于保证交易履约的安全,是一种保证结算付款的工具,随着市场对票据功能的不断挖掘,票据逐渐承担了融资功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235号文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出票人(持票人)向银行申请办理承兑和贴现时,承兑行和贴现机构应按照支付结算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商业汇票的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审核。,五、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的区别,六、票据贴现与贷款的区别,票据贴现和发放贷款,都是银行的资产业务,都是为客户融通资金,但二者之间却有许多差别。(1)资金流动性不同。由于票据的流通性,票据持有者可到银行或贴现公司进行贴现,换得资金。一般来说,贴现银行只有在票据到期时才能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但银行如果急需资金,它可以向中央银行再贴现。但贷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2)利息收取时间不同。贴现业务中利息的取得是在业务发生时即从票据面额中扣除,是预先扣除利息。而贷款是事后收取利息,它可以在期满时连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据合同规定,定期收取利息。(3)利息率不同,票据贴现的利率要比贷款的利率低,因为持票人贴现票据目的是为了得到现在资金的融通,并非没有这笔资金。如果贴现率太高,则持票人取得融通资金的负担过重,成本过高,贴现业务就不可能发生。,(4)资金使用范围不同。持票人在贴现了票据以后,就完全拥有了资金的使用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这笔资金,而不会受到贴现银行和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要受到贷款银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因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贷款。(5)债务债权的关系人不同。贴现的债务人不是申请贴现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时才能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而贷款的债务人就是申请贷款的人,银行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债务关系。有时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寻找保证人以保证偿还款项,但与贴现业务的关系人相比还是简单的多。(6)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可以允许部分贴现。票据的期限较短,一般为24个月。然而贷款的形式多种多样,期限长短不一,规模一般较大,贷款到期的时候,经银行同意,借款人还可继续贷款。,七、票据业务风险的成因及类型,我国的票据市场起步较晚,与国际上票据市场的发展相比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票据市场的建设相对落后,中央银行的监管措施不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差,商业银行间良好的结算环境亟待形成。从票据业务风险的表面来看,有承兑行风险、持票风险、贴现风险、回购风险、转让风险、划款风险等,所以票据业务风险存在于整个票据业务的整个过程当中。,融资性风险,即商业银行对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形成的风险。票面风险,即银行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由于操作不慎或审查不严,误将有瑕疵的汇票或票面要素不全或伪造、变造的票据办理了贴现而造成的风险。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从其诱发的动机来看,可分为有意识的道德风险和无意识的道德风险,所以又将道德风险分为持票人风险和银行内部人员风险。,信用风险,也可称为承兑行风险,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因承兑银行资金头寸紧张,而造成银行承兑汇票延迟承兑或不承兑,或承兑行不守信用,有意压票不及时划款使贴现银行面临的风险。票据的保管风险,即票据在保管过程中因保管不善造成的票据毁损、遗失或被盗窃而形成的风险。,八、票据业务风险防范,随着票据业务创新的不断出现,票据业务风险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结合票据业务风险,要使票据业务稳健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营造良好金融环境,防范化解票据风险。,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票据业务操作流程,实行分级审批。继续加大对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票据业务专业化队伍,努力减少操作风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