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律法规最终版ppt课件.ppt
电力法律法规,非电专业新入职员工培训,2012年9月,一、电力法体系,电力法律法规,电力法,二、电力法律关系主体,电力管理部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性质、职责),电力法,电力法律法规,三、电力法的基本内容,(一)电力发展规划与电力建设电力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电力发展规划的原则电力建设项目与电力发展规划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原则和要求,电力法,电力法律法规,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二)供电营业区和电网调度,跨省营业区省级营业区地级营业区县级营业区,特许经营,普遍服务,电力法,电力法律法规,(三)电价电价由政府定价,法律规定企业不得自主定价。统一政策 统一定价 分级管理,电力法,电力法律法规,(四)电力供应与使用1、供用电业务办理2、供电质量3、电力供应方式,电力法,4、中止供电的法定情形?,电力法律法规,(五)电力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电力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电力法,电力法律法规,一、电力设施保护概述,(一)电力设施保护的涵义为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保护措施。根本任务:保障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法律法规,(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1、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2、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法律法规,二、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规定,电力法中的法律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一般法律法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电力管理部门设立标志的义务,电力法律法规,三、电力设施保护现状,电力设施保护,违法拆迁违章起吊作业道路开挖破坏电缆,电力法律法规,四、电力设施保护对策,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法律法规,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法律法规,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一、高度危险作业侵权概述,(一)高度危险作业基本问题1.高度危险作业是对周围环境 能造成高度危险的作业。2.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是不特定的。,高度危险作业侵权,高空,高压,易燃,易爆,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电力法律法规,剧毒,3.如何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高度危险作业?,(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确认1、构成要件(1)是否有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2)是否有损害后果或严重危险的存在。(3)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法律法规,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9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7条规定,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部分被修订】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法律法规,(一)侵权责任免除抗辩1、受害人故意盗窃电能直接故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间接的故意2、不可抗力。一是指自然灾害。二是指社会事件,侵权责任法第73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侵权,二、侵权责任免除与减轻,电力法律法规,(二)侵权责任减责抗辩案例:去年9月26日下午,龚飞军到慈溪市四灶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渔塘钓鱼,他手拿钓鱼杆(长8.2米)过高压电线底下时,碰上高压线被高压电击倒致死。,侵权责任法第76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法律法规,电力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2)用户自身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又将电力法第六十条规定的2项免责事由具体解释为4项:(1)不可抗力;(2)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3)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4)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法律法规,92年6月,供电局建成电厂至变电站35千伏输电线 路。架设该条线路时,线下为空地,为村一组所有,属非居民区。该输电线路导线对地距离约9米,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要求。99年9月,村一组将一院地皮200平方米出让给王并经城建部门办理了准建证。该院地皮位于供电局拥有产权的35千伏输电线路下。后王在此修建房屋,建筑形式为一层砖混结构,房顶距高压线不足3米。01年10月24日,王因房顶渗水,雇佣张进行修理,在施工中,张触及高压线,触电后立即被雇主王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雇主王进行了适当赔偿,但死者张某之父认为,供电局属电力设施产权人,在高压线旁未设立明显标志,县城建局批准建房时未会同电力部门协商,留下安全隐患,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死者张未尽到小心作业责任,愿意承担30%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诸被告赔偿死亡补偿费、赡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36000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法律法规,三、触电事故纠纷,电力设施未达到有关技术标准系数要求引发触电事故对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未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用户受电设施检查验收不当片面、夸大地宣传漏电保护器的安全保障作用电力设施相关原始档案管理薄弱致举证不力,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电力法律法规,案件,某市农垦大楼后有一变压器,围墙高度达标(供电局设计),但围墙上有30公分护坡,降低了围墙高度。一个大小孩抱一个小一点的小孩爬上变压器台架,被电击致残。某市马路拓宽,电线杆变成立在马路中。供电局与市政部门协商移动电线杆,由市政部门承担造成的损失,未果搁置,后因电线杆而发生交通事故。打工人员谢某在送饮用水途中,突然被空中掉落下来的一根高压线缠住,他和所骑三轮车一同被高压电流击中,三轮车当即被烧毁,而谢某则全身被电击伤,左下肢失去知觉,严重丧失劳动能力。,一、供用电合同订立,(一)基本概念和特征供方向用方供电,用方为此支付价款的合同。特征:1、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 2、属于格式合同 3、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供电人:1、安全供电的义务 2、因故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 3、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用电人:1、安全用电的义务 2、交付电费的义务,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三)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注意的相关问题,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事先通知用户或公告。合同中明确该用户是否属重要用户。将用户可能违章的所有形式都纳入在供用电合同中。,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明确公示通知或专门通知的具体方式。,违章用电,违约用电,签约时,要严格约定双方电力设施的产权归属,依据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详细约定产权分界点。对用户侧(负荷侧)的产权范围要写明起止点,即使该用户是线路末端也不例外,并且用以描述起止点的用语尽量规范而又通俗,最好采用文字并绘图说明。供用电双方的设施如果发生变化,如某一方进行了线路或设备的改造,应及时修改或重新签订协议。,(三)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注意的相关问题,产权,产权分界点的界定,供用电双方在实践中形成并确定了以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作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法187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是划分供电设施所有权归属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的供电设施归供电人所有,分界点负荷侧的供电设施归用电人所有。,对于产权分界点,供用电双方通常在供用电合同中加以约定,如双方未约定,一般按照以下惯例界定。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用户端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的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4、产权属于用户且由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用线路支杆或专用线接引的公用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用电检查权 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企业可以对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违章用电、窃电等采取处理措施。鉴于规章的效力,有必要将检查的职责范围和处理程序设置在合同中,作为一种供电企业的经济权利。基于供用电合同行使法定的管理活动,用户容易认可,也可以避免与行政职权的交叉,减少越权行政的风险。,(三)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注意的相关问题,预收电费 有关工商法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约定期限,并按照约定的期限保质、保量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约定期限的,应当在收到预收款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约定期限或者超过一个月未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消费者预付款的利息和必须支付的费用。,(三)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注意的相关问题,二、供用电合同的履行,1、法律规定的供电人中止供电的原因类型:1)用电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交纳电费、安全用电等义务。2)因供电人的原因而中止供电。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供电人因不可抗力中止供电。,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某供电局用电检查人员在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某制药公司在供电局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启用了已在供电局办理过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随告知公司停止使用该设备用电,并到供电局办理相关手续。但制药公司一直未来办理手续,供电局检查人员再次到制药公司检查时,中止了制药公司的用电。制药公司当时正在生产一批抗菌素,因停电造成生产炉内的温度达不到标准,生产出的抗菌素质量不合格。制药公司遂向供电局提出赔偿请求。,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不当的停电行为主要表现为:(1)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停电前的告知义务。(2)未按照通知时间停电。(3)因供电企业自身设备故障或企业员工违章操作导致电力运行事故引发的停电。,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2、不安抗辩权制度用电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用电方丧失商业信誉。用电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 力的其它情形。用电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某水泥厂承包人承包期即将结束,当时,该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拖欠电费达二十余万元,电费回收风险明显增大,某供电公司在办理该厂630kVA变压器启用这一变更用电业务时,严格执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尤其是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规定,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及时通知并要求用户:1)办理变更用电必须缴清陈欠电费;2)供电公司已符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今后每月分三次抄表收费,启用前,需预缴10天电费作为担保,待新增电费达此数额时,必须重新预缴,否则,将按法定程序中止供电,由于该供电公司依法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确保了承包期结束时,该厂电费回收零。,3、代位权行使,2001年3月,某机械厂因经营不善停业整顿,虽经供电公司多次催讨,但仍无力偿还所欠的84000余元电费及违约金。2002年3月,供电公司营销人员在某农机公司办理增容业务时,得知农机公司上欠上述机械厂设备款10万余元。为此,供电公司聘请律师前往农机公司调查取证,通过农机公司提供的相关设备买卖合同,确认农机公司前机械厂设备款的具体数额为108000元,且应于2001年5月1日前全部付清,但该机械厂从未提起诉讼向农机公司追讨此欠款。2002年4月,供电公司以农机公司为被告、以机械厂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纠纷诉讼,要求农机公司向供电公司履行机械厂所欠电费及违约金。,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4、撤销权行使,个体户张某,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拖欠电费20万元,另欠银行贷款50万元。而他却将价值6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一辆价值30万元的进口豪华汽车分别以30万元、1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其朋友李四、王五。李、王二人均知道以上事实。张某已将其中30万元用于偿还贷款,另10万元已挥霍。现供电公司欲从李四处索要小汽车以抵偿张某所欠电费。,供用电合同,当债务人实施积极的财产处分行为减少其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时,得请求法律予以撤销,使已经处分的财产回复原状。,电力法律法规,三、电费收取,供用电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供用电合同订立中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签订或续订合同前的资信考察 合同内容应按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要求 对大宗用户和高压供用电合同实行会签制度供用电合同履行时防范电费回收风险,供用电合同,电力法律法规,一、违章用电与窃电,(一)违章用电1、含义: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列举了具体的行为:(a)擅自改变用电类别;(b)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c)擅自超越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d)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e)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符合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f)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自备电源擅自并网。,违章用电与窃电,电力法律法规,2、处理:追缴电费 加收电费和规定费用 停止供电,停电用户、原因、时间报批;停电前3-7天内,送达停电通知书,重要用户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在停电前30分钟,再一次通知用户停电时间,程序,违章用电与窃电,电力法律法规,(二)窃电 1、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一定的手段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的行为。窃电的方式(a)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b)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c)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d)故意破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e)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f)采取其他方法窃电。,违章用电与窃电,电力法律法规,二、查处的现实问题,用电检查队伍远远跟不上社会向前发展的步伐 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反窃电技术装备还有待提高 用电检查工作和反窃电工作目前还处于自发性和区域性的防范阶段 供电企业的位置问题 用电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电力法律法规,违章用电与窃电,关于窃电,供电局的权力受到质疑进入用电人处检查?采取强制措施?取证效力?,案例:蚌埠市乳品厂配电房存在窃电问题,电力稽查大队在查证后,下达了处理通知单,随后封闭了配电房,并对该厂限电。1个月后,该厂以电力企业非法限电为由,将电力部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停电造成的损失37万元。,电力法律法规,违章用电与窃电,用电检查工作中的程序问题,必须按要检查的内容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并经批准后方可赴用户执行任务;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到用户现场必须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叫用户派人随同检查;检查完毕,用户应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签字;对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向用户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理;除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可当场中止供电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停限电。,违章用电与窃电,电力法律法规,三、防治窃电,违章用电与窃电,电力法律法规,强化市场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契约意识、平等意识;工作中自觉防范法律风险;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宣传电力法规和政策。,员工必备法律素质,电力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