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环境--污水处理(DOC 28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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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环境--污水处理(DOC 284页).docx
一、污水 1.污水:是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被污染雨水的总称。 2.特点: (1)生活污水 来源: 1)家庭生活污水;2)医院污水(经过消毒处理后);3)公共设施污水(如电影院、办公楼、餐厅等)。 成分:无机物、有机物、微生物 特点:水质、水量基本稳定,处理工艺较成熟; (2)工业废水 来源: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形成、并被污染的水; 成分:与工矿企业生产过程及产品有关; 特点:种类繁多,水质复杂,处理工艺流程不成熟,污水水质水量变化大。二、污水出路 1.向水体排放; 2.用于工农业或作城市水源的一部分一、物理指标 1.水温生活污水水温变化小,工业废水水温变化大,改变水温影响水的生态环境。 2.色度色度可由悬浮物质、胶体、或溶解物质形成,是表征水的颜色的指标。 3.臭味生活污水的臭味主要由有机物腐败产生的气体造成,工业废水的臭味主要由挥发性化合物造成。 4.固体含量 总固体量(TS)=悬浮固体(SS)+溶解固体(DS)+胶体; 悬浮固体(SS)可分为挥发性悬浮固体(VSS)、非挥发性悬浮固体(NVSS),由有机物与无机物组成; 胶体:由有机物与无机物组成 溶解固体:由有机物与无机物组成,例如:生活污水中溶解性有机物包括尿素、淀粉、脂肪、蛋白质及洗涤剂等;溶解性无机物包括无机盐、氯化物等。二、化学指标(一)无机指标 1.酸碱度: 用pH值表示,pH值等于氢离子活度的负对数;pH值超出69范围,对污水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处理产生不利影响。 2.氮、磷 含氮化合物包括:含氮有机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 含磷化合物包括:有机磷(葡萄糖-6-磷酸、磷肌酸等)、无机磷(正磷酸盐、偏磷酸盐等可溶性磷酸盐)。 3.硫酸盐与硫化物 4.氯化物 5.非重金属无机有毒物质:氰化物与砷化物 6.重金属离子:汞、铅、镉、铬以及它们的化合物 (二)有机物污染指标 1.生物化学需氧量(BOD) 概念:在水温20的条件下,由于微生物(主要是细菌)的生活活动,将有机物氧化成无机物所消耗的溶解氧。用来代表可生物降解有机物的数量。 组成:第一阶段生化需氧量,即完全生化需氧量(BODu)、第二阶段生化需氧量,即硝化需氧量(NODu)。 可生物降解有机物降解过程示意图 说明:BODu =Oa+Ob ;NODu=Oc+Od BOD20=0.99BODu;BOD5=0.68BODu 2.化学需氧量(COD或CODCr) 概念:在酸性条件下,用强氧化剂(我国法定用重铬酸钾)将有机物氧化成CO2与H2O所消耗的氧量。 重要知识点:BOD5/ COD的比值称为可生化性指标,比值越大,越容易被生物处理,一般认为该值大于0.3的污水才适于采用生物处理。 概念区别:CODCr与CODMn,CODMn是采用高锰酸钾做氧化剂测定的需氧量。 3总需氧量(TOD) 概念:有机物的组成元素C、H、O、N、S等被氧化后,分别产生CO2、H2O、NO2、和SO2所消耗的氧量称为总需氧量。 4总有机碳(TOC) 测定原理:将一定数量的水样经过酸化,用压缩空气吹脱其中的无机碳酸盐,排除干扰,然后注入含氧量已知的氧气流中在通过以铂钢为触媒的燃烧管,在900高温下燃烧,把有机物所含的碳氧化成CO2,用红外气体分析记录CO2的数量并折算成含碳量即等于总有机碳(TOC)。三、生物指标1.大肠菌群数与大肠菌群指数 大肠菌群数:是每升水样中所含有的大肠菌群的数目,以个/L计 大肠菌群指数:是查出1个大肠菌群所需的最少水样,以毫升计。2.病毒3.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数、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细菌数的总和,以每毫升水样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表示。、基本概念 1.水体污染: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水体的环境容量,从而导致水体的物理、化学、及微生物性质发生改变 ,使水体固有的生态系统和功能受到破坏。 2.环境容量:指自然环境对污染物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 3.水体自净 概念:污染物随河水排入水体后,经过物理的、化学的与生物化学的作用,使污染的浓度降低或总量减少,受污染的水体部分或完全恢复原状。 分类:物理净化、化学净化、生物净化,其中生物净化是水体自净的主要原因。二、生物净化 采用SP模式,即水体中有机污染物消耗水体溶解氧以及氧的补充与水体的溶解氧的浓度的关系的模式来反映水体自净过程。适用于一维水质模型。 1.河水中DO与BOD5浓度变化模式图 ct2-2-1 2.氧垂曲线:有机物排入河流后,经微生物降解而大量消耗水中的溶解氧(DO),使河水亏氧;另一方面,空气中的氧通过河流水面不断地溶汝水中蕀'呓庋踔鸩己指矗虼?/span>DO曲线呈悬索状下垂,称为氧垂曲线。 3.耗氧规律: Lt=L0×10-kt L0有机物总量,即氧化全部有机物所需要的氧量; Ltt时刻水中残存的有机物量; t时间,d k1耗氧速率常数,生活污水耗氧速率常数与温度关系:k1=k2×1.047(T1-T2),k1,k2 分别是温度T1,T2时的耗氧速率常数; 4.溶氧规律 Dt=D0×10-k2×t Dtt时刻的亏氧量; D0表示开始时水体的亏氧量; k2复氧速率常数,与水文、水温条件有关。 5.同时考虑耗氧与复氧时,水体溶解氧的变化规律dD/dt=k1L-k2D(t=0,D=0,L=L0) 积分得氧垂曲线方程: cs2-2-1 氧垂曲线到达最大缺氧点的时间: cs2-2-2一、水体水质评价 1.现状评价: (1)综合污染指数(K)法 K=(Ck/C0I)×CI Ck地面水体各种污染物的统一最高标准; C0I各种污染物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见附录10 CI各种污染物的实测浓度 如果K0.1,属于未污染水体;K0.1,属于污染水体。 (2)和水质质量系数(P)法 P=Ck/C0I Ck地面水体各种污染物的统一最高标准; C0I各种污染物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见附录10 例:对于有机污染物,采用BOD、COD、NH-Ni、DO为指标,当P2表示河流未受有机物污染,P2表示河流受到有机物污染。 2.预断评价:是指人类活动对水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先的断定和评价,其数学模式和生态系统模式可参考有关文献。 二、水质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88 渔业水质标准 GB11607-89 景观娱乐用水标准 GB12941-9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92 2.排水水质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4-73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4284-84 3.其他法规标准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TJ14-74)、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甜菜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5-83)、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6-83)、合成脂肪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7-83)、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3-83)、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J48-83)、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石油化工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1-84)、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9-83)、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0-83)、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1-83)、船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1-83)等。一、污水处理方法按原理分类 1.物理处理法:沉淀法、筛滤法、上浮法、气浮法、过滤法、和反渗透法; 2.化学处理法:中和、混凝、电解、氧化还原、汽提、萃取、吸附、离子交换、和电渗析等; 3.生物化学处理法:好氧还原法、厌氧还原法。二、污水处理方法按处理手段分类 1.分离处理: (1)离子分离:离子交换、离子吸附、离子浮选、电解沉积、电渗析; (2)分子分离:吹脱、汽提、萃取、吸附、浮选、结晶、蒸发; (3)胶体分离:化学絮凝、生物絮凝、电泳、胶粒浮选; (4)悬浮物分类:重力分离(沉淀、浮上)、离心分离(离心机、旋流分流器)、阻力截留(筛网、滤池等)、磁力分离 2.转化处理 (1)化学转化:中和、氧化还原、化学沉淀等 (2)生物转化:好氧、厌氧法。三、污水处理方法按按处理程度分类 1.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 2.二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 3.三级处理:是在一级、二级处理后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磷和氮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3.1格栅1.格栅的作用在污水进入水泵和主体处理构筑物前设置,用以截留较大的悬浮物或漂浮物,以便减轻后续处理构筑物的处理负荷,并使之正常运行。2.格栅分类按格栅形状:分平面格栅和曲面格栅;按栅条间隙:分粗格栅(50100mm)、中格栅(1040mm)、和细格栅(310mm);按栅渣清楚方式:人工清除格栅、机械清除格栅、水力清除格栅。4.设计参数及设计要求(1)水泵前置格栅,栅条间隙应根据水泵要求确定。(2)处理构筑物前置格栅和筛网。栅条间隙根据污水种类、流量、代表性杂物种类和大小等来确定。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最大间隙50100mm;机械清栅525mm;人工清栅550mm;筛网0.12mm。(3)在大中型污水处理厂(站),一般应设置两道格栅,一道筛网。第一道粗格栅(间隙40100mm)或中格栅(间隙440mm);第二道中格栅或细格栅(间隙410mm);第三道为筛网(小于4mm)。(4)过栅流速。污水在栅前渠道内的流速应控制在0.61.0m/s。过栅水头损失与过栅流速相关,一般应控制在0.080.15m之间。栅后渠底应比栅前相应降低0.080.15m。(5)过网流速参照格栅确定。过网水头损失较大,可控制在0.52m之间。(6)格栅有效过水面积按流速0.61.0m/s计算,但总宽度不小于进水管渠宽度的1.2倍;与筛网串联使用时取1.8倍。格栅倾角45º75º,筛网倾斜45º55º。单台格栅的工作宽度不超过4.0m,超过时应设置多台格栅,台数不少于2台,如为1台,应设人工清格栅备用。(7)格栅(网)间必须设置工作台,台面应高出栅前最高水位0.50m,台上应设有安全和冲洗设施。工作台两侧过道宽度不小于0.70m。台正面宽度:人工清渣不小于1.20m;机械清渣不小于1.50m。(8)机械格栅(网)一般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格栅间,以保护动力设备。大中型机械格栅间应安装吊运设备,便于设备检修和栅渣的日常清除。5.格栅计算公式7.专用设备常用格栅除渣机类型适用范围构造图链条式主要用于粗、中格栅,深度不大的中小型格栅,主要清除长纤维及条状杂物。高链式格栅除污机(89图)移动伸缩臂式主要用于粗、中格栅,深度中等的宽大格栅,耙斗式适于较深格栅。移动伸缩臂式格栅除污机钢绳牵引式主要用于粗、中格栅,固定式用于中小格栅,移动式用于宽大格栅。钢丝绳牵引滑块式格栅除污机回转式主要用于中、细格栅,耙钩式适于较深中小格栅,背耙式用于较浅格栅。回转耙式除污机旋转式主要用于中、细格栅,深度浅的中小型格栅 一、 沉淀类型根据水中悬浮物的密度、浓度及凝聚性等性质划分1.自由沉淀:颗粒呈离散状态,互不于扰,其形状、大小、密度等均不改变,沉淀速度恒定。悬浮物浓度不高且无絮凝性时常发生这类沉淀。2.絮凝沉淀:当水中悬浮物浓度不高,但有絮凝性时,在沉淀过程中颗粒互相凝聚,其粒径和质量增大。3.成层沉淀:当悬浮物浓度较高,颗粒下沉受到周围其他颗粒的干扰,互相牵扯形成层状物整体沉淀,在颗粒层与澄清水层之间存在明显的界面。沉淀速度就是界面下沉的速度。4.压缩沉淀:当悬浮物浓度很高,颗粒互相接触,互相支撑时,在上层颗粒的重力作用下,下层颗粒间的水被挤出、颗粒被压缩。二、理想沉淀池(平流式)1.假设条件(1)污水在池内沿水平方向作等速流动,水平流速为v,从人口到出口的流动时间为t;(2)在流人区,颗粒沿截面AB均匀分布并处于自由沉淀状态,颗粒的水平分速等于水平流速v;(3)颗粒沉到池底即认为被去除。 2.理想沉淀池示意图3.分区:流入区、流出区、沉淀区、污泥区。4.分析沉速utu0的颗粒,都可在D点前沉淀,见轨迹I所代表的颗粒;去除量为1P0沉速utu0的那些颗粒,视其在流人区所处在的位置而定,若处在靠近水面处,则不能被去除,见轨迹I实线所代表的颗粒;同样的颗粒若处在靠近池底的位置,就能被去除,见轨迹II虚线所代表的颗粒;去除量为理想沉淀池总去除量:P0:沉速小于u0的颗粒占全部悬浮颗粒的比值(即剩余量)5.表面负荷q概念:在单位时间内通过沉淀池单位表面积的流量,q=Q/A,单位m3/(m2·s)意义:若需要去除的颗粒的沉速u0确定后,则沉淀池的表面负荷q值同时被确定。1.作用:从污水中去除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2.工作原理:控制流速的方法使煤渣、砂粒等沉淀,而污泥不沉。3.设置位置:泵站前、倒虹管前、沉淀池前4.类型:平流式沉砂池、多尔沉砂池、曝气沉砂池、钟式沉砂池。5.沉砂池设计的一般规定:(1)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均应设置沉砂池; (2)沉砂池按去除相对密度2.65、粒径0.2mm以上的砂粒设计;(3)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考虑: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按每期的最大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组合流量计算;在合流制处理系统中,应按降雨时的设计流量计算。(4)沉砂池的个数或分格数不应少于2个,并宜按并联系列设计。当污水量较小时,可考虑一格工作,一格备用。(5)城市污水的沉砂量可按106m3污水沉砂30 m3计算,其含水率为60%,容重为1500kg/;合流制污水的沉砂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砂斗容积按不大于2d的沉砂量计算,斗壁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应小于55°。(7)除砂一般宜采用机械方法,并设置贮砂池或晒砂场。采用人工排砂时,排砂管直径不应小于200mm。(8)重力排砂时,沉砂池与贮砂池应尽可能靠近。3.2.1平流沉砂池1.组成:入流渠、出流渠、闸板、水流部分、沉砂斗2.优点:截留无机颗粒效果较好、工作稳定、构造简单和排砂方便等优点。3.缺点:沉砂中含有15%的有机物,使沉砂的后续处理难度增加。4.平流沉砂池工艺图:P995.设计参数:最大流速为0.3m/s,最小流速为0.15 m/s;最大流量时停留时间不小于30s,一般采用3060 s;有效水深应不大于1.2m,一般采用0.251 m,每格宽度不小于0.6 m;进水头部应采取消能和整流措施;池底坡度一般为0.010.02,当设置除砂设备时,可根据设备要求考虑池底形状。3.2.2曝气沉砂池1.组成:2.优点:通过调节曝气量,可以控制污水的旋转速度,使除砂效率稳定,受流量变化较小,同时还对污水起预曝气作用。3.典型截面图:P994.设计参数:(1)旋流速度应保持0.250.3m/s;(2)水平流速为0.060.12 m/s;(3)最大流量时停留时间为13min;(4)有效水深23m,宽深比一般采用12;(5)长宽比可达5,当池长比池宽大得多时,应考虑设置横向挡板;(6)1m3污水的曝气量为0.2 m3空气;(7)空气扩散装置设在池的一侧,距离池底约0.60.9m,送气管应设置调节气量的闸门;(8)池子的形状应尽可能不产生偏流或死角,在集砂槽附近可安装纵向挡板;(9)池子的进口和出口布置,应防止发生短路,进水方向应与池中旋流方向一致,出水方向应与进水方向垂直,并应考虑设置挡板;(10)池内应考虑设置消泡装置。3.2.3竖流式沉砂池与钟式沉砂池竖流式沉砂池处理效果差,已不采用;钟式沉砂池是利用机械力控制流态与流速,加速砂粒的沉淀,并使有机物随水流带走的沉砂装置。使用较少。1.沉淀池组成:包括进水区、沉淀区、缓冲区、污泥区和出水区。2.沉淀池的类型、特点及适用条件类型优点缺点适用条件平流式1.沉淀效果好2.对冲击负荷和温度变化的适用能力较强3.施工简易,造价较低1.进、出水配水不易均匀2.多斗排泥时,每个斗均设置排泥管(阀),手动操作,工作繁杂。采用机械刮泥时,易锈蚀。1.适用于地下水位高、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2.大、中、小污水处理工程都可采用竖流式 1.占地面积小2.排泥方便,管理简单3.适用于絮凝性胶体沉淀1.池深度大,施工困难,造价高2.对水量冲击负荷和水温变化适应能力不强3.池径不宜过大适用小型污水处理厂辐流式1.对大型污水处理厂较为经济2.机械排泥设备已定型系列花1.排泥设备复杂,造作管理技术要求高2.施工质量要求高1.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地区2.适用于大中型污水处理厂3.5.1平流式沉淀池1.构造:由流入装置、流出装置、沉淀区、缓冲区、污泥区及排泥装置组成。2.设计内容:流入、流出装置、沉淀区、污泥区、排泥和浮渣设备选择。3.设计要求(1)池子的长宽比以35为宜。大型沉淀池可考虑设置导流墙。(2)采用机械排泥时,宽度根据排泥设备确定。(3)池子的长深比一般采用812。(4)池底纵坡坡度,采用机械刮泥时不小于0.005,一般采用0.010.02。(5)总表面积一般按表面负荷计算,按水平流速校核。最大水平流速:初次沉淀池为7mm/s;二次沉淀池为57mm/s。(6)刮泥机的行进速度不大于1.2m/min,一般采用0.010.02 m/min。(7)入口的整流措施图2-2-2P314。可采用溢流式入流装置,并设置有孔整流墙(穿孔墙),见图2-2-2(a);底孔式入流装置,底部设有挡流板,见图2-2-2(b);淹没孔与挡流板的组合见图2-2-2(c);淹没孔与有孔整流墙的组合见图2-2-2(d);。有孔整流墙上的开孔总面积为过水断面的6%20%。(8)出口的整流措施可采用溢流式集水槽图2-2-3。溢流式出水堰的形式见图2-2-4;其中锯齿形三角堰应用最普遍,水面宜位于齿高的1/2处。为适应水流的变化或构筑物的不同沉降,在堰口处需设置使堰板能上下移动的调整装置。(9)进出口处应设置挡板,高出池内水面0.10.15m,挡板淹没深度:进口处视沉淀池深度而定,不小于0.25m,一般为0.51.0m;出口处一般为0.30.4m。挡板位置:距进水口为0.51.0m;距出水口为0.250.5m。(10)在出水堰前应设置收集与排除浮渣的设施(如可转动的排渣管、浮渣槽等)。当采用机械排泥是可一并考虑,见图2-2-5和图2-2-6。(11)当沉淀池采用多斗排泥时,污泥斗平面呈方形或近于方形的矩形,排数一般不宜多于两排。3.3.2竖流式沉淀池1.竖流沉淀池构造图2.设计要求(1)池子直径(或正方形的一边)与有效水深之比值不大于3.0。池子直径不宜大于8.0m,一般采用4.07.0m,最大有达10m的。(2)中心管内流速不大于30mm/s。(3)中心管下口应设有喇叭口和反射板(图)。反射板板底距泥面至少0.3;喇叭口直径及高度为中心管直径的1.35倍;反射板的直径为喇叭口直径的1.30倍,反射板表面积与水平的倾角为17度;中心管下端至反射板表面之间的缝隙高在0.250.50m范围内时,缝隙中污水流速在初次沉淀池中不大于30mm/s,在二次沉淀池中不大于20mm/s。(4)当池子直径(或正方形的一边)小于7.0m时,澄清污水沿周边流出;当直径7.0m时应增设辐射式集水支渠(图)。(5)排泥管下端距池底不大于0.2m,管上端超出水面不小于0.4m。(6)浮渣挡板距集水槽0.250.50m,高出水面0.10.15m;淹没深度0.30.4。3.3.3辐流式沉淀池1.设计要求(1)池子直径(或正方形一边)与有效水深的比值,一般采用612。(2)池径不宜小于16m。(3)池底坡度一般采用0.050.10。(4)一般均采用机械刮泥,也可附有空气提升或静水头排泥设施(图)。(5)当池径(或正方形的以便)较小(小于20 m)时,也可采用多斗排泥(图)。 (6)进、出水的布置方式可分为中心进水周边出水(图)、周边进水中心出水(图)、周边进水周边出水(图)。(7)池径小于20 m,一般采用中心转动的刮泥机,其驱动装置设在池子中心走道板上;池径大于20 m时,一般采用周边传动的刮泥机,其驱动装置设在桁架的外缘。(8)刮泥机的旋转速度一般为1-3r/h,外周刮泥板的线速不超过3m/min,一般采用1.5m/min。(9)在进水口的周围应设置整流板,整流板的开口面积为过水断面积的6%20%。(10)浮渣用浮渣刮板收集,刮渣板装在刮泥机桁架的一侧,在出水堰前应设置浮渣挡板。(11)周边进水的辐流式沉淀池是一种沉淀效率较高的池型,与中心进水、周边出水的辐流式沉淀池相比,其设计表面负荷可提高1倍左右。当前位置:环境监测网>法规与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GB 3838-2002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urface water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和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 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 范围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2 引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水域功能和分类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4标准值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见表1。4.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见表2。4.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见表3。5水质评价5.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5.2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5.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评价的项目应包括表1中的基本项目、表2中的补充项目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从表3中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6水质监测6.1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标准值,要求水样采集后自然沉降30分钟,取上层非沉降部分按规定方法进行分析。6.2地表水水质监测的采样布点、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6.3本标准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表4-表6规定的方法,也可采用ISO方法体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须进行适用性检验。7标准的实施与监督7.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督实施。7.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超标项目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7.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序号 类类类类类1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2p H值(无量纲) 6 - 93溶解氧 饱和率90%(或7.5)65324高锰酸盐指数 24610155化学需氧量(COD) 1515203040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346107氨氮(NH3-N ) 0.0150.51.01.52.08总磷(以P计) 0.02(湖、库 0.01)0.1(湖、库0.025)0.2(湖、库0.05)0.3(湖、库0.1)0.4(湖、库 0.2)9总氮(湖、库,以N计) 0.20.51.01.52.010铜 0.011.01.01.01.011锌 0.051.01.02.02.012氟化物(以F-计) 1.01.01.01.51.513硒 0.010.010.010.020.0214砷 0.050.050.050.10.115汞 0.000050.000050.00010.0010.00116镉 0.0010.0050.0050.0050.0117铬(六价) 0.010.050.050.050.118铅 0.010.010.050.050.119氰化物 0.0050.050.20.20.220挥发酚 0.0020.0020.0050.010.121石油类 0.050.050.050.51.02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0.20.20.30.323硫化物 0.050.10.20.51.024粪大肠菌群(个/L) 2002000100002000040000 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mg/L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值 1硫酸盐(以SO42-计) 250 2氯化物(以Cl-计) 250 3硝酸盐(以N计) 10 4铁 0.3 5锰 0.1 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 mg/L 序号项目标准值序号项目标准值1三甲烷0.0621乙苯0.32四氯化碳0.00222二甲苯0.53三溴甲烷0.123异丙苯0.254二氯甲烷0.0224氯苯0.351,2-二氯乙烷0.03251,2-二氯苯1.06环氧氯丙烷0.02261,4-二氯苯0.37氯乙烯0.00527三氯苯0.0281,1-二氯乙烯0.0328四氯苯0.0291,2-二氯乙烯0.0529六氯苯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