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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法律法规(第2版)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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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法律法规(第2版)ppt课件.ppt

    物流法律法规(第2版),主编:罗佩华制作:李晓新2013年9月,物流法律法规,第一章 物流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章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第三章 物流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 物流采购与销售法律制度第五章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第六章 货物仓储法律制度,物流法律法规,第七章 流通加工、配送法律制度第八章 货物包装法律制度第九章 货物装卸、搬运的法律制度第十章 物流保险法律规定第十一章 物流信息管理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物流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第一章 物流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第二节 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第三节 物流法律制度和物流法律关系第四节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第五节 物流法律责任,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一、法的起源和发展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发展同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有着直接的关系。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我国历史上的迄今为止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是战国初期魏国宰相李悝编纂的法经,而此后的唐律则以其体系严谨、内容详备、成熟而成为中国封建制法的典范,不仅成为后世中国法的范本,并且影响到当时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法律制度,成为效仿的范例。,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二、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的概念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最根本的属性。,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法的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2.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三、法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际条约,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生效范围,即法在什么时间、什么领域、对什么人发生法律效力。法的对人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适用于哪些人。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组织。法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法的时间效力 我国法律生效的形式 我国法律终止生效的形式 法律溯及力,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法的空间效力 1.全国性法律的空间效力 2.地区性法规的空间效力 3.特殊情况下的空间效力,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五、法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教育作用 4.预测作用 5.强制作用,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政治作用和社会公共作用两个方面。,第二节 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一、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物流法律制度是调整在物流活动的过程中产生和涉及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流活动环节多、涉及面广。从法律层面规范物流活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第二节 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二、物流法律制度的特征 广泛性 技术性 多样性 综合性,第二节 物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三、物流法律关系物流法律关系是指物流法律规范在调整物流活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物流法律关系主体、物流法律关系客体和物流法律关系内容三大要素。,第三节 物流法律制度和物流法律关系,一、物流法律制度的作用 对物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律的基本目的。良好的物流法律环境是物流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基础,尤其是完善的物流合同法律制度,对保护物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完善的、相对统一的物流法律制度,可以确定物流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公正地解决物流活动中的纠纷,可以保证受害人受到法律救济,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节 物流法律制度和物流法律关系,对物流行为的规范作用 对物品流通的规范 对运输行为的规范 对货主和承运人行为的规范 对货物、运输工具进出口岸的规范 对其他物流环节的规范,第三节 物流法律制度和物流法律关系,对物流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物流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现代物流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物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社会经济的许多领域里,由于目前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执法的力度不够以及市场不成熟等原因,还没有完全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物流业的发展同样存在着法律规制不健全的问题。随着物流业的发展,我国开始着手清理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废止了一些与物流发展不相适应的旧的规章和制度,修改了一些法律条文,出台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第三节 物流法律制度和物流法律关系,二、物流法律制度的地位物流法律制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尽管我国还没有形成独立的物流法律部门。但是,现有的关于调整物流活动的法律规范众多,法律渊源(形式)多样,而且还有许多专门的单行的法律文件。这些构成了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物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第四节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一、我国物流法律度的现状 调整物流主体的法律规范有关调整物流主体的法律规范众多,主要有: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海运条例及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第四节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调整物流活动环节的法律规范 与供应物流、销售物流相关的法律规范 与包装、仓储、流通加工相关的法律规范 与装卸搬运相关的法律规范 与运输相关的法律规范 与报关、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规范,第四节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调整物流活动争议的程序性规范关于调整物流活动争议的程序性规范主要有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最高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另外,部分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标准等也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程序性规范。,第四节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二、我国物流法律制度发展的趋势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缺陷 层次较低 缺乏系统性和专门性 立法滞后 存在立法空白 与物流系统化要求不相适应,第四节 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构建现代物流法律体系 制定新的法律规范 清理、修改或扩张解释现有的物流法律规范 加强地方物流立法 提高物流法律制度的系统性,第五节 物流法律责任,一、物流法律责任的概念物流法律责任是指物流法律规定的、物流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五节 物流法律责任,二、物流法律责任的形式根据引起责任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物流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二章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一、物流企业概述 企业概念与特征企业是指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各种生产要素,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企业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企业必须依法设立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 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企业有自己的组织机构,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物流企业概念与特征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的规定,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运输(含运输代理、货物快递)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并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非法人物流经济组织可比照适用。,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物流企业区别于其他各类企业的主要特征是:从事商品流通经营活动;专业性较强且对特殊物流企业有市场准入制度;物流企业投资较大。,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物流企业的分类 按出资人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将物流企业分为个人独资物流企业、合伙物流企业、物流公司。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将物流企业分为内资投资物流企业、外商投资物流企业。按是否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可将物流企业分为法人型物流企业、非法人型物流企业。按业务分工的不同,可将物流企业分为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等。,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二、物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与相关法律规定 国内投资物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普通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特殊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我国关于内资物流企业市场准入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内资物流企业市场准入的法律民法通则 公司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我国关于物流企业市场准入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道路运输条例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快递业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 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注册资本应符合所经营业务的相关规定;从事国际流通物流业务的外商投资物流企业中境外投资者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从事所经营业务所必须的营业设施。,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我国关于外资物流企业市场准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三、物流企业的设立 设立原则 自由主义原则 特许主义原则 核准主义原则 准则主义原则,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物流企业设立的条件 有企业名称和章程 必须具有与经营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有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物流企业的设立登记 企业设立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我国企业设立的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设立登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原则,级别管辖分为三级:国家、省级、区县级。,第一节 物流企业相关法律制度概述,企业设立的程序 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物流企业的设立人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核准、登记,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司概述 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物流公司是公司按行业进行分类中的一类,其组织和行为也要遵守公司法的基本规定。,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区别于一般企业的主要特征:公司须依法设立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基本分类 依据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司国籍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 依据公司间的关系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 依据公司的隶属关系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具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股东的股权转让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是出资证明书。公司的经营状况一般不公开。,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出资达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程序 制定公司章程 必要的行政审批 出资,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经理 监事会,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三、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依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人数较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较高。组织机构设置严格。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的条件 设立的方式 设立的程序,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经理 监事会,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与转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也是划分股东权利义务的基本构成单位,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第二节 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五、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是指关于公司的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的计算、营业收入的分配、货币的管理、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纳税等方面的规程;公司会计制度是指公司会计体制、组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概念与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物流独资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也要遵守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就是从事商业行为的自然人,以其自己资产出资设立的经济实体;出资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企业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企业事务管理由出资人绝对控制与支配;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及事务管理 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二、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物流合伙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也要遵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必须要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有限合伙人可不参加经营;合伙人共同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第三节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一定条件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一、外商投资企业概念与种类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与特征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这种合营的形式为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承担方式。这种合营的形式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为外商出资和拥有。,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中国法律在国内设立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投资比例分担责任与利润的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中国法律在国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分担责任的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既可是非法人企业,合作各方是合伙关系;也可是法人企业,但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四、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利润和责任均由其承担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第三章 物流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物流合同的效力第四节 物流合同的履行和担保第五节 物流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 违反物流合同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合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二、物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物流合同的概念物流合同,是指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的,约定由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为物流服务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为,而由物流服务需求方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支付物流服务费的合同。,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物流服务合同的特征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物流合同具有自己的特性:物流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物流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物流合同行为的对等性 物流合同方式的综合性,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三、物流服务合同的法律适用物流服务合同是无名合同,即在合同法中未列名,但从物流活动的本质与实践来看,应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受合同法的调整。合同法鼓励15种有名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法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就为物流合同适用合同法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第一节 物流合同概述,四、物流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一、物流合同的形式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物流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即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二、物流合同的内容物流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经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款。物流合同的条款分为一般条款和格式条款。,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一般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物流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合作方式和期限 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服务所应达到的指标 实物交接和费用的结算、支付 违约的处理 争议的解决方法,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的条款如果全部都是格式条款,这样的合同就称为格式合同。,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三、物流合同订立的方式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签订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必须明确地表达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实践中注意区别。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的目的则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物流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物流合同成立的地点。物流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发生合同纠纷后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在国际贸易中还可以作为确定适用法律的依据,因此具有重要意义。,第二节 物流合同的订立,五、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物流合同订立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即在物流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节 物流合同的效力,一、有效物流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形式必须合法,第三节 物流合同的效力,二、无效物流合同 无效物流合同的概念无效物流合同是指已经订立,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第三节 物流合同的效力,无效物流合同的种类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第三节 物流合同的效力,物流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收归国家所有,第四节 物流合同的履行和担保,一、物流合同的履行物流合同的履行,是指物流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第四节 物流合同的履行和担保,二、物流合同的担保 物流合同担保的概念物流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合同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就会给对方造成损失,使对方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既保障合同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也促使合同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可以采取担保的措施。,第四节 物流合同的履行和担保,物流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的担保。,第五节 物流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物流合同的变更物流合同变更,是指在物流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人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难以判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节 物流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二、物流合同的转让物流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第五节 物流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三、物流合同的终止物流合同的终止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由于某种原因而引起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已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关于物流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清偿、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等。,第六节 违反物流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违约形式违约行为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物流合同的违约形式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第六节 违反物流合同的法律责任,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节 违反物流合同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违约责任的成立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为前提;违约责任的产生必须有违约事实的存在;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违约责任的目的在于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第六节 违反物流合同的法律责任,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定金,第六节 违反物流合同的法律责任,四、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的免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从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第四章 物流采购与销售法律制度,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买卖合同的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交付货物并转移所有权的一方是出卖人,支付货款并取得货物所有权的一方是买受人。买卖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也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要式合同。,常见的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实践中,单务合同是合同中的例外,双务合同为普遍表现.,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但有例外,如有息借贷属有偿合同但却属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原则上是单务合同,但单务合同又未必是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相对于要式合同的法律概念。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遗赠扶养协议等就属于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就属于不要式合同。,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出卖人的义务 交付标的物 将所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瑕疵担保义务,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买受人的义务支付货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物;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检验货物。,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三、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与风险的承担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合同法原则上采用货物交付时转移财产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第一节 物流采购与销售合同,四、特种买卖合同 凭样品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拍卖合同,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概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于1980年4月11日在维也纳签订,1988年1月1日生效,该公约分为四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买卖,包括总则、买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风险的转移、违约责任等;最后条款,规定了公约的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保留、生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迄今为止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规定,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公约还规定,只要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处于不同的国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但是按照国际私法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则公约也将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公约第14条规定,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提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有当其要约一旦被承诺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就构成要约。根据公约的规定,构成要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要约应当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要约人必须有当其要约被承诺时即受该要约约束的意思,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承诺公约第18条规定,受要约人以做出声明或者以其他行为对一项要约表示同意,就构成对要约的承诺。承诺的方式有以下两种: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表示承诺的声明;受要约人通过行为向要约人表示承诺。,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四、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确 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卖方的义务 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转移有关货物的单据;转移货物的所有权给买方。,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买方的义务履行必要的付款手续支付货款;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措施受领货物。,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五、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公约规定,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统一,所以,公约没有对货物所有权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货物风险的转移货物风险的转移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等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到货物风险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还是由买方承担的问题。在货物的风险没有转移给买方的情况下,货物发生损毁或者灭失时,不仅买方没有交付货款的义务,而且卖方还要承担不交货的责任,除非卖方能够证明该损失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货物即使遭受损坏或灭失,买方仍有交付货款的义务。,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六、对违反买卖合同的补救方法 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的救济方法卖方不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时,买方可以采取以下的救济方法: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合合同之处进行修补;给卖方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对不履行合同义务做出补救;撤销合同;,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要求减价。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或者所交付的货物只有一部分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以对漏交或者与合同请求不符合的那一部分采取补救措施,一般不能宣告撤销整个合同或者拒收全部货物。当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请求损害赔偿。,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的救济方法买方不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时,卖方可以采取以下的救济方法: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买方履行义务;卖方可以在规定的情况下,宣告撤销合同;自行规定货物的具体价格;请求损害赔偿;要求支付利息。,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损害赔偿: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对方都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而且该项权利不因已经采取其他救济方法而丧失。预期违约:在合同订立以后,一方当事人因为以下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分批交货的合同发生违约的救济方法:如果当事人能就某批货物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并且构成根本违约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但是不能解除合同。,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一、关于国际货买卖的国际惯例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华沙牛津规则 美国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 适用范围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00通则)适用于买卖合同当事人因交付出售的货物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具体说,2000通则仅适用于买卖合同,而不是所有合同关系;此外,2000通则只适用于有形货物的贸易。,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三、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将贸易术语分为四组,共13个贸易术语,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贸易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等。,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常有国际贸易术语分类表,第五章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第一节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规定第三节 铁路货物运输法律规定第四节 公路货物运输法律规定第五节 水路货物运输法律规定第六节 航空货物运输法律规定第七节 多式联运法律规定,第一节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概述,一、货物运输的概念货物运输是指物品借助运力在空间内所发生的位置移动,具体说,就是通过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将货物从一处运送到另一处的活动。货物运输实现了物品空间位置的物理转移,实现了物流的空间效用。,第一节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概述,二、货物运输在物流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货物运输是物流的主要功能要素之一。第二、货物运输是物流过程中各项业务活动的中心。第三、在物流过程的各项业务活动中,货物运输是关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四、在物流各环节中,如何提高货物运输工作效率,不仅关系到物流时间占用多少,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物流费用的高低。,第一节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概述,三、几种常见的货物运输方式 公路货物运输 铁路货物运输 水路货物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 多式联运,第一节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概述,四、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第一节 货物运输法律制度概述,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 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而不是被运送的货物本身。货物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有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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