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55页).docx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1二编制依据.1三质量控制的内容.1四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2五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 测量监理细则.3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9 主要建筑材料监理细则.15 钢筋工程监理细则.19 模板工程监理细则.21 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23 砌体工程监理细则.26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监理细则.29 塑钢门窗工程监理细则.33 电气专业监理细则.35 建筑工程给排水分部监理细则.46六旁站监理实施细则.49七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1一.工程项目概况二.编制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 设计文件 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三.质量控制的内容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承建单位是工程具体实施者,在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建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责,以及完善的质量管理程序和办法。 2.为了掌握工程情况,取得良好的监理工作效果,监理人员要充分熟悉图纸,并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建议。同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会。 3.在施工前准备阶段,要事先做好各工序工种的质量控制,检查各工序工种的配合情况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选择最佳施工方案。督促承建单位对质量要求及设计技术要求的落实,参加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会,对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复核。 4.严格按标准检查和验收订购的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严禁无合格证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 5.加强工序控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重点监控,进行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 6.督促和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7.及时对各分项分布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签认,不合格项目令承建单位返工,直至合格,必要时发出停工指令。 8.检查承建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性较强的带班人员的上岗操作证,甚至按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抽查考核。 四.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 1.定位放线和竖向控制。定位放线必须严格按规划红线和施工图纸对定位轴线进行复核,轴线和竖向偏差必须每层复核,每23层用外控和内控法(用天顶法)复核竖向偏差。 2.对基础、砌体、模板、层高、砂浆配合比,墙身轴线,预留孔位置等要严格控制检查和复核。3.对基槽的地质情况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基础回填土按规范要求。 4.对±0.00以下的基础施工,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验收。 5.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配件,检查钢筋型号、规格、数量、锚固长度、模板尺寸、模板支撑、预埋件、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浇筑和混凝土养护。 6.检查水、电预埋管线标高、位置、坡度、尺寸、规格、品种。 7.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实行中间抽查和结构完成对观测点进行实测复核,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和测量按设计和规范JGJ/T8-97进行。 8.对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由建设单位和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其中重点是影响结构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和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 9.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进行中间验收,严格工程竣工的初验工作,对建筑进行综合检查,包括水、电等各种调试和测试符合设计对使用功能的要求,检查不合格的通知承建单位返修直至合格,然后申报质监站进行验收。 10.现场拌和混凝土、砂浆,其原材料砂、石、水泥和水必须经过严格计量,砂、石必须车车过磅。 五.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测量监理细则一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所签定的承包合同;2.设计图纸;3.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及验评标准;4.规划部门给设计或施工单位规定建筑红线。二监理细则的内容: 测量控制工程是由平面测量控制、高程测量控制、沉降观测等多个监控程序来完成的,监理工程师应做到事先指导,跟踪监督,严把质量关。应督促承包人在施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测量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合理组织人力物力,保证测量控制施工质量。 1.于施工单位所使用仪器进行严格检查,应有校验资格单位出据仪器是否的合格证明。 经纬仪应满足的要求:(1)上盘上的水准管轴垂直于竖轴(仪器旋转轴);(2)视准轴垂直于水平轴(即望远镜旋转轴或横轴);(3)水平轴垂直于竖轴。水准仪应满足的要求:(1)圆水准器轴平行于仪器竖轴;(2)十字丝横丝垂直于仪器竖轴;(3)水准管轴平行于视准轴;(4)视准轴于水准管应平行。关于水准仪的分级与基本技术参数等级DJ07DJ1DJ2DJ5DJ15主要用途 国家一等三角和天文测量 二等三角测量及精密工程测量 三、四等三角测量,等级导线测量及一般工程测量 大比例尺地形测量及一般工程测量 一般工程测量关于经纬仪的分级及基本技术参数等级DS05DSDS32DS10主要用途 国家一等水准测量及地震水准测量 国家二等水准测量及其他精密水准测量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及一般工程水准测量 一般工程水准测量 在事前监理中,对于交桩和定线检查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并认真督视: 规划部门提供的控制测量标志,作为工程施工时测量放样的依据,在开工前,应把全部控制测量标志,准确、完整的移交给监理和施工单位。移交工作一般由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来主持完成。其程序: 1规划部门在现场逐点向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交桩,并转交各桩点的坐标,标高数据等资料; 2.监理应组织人力,对规划部门移交的主要桩点,复测检查。核对设计提供的坐标数据,误差必须在规范规定的范围之内; 3.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规划部门提供的桩点准确无误后,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接桩,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逐点向承包人移交桩位,并要求承包人在14天内复测检查完毕; 4.在交接桩尚未结束,桩位数据没有得到确认之前,承包人不应开始定位测量,也不准破土动工; 5.承包人确认桩位准确无误后,应书面确认,予以接收,接收后,承包人必须负责保护桩位直到竣工验收; 6.承包人在完成了接桩工作之后,应根据施工需要在现场加密测量控制点,完成之后,应向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校验各个桩点,并提交个点的测量数据,测量的原始记录等全部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资料后,应组织现场复测,校核各桩点的测量数据,认为准确无误后予以确认,批准使用,并责成承包人保护好各桩位。三平面测量控制的监理细则:根据业主提供控制线,做好 对乙方交接,监理做跟踪监测,并记录有关数据,以备后期测量控制所需。平面测量控制的监理应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测量工程开始,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建筑周围环境、现场材料分布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承包人所选择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合理,提出审核意见。 1.平面测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a.必须保证测量仪器的精确性; b.测量仪器必须经过校正并在其使用有效期之内; c.测量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件。 2.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的重点: a.对于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测量及施工放线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b.为防止轴线定位出现偏差,监理工程师应现场验收施工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两条相互垂直的轴线所放出的整个建筑物的各个控制点,监督其放线误差在规范允许之内,并予以埋设保护; .现场检查根据控制线所放出建筑物的各个细部尺寸; .为防止柱子偏位,应先在底部弹出中线,将柱子兜方找中。 e.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测量放线方法,以保证建筑物的准确位置 4.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测量施工的停检点: a.轴线定位方法; b.轴线定位验收; 5.平面测量控制工程需要检测的内容及方法。 施工测量控制网的监控: 1主轴线和方格网的测设精度(单位:m)M1定位的精度要求0.100.200.40M2方格网的点位中误差0.450.090.18M3主轴线的点位中误差0.0400.080.16 M1施工定位误差 M2方格网的精度 M3主轴线的精度 2方格网布设原则 由整体到局部,其程序一般采用先做整个控制建筑场地的主轴线,然后按各个局部不同精度要求来建立方格网,并注意其等级,方格网的密度,埋设位置,造价经济的要求。 3主轴线布设原则: 1.主轴线应尽量位于场地中央,其定位点(主轴点)一般应不少于三个; 2.纵横轴线要相互垂直,其长度应能控制整个建筑场地的范围; 3.主轴线中,纵横轴线各个端点应布置在场区的边界上,必要时可布置在场区外的延长线上; 4.为便于定线,量具和标石保护,轴线点不要落在建筑物上,各种管线上和道路中; 4主轴点初步位置的测定方法:极坐标法和角度交会法。 5主轴点初步位置的实地标定: 1.实地埋设永久标桩,标桩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初步点位居桩顶的中部; 3.应掌握桩顶的高程,一般的桩顶面高于地面设计高程0.3m为宜; 6主轴点精确位置的测定以及主轴线方向的调整。 7主轴线长度的精密丈量: 1.量具相对误差;一般要求是,大型企业为1:50000中型企业为1:25000,小型企业或民用建筑场地为1:10000; 2.主轴线实量长度与符合测量控制点系统设计长度之差与全长之比不大于1:10000。 8主轴点坐标的确定: 9建筑方格网初步定位: 应以主轴线为基础,将方格点的设计位置进行初步放样。 10建筑方格网点坐标测定方法:导线测量法,三角测量法。 11建筑方格网的加密方法:直线内分点法、方向交会法。 12方格网的精度要求。等级主轴线或方格网边长精度直线角误差主轴线交角或直线角误差主轴线1:50000±5±3方格网1:40000±5主轴线1:25000±10±6方格网1:20000±10主轴线1:10000±15±10方格网1:8000±15注:小型厂房,民用建筑和施工不复杂建筑场地应采用级布设。四 高程测量工程监理细则: 1.首先应做的工作: a.熟悉图纸,并将设计院的变更内容标注在图纸上; b.将业主提供的高程点移交施工单位,其间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控制,经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c.检查测量工有无上岗证。 2.高程测量工程重点检查的内容: a.依据业主提供的高程点,施工单位在建筑周围所做基本水准点应布置合理; b.对基本水准点的水准等级及其所报数据应按规范进行检查,核实; c.对于依据基本水准点所引入施工场地标高的位置应正确,并做出醒目标记; d.现场检查建筑物各个细部结构的标高控制; e.各级水准点标桩要求坚固稳定。对于高层建筑标高出现以基准点向上部传递时,应按规范进行监理,其方法:利用皮数杆传递高程,利用钢尺直接丈量,吊钢尺法等。五.观测工程的监理细则: 1.沉降观测的监理: a.应根据设计要求,在主楼,裙楼的后浇带两侧对应设置沉降观测点; b.沉降观测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制做; c.沉降观测应根据施工进度定期进行测量;, d.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的沉降观测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e.对于高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地基土质不均匀沉降的重要建筑,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高差的容差为±1mm。 2.沉降观测的监理重点: .为了保证沉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性,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做到四点: (1)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结果; (2)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 (3)使用固定的水准点; (4)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及线路进行观测。 .检查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水准仪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第一次沉降观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依据,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初测精度,同时每个沉降观测点的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进行二次观测后决定。 .在每次进行观测时监理工程师应跟随观测并记录。 .审查施工单位所报沉降观测数值的整理结果。 .监督和审查每一观测点的时间与沉降量的关系曲线、时间与荷重的关系曲线,并绘出沉降观测曲线图,以便清楚的表明每个观测点在一定时间内,所受到的荷重及沉降量。 .对于施工沉降观测中常遇到的曲线在首次观测后及发生回升、在中间某点突然回升、自某点起渐渐回升、曲线的波浪起伏、中断等现象。分析产生的原因予以合理处理。 .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和浅埋式,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能够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变形特征和变形明显的部位; 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 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护。 .施工期间,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周期,高层建筑每增加12层应观测1次。附表1:等级DJ07DJ1DJ2DJ6DJ15室内一测回水平方向中误差大于()±0.6±0.9±1.6±4.0±8望远镜放大倍数30×45×55×24×30×45×28×20×20×望远镜物镜有效孔径(mm)6560404030望远镜最短距离33221水准器角值(/2mm)照准部46203030垂直度盘指标1010望远镜30圆水准器(/2mm)88888垂直度盘指标自动补偿器工作范围±2±2安平中误差±0.3±1刻划直径(mm)水平度盘150130909480垂直度盘9090707660水平读书最小格值0.20.2111仪器净重181364.53.5主要用途 国家一等三角和天文测量 二等三角测量及精密工程测量 三、四等三角测量,等级导线测量及一般工程测量 大比例尺地形测量及一般工程测量 一般工程测量表2:参数名称和单位等级DS05DSDS3DS10精度指标(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mm±0.5±1.0±3.0±10.0望远镜放大倍数不小于倍42382820物镜有效孔径不小于mm55473828最短视距不大于m3.03.02.02.0管状水准器角值符合式/2mm10102020普通式-自动安平补偿性能补偿范围()±8±8±8±8安平精度()±0.1±0.2±0.5±2安平时间不长于2222粗水准器角值直角型管状/2m22-圆形88810测微器测微范围mm55-最小格值0.050.05-仪器净重不小于kg6.56.03.02.0主要用途 国家一等水准测量及地震水准测量 国家二等水准测量及其他机密水准测量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及一般工程水准测量 一般工程水准测量7土方工程监理细则一、土方开挖 (1)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4.本表引自规范GB50202-2002表6.2.3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注:1.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2.本表引自规范GB502025-2002表6.2.4 二、 土方回填 (1)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密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有几局规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注:本表引自规范GB50202-2002表6.2.3(2)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注:本表引自规范GB-50202-2002表6.2.4三、 土方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1、组织现场勘查、掌握熟悉图纸 (1)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临近建筑; (2)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3)核算土石工程量。 2、审定施工方案及土石方调配计划的合理性 (1)土石方作业方式 根据基础类型、土质情况,选择开挖方式。 (2)现场排水 施工区域应做临时排水系统。临时排水系统应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配合,但应注意在使用中不得因淤泥沉积等降低永久性排水设施效率。排水系统,如涉及无要求时,场地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2%的坡度,临时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一般不小于30%(平坦地区不应小于11%)。临时排水沟的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深确定,一般为1:0.71.5。临时排水口的位置和出水口应选择合理,出水口应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应设置在低洼地点,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施工区域“三通一平”的情况 基础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妨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干等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拆除、拆迁或改建迁移等清理措施。对于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应事先做好加宽、加固工作,修筑好施工临时道路及供水、供电临时设施。护坡桩已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按方案完成了现场排水和降水设施。 4、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桩),按设计要求坐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并应在轴线延长线外设置半永久性或永久性的控制桩,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按设计的基础大样图的底宽加上放坡及操作位置尺寸,计算出基槽开挖宽度,按这些尺寸放线,同时将这些尺寸、标高一一标志地设于附近的建筑物上的龙门板上(龙门板是土方、基础施工的重要设施,操作中要注意保护以保证施工和检查验收的需要)。基础开挖的验收标准为:主轴线交角误差±20建筑物各个轴线距离相对误差1/2000轴线投测误差±5mm标高投测误差±5mm四、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不允许扰动老土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槽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发现超挖的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基槽局部加深应用阶梯衔接,土质松软时台阶高度不应大于0.5mm,高度与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2;为防止扰动老土,开挖时应在边坡设置高桩,控制基槽底的平整,机械开挖应留出最后200300mm,改用人工铲平;基坑挖好后,最好能及时做基础或垫层时再临时铲去。这些预防措施对于软土更为重要。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满超挖处理。 2、槽底部要平整 常见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为萝卜坑,致使地基造成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补救措施是进行二次清理。 3、开挖断面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收规范规定允许偏差值为20mm,即地坪宽度,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基础底边尺寸。对于基槽上限验评标准没作规定;考虑施工方便,基槽底部宽度应设计基底宽度、工作面宽度与四周支撑宽度之和。四周支撑一般每边宽100mm,工作面宽度,基础设垫层为砖砌、砌石每边为150200mm,钢筋混凝土每边为300mm,大面积开挖(地下室)每边1m左右。在保证满足宽度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基槽开挖宽度。实际验收要先用经纬仪重新复核中心线,基槽断面尺寸,要从轴线向两边量。 4、开挖标高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为+0mm,50mm,验收以水准控制点为标准,用水准仪直接检查,验收中应结合检查基底是否平整。 5、地基复检记录 基槽开挖好后,应对地基进行全面、详细、审慎的检验,要对照设计或地质资料复核土层分布情况和走向,复核地耐力,要观察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有否局部过松,要沿基底行走一周,注意行走是否有颤动感觉,观察有无局部含水量异常现象,分析土层走向或土质变化,判断基底是否到老土,要探明基底土质是否均匀,基底有无空洞、墓穴二枯井及其他对建筑物不利的情况存在,并做好记录。探明基底的检验方法一般有钎探和洛阳铲探孔两种。 6、基槽隐蔽工程记录(验槽记录) 要全面记录基槽施工检查情况,包括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尺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地耐力复查结论,基槽底下异常地质处理施工情况、设计变更或扰动老土基底处理情况、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 7、回填土控制及验收土方施工中回填质量往往被忽视,轻则造成室内管沟积水,室内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沉,台阶、花台沉陷开裂;重则可能回填土挤动墙体,回填土透水是基础耐久性减弱或引起地基下沉,甚至地基结构迅速破坏导致结构下沉、开裂一致破坏,因此必须十分注意回填的质量要求。(1)回填土质要求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的2:8灰土的要求。不得采用有机质含量大于6%的土、石灰或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大于2%的土、膨胀土、淤泥质土、冻结土等。回填土的干土颗粒不宜较大,较多,否则受水浸湿、沉降大。回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质至于下层。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作用。(2) 基槽清理 回填前应将基槽中的木屑、建筑垃圾、松土等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淤泥并防止地面水流入。(3) 基础保护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高差不应超过300mm,以免挤动基础造成基础松散和轴线位移,影响基础结构受力性能。如遇暖气沟室内外回填土高差较大的外墙等单侧夯填土时,应将不回填一侧同步加侧支撑。(4)夯填要求回填要求分层夯实,采用动力打夯机械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每层压实遍数,采用平碾时为68遍,采用蛙式打夯机时为34遍。人工夯实不大于200mm,夯打要求一夯压半夯,每层夯打34遍。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作回填石料时,为保证打夯,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填厚度的2/3。黏性土的最优含水量:回填黏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含水量过小时,土料由于颗粒之间的摩阻力减小,从而易被压实,这个适当的含水量成为最优含水量:一般为12%23%,可由实验室或凭经验选定,也可查地质勘察报告中土工实验所提供的物理性质指标数据,找串塑限Wp(%),则最优含水量Wy=Wp+2。超过最优水量,回填土过湿成为弹簧土(也叫橡皮土),夯实时颤动,体积不能压缩,受夯击处下陷而四周鼓起形成软塑状态。因此,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只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填土前应检查含水量,“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渗入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等措施”。特殊处理:房心土回填深度加大时(大于1.5m)需在房屋外墙基槽回填时采取防渗水措施,可采用不透水性黏土、灰土回填或在房屋外墙基础外侧加抹水泥浆。台阶、花台下和混凝土垫层下表面回填,可夯填300600mm厚砂或级配砂石代替土方,消除肿胀。五、土方工程基坑(基槽)质量通病(1)坡塌方 未根据土质按照规定放坡或加支撑; 坑槽上口无挡水措施,地表水浸泡坑邦、基底; 防水措施不当,地下水浸泡坑邦、基底; 边坡顶部活荷载过大或堆荷距坑底太近; 附近有打桩等动荷载; 旧房基础在基坑之上,距离太近; 冬季施工按冻土放坡,开春化冻; 地下管线渗漏; 旧人防坑道,旧地下管线未堵,下雨灌水,突发性泻入坑底;放坡不够或槽底挖偏、挖小,在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随意陶挖坑帮。 (2)基坑(槽)超(欠)挖,基底土扰动: 测量不准,机械开挖与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机械开挖预留量过小而超挖; 施工运输机具直接进入坑底持力层,基地扰动; 坑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雪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3)钎探不符合要求: 未按有关规定钎探(即300mm一步,共五步,作好记录,并附平面图;150mm间距梅花布点;25钎杆,10公斤穿心锤,500mm自由落距); 钎探深度不足,有弄虚作假现象; 钎探布点太稀,用大锤击打,记录不详; 钎探记录无分析,可疑点未作处理,处理部位方法未作认真记载;缺设计、勘探人员签认。六、 土方回填质量通病(1)素土回填(包括房心填土)不符合要求: 回填前基底未清,草皮树根、淤泥、耕土等未除,软弱土未清至要求深度、范围; 地下水、地表水未排除; 土质不合格,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等回填; 回填颗粒太大; 不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的影响深度达不到要求,夯填变数不够,边角漏夯; 用推土机回填及碾压,分层不清,数据不准,难达密实度要求或回填后用水沉; 不按规范留槽; 夯填密度达不到要求,未经设计、实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未在各层取点试验或平面取点太少,数据不真实; 边回填边取点,取点代表范围不清,无严格认可手续制度; 环刀取样部位不对,未在该层厚度2/3处取样; 含水量较大,未采取吸水措施,夯成橡皮土,未采用翻晒晾干再夯或换土措施;含水量太小,未适当洒水; 肥槽回填不认真,造成室内地面及室外散水下陷; 未考虑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造成基础挤扁;(2) 灰土回填不符合要求: 土质不合格,使用杂土、砂土、耕土、冻土(应用黏土或亚黏土); 土未过筛(粒径不宜大于5mm); 石灰未熟化透,未过筛(粒径不宜大于5mm); 拌合不均匀,甚至土、灰分层铺撒; 未控制含水量(应到达手握成团,落地开花的程度); 未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影响的深度达不到要求;分层留槽,接槽不符合要求; 夯填数据不合格,未经设计或实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或未到达规范规定标准;或数据不真实; 未各层取点实验或平面取点太少,顶面标高、表面平整度不符合允许偏差要求; 环刀取样部位不对,未在该层厚度2/3处取样; 回填前基底未处理; 地基周围灰土夯填不符合要求,不能起防水作用; 回填过程中保护不当,长时间日晒、雨淋或受冻。 (3)砂土回填通病,不随浇水随振捣,或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 主要建筑材料监理细则 1.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意义、任务和职责: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材料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建筑材料的性能在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使用和寿命,合理选材是工程经济、技术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关键的监理工作。 2.国家标准、规程和规范是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依据。 3.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任务。 3.1控制建筑材料的供应来源。 承包人确定的材料应首先以本地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推荐使用的厂家为准。监理应对所进材料进行检查和监测,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坚决责成施工单位更换。 3.2加强对材料的监督。 材料监督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3.2.1特别重要的材料,监理将协助业主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2.2社会竞争激烈的材料、新材料,监理多为业主收集技术资料、样品,货比三家,为业主推荐物美价廉的建材。 3.2.3当承包单位新材料时,专业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2.4材料实验,坚持见证取样、送样制度。所有材料在工程验收之前的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都有权进行检查,抽样测试和复试,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予以拒绝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随时准备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抽样测试;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商到法定单位检测和复检。 3.3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照规范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检测。监理人员对原材料的质量,各项控制指标进行监测或复核性试验。 4.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职责。 4.1把好材料进场关。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要求三证齐全,根据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方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不于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2 检查承包单位材料使用情况,并作好记录。 4.3 监督承包人的工地试验,检查承包人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4 向承包人发出指令,督促及时进行各项试验。 4.5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共同对试验的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取样按部位随机抽取,以确保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 4.6 随时检查现场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进行试验,并参与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是合格的。 4.7 对“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检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标准。 4.8填写材料质量情况监理台帐和材料试验监理台帐。 5.有关建筑材料管理方面的规定。 5.1钢材、水泥必须采用本地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推荐使用的有质量保证的厂家的产品。 5.2采用河砂,料石应满足配合比要求。 5.3铝合金应满足三性(水密、气密、抗风)试验要求。 5.4所有材料应有厂家或经销商的随货单据、推荐许可证、合格证、应盖有供应单位的公章,以便于监督管理和保证材料来源的可靠性。 5.5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进行见证取样前合理时间内通知监理工程师。 5.6要求承包人必须在专项开工之前的规定时间,将原材料试验和控制指标试验的结果报监理批准认可,作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之一,在试验结果被认可之前不得开工。 5.7要求施工现场的水泥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条件,室内地板架空300mm,四周与外墙相距200-300mm,经监理验收后方可存放。 5.8监理人员应随时掌握使用的水泥品种、级别、批号、包装或散装仓号、生产日期、供应厂家等进行检查,并要求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性能指标进行复验,针对不同品种的水泥,其质量必须分别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水泥、粉煤硅酸盐水泥、快硬硅酸盐水泥等的规定。 当对使用中的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验,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5.9钢筋进场时,要检查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