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政策信息周刊XXXX08期(3.7-3.13).docx

    • 资源ID:2084646       资源大小:598.15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政策信息周刊XXXX08期(3.7-3.13).docx

    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政策信息周刊 发布日期:(3月7日-3月13日)第201108期 宏观信息动态 房地产政策信息 一、 目录一、宏观信息动态2经济环境2统计局: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89.3%2银监会:银行必须按合同及时发放房贷3国土部:做好土地管理 杜绝地王出现4住建部:房租调控也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5住建部:今年政府将筹5000亿用于保障房建设5二、房地产政策信息6北京住建委公布限购政策执行细则6北京丰台区恢复集体户口买房过户7重庆银监局发布四条禁令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8济南细则:房企规避限购将被暂停售房8武汉发布九条楼市调控细则 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9乌鲁木齐限购细则出台限购第3套房10二、 宏观信息动态经济环境统计局: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89.3%3月7日,国家统计局门户网上发布了全国城镇居民收支持续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的报告,分析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报告表示,在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方面,“十一五”时期,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居住条件和住宅配套设施均得到了很大改善。报告的数据显示,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为89.3%。其中11.2%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40.1%的家庭拥有房改私房,38.0%的家庭拥有商品房。拥有单栋住宅、四居室、三居室的城镇居民家庭比例分别为4.5%、4.3%和32.7%,分别比2005年提高1.6、0.3和3.6个百分点。报告称,“十一五”时期人均居住支出也有较大幅度增长。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1332元,比2005年增长64.7%,年均增长10.5%。居住服务费支出增长较快,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支出居住服务费103元,比2005年增长139.2%,年均增长19.1%。其中,物业管理费5年间增长204.1%,2010年人均物业管理费支出为2005年的3倍。(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银监会:银行必须按合同及时发放房贷3月8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借款人签订不可撤销的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通知还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受理并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且在个人住房贷款合同面签过程中,借款人已单方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确认贷款合同没有法律瑕疵、收益能够覆盖风险、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应继续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委托中介机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或代收贷款合同是严重违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银监会表示,在“国八条”出台前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严格按要严格按照国发201010号文、银发2010275号文等规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当地行政限购规定办理业务,并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对于在“国八条”出台后受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规定。通知的第六点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坚持面谈、面签和必要的居访,保证贷款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客户自愿选择,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委托中介机构代签代收贷款合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银监会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各银监局要加大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合规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国土部:做好土地管理 杜绝地王出现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国土资源部在通知中说,今年各地要“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国土部表示,要“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通知说,各地要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根据中央调控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遏制非理性竞争推动地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间。要"严监管、促开发",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通知强调,为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连同责任人名单由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示,并加强督促落实。各地应尽快协调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等用地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先安排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住建部:房租调控也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3月9日上午,住建部召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针对春节后部分城市房租急剧上涨的现象发言表示,住建部已经做过一些调研和分析,尽管各方面看法不尽一致,但住建部总的看法还是认为是供求矛盾的问题。沈建忠称,住建部的调研显示,近期租金上涨有三个特点:一是主要集中在一些热点城市、重点城市、大城市。二是一些中小套型的普通住宅。三是在特定的区域,包括一些地铁的沿线和一些学区即有重点学校的周边地区,这些地方的房租涨得比较快一些。住建部分析认为,租金上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个季节性的因素,特别是春节以后,外来人口回城务工,各方面租房需求集中时期,也是租客上调租金比较集中的季节。其二,目前租赁的房源的来源还主要是以分散的、个体的市场为主,还没有大型的、专业的从事住房租赁的企业这样一些群体,所以受房源来源的影响也比较大。其三,由于通胀和加息的预期,加上现在我们的住房租售比和国际上比较起来还处在比较高的水平,现在一线的大城市大部分达到500:1以上,所以理论上它有这种上涨的空间。除此之外,沈建忠认为,由于有市场监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不排除有少数中介机构、中介人员的一些不良的行为在里面。沈建忠称,住建部下一步会将租金调控列为房价调控的一部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有责任来重视这项调控的工作。“例如北京在研究加强出租房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地方政府已经在采取措施。”同时,政府将加大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力度,大规模建设公租房,解决相当一部分租赁需求,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另外,住建部也将加强市场监管。住建部已经下发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都对出租房的管理、中介机构、中介人员的管理有规定。“主要是抓好落实,发现有哄抬租价、欺骗老百姓等违规行为的,就要严肃查处。”(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住建部:今年政府将筹5000亿用于保障房建设3月9日上午,住建部在北京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透露,今年完成10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大概需要1.3万亿建设资金。其中,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将通过各种渠道筹集5000多亿元,剩余8000亿元需要通过社会机构投入以及保障对象或所在企业筹集。齐骥表示,1000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其中有一部分通过社会机构来开发运行,按照相关的政策去配售给保障对象,比如说经济适用住房,还有一些城市今年要大规模地建一些两限房。根据各地报上来的计划,这两块加在一起,有近200万套,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大概在5000亿元上下。齐骥称,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的建设资金,主要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但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时候,市县人民政府要无偿地划拨土地。在这100万套的保障房中,有400万套左右的各类棚户区改造将由中央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拿出一定补助资金,今年中央将提供400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省和市县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来补助和支持棚户区改造。除此之外,剩余资金将由工矿企业和被改造职工筹集,大约有3400亿左右。齐骥强调,今年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资金缺口大的地方,还要进一步提高比例。最后,齐骥还表示,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政策的设计是通过政府补助、注入资本金或者贴息,然后再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提高保障房建设的融资能力。齐骥认为,通过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这样一个模式,以现有的资金渠道和政策支持,今年完成1.4万亿的保障房投资是完全可能的。(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三、 房地产政策信息北京住建委公布限购政策执行细则据北京媒体3月9日报道,北京住建委已于近日下发了北京楼市调控新政的执行细则,对“京十五条”在具体执行操作时的细节作出规定。住建委该文件规定,凡是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当按“京十五条”的限购政策执行。对于2月17日在部分区县已进行的网签交易,仍需要严格审核购房人资格。而在2月17日之前进行网签、发现合同内容错误需要重新更正网签的,除了变更购房人需要进行限购资格审核外,其他情形不必进行限购政策资格审核。另外,执行细则表示,拆迁安置住房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确定购买人,并报市住建委备案后直接进行网签,网签后计入已拥有住房数量。对于已获得一套拆迁安置房的家庭,可以新购买一套住房;而如果加上拆迁安置房,家中已有两套住房的,则无法再新购住房。住建委说明,拆迁安置房并非由屋主自动购买,而是被动的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所以北京户籍家庭即使已拥有两套住房,仍然不影响拆迁安置房的获得。对于非京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需要同时具备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二选一)条件的,视为该家庭符合购房条件。北京住建委称,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是本市户籍的一种形式。非本市户籍人口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不能作为本市户籍人员购房。毕业后,取得本市户籍或未取得本市户籍、但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按限购政策购买住房。在外籍个人购房的问题上,该此下发文件表示,外籍个人购房仍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即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但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应当查验其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北京丰台区恢复集体户口买房过户综合媒体3月8日消息,北京丰台区已重新恢复集体户口买房过户的政策,但大学生、研究生等集体户口不在恢复的范围内。据此前消息,北京市丰台区住建委已实行新的政策,对自3月1日起完成住宅交易网签且购买人为北京市集体户籍(含在校生)或购买人为公司名称的买卖单,将停止其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丰台区房产交易大厅相关人员表示,因“限购令”里对北京市户籍定义不太清楚,具体操作细则也不太明朗,才决定暂停丰台区集体户口买房过户。其他区县并没有推广此项政策。北京市住建委和丰台区房管局也回应称,该报道没有向官方求证,是不准确的,并不是所有的集体户口都暂停购房。而对于在校集体户口不恢复买房过户的问题,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曾表示,在校集体户籍的大学生,属于一种临时户口,并不能算作北京户籍。按照“京十五条”调控细则,会被暂停购买住房。陈志还表示,如果大学生毕业后户口留在北京;或者是户籍不在北京,但在京工作和生活,连续5年纳税或缴纳社保后,不但可买商品房,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保障房。(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重庆银监局发布四条禁令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3月7日,重庆银监局针对目前出现的“银行提高房贷利率”等房贷纠纷召开新闻通气会,并颁布了“四条禁令”,防止银行出现强行搭售基金、理财产品及乱收费等现象。该四条规定分别为: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于新办理的房贷业务一律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得任意突破;二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三是严格履行放贷和沟通,对房贷新规出台前已受理的贷款,如果已就贷款优惠屡屡的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并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照合同或承诺书条款执行。四是在办理个人放贷业务时,不得强行搭售基金、理财等产品,坚决制止乱收费。而对于银行强行搭售基金、理财产品,甚至乱收费的情况,重庆银监局表示,对于款帮销售,乱收费、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具体措施为罚款、停止商业银行房贷业务,或责令整改等。此外,为减少贷款纠纷才出现,重庆银监局提醒市民,目前国家房贷政策日趋严厉,银行的房贷政策可能与市民的心理预期有较大的出入,市民在办理的房贷时最好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若银行与客户就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认真执行,否则银行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济南细则:房企规避限购将被暂停售房3月7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及信息、串通采用“阴阳合同”等规避限购政策的房地产开发商,将被暂停售房。该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销售现场公示限购细则及限购政策说明,供购房人查阅,并切实履行对购房家庭资料核验和购房资格初步审核等责任与义务。另外,对未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及信息的;未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的;逾期不办理网签备案整改或撤销网签手续的;串通采用“阴阳合同”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济南市有关部门将暂停其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网签信息有误或违反限购政策进行网签的,在接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后,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整改或网签撤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网签信息将自动失效,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细则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因上述行为导致购房人网签合同不能备案、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以及经济损失的,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同时,细则明确,企图采用违规手法规避限购政策投机购房的个人,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个人违反政策将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纠纷及损失,将由违规者个人承担。(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武汉发布九条楼市调控细则 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月3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内容基本于“国八条”一致。武汉该次出台的细则显示,将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同时,继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规定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方面,细则表示将对此前的限购政策进行调整。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而在保障房建设上,武汉细则提出,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11.17万套(万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0.4万户;新建廉租住房0.55万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3.72万户。为切实做好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等各项工作,文件还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乌鲁木齐限购细则出台限购第3套房新疆首府乌鲁木齐近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限制投机性购房、住房销售价实行明码标价、报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等要求。实施意见规定,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3套房,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2套住房。其次,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各金融机构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该文件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报送价格,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报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按规定取得价格部门调整备案资料并重新公示。据此,乌鲁木齐还表示,房产、国土、建设、规划、税务、发展改革委、金融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摸排、检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此外,实施意见透露,乌鲁木齐市“十二五”期间,将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0.8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万套,新建廉租住房2.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2万套。(信息来源:观点地产网)

    注意事项

    本文(房地产宏观形势与政策信息周刊XXXX08期(3.7-3.13).docx)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