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docx
-
资源ID:2071979
资源大小:13.57KB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关于在校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docx
关于在校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按规定偿还了培养费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校四年级学生至少需在毕业前半年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不再列入毕业分配计划,并按退学处理,为简化手续,结合我校情况,现作如下几点规定:一、毕业班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至少需在毕业前四个月即每年2月底以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不再列入分配计划,其它在校生申请时间不做硬性规定。二、偿还培养费的收取,按电子部当年生均拨款标准计算,毕业班作为毕业的一种去向,由毕分办办理,其它年级由人事处办理。所收培养费均须上交学校,并由计财处开具正式收据。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学校发给相应学业证书,并为申请者办理有关手续。未完成学业者,可保留学籍一年,办离校手续时,用休学证明代替,一年后不再办理复学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四、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如获省教委批准,学生先办完离校手续,其学业证书,由教务处发给,保卫处、总务处协助办理户粮迁转手续,系和学生处在毕业分配计划上予以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