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ppt课件.ppt
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实务第二节 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一、概述(一)国际工程承包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国际承包商(公司)以提供自己的资本、技术、劳务、设备、材料和许可权等,为国外工程业主(发包人)营造工程项目,并按事先商定的合同条件承包商一方交付工程,业主一方发付工程价款和劳务酬金的一种经济技术合作形式。什么是国际承包合同?凡法律关系中具有涉及因素的工程承包合同即为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二)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 1、主体的特点:2、法律适用的特点:3、风险大:4、盈利大:,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5、水平要求高:(三)我国参与国际工程承包的情况 全球国际承包商前10强名次 承包商名称 国家 国际市场营业额 SKANSKA 瑞典 121.520 HOCHTIEF 德国 95.160 VINCI 法国 60.300 4 BOUYGUES 法国 57.720 5 HALLIBURTON KBR 美国 44.620 6 BECHTEL 美国 39.930 7 BOVIS LEND LEASE 英国 36.520 AMEC PLC 英国 28.356 TECHNIPCOFLEXIP 法国 24.560 10 BILFINGER BERGER 德国 22.940,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二、国际工程承包实务简介(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预测和评估1、市场预测和评估的作用:(1)市场预测和评估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2)市场预测和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3)市场预测和评估能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2、市场预测的主要内容(1)社会生产的发展变化趋势。(2)工程任务(3)预测竞争环境3、市场评估的主要内容(1)对市场客观评估的主要内容有:自然条件 资金来源 后续项目 技术要求。工程性质。垫资承包的要求 货币的稳定性。当地的工资物价水平。政局的稳定性。经营的基础 11市场的隶属性,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2)承包商的自我评估内容有:技术力量。包括人力与物力两方面。竞争水平。总结历次竞标的取胜概率等。经营水平。主要体现合同管理水平和索培能力。队伍素质。垫资能力。政治优势。当地的代理关系。地理优越程度。应变能力。成本价格。(二)国际工程承包招标与投标程序流程 1、国际工程承包招标与投标主要采用FIDIC所编制的国际工程承包招标与投标程序框图(见图5-1),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阶段 雇主/工程师 承包商,颁发参加资格预审者须知和要求每个公司/联营体填写的问答栏 组织和机构 资格 管理方面 技术方面 劳务 设备 财务报表,选择公司/联营体填入投标者名单,通知所有承包商/联营体所有入选的投标者名单,就有关公司、联营(如适用)的情况填写问答栏,准备询盘文件 招标函 投标者须知 合同文件 规范 图纸 工程量表 资料数据 投标书格式和附录,考察现场的日期和时间安排,在出版刊物上或大使馆等合适地方发布资格预审广告说明:雇主和工程师 项目概况(范围、位置和进度计划)质询的问题和投标书提交日期 申请参加资格预审者须知 承包商的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日期,回 执,确认提交有效投标书的意愿,阶段 雇主/工程师 承包商,1.0邀请承包商参加资格预审,2.0颁发和提交资格预审文件,1.0资格预审资料分析 挑选并通知已入选的,需要资格预审文件,回 执,分析资格预审材料 公司/联营体机构 经验 资源 财务的稳定性 总体适应性,仅 为“短”名单,投标者名单,4.0询盘文件,投标者名单,5.0询盘文件的颁发,6.0投标者考察现场,7.0询盘文件的修订,把询盘文件颁发给投标者名单上的承包商,准备询盘文件上的补遗(如有的话),向投标者颁发招标补遗,雇主/工程师陪同投标者检查现场,回 执开始准备投标书如需要,申请考察现场,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阶段 雇主/工程师 投标者,8.0投标者质疑,通信方法或投标者会议的方法,9.0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准备解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者颁发质疑问题和解答,准备解答,向所有投标者颁发质疑内容、补充质疑和解答,投标者会议第一阶段:通知投标者出席质疑和解答会议第二阶段:投标者以书面形式提交任何补充质疑第三阶段:解答口头提出的质疑,通知某些投标书在截止日前三天内仍未收到的投标者,记录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回执或原封不动退回迟收的投标书,开保前保证按期提交的有效的投标书的安全,开标,通过以下方法(a)或(b)提出质疑(如果有的话)(a)以通信方式 送交书面质疑 回执 或(b)通过投标者会议,在指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 提交所有质疑 回执 提交投标书回执返回询盘文件,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开始和评标的推荐程序 阶段 雇主/工程师 投标者,10.0开标,11.0评标,12.0授予合同,开标,可以是公开的,有限制的或秘密的宣布并记录投标者名称及标价,包括替代方案的投标书的标价(如果适用)宣布并记录由于投标书迟到或未到而不合格的投标者名称(如果有的话),如需要参加公开的或有限制的开标,进行说明,技术方面 合同方面 商务方面提出需要澄清的方面(如果有的话)(完成评标),如果有必要就任何资格或不符合询价要求的其他方面进行商谈分别与选中的投标者会面,决定授予合同,要求中标的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如适合的话),中标的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准备合同文件 签署合同,签署合同(中标者),通知未中标的投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提供了的话),未中标的投标者回函如接到通知,退还询盘文件,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三)国际工程估价1、概念 国际工程估价是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决策的重要依据。估价的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计算和定价。国际工程经常采用的估价体系有两类,分别由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oyal Institute of Chartered Surveyor简称RICS)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2、估价的工作程序 估价工作在投标者迈地资格预审并获取招标文件后即开始,其程序为:(1)估价班子的组织。(2)研究招标文件(3)工程现场调查。(4)确定影响估价的其他因素。如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法、分包计划、资源安排等。,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四)国际工程询价、估价和报价1、询价 所谓询价,是指估价之前,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手段对所需材料、器具和机械、劳力等生产要素的价格、质量、供应时间和方式、供应数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2、估价 是指估价师在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分包商和资源安排确定之后,根据本公司的定额标准及询价结果,对完成招标工程所需支出的费的估价。3、报价 报价是在估价的基础上,考虑竞争的需要,并从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出发,确定在该工程上的预期利润水平。为了提高工程报价计算和评估的精度及速度,目前,各国际工程承包商均采取如下措施:(1)采用计算所进行报价计算或评估;(2)在直接费计算中,不套用经验定额,而是根据工程图纸及工艺流程,首先进行工时、材料消耗分析,逐项测算,力求为实际吻合。(3)间接费计算尽量采用分析法逐项实算,不用或少用经验性百分率计算。,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与FIDIC合同条件,(五)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FIDIC合同条件 2、索赔 3、施工合同条件中,严格的时间安排规定,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一、FIDIC合同条件(99版)概述(一)“FIDIC”词义解释 FIDIC合同条件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国际工程惯例,在国际工程中普遍被采用。它是国际工程中通用的、规范化的、典型的合同文件。任何要进入国际承包市场,参加国际投标竞争的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以及面向国际招标的工程的业主,都必须精通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FIDIC”一词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的缩写。在1999年以前,该联合会前后共制定和颁布了在国际工程中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和机械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业主和咨询工程师协议书国际通用规则,设计一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人们便将这些合同条件称为“FIDIC合同条件”或“FIDIC条件”,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FIDIC条件的标准文本由英语写成。它不仅适用于国际工程,对它稍加修改即可适用国内工程。由于它在国际承包工程中被广泛承认和采用,所以,“FIDIC”一词也被各种语言接受,并赋予统一的、特指的意义。(二)FIDIC合同条件的历史演变(三)现代国际工程合同的基本要求 1、完备性 2、在合同中强调双方良好地合作,体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3、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四)灵活性,使合同文本的适用范围广。(五)现代国际工程合同的同化的趋向。1、各国标准合同的趋于FIDIC化。2、FIDIC合同又在吸收各国合同的优点。,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单价合同,量价分离,验工计价,据实付款”,英文叫Re-measurement Contract。,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二、FIDIC施工合同(99版)新增的内容介绍 由于对原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第四版)我国的工程界已十分熟悉,下面主要介绍FIDIC施工合同(99版)新增的部分内容(括号中数字为FIDIC99版的条款号)。(一)FIDIC工程施工合同的应用范围 1、它适用于一般的工程施工,而不是如原FIDIC第四版定义的仅适应于“土木工程施工”。包括土壤改造工程,疏浚工程等。2、合同所确定的组织模式。FIDIC施工合同条件确定的组织模式为:(1)业主与承包商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合同主要定义他们的责权利关系。合同的签定,确定了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稳定的关系。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三者关系不变: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应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或根据合同所有的利益或权益转让他人。,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业主通过工程师实现工程管理。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赋予他的或必然隐含的权力。业主也可以限制工程师的权力,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经业主批准,但这必须在FIDIC合同条件专用条件中注明。否则未经承包商的同意,业主不能对工程师的权力作进一步的限定。在工程中,如果业主要撤换工程师,必须提前42天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如果承包商有合理的反对意见,并有详细证据,业主不得撤换工程师。(2)承包商可以将合同内的部分工作和分项工程发包给分包商。则分包商作为承包商的人员,由承包商承担对分包商的管理和所有风险责任。(3)业主有权指定分包商,承包商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有权反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商。(4)FIDIC施工合同条件(99版)在争端的解决问题上引人了 DAB机制(Dispute Adjustment 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一人或三人组成的争端裁决委员会替代原来工程师在争端处理过程中的位置。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合同双方通过商谈,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日期前联合任命一个争端裁决委员会(DAB)。它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一名或三名成员组成。如果由三名成员组成,合同各方均应推荐一人,报对方认可。双方再同已认可的成员协商确定第三位成员。此人应被任命为DAB主席。经双方同意,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任命一位或几位有适当资格的人员代替DAB的任何一位或几位成员。合同双方与每位DAB成员有协议书。FIDIC合同附有协议书的通用条件。DAB每个成员的报酬应在合同双方协商任命条件时共同商定。双方平均承担上述报酬。要将某事项交由DAB提出意见,必须经过双方同意联合提出,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应与DAB商谈任何事项。对DAB的任命可以通过双方互相协议终止,但任何一方不能单独采取行动。通常在结清证书生效后DAB的任期结束。,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二)业主(三)工程师 工程师受业主任命,在形式上属于业主人员;他履行合同的行为是被视为代表业主执行的,并经过业主批准的;但在性质上他不属于施工合同的当事方。1、工程师可以书面任命助理,将他的一部分任务和权力委托给助理,如委托驻地工程师、负责设备和材料检查的独立的检查员等。但不得将他对任何事项的决定权委托给助理。这些助理在委托的范围内对承包商做出的行为与工程师做出的有同等效力。工程师委托的助手应具有相当资质的专业人员,能履行这些任务,行使这些权力,能流利地使用合同规定的交流语言。2、为了解承包商遵守合同的情况,工程师可合理要求承包商透露其所有秘密和其他信息。3、工程师有权了解承包商为实施工程所采用的方法及安排的详细情况,未经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对此类方法及安排作重大修改。4、工程师有权对承包商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查。,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四)承包商 1、承包商对业主提供的水文和地表以下情况的资料的解释负责。2、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参照项目(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进行放线。承包商应对工程的正确定位负责,并矫正工程定位中的任何错误。业主应对所提供的参照项目的正确性负责。同样对施工图纸和规范中明显的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发现的错误,承包商应及时提出,如果承包商按照错误施工,造成损失,应由承包商承担相应的责任。3、承包商对其雇用人员的责任的规定 承包商所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从事工作地区的行业的现行标准和条件。4、承包商应按合同要求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遵守该体系不解除承包商的任何合同责任、义务。5、承包商的预警责任。6、承包商应保证他的活动所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超过规范和法律中规定的较小值。,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五)工程中的合作与沟通 1、IDIC合同增加了对日常交流所使用的语言的要求。2、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应互相承担合作责任。3、如果合同任一方发现在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和缺陷,应立即通知另一方。4、当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商应提交拟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如果事先未通知工程师,承包商对这些安排和方法不能做出重大的修改。5、如果任何必需的图纸和指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至承包商,可能会造成承包商的拖延或工程中断,承包商应将需求的细节、详细理由、晚发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通知工程师。6、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对一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工程师与每一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协议,如达不成协议,则工程师应对所有有关情况予以考虑,按照合同做出公正的确定。工程师应将商定的意见或确定向双方发出通知,并附详细的证据,双方应执行每一项商定或确定的事项。,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7、按合同条款规定给予或颁发的批准书、证明、同意函、确定、通知和请求,都应采用书面的形式,有专人面交、通过邮寄或信差传送,或采用投标书附录中提出的,或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交付、传输或送达至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接收人的地址。批准书、证明、同意函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但另一方或工程师给一方发出通知时,应将复印件发送给工程师或另一方。)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示,承包商应在指示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对指示的书面确认,如果在收到承包商的书面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工程师没有发出书面拒绝,或未作答复,则该确认就成为工程师的书面指示。,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六)进度管理 1、合同中的重要阶段和几个里程碑事件定义(1)投标期限。从颁发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此为承包商的做标期。(2)在投标截止前28天作为投标报价的基准日期。(3)颁发中标函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事件。如果没有中标函,则颁发或收到中标函的日期即为签订合同协议的日期。在颁发中标函后28天内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4)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工程师应在开工7天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5)竣工日期由投标书附录规定,自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某一区段按照合同规定竣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按照合同规定应给承包商的竣工时间的延长量)。这一时间由工程师在工程或区段的接收证书中注明。,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6)缺陷通知期即工程保修期,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再加上按照合同应给业主缺陷通知期的延长量。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由工程师颁发接收证书证明工程的竣工日期,从此业主接收工程,缺陷通知期开始。(7)缺陷通知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注明承包商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日期,至此才认为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已经完成。(8)在履约证书颁发后21天内,业主归还承包商的履约保函,则双方的合同责任全部结束。(9)合同中的“日”指一个公历日,而不是工作日;“年”指365天。2、竣工时间的延长。承包商有权就如下情况向工程师提出竣工时间延长的要求。(1)工程变更或合同中包括的某项工程数量上的显著变化;(2)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工期延长的其他情况,例如:工程图纸和指令的延误;业主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给予承包商进人现场和占有现场的权力;,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业主提供的工程放线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有错误;承包商在现场遇到了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现场发现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以及具有考古或地质意义的结构物和其他遗迹;由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竣工试验的延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工程师指示暂停工程施工等。(3)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4)由于传染病或其他政府行为导致人员、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5)由于业主人员的责任和造成的延误、干扰或阻碍;(6)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所在国公共当局延误或干扰了承包商的工作。,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3、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如果工程、部分工程或主要生产设备由于缺陷、损害而不能按预定目的使用程度,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相应工程的缺陷通知期的延长,但其延长不得超过2年。,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七)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商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证实符合合同的要求。该体系应符合合同的详细规定,工程师有权对体系进行任何方面的审查。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解除承包商的任何合同责任、义务。2、实施方法。承包商的生产设备制造、材料的生产加工、工程的实施方法应符合:(1)合同的规定;(2)按照公认的良好的惯例,应是恰当和精细的;(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使用适当的设施和无危险的材料。3、如果工程和其部分未通过竣工试验,工程师有权拒收。工程师或承包商可要求按照相同的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竣工试验。如果重新试验后仍未通过,则工程师有权作如下处理:(1)下令再次进行重新试验;(2)如果由于此试验未通过使业主实质上丧失了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整个利益,业主可拒收,并有权收回相关工程的全部支出总额,加上融资费用和拆除,清理现场,以及将生产设备和材料退还给承包商的费用。,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3)业主可要求颁发接收证书,要求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合同价格应减少,减少的金额应足以弥补由此试验不通过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即业主可以接收有缺陷的工程。4、由于业主负责的原因妨碍承包商进行竣工检验已达14大以上,则认为业主已在竣工检验本应完成之日接收了工程或区段。工程师应颁发相应的接收证书。对此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尽快进行尚未进行的竣工试验。这些竣工试验应在缺陷通知期满前进行。5、如果缺陷不能在现场迅速修复,经业主同意,承包商可将有缺陷或损害的生产设备移出现场进行修复,对此业主可要求承包商增加履约保函,或提供其他适宜的担保。6、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在其指导下调查任何缺陷,如果缺陷非承包商责任,则应将调查的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计入合同价格。7、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一合理时间内修补缺陷、损害,业主可以确定一个日期并通知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在此期限前修补好缺陷和损害。如果承包商到期仍未修补好,而此类修补费用又由其承担,则业主可以:,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1)以合理的方式自己或聘请他人完成修补工作,由承包商承担费用,而承包商对此项工作将不再承担责任;(2)由工程师确定或商定合同价格的合理的减少额度;(3)与承包商终止这部分工程的合同,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清理工程等所需的其他费用。8、在收到履约证书时,承包商应从现场撤走任何剩余的承包商设备、多余的材料、剩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在业主接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8天内,如果承包商仍未从现场运走这些物资,则业主有权对这些物品予以出售或另作处理。并在出售这些物品的款项中收回出售、处理和恢复现场的费用。,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八)合同价格管理 1、基本概念(1)中标合同价,指中标函中确认的为承包商工程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费用;承包商对中标合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承担责任,中标合同价应包括根据合同承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未正确地施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有关事务;(2)合同价格,是指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测量方法和适宜的费率或价格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估价商定或确定的合同价格,并应根据合同进行调整。显然合同价格并不限定于中标合同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格的支付以实际测量的净工程量乘以相应价格或费率为基础,同时按照合同规定考虑工程变更。法规变化,费用变化、索赔等的影响,直至合同终止,才能真正得出合同价格的准确值;,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3)预付款:如果投标书附录中有预付款的规定,则在承包商提交一份预付款保函后,业主应支付,预付款的首次签发应在承包商按照合同和业主批准的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之后。在还清预付款之前,承包商应确保预付款保函一直有效,并可执行,但总额随承包商的付还逐渐减少。预付款应通过付款证书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百分比的方式扣还,或按照合同规定的百分比扣还。2、工程变更(1)FIDIC合同扩大了工程变更的范围。它包括对工程的任何更改,经工程师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承包商为业主的人员、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任何合法的公共当局的人员提供适当的服务、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导致不可预见的费用增加。工程现场遇到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承包商执行工程师的任何导致工程变更的处理指示。,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工程师指定分包商。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师改变合同所规定的试验的位置或细节,或指示承包商进行附加试验,或指示承包商提供附加样品。承包商预测将来可能会发生对工程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出这些影响的估计和处理建议。如果工程师批准承包商的处理建议,则产生变更。工程师指令暂停超过84天,承包商要求复工。在要求提出后28天后工程师没有给出许可,承包商可将暂停所影响的工程部分作为删减项目,引起变更。在缺陷通知期,承包商修补非承包商责任的缺陷引起变更;工程师要求承包商调查任何缺陷的原因,而这些缺陷非承包商责任和应承担的风险。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包括: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改变;,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任何工作的删减,但业主不能将删减的工程再交他人实施;永久工程所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的改变等。除了得到工程师指示或批准了变更,承包商不得对永久工程作任何改变或修改。承包商提出价值工程(即合理化的建议)。承包商可随时向工程师提交书面建议,提出可以加快竣工,降低业主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的费用,或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或给业主带来其他利益的建议。承包商应自费地编制该建议书,如经过工程师批准,则形成变更。如果己批准的建议书中包括永久性工程的改变,则承包商负责相关设计,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如果此项改变导致合同价值的减少,工程师应商定或决定将其中的一半计入合同价格中。(2)变更程序(3)变更价格的调整(4)法规变化,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如果在基准日期(投标截止日之前28天)之后,与承包商所签订的合同有关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发生变更包括对法律解释的变更)则合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并且承包商有权根据变更情况获得费用补偿和工期延长。(5)因费用改变的调整。3、期中付款。4、期中支付证书不应以任何其他理由扣押。(九)双方的保障责任 1 合同当事人各方应保障对方免于因自己未遵守法律而给对方带来害。2 承包商应保障业主免受因承包商的干扰或不当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害赔偿、损失和开支的伤害,如承包商对道路和桥梁的责任,承包商对货物运输的责任等。3 合同当事人各方应保障和保护对方免遭由于不应由对方负责的情况引起的对其他方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侵权的任何索赔引起的损害。,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十)违约责任和合同的解除(十一)索赔和争执的解决 1、业主索赔。FIDIC施工合同明确规定了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费用和(或)缺陷通知期延长的索赔权利、范围、程序和处理。2、承包商索赔 FIDIC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可以提出工期、费用和利润的索赔。索赔的事件、合同条款和索赔的要求见下表(5-1):(转下一页),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承上一页,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3、索赔程序(1)承包商应在其觉察,或应已觉察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2)承包商应做好用以证明索赔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在不必事先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督此类记录的进行,并可以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3)承包商应在其觉察,或应已觉察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发生42天之内,或在工程师批准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的依据以及索赔的工期和索赔的金额。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具有连续影响,则承包商应按月提交进一步的临时索赔报告,说明累计索赔工期和索赔款额。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或者工程师批准的其它合理时间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4)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或该索赔的任何进一步的详细证明报告后42天内或在承包商批准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应表示批准或不批准,并就索赔的原则做出反应。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确定承包商可获得的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如果承包商提供的详细报告不足以证明全部的索赔,则他仅有权得到已被证实的那部分索赔。,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对于已被证实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每份支付证明中。(5)索赔权的丧失和被削弱。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其觉察,或应已觉察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发生后28天向工程师提交索赔通知,则承包商的索赔权丧失,业主应免除有关索赔的全部责任。4、业主不向承包商赔偿承包可能遭受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工程的使用损失、利润损失、任何其它合同损失,但由于业主的欺诈行为、故意违约或管理不善导致的责任除外。同样,承包商不向业主负责赔偿业主可能遭受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工程的使用损失、利润损失、任何其它合同损失,但由于承包商的欺诈行为、故意违约或管理不善导致的责任除外。,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5、争端的解决(1)对有关合同或起因于合同或工程实施的争端,合同任何一方将该争端以书面形式提交DAB,并将副本送交另一方和工程师。对于由三人组成的DAB,认为DAB的主席收到此类提交时,即为DAB收到了此类提交。(2)合同双方在此之后应按照DAB为解决该争端可能提出要求,立即向DAB提供裁决争端所需的所有附加资料、进一步的现场通道和适当的设施。(3)DAB在收到上述提交后84天内或在可能由DAB提出建议,并经双方认可的其他期限内,应做出决定,合同双方应立即执行DAB做出的每项决定,除非争端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4)如果合同任意一方对DAB的决定不满意,该方应在收到决定通知后28天内通知另一方他对DAB的决定不满意。或者,如果DAB在收到提交的争端后84天内未能做出决定,在84天以后的28天内,任一方也可向另一方发出不满意的通知。在这两种情况下,通知应说明争端事宜及不满意的理由,此后才能对争端进行仲裁。,第二节: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如果DAB就争端向双方提交了决定,而任何一方在收到DAB的决定通知后28天内没发出对DAB决定不满意的通知,则DAB的决定就成为最终的决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5)在上述不满意的通知发出后,在开始进行仲裁前,合同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该争端。规定除双方另有协议外,即使不试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端。除非双 方另有协议只有在发出不满意通知后第56天或之后的时间才能开始进行仲裁。(6)当DAB的决定不能成为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决定时,以及通过友好协商对该争端不能达成协议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根据国际商会的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本规定的三位仲裁人裁决。(7)如果合同双方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向DAB发出表示不满意的通知,且DAB的有关决定已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合同一方未遵守此类决定,则合同另一方在不损害其拥有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可将不执行决定的行为直接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裁决。如果争端产生时不存在一个DAB,则争端应直接通过仲裁最终解决。,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一、合同管理概论(一)合同 合同是一个契约。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国家的有关法人之间为了实现在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合同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以及这些文件包含的内容。(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指参与项目各方均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方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虽然合同是有关双方的一个协议,包括若干合同文件,但合同管理的深层涵义,应该引伸到合同协议签订之前,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合同管理,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1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虽然合同尚未签订,但合同签订前各方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业主一方)对做好合同管理至关重要。这些准备工作包括合同文件草案的准备、各项招标工作的准备,做好评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合同签订前的谈判和合同文稿的最终定稿。2 合同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是实现合同内容的重要阶段,也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3 提倡协作精神 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该提倡项目中各方面的协作精神,共同实现合同的既定目标。在合同条件中,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时表现为相互间存在矛盾,相互制约的关系,但实际上,实现合同标的必然是一个相互协作解决矛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工程师起着十分重要的协调作用。,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二、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一)承包商方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承包商一方在合同签订前的两项主要任务是:争取中标和通过谈判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这两项任务均非易事。主要从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的角度出发,讨论下面几个问题。1、投标阶段 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 投标报价阶段 2、合同谈判阶段(二)承包商方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合同实施阶段,承包商的中心任务就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保证质量地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三)承包商的风险管理 1、概述 2、风险因素分析 3、承包商方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三)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1、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措施。(1)建立精干而稳定的索赔管理小组。(2)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文件,使每一个人都建立索赔意识。(3)加强文档管理注意保存索赔资料和证据。索赔工作成败的关键之一是索赔的依据,有关索赔的资料和证据包含的详细内容在“业主方的索赔管理”一部分内已有详细介绍。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文档保管的重要性。一方面是项目组整个文档保管要有专人负责,从项目一开工即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另一方面则是索赔小组和各个有关部门对索赔依据的资料和证据都要专门建档保管,对与业主方和与各个分包商、供应商的有关索赔资料都应分别建档,同时应采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辅助管理。(4)抓住索赔机遇,及时申请索赔。(5)写好索赔报告,重视索赔额计算和证据。(6)注意索赔谈判的策略和技巧。,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2、承包商方索赔应注意的事项(1)认真履行合同,按时保质地完成工程(2)索赔工作中要依靠律师(3)必要时应聘请索赔专家(4)注意平日和业主、工程师建立友谊 3、承包商方向业主索赔的内容和有关条款(1)承包商方向业主索赔的内容(2)承包商可向业主索赔的有关条款 4、承包商方可索赔的费用 承包商方可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该基于工程投标报价所包括的内容,但也有一些不包含在内的,现将可索赔的费用内容简述如下:(1)直接费:包括额外发生的(包括加速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折旧费及机械购置费、分包商费等。(2)间接费:包括工地管理费、保函费、保险费。税金、贷款利息、业务费、临时工地设施费等。(3)上级单位管理费。(4)业主方原因延长工期的间接费等。(5)业主拖延付款利息。(6)交涉索赔发生的费用。(7)利润。(8)其他。,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三、项目实施阶段合同有关各方的关系(一)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见下表5-2:表5-2 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对比表,第三节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二)工程实施中的矛盾与争端 1、矛盾的普遍性 2、施工中产生争端的原因(三)如何正确认识与解决合同管理中的矛盾与争端 1、合同有关各方对解决矛盾和争端应有正确的认识(1)业主方(2)承包商 承包商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最重要的义务即是按时(或提前)向业主交付一个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也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以确保工期和质量。因此应提倡依照合同,注意证据,实事求是的索赔。(3)工程师 2、关于“伙伴关系”的讨论(1)“伙伴关系”的涵义(2)矛盾的处理 有了“伙伴关系”这一指导思想就要求各方采取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来处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