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河南省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 资源ID:2047432       资源大小:28.40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河南省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河南省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的全省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我省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准确、及时、有效处置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应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市、县级政府属地管理,上下游企业履行保供主体责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的供气安全保障体系。(2)快速反应,保障有力。建立健全供应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天然气储存调峰设施,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形成科学高效的天然气应急保障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紧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和应急、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落实天然气供应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应对供应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1. 5事件分级按照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等因素,供应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级)和一般(IV级)。1.6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我省其他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其下级预案包括市、县级政府和省、市、县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我省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2应急指挥体系2.1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省政府成立省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指挥部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应急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总队分管负责同志和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河南分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和国家管网集团驻豫天然气管道企业等天然气供应、管道企业(以下统称天然气保供企业)有关负责人。省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在处置供应突发事件过程中需要非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的,由省指挥部报请省委、省政府协调处理。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是省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2现场指挥部发生供应突发事件后,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省指挥部总指挥视情况指定。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事件影响范围区域市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2.3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市、县级政府要成立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供应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应对工作,要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政策措施,组织防范应对供应突发事件。发生供应突发事件后,受事件影响行政区域政府负责应对,应急指挥机构具体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报请上一级政府指导开展供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和天然气资源等。需省政府协调处置的,由市级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或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请求。2. 4天然气保供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天然气保供企业是供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天然气供应监测;针对可能发生的供应突发事件,完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天然气供应风险评估和供应环节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做好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 5专家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家组,参与天然气供应过程调查、分析、预测、研判和评估,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3. 测和预警3.1 监测3.1.1 政府部门监测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运行和平衡情况,及时掌握供需动态,加强与气源方的联系,做好气源平衡或调剂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要通过全省调配、压非保民、利用储气调峰体系等方式,稳定全省供气秩序。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及其他安全危害因素监测,及时准确提供监测和预警信息。1. 1.2保供企业监测要求天然气保供企业要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设备运行和上游供应等情况监测,分析对天然气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2. 2预警3. 2.1预警分级按照天然气供需矛盾引发天然气限供、停供发生的可能性、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级、In级和IV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4. 2.2预警发布省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全省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省内任何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的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判明情况,及时向省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I级、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或由省政府授权省指挥部发布;m级预警信息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指挥部发布;IV级预警信息报省指挥部同意后,由省指挥部办公室发布。5. 2.3预警响应进入预警期后,受事件影响行政区域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天然气保供企业视情况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降低引发天然气供应异常和紧张的可能性;(2)加强天然气供应设施设备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3)组织对天然气供应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4)向可能受到天然气供应异常影响的用户发布停、限供气警示,视情或直接调用天然气储备,做好相关区域内天然气应急联动准备,全力保障民生和不可中断用户用气;(5)对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形,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筹措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及设备;(6)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热点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3.2.4预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和措施实施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供应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4信息报告发生供应突发事件后,相关天然气保供企业要立即将事件原因、影响范围、天然气供需现状、可能限停用户、发展趋势、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受事件影响行政区域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城镇燃气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用气用户。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经研判达到较大级别以上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省发展改革委要立即向省政府报告。5应急响应与处置5.1先期处置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和导致紧急状态的不同原因,省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分析研判可能对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向省指挥部报告。因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影响天然气供应的,事发地政府要根据事件紧急程度,视情启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处置工作。5. 2分级响应根据供应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II级、In级和IV级四个等级。6. 2.1I级、I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应突发事件后,由省政府负责启动I级、级响应,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省指挥部负责启动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启动相应的供应应急预案。启动I级、级响应应当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1)加强与受影响区域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发展改革部门的信息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上报供应突发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2)省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报告供应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3)省指挥部组织研判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形势,制定处置措施,并根据天然气供需情况及时调整应急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4)省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供应应急处置工作。(5)指导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做好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保供应急措施。各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民生用气。(6)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应急响应期间一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报告。(7)市、县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当地天然气储备资源,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2.2In级响应发生较大供应突发事件后,由省指挥部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根据事态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的供应应急预案;组织进行分析研判,对供应突发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满足民生用气需求。必要时,省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导各地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按规定将处置信息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5.2.3IV级响应发生一般(IV级)供应突发事件后,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报经省指挥部同意后,根据事态情况启动相应的供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防止受影响范围扩大,保证民生用气不受影响。5.2.4扩大应急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供应突发事件时,有关地方要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请求支援,扩大应急;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由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支援。5.3响应措施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或在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采取以下措施。5.3.1应急处置(1)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响应级别和导致供应突发事件的原因,省指挥部组织分析研判对居民生活、经济社会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2)根据需要成立工作组和专家组赴保供一线组织、协调、指导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相关处置情况。(3)省指挥办公室加强与受事件影响行政区域市、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发展改革部门的信息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报告供应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4)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加强天然气运行监控和调度,研判供应突发事件发展趋势,统筹调配气源和储备资源,落实各项保供应急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保障供应平稳。(5)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应急响应期间一天一报,紧急情况随时报告。(6)市、县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统筹本地天然气储备资源,在省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天然气供应“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原则和调峰用户清单进行供应处置,确保民生及重点用户安全生产用气,保障天然气供应平稳。(7)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5.3.2社会动员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供应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邻近行政区域市、县级政府要根据需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提供救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要对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5.3.3信息发布发生供应突发事件后,各级政府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发布事件情况和处置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对事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处理。信息发布工作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部门、单位负责。宣传、政府新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未经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部门、单位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与突发事件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的虚假信息。5. 3.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应急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受影响群体、单位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6. 4应急终止供应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经评估短期内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和装备;造成毁损、灭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7. 2调查评估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应急保障、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7应急保障7.1 调峰能力保障按照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各地要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按照不少于所辖区域内城市燃气企业高峰日用气量30%形成用户调峰能力,分层级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细化至终端用气企业并明确不同层级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科学确定压减次序。调峰终端用气企业清单及预案报市级政府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委。8. 2储气能力保障根据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各地政府要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年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形成不低于保障本供气区域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9. 3应急队伍保障天然气保供企业要建立天然气供应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培训,定期联合上下游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地政府要根据需要组织动员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通信、交通、供电、供热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应急力量支援保障。10.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保障应急期间通信网络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7. 5技术和资金保障天然气保供企业要提高应急能力,加大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加强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天然气安全运行体系。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为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灾害、水文等服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天然气保供企业要按照规定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8预案管理8.1预案制定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天然气保供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应急部门。8. 2演练与修订各级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城镇燃气主管等部门和天然气保供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开展评估,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8. 3宣传培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应对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9附则8.1 事件分级标准(1)特别重大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I级)。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全省天然气供需缺口超过前一个供暖季高峰日20%以上,并对全省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特别严重威胁。(2)重大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级)。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全省天然气供需缺口达到前一个供暖季高峰日10%以上20%以下,并对全省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3)较大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I级)。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全省天然气供需缺口达到前一个供暖季高峰日5%以上10%以下,并对全省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较大威胁。(4) 一般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IV级)。因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全省天然气供需缺口出现紧缺但未超过前一个供暖季高峰日5%,并对全省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一定威胁。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9. 2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省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附件省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一、省指挥部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决策和部署,研究全省天然气供应保障重大应急决策。(二)统一领导、指挥全省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集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对供应突发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部署相关工作。()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四)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五)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有关情况。(六)督促各地落实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部署。二、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省指挥部决定和部署,指挥、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二)汇总、上报应急处置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三)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事件发展趋势,评估损失及影响情况。(四)承担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及需要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研判处置工作,积极有效引导舆论。省委网信办:负责配合开展供应突发事件网上舆情监测,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回应、引导网上舆论;做好重大敏感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落实省指挥部决定和部署,督促落实省指挥部议定事项和工作安排,做好省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省天然气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影响正常运行的有关问题;负责争取资源和全省资源调配;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状态下天然气供应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省财政厅:负责保障省级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城市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安全和应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由其承担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业用户的应对工作。省商务厅: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商业、服务业用户的应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导受供应突发事件影响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组织人员紧急转移,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因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城市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状态下的运输保障工作。省民政厅: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地方及时按照规定将经应急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民政领域社会救助范围。省应急厅:负责组织天然气输气管道(城镇燃气及农村“气代煤”管道除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省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根据授权,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特定用户或特定范围发布天然气供应预警信息。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指导督促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工作,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天然气保供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应急状态下天然气调拨、输送、供应等方面的指令及在应急状态下的应对措施;加强天然气主干管道应急队伍建设,维护天然气重要设施、重要部位安全;负责区域内天然气供应和资源协调,及时报送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按照省指挥部要求做好资源调拨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省指挥部对天然气供应的临时调度,保障天然气供需平衡。

    注意事项

    本文(河南省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