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大一金泽虎版]第三章保护贸易理论ppt课件.ppt
保护贸易理论,第 三 章,一、重商主义,重商主义者把货币和财富等同起来,认为财富就是货币,一国财富的增长也即其持有的货币量的增加。于是,一国的经济政策就要以增加持有的货币为目的。而对外贸易是增加一国货币财富的真正源泉。,2、重商主义的贸易政策从限制贸易转变到促进贸易 奖出限进的贸易政策 国家干预主义 以国内工业支持对外贸易,1、重商主义的主要观点利润(具体化为赚取的货币)是一种让渡的收入,是贱买贵卖的结果;国内贸易不能增加一国的货币财富总量,仅仅是财富的再度分配;只有顺差的对外贸易使得金银流入国内,才能给一个国家带来真正的利润国内生产必须服从商品输出的需要,即多出口、少进口;国家必须积极干预经济,保护本国的工商业,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质疑和反对自由贸易重商主义之后,主张自由贸易的古典经济学兴起,并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对落后国家而言,自由贸易的结果未必总是有利的。因此,在当时相对落后的美国、德国出现了以质疑和反对自由贸易的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李斯特(Friedrich List)为代表的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主张。,二、汉密尔顿的贸易保护理论,1、主张,背景:汉密尔顿在1791年向美国众议院提交的关于制造业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各国的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和相互对立,美国要摆脱英国的殖民经济统治,就必须发展本国的经济,因为一个国家的独立和安全都要依赖于制造业的繁荣。主要观点:汉密尔顿认为,制造业的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分工,带动相关产业,创造就业机会。但是,当时美国的工业仍然属于所谓“幼稚”时期,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工业技术落后,生产成本高,产品难以与欧洲国家进行竞争,而且欧洲各国也有许多贸易障碍和支持它们本国工业的措施,因此,美国政府也必须采用关税、补贴等措施来保护自己民族工业的发展,自由贸易并不适合于当时的美国。保护的措施:包括实行保护关税制度,限制重要原料的出口和免税进口必需的原材料,向国内工业发放津贴和奖励金,向私人企业发放政府信贷,鼓励生产要素(特别是国外的熟练劳动者和外国资本)流入等。,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些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的国家如美国和德国采取了保护贸易政策,保护本国幼稚工业。,三、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内容,中心内涵:提高进口商品关税,保护本国幼稚工业具体内容: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对外贸易政策取决于该国该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李斯特把根据国民经济完成程度,把国民经济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高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主张国家通过关税干预对外贸易,李斯特认为,生产力尤其是工业生产力是决定一个国家兴盛衰亡的关键,对于一个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来说,发展生产力比通过比较优势获得贸易利益更重要,“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虽然通过自由贸易德国可以获得较为便宜的国外产品,得到即时的比较利益,但德国的工业发展会因此受到阻碍,所以自由贸易并不是当时德国的最佳选择。李斯特并不是彻底反对自由贸易,但是他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贸易学说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其最重要一点是指出,古典的自由贸易理论实际上是一种世界主义经济学,它不承认国家原则,不考虑国家的长远利益和生产力的发展,只计算眼前贸易利益的大小,只考虑纯粹的交换价值最大化,这是不切合实际的。,李斯特区分了国内自由贸易和国际自由贸易,他认为,国内贸易应该是完全自由的,而国际贸易是否实行自由贸易原则,必须与一国的社会发展阶段的要求相适应。李斯特提出:“从经济方面,国家都必须经过如下几个发展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农工商时期”。各国应当按照它们所处的发展阶段来选择贸易政策和贸易制度,具体地说,当一国处于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或农业时期,与先进工业国进行自由贸易是使之脱离未开化和落后阶段的“最迅速有利”的方法。但是,经过一段时期的自由贸易,一国在农业和工业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之后,即进入到农工时期,继续以农产品和原料与先进工业国交换制成品的做法就不适宜了,因为“还存在着一个比它们更先进的工业国家的竞争力量,使它们在前进道路上受到了阻碍”。而当时德国正处于这样一个农工时期。如果一个国家发展到了农工商时期,它们的工业已经发展起来,就应当逐步恢复到自由贸易的制度。他甚至提出了保护的时间界限:30年,若经过30年被保护的工业还不能扶植起来,就不必再予以保护。,李斯特认为关税是建立和保护国内工业的主要手段,为了达到保护的目的,“对某些工业品可以实行禁止输入,或规定的税率事实上等于全部、或者至少部分地禁止输入、或税率较前略低,从而对输入发生限制作用。所有这些保护方式,没有一个是绝对有利或绝对有害的。究竟采用那一个方式最为适当,要看国家特定环境和它的工业情况来决定”。李斯特的这一段话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保护的对象是有选择的,首先应当对工业进行保护。而且只应当保护那些经过保护就能够自主的工业(即所谓“幼稚工业”)。第二,保护的程度是可调整的,也就是说,保护并不是永久的,当受保护的产业能够与外国进行竞争时,就不再予以保护。此外,对于不同种类的产品,李斯特也指出,对奢侈品可以用高关税实际上禁止其进口或部分地禁止进口,而“凡是在专门技术与机器制造方面还没有获得高度发展的国家,对于一切复杂机器的输入应当允许免税,或只征收极轻的进口税,直到在机器生产上能与先进国家并驾齐驱时为止”。,幼稚工业:本国已有一定发展,但仍然无法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抗衡的工业。,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理论保护的前提和目的前提:国家处于农工业发展阶段目的: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保护的重点和时间重点:与国家工业发展有关的幼稚工业时间:最多不能超过30年保护的手段和程度手段:关税对保护代价的认识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会使国内工业品价格提高,本国在价值方面损失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国家为国民生活中慈父般的有利引导者,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积极意义,它的保护对象以将来有前途的幼稚工业为限,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也予以承认。或者说,李斯特主张以保护贸易为过渡时期,而以自由贸易为最后目的,其保护程度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的。,四、凯恩斯主义超保护贸易论,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生平:曾任过英国财政大臣顾问,英格兰银行董事和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先是自由贸易主义的拥护者,经济大危机后成为超保护贸易论的代表人物。1936年发表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流通论,书中的观点为西方各国制定超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Dr.JINGBO HUANG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ingnan College Sun Yat-sen University 2008,贸易与有效需求,凯恩斯主义的核心是有效需求理论,认为危机和失业是由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除了研究决定有效需求的国内因素以及提出相应的处方之外,凯恩斯主义对贸易与有效需求的关系进行的分析,主要是从投资和就业两个角度展开。凯恩斯主义者认为,进口与储蓄、政府税收一样是国民收入的漏出,而出口与投资、政府支出一样是国民收入的注入。投资需求分为国内投资需求和外国投资需求,国内投资额的大小决定于资本边际效率,外国投资额的大小决定于贸易顺差的大小,即注入的多少。由此,凯恩斯表示了对重商主义的赞赏.,对外贸易乘数,凯恩斯主义者就投资对就业和国民收入的影响提出了乘数原理,并将这一原理引入到对外贸易,建立了对外贸易乘数理论。他们认为,一国的出口和进口波动会对国民收入产生倍数效应,这个倍数就是所谓乘数,取决于两个因素:边际进口倾向和边际储蓄倾向。边际进口倾向与边际储蓄倾向越小,国民收入乘数越大。只有当贸易顺差时,对外贸易才能增加一国的国民收入和就业量。而在非充分就业是经济常态的情况下,贸易收支不可能自动平衡,因此,政府就应该积极干预经济,实行必要的贸易保护,采取奖出限进的措施,保持贸易的顺差,以实现充分就业。,扩大有效需求,凯恩斯主义的目标是增加投资,以便扩大有效需求,增加就业。奖出限进被认为是扩大有效需求的途径之一,扩大商品输出(增加出口)为剩余商品寻得出路,限制进口则在既定的出口规模下保持贸易顺差,从而使国内投资增加,有效需求扩大。凯恩斯这样写道:“有些政治家相信,假使一个富老之国不注意争夺市场,则其繁荣即将衰退”,现实的情况使得各国“竭力向外推销本国商品,或拒绝接受外国商品”,目的“倒不是因为必须要维持收支平衡,而在故意使收支不相抵,造成有利于自己的贸易差额”,“因为要维持国内就业量,所以不能不限制进口,竭力向外国推销商品”。只有在各国能用国内政策提供充分就业时,“国际贸易将不再是这样,而是在互利条件之下,各国自己情愿不加阻挠地把商品和服务互换”。,实行保护关税,在限制进口措施方面,凯恩斯主义者主张实行保护关税,凯恩斯曾指出,保护关税制度有三个好处:第一,可以促使人们增加国内产品的消费,从而促进国内生产,增加就业;第二,可以减轻本国国际收支逆差的压力,腾出资金偿付必要的进口;第三,最能得到社会舆论支持。因此,凯恩斯在其劝说集中,极力敦促英国政府放弃自由贸易政策,恢复关税保护制度,采取措施来限制进口,鼓励输出。,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其一,新重商主义贸易观念。与传统重商主义不同,凯恩斯主义虽注重贸易差额,但并不仅限于把贸易顺差当作一国财富的增加,而是把增加贸易顺差与扩大投资及增加就业联系起来并予以理论解释。就保护关税制度而言,凯恩斯主义认为关税可以使部分国内消费从进口商品转向国产品,刺激国内生产增加,使就业扩大,这正是凯恩斯主义的目标。其二,进取性贸易保护主义(亦被称之为超保护贸易政策)。这种政策不是以保护国内幼稚产业、增强一国国力为直接目的,而是要通过保护来强化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创造条件实现国内充分就业和国民收入增长。不是为了国际收支平衡而实行奖出限进,而是利用对外贸易来促进国内及增长。不是简单消极地抵制进口来保护本国市场,而是积极地鼓励出口扩张去占领国外市场,以便达成通过顺差增加投资和有效总需求的目标。为了扩大出口,先进的、已经发展起来的、有竞争力的成熟产业更有可能成为扶持和保护的对象。,第一,“一切生产要素都能得到充分利用”的假设在现实经济中不存在。第二,国际贸易收支自动调节平衡的观点忽视了“贸易顺差”的重要性。,理论的基本观点(1)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第一,经济危机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引的。第二,有效需求不足是由三大基本心理规律造成的。第三,只有国家干预经济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第四,政府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争取外贸顺差。,(2)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性,(3)投资乘数理论:反映投资增长和国民收入扩大之间的依存关系新增加的投资 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 从事生产资料的人们的收入增加 对消费品需求增加 从事消费品生产的人们收入增加 推演下去,国民收入的增量Y是原投资增加量的K倍。Y=乘数(K)投资的增加量(I),(4)外贸乘数理论:认为一国出口有增加国民收入的作用,一国的进口有减少国民收入的作用。因此,当贸易顺差,外贸才能增加一国就业量,提高国民的收入。,评 价:,对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系统论述了国家干预经济、干预外贸的重要性,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一场革命;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科学地探讨了外贸与 其他经济因素的内在联系;掩饰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真正原因;追求外贸顺差是产生国际贸易摩擦和 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五、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论,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是发展经济学重的重要分支,是从现存国际经济体制的格局来考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形成了对贸易体制和贸易政策的独树一帜的见解。也称为“中心外围”说(center-periphery)。结构主义分析的主要论点是,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其根源在于世界性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以及相应形成的不平等的国际分工和交换体系,使得发展中国家长期处于依附、被剥削的地位。而且,还存在这样一种趋势,随着全球性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也进一步加深。,结构主义先驱人物劳尔普雷维什(Raul Prebisch)提出,世界经济体系是有两部分构成的,一是由工业发达国家组成的“中心”,二是由不发达国家组成的“外围”。中心国家是技术创新者和传播者,外围国家是技术的接受和模仿者;由于技术结构不同,中心国家在贸易中处于主导地位,生产和出口制成品,外围国家则处于依附地位,受到中心国家的控制,生产和出口初级产品。这种由19世纪遗留下来的国际经济格局是不合理的,使得中心和外围国家间发展的不平衡加剧。甘德弗兰克(Gunder Frank)在“中心外围”说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都市卫星”说(metropolis-satellite),弗兰克认为,发展中国的部分较发达的地区(都市)一方面是发达国家的“卫星”,另一方面由是本国其他落后地区的“宗主”。发展中国家不发达,既有国际经济格局的原因,也有本国内部结构的原因,但后者从根本上讲是由殖民主义强行引入并予以固定化的。,结构主义者理论的关键构架是分整个世界为“中心”与“外围”两端:成熟的工业化国家是“中心”国家,它们专业化于制成品生产并得益于规模经济;发展中国家则是“外围”国家,主要生产那些生产率低的初级产品。这种经济结构上的根本差别使得在国际(南北)贸易中贸易利益都流向了“中心”,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在世界经济中处于一种对“中心”国家的依附地位。发展中国家不得不面对诸如贸易条件恶化、出口的不稳定性、普遍存在的幼稚工业以及贸易利益的不合理分劈等严峻问题。很自然地,发展中国家便会采取内向型的贸易战略和干预性的贸易政策以避免来自外部经济的不利影响。在实践上,高关税、严格的进口限额和高估的汇率等贸易保护政策被用来促进发展中国家进口替代部门的发展。总之,结构主义认为,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不平等造成了国际市场的结构性偏差,现行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是使富国更富、穷国更穷,国际贸易的结果实际上是把收入从南方转移到北方。,少数的观点:主张承认依附的事实,并强调要利用依附关系来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费尔南多卡尔多索(Fernando H.Cardoso)和法勒托(E.Faletto)认为,依附和发展是并不矛盾的,不应该也不可能建立一个适用于所有发展中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自由选择的发展战略,外围国家需要对依附作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对策,利用与资本主义世界的依附关系来发展经济,壮大自己,最后走向自主。至少,对于部分外围国家来说,“依附发展”是可行的。在卡尔多索理论的基础上渡边利夫提出“从依附到自主”的论点,渡边利夫写道:“依附性发展是当今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取得经济发展的唯一途径,依附是发展中国家取得自立的必要代价,亚洲四小龙就是从依附模式到自主模式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的几个范例”。美国的社会历史学家伊曼纽尔沃伦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也曾指出,中心和外围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心地区会出现停止而沦落成外围地区,外围地区也可能上升为中心地区。,但大多数结构主义者都认为,依附关系以及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关系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要打破“中心外围”的贸易格局,外围国家就必须实行工业化,发展自己的民族工业。普雷比什总结到,“外围资本主义是依照过去的国际分工和比较优势格局所安排的世界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附加的、附属的资本主义,是在先进国家的霸权和市场规律统治下从属于先进国家利益的资本主义。这些先进国家的资本主义过去实质上是向心性的,现在仍然是这样。它的动力尽管是很重要的,但不足以使得外围能推动自身的发展;外围在适当的时候应创造自身的动力,打破过去的那种格局。为达此目的,外围必须实行工业化,这就是有意识地去做中心的动力未能自发地导致的事情”。,六、主张保护贸易的其他论点,1、国际收支论,关税可能改善国际收支,一国征收关税将减少进口,当出口不变时,贸易收支将得到改善,或将赤字转为盈余。贸易收支是国际收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差给该国带来外汇净收入,外汇储备增加;反过来,逆差是外汇净支出,外汇储备减少。所以,直接地看,关税确实可以使贸易收支状况改善。,关税并非总能改善国际收支,但是,实际上的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一国的贸易收支还要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贸易伙伴采取同样的关税保护,则抵消掉了本国政府关税产生的贸易收支改善效果;外国的国民收入下降,会减少对该国产品的购买,即进出口都减少;关税可能阻止了用于出口产业的投入品的进口,出口也会受到影响;如果本币升值,效果将是减少出口,有利进口,贸易收支未必改善;如果本国有通货膨胀压力,出口成本上升,出口减少,进口相对增加。进一步讲,压抑进口是一种消极的贸易平衡方法。,贸易赤字是一种宏观经济现象,在国民收入模型中Y=C+I+G+(XM)(XM)=Y(C+I+G)如果存在贸易赤字,即XM,则是因为Y(C+I+G),即收入小于国内支出,因此,削减赤字的惟一办法是增加收入,减少支出,或者双管齐下,而不是仅仅限制进口。,2、改善贸易条件论,初级产品贸易条件恶化汉斯辛格(Hans M.Singer)则运用恩格尔定律进一步论证了初级产品贸易条件恶化的论点,根据恩格尔定律,随着人们实际收入的增加,用于必需消费品的支出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人们收入增加的时候,用于对制成品的消费支出增加,而对初级产品的需求相对减少。同时,技术进步还往往带来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的节约(其实还有产品替代的情形,如以合成原料替代天然原料),进一步降低对初级产品的需求。也就说,初级产品价格下降除了周期性因素以外,还有结构性因素。,贸易条件论认为限制贸易的政策能够提高PxPm的比率,从而增进一国的福利。从经济意义上说,本国征收关税降低了世界市场上对外国产品的需求。进口品的世界市场价格将随之下跌,PxPm就上升。因此,征收关税有可能增进本国的福利,但外国产品的贸易条件却会恶化,外国的福利将为此受损。注意:只有大国才能成功地运用贸易条件论,因为征收关税的国家必须能够影响自己的贸易条件。小国是无法改变自身的贸易条件的。,关税改善贸易条件的论点,如果国家I开始征收关税,则其提供曲线将移至OCI,并且在E点达到新的均衡。当国家I的出口从Oxl减少到Ox2,进口从Oy1减少到Oy2时,它的贸易条件也就从TOT1提高到了TOT2。这样,就潜在地提高了国家I的福利水平,因为它每单位的出口现在能够换到更多的进口(或者说,它为获得一单位的进口仅需放弃更少量的出口了)。从福利意义上看,这意味着国家I的福利状况潜在地得到了“改善”。,用提供曲线图可以更好地理解贸易条件理论。在图中,OCI代表本国(国家I)的提供曲线,OCII代表外国(国家)的提供曲线。在自由贸易情况下,贸易条件为TOT1。,3、减少失业或增加就业,减少总失业,减少总失业的关税(tariff to reduce aggregate unemployment)理论叙述如下:假定一国在经济萧条时期存在着失业,征收关税会使得国内消费者的需求从外国产品转向本国生产的产品。随着需求的增加,国内的行业将扩大产出,并在这一过程中增雇工人,从而有助于减少该国的失业。新雇的工人同样将赚到可供他们花费的收入,按照我们熟悉的凯恩斯乘数过程,其他的行业亦将随之扩大生产并增加新的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征收关税也就达到了它的预期目标。,关税对就业的净影响也可能是负面的,不过,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可能关税几乎创造不出什么新的就业机会。本国出口行业中损失的就业机会可能会达到这样的水平,以至关税对就业产生的净影响将是微不足道甚或是负面的。本国出口行业就业机会的丧失或可归咎于以下原因:(1)本国进口替代性行业就业的增加以及因乘数效应而大量增加的就业是以一种以邻为壑的方式获得的,因为外国丢失了就业机会。(2)即便不存在报复举动,本国的出口或许也会减少,因为外国的国民收入已因其出口的减少而降低了。(3)如果本国的汇率能自由变动,那么当本国征收关税、减少对外国产品的购买时,外币将对本币贬值。,其他政策对解决就业问题更有用,经济学家们强调指出,如果目标是增加就业,那么在其他政策就能更直接、更确定地达成此目标的情况下,为什么反倒要用关税政策呢?其他政策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也能以扩张的方式加以运用,增加就业,并带来所有乘数类效应的扩张。当本国用其增加的收入去购买更多的进口品,将自身经济的部分扩张效应转移给其他国家时,他国的就业亦将有所增长。这样,世界各地的福利都将得到改善,而不是像征收关税时那样处处恶化。因此,出现诸如总失业这类问题时,应采取的恰当政策是那些专门用以解决此类问题。,4、“保护公平竞争”论,“保护公平竞争”论,“保护公平竞争”论以一种受害者的姿态出现来进行贸易保护。这种保护似乎是迫不得已的,保护的目的也似乎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国际上的公平竞争,以推动真正的自由贸易。什么是国际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呢?各国定义很不一样,但一般来说,凡是由政府通过某些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竞争,并造成对国外同类企业的伤害,即被看成是不公平竞争。后来,不公平竞争的定义扩大到不对等开放市场,许多西方国家指责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不够,指责中央计划经济没有按市场经济约原则实行自由贸易。美国还用这一论点来针对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指责它们对美国产品的进入设置重重障碍。一些国家甚至把自己的贸易逆差都归罪于对方市场开放上的不平等。,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的反倾销论(antidumping argument):外国厂商对本国的倾销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失公平的,且其低廉的进口价格还对本国生产者构成了威胁。征收关税能够抵消外国厂商不合理的价格优势,应通过征收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来制止这种“不公平”的行为。抵消外国补贴的关税(tariff to offset a foreign subsidy)理论:外国政府对外国进口品供应商发放的补贴构成了它与本国间不公平的贸易往来,本国应对其征收与补贴数额相当的关税,才能使本国和外国的产业重新站在同一起点上从事贸易。如果外国厂商本身在这一产品的生产上并不具备比较优势,而仅仅是由于补贴才使其成为该种产品的出口者,则补贴就已经扭曲了自由贸易下的资源配置。世界的福利将因这一扭曲而受到损害即使进口国将因消费者价格的降低而获益通过征收进口关税可以矫正这一扭曲,就能使贸易方式变得更有效率。,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用公平竞争为理由进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包括:反补贴税、反倾销税或其他惩罚性关税、进口限额、贸易制裁等。这些政策在理论上说可能有助于限制不公平竞争,促进自由贸易,但在实施中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首先,“反不公平竞争”有可能被国内厂商用来作为反对进口的借口,一些国家的某些行业的劳动生产率低下,面对国际竞争不求改进,而是怪罪于外国商品。通过贸易保护来促进公平竞争,有可能造成更不公平的竞争,而本国消费者会为此付出很高的代价。其次,像其他所有贸易保护一样,以公平竞争为由实行保护也同样会遭到对方的反指控、反报复,尤其在国际交往中各国都有其一定的国家尊严,有时明知反报复双方的损失更大,但为了维护国家某种程度上的独立性和为了某种政治利益,仍然会采取反报复的行为。,增加政府收入_关税收入民族自尊_保护民族工业社会公平_调节收入分配国家安全政治需要报复其他国家,5、其他的保护理由,七、保护贸易新理论,1、战略性贸易理论,囚徒困境,囚徒A,囚徒B,招供,不招供,招供,不招供,5,5,10,1,1,10,0,0,纳什均衡,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下,凭借生产、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措施和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级力,夺取它国的市场份额。,政策主张,评价,战略贸易是不完全竞争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在国际贸易政策领域的具体表现,为国家进一步干预对外贸易活动提供了依据。在实践中可以起到扶持相应产业发展的作用,但易引起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抵消战略扶持的后果。,2、管理贸易理论,产生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既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保证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从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贸易政策或者说协调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美国:一个典型的范式 美国是奉行管理贸易最为突出的国家,是管理贸易的一个典型范式。美国的管理贸易实质是“披自由贸易外衣,行保护贸易之实”。管理贸易法律化、制度化 这一特点要体现在美国的两个贸易法中:1974年贸易法和1988年综台贸易与竞争法。第一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管理贸易正式开始运转,第二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管理贸易已走上了成熟,这充分显示了美国单边协调管理贸易的加强。管理贸易措施以非关税为主突出对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的管理 美国政府对贸易的强有力干预,管理贸易手段,采取单边、双边、多边协调管理齐头并举的方式 在多边协调管理方面,美国积极参加GATT的乌拉圭回台多边贸易谈判并尽可能地发挥其巨大的影响力;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提出“泛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美国甚至还提出“新大西洋主义”,即以北约为主,以欧共体和欧安会为辅的三环结构。这样美国既可协调世界格局变动所引起的美欧矛盾,还可使“新欧洲”发挥重要作用,促使美国在“新欧洲”的利益;除此之外,美国还对环太平洋经济区的设想持积极态度。在双边协调管理方面,美国加强具有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强调“对等”及“公平”贸易的互惠条件。并在此条件下,迫使日本、德国甚至“亚洲四小”等对美国有大量贸易顺差的贸易伙伴作出了一些让步。比如有限度地开放市场、扩大内需及实行出口多元化乃至货币升值等来调整与美国的贸易关系;美国还积极活动,与加拿大和墨西哥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些都是美国管理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贸易的定义,狭义:管理贸易(managed trade)是指“政府对私人的国际贸易活动实行高度的管制”,或者是“由政府政策控制、引导或管理的贸易”。这种的定义强调政府政策对贸易的影响。广义:管理贸易是指不在竞争条件下、不按边际成本定价的贸易。这一定义把管理贸易的原因扩展到政府政策之外所有导致贸易偏离市场机制的因素,包括行业、企业控制和管理贸易的行为。,管理贸易的类型,劳拉泰森将管理贸易安排按协定的不同分为宏观层次的管理贸易和微观层次的管理贸易。宏观层次的管理贸易关注的是国家之间总体贸易不平衡、贸易结构差异、以及贸易政策等问题,微观层次的管理贸易或称行业的管理贸易则主要涉及特定产品或行业的贸易管制。1、具体分为规则导向型(rules-oriented)和结果导向型(results-oriented)两种 2、微观层次的管理贸易还可以分别对进口和出口实施,规则导向型的管理贸易协定“可以定义为对特定行业约束与协定相关主要行为者的一套政策规则和指南的协定”,规则并不强调行业贸易的数量结果,但肯定影响这些结果。结果导向型的管理贸易是建立一些贸易的数量目标,而且通常采取对与协定相关者进行特定产品实施贸易限制的形式,包括价值、数量、增长率这样一些形式的限制,这种管理贸易比较接近于贸易保护主义者的主张和方法。,微观层次的管理贸易,在进口方面即是协商确定进口规模,一种特殊的形式是“自愿进口扩张”(voluntary import expansion),要求特定的国家通过所有可能的途径进口特定的产品。在出口方面为人们所熟悉的是“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s),即出口国在进口国的要求和压力下主动限制向进口国出口特定产品的数量。不过,“自愿进口扩张”和“自愿出口限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与贸易自由化一致的,不是贸易限制,而后者的效果相当于进口国实施贸易限制。,宏观层次的管理贸易,宏观层次的管理贸易可能是双边的,也可能是多边的,双边的管理贸易协定特征是歧视第三方,常常使得国家之间贸易摩擦增加,所以,多边的管理贸易更受偏爱,多边的协定允许更多的参与方进行谈判,通常得到的是歧视性较小的结果。其实,双边的和多边的贸易协定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在多边贸易体制建立前,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双边关系为主要形式,一旦发生双边贸易关系的矛盾,如贸易不平衡,会出现两种可能的结果:一种是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就会导致其中一方或双方在一些特定的相关行业采取针对对方的贸易政策措施,形成市场准入的壁垒,严重的可能发展为贸易战。另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调整各自的贸易政策,以便化解双方之间贸易关系的矛盾,但此种协议是排他的,也就是对第三方造成了一种贸易歧视。,宏观层次的管理贸易不仅关注贸易摩擦的解决,而且更重要的是制定和维护一些国际贸易的规则。因此又有对管理贸易的如下一些定义:“它是以磋商谈判为轴心,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全球贸易关系进行干预、协调和管理的一种国际贸易制度。它旨在争取本国对外贸易的有效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他国利益,以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贸易协定方案,从而避免贸易冲突,限制贸易战及其破坏程度,共同担负起维护经贸关系的稳定和发展的责任。”“管理贸易是指世界上各贸易主体在由国际分工引致的比较利益这种偏好的最大化过程中,为有效解决合作中的冲突以及实现相互合作的潜在利益,所提出的整套国际贸易理论以及将这套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政策。”在这些定义中强调了管理贸易的多边特性,着重从国际体制和多边关系的层面来理解管理贸易。但这一类的定义在巴格瓦蒂那里属于与管理贸易相反的贸易管理的范畴。,日本:有选择的管理贸易 发展中国家:防御性的管理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