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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2有限公司1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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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2有限公司1课件.ppt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节概述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出资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是具有人合性的资合公司 股东条件的法定限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设立程序简便,组织机构设置灵活 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一)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三)我国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特别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一)股东人数和资格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我国公司立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未规定下限,只规定了上限:50人以下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另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明确禁止投资的以外,任何法人、自然人都可以投资设立。,(二)公司资本符合法律要求 1、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2、股东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要求(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2)股东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3)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4)出资分期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三)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由公司的全体投资者共同签署,其内容包括11项,其中10项为绝对记载事项。(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设立程序,(一)出资股东发起。经协商,签署公司发起协议或发起人协议书。(二)由全体股东订立公司章程。(三)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手续。(四)出资义务的履行。(五)验资(六)申请设立登记,(七)登记发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营业。三、设立方式发起设立(一)共同发起设立(二)单独发起设立,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一、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的总和,它在法律上是该公司的财产,归属于公司独立所有。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规则(一)最低资本额是公司设立的法定要求。(二)必须由全体股东予以认缴。,(三)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出资构成(一)货币出资1、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2、股东应将出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二)实物出资,1、实物出资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1)投资者应当提供其拥有处分权的有效证明;(2)出资到位应当以转移实物以及权属证明为标志2、出资的实物必须经过资产评估作价。,(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1、投资方应注意的事项:,(1)投资者应对投资入股的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享有所有权。(2)投资者应对 出资的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拥有现实的权利。(3)出资的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必须达到法定标准。(4)用于出资的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必须限定范围。,2、完成出资的标志为:,(1)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向公司交付权利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2)依法办理有关批准、登记、公告等手续。(3)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3、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1)不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2)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土地使用权出资四、出资违约的处理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增加、减少和转让(一)公司增资1、必须有股东会的特别决议;2、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必须修改公司章程;,4、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二)公司减资1、股东会特别决议,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作出决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依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4、修改公司章程。,5、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登记。(三)股东转让出资1、特点(1)转让方式受限制(2)转让对象的范围狭小,2、转让方式,(1)公司股东之间的转让不受限制。(2)向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第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在出资,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第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转让出资后的处理,(1)应将受让人由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对名册作相应修改,以供有关人员查阅。(2)如果转让出资导致公司章程必载事项发生了变化,则应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3)如未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不得以其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股东的概念 是指向公司投资并享受一切利益、承担一定义务的人。自然人(公民)、法人均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由于公司是社团法人,所以股东资格的性质是一种社员资格。,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的区别,(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每人只持有一定数量的出资额权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所代表的资产相等。(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投资凭证的合法持有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股票的合法持有者。(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有法定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没有严格限制。,三、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体,(一)法律、法规禁止兴办经济实体的党政机关。(二)公司自身及其子公司。(三)公司章程约定不能成为股东的人。四、出资证明(一)是一种记名证书。(二)是一种不得流通的证券。,五、股东名册,(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备置、用以记载有关股东自然状况及出资额等情况的文件。(二)记载事项:1、股东姓名或名称、住所;2、股东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三)股东名册的效力 具有公示效力。,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主要权利1、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被选举权。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查阅权,6、监督权。,7、新增资本。8、公司解散时,分配剩余财产。(二)主要义务1、足额缴纳出资。2、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遵守公司章程,认购公司,4、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5、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利。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7、公司章程规定的和依照有关法律应当履行的义务。,第五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特点(一)机构简易化:董事会、监事会设立有任意性。(二)股东会召集手续简单。可以书面投票(三)董事人数少。,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一)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二)职权公司法第38条,1、法定职权(1)投资经营决定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人事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批权: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决议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5)公司章程修改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2、章程规定的职权。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章程形式规定股东会除法定职权以外的其他职权,这是股东自治原则在股东会制度上的体现。,(三)股东会会议种类与召集,1、首次会议的召集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定期会议的召开由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3、临时会议。是指根据法定人员、机构的提议临时召开的会议。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法定主体是:(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则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当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四)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召开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一定日期前通知全体股东,以便股东们作好准备。我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五)股东会的议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我国公司法基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在对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方式、议事程序及表决权行使作出法律规定的同时,尤其特别强调公司的自治性,允许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作出切合本公司实际的规定。,(四)股东表决权和股东会的决议1、表决权的行使(1)一般情况下,实行“资本多数决定”原则。(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实行人数原则。2、普通决议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特别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股东会应当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和监事均有约束力。,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一)性质1、是公司的执行机关,由董事3至13人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二)召开与召集,1、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2、临时会议在必要时召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3、召集人4、应当于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三)董事会决议1、其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2、会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记录上签名。,(四)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46条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五)董事长和执行董事1、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职权(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3)对外代表公司;,(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6)如果兼任经理,还有经理的职权。(六)公司经理及其职权 公司法50条。,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其成员不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设置,视公司规模大小而有所区别,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监事会,设1至2名监事。(二)监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三)职权公司法54条,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公司监事会或者和设监事会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例题:1、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为()A.20人 B.30 人C.50人 D.没有限制,2、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的一定日期通知全体股东,其通知期为()A.8天 B.15天 C.20天 D.25天,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A.3至9人组成 B.3至13人组成C.5至9人组成 D.5至13人组成,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人数少,规模较小,可以不设()A.股东会 B.经理 C.董事会 D.董事,5、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有()A.出资证明书的编号B.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章程C.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D.股东的出资额,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包括()A.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B.公司分立、合并C.公司修改章程D.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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