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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税收纳税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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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税收纳税服务指南.docx

    地方税收纳税服务指南安徽省蚌埠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主编:徐建华执笔:汪克明 王芳 何静 杨国栋蚌埠地税价值观淮水禹风 聚财富民蚌埠地税精神团结 奉献 务实 超越蚌埠地税道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公开公正 廉洁奉公品行操守:知荣明耻 尚荣弃耻服务标准:纳税人的满意 地税人的追求戒 律: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家 庭:互敬互爱 互助互勉蚌埠地税文化环境内部关系:真诚协作 和谐融洽外部关联:不同的职责 共同的目标学 风:勤思敏学 学用相长工作作风:求真务实 精益求精蚌埠地税形象团队风貌:朝气蓬勃 健康向上个人仪容:举止端庄 礼貌大方蚌埠地税发展愿景执法公正 管理科学 文明和谐 服务一流 社会满意“3456”服务要求推进“三时服务”:准时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落实“四办要求”: 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坚持“五零标准”: 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实行“六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AB岗工作制、 办事公开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本指南功能如果您是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本指南将方便您了解地方税务机构设置及地方税组成,明示您的权利和义务,引导您办理税务登记、建立账簿、申购发票、进行申报纳税,同时,您也将在本指南中找到您所需要的税收规定及税收优惠。本指南由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编印,您可以通过下列渠道获得本指南:网络: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或下载本指南。办税服务厅:您可以在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各级办税服务厅获取本指南。各级地税机关和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您可以在蚌埠市地方税务局下属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取本指南,也可以在市、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获取本指南。致电或电子邮件:您可以致电12366咨询税收相关问题,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咨询或获取本指南。(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分局、三县地方税务局的联系地址、服务监督电话详见纳税服务指南之一:走近地税)需要您注意的是:本指南涉及内容仅仅是我们给您的一般性建议,仅供您在办理税务事项时参考。目 录纳税服务指南之一: 走近地税01一、您需要了解我国税收的主管部门二、您需要了解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管理体系的构成 三、您需要了解安徽省税收的征管范围四、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机构纳税服务指南之二: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05一、纳税人的主要权利(一)您有询问和了解有关税收规定及纳税程序的权利(二)您有要求地税机关保护您的隐私和秘密的权利(三)您有获取专业服务、礼貌服务的权利(四)您有依法获取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五)您有陈述事实、意见以及为自己进行申诉辩解的权利(六)您有获取税务行政救济的权利(七)您有自主选择申报缴纳方式的权利(八)您有聘请专业人员代表您处理税务事项的权利(九)您有控告和检举地税机关、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十)您有监督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十一)您有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时申请延期申报的权利(十二)您有在遇到困难时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十三)您有请求税务人员回避的权利二、纳税人的主要义务(一)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您的一项基本义务(二)您必须依法按期足额申报缴纳税款(三)您有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四)您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五)您必须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六)您必须依法领购、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七)您应当按照地税机关的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八)您必须接受地税机关依法对您的纳税情况进行的税务检查(九)您必须向地税机关及时提供您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十)您必须将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等报送地税机关备案(十一) 您必须将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账号报送地税机关备案(十二)您必须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税款纳税服务指南之三:设立税务登记13一、您需要设立登记的情形二、登记时限和地点三、取得登记表格四、需要提供的资料五、受理后不被要求补正资料六、及时获取证件七、依法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八、依法使用证件九、投诉我们的过失十、设立税务登记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四:变更税务登记19一、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二、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三、需要提供的资料四、变更登记流程图(一)不需要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流程图(二)需要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五:注销税务登记23一、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二、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三、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不被拒绝四、需要提供的资料五、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六、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六:停业及复业登记27一、停业、复业登记的时限二、需要提供的资料三、停业、复业的申请四、停业、复业登记流程图(一)停业登记流程图(二)复业登记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30一、取得登记表格二、证明的开具三、证明的报验四、依法履行申报纳税义务五、发票的使用六、异地经营行为的结束 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流程图(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流程图(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八: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账号的报送备案33一、备案时限的要求二、填制备案报告书(表)三、需要您特别注意的事项四、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账号的报送备案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九: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36一、认定条件二、需要提供的资料三、认定申请的受理四、资格的年审和取消纳税服务指南之十:发票领购、印制与代开39一、发票领购或印制(一)审查自己是否具备发票领购资格(二)日常领购发票(三)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的许可(四)冠名企业发票印制的许可(五)发票使用应注意的事项 (六)发票使用报告制度(七)您需要重点了解的发票违法违章责任(八)关于本指南表格的取得(九)发票印制与领购流程图 1、首次领购发票流程图 2、日常领购发票流程图 3、申请印制冠名企业发票流程图二、发票的代开(一)代开的范围(二)代开的要求(三)代开统一发票流程图纳税服务指南之十一:申报缴纳税(费)50 一、纳税申报方式和税款缴纳方式的选择(一)您可以选择的纳税申报方式(二)您选择的纳税申报方式的办理(三)纳税申报的简化(四)您可以选择的税款缴纳方式二、了解您的申报纳税期限三、纳税申报表的获取四、您办理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五、您办理纳税申报时必须正确填制并上报纳税申报表六、无税款或减免税期间也必须办理纳税申报七、您应当按期缴纳税款八、咨询或申请有效的税务帮助九、委托代理人的办理十、多缴税款的退还十一、请您不要欠税十二、税(费)申报、缴纳流程图(一)直接申报缴纳税(费)方式流程图(二)邮寄申报、网上申报纳税(费)方式流程图纳税申报指南之十二:延期纳税申报与延期缴纳税款60一、延期纳税申报(一)申报限期不被任意变动(二)申报限期的法定延长(三)延期申报的办理(四)需要您特别关注的地方 (五)延期申报流程图二、延期缴纳税款(一)特殊困难的规定(二)需要报送的申请资料(三)申请的办理(四)需要您特别关注的地方(五)我们的承诺(六)延期纳税流程图纳税申报指南之十三:地方税(基金、费)种介绍66一、营业税二、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四、资源税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六、房产税七、车船税八、印花税九、土地增值税十、烟叶税十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十二、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基金、费种一览表纳税申报指南之十四:减税、免税77一、经常查阅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二、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应当单独核算三、减免税的备案四、减免税的审批五、需要您特别关注的事项纳税服务指南之十五:常用的地方税优惠政策80一、获取可能的帮助二、关于下岗再就业的税收优惠三、关于随军家属就业的税收优惠四、关于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税收优惠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的税收优惠六、关于残疾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七、关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八、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九、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十、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十一、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纳税服务指南之十六:税收检查服务94一、检查程序要求 (一)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二)告知您税务检查的相关内容(三)为您提供可能的税务帮助(四)听取您的意见二、检查范围(一)有权检查您的各项与税收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资料、档案(二)有权到您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检查您的存款账户三、检查方式(一)可能采取的检查方式(二)调取您的账簿凭证和其他资料二、您的权利和义务(一)您有接受地税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二)您可以要求我们的派出人员回避(三)您可以用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派代理人配合我们的税务检查(四)投诉我们的过失(五)要求出具税务检查结论(六)执行税务检查决定三、我们的回访纳税服务指南附录98一、蚌埠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二、蚌埠市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管理暂行办法 纳税服务指南之一走 近 地 税在您办理税务事项前,您需要对税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作一个简单的了解,以方便并提高您的办事效率。一、您需要了解我国税收的主管部门我国的税收管理工作分别由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负责。财政部是国务院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在我国部分地区,契税、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税收征管制度和措施;组织实施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等。海关总署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海关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关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同时负责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二、您需要了解我国税收主管部门管理体系的构成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我国省以下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并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三、您需要了解安徽省税收的征管范围如果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纳税人,您就需要接受地方税务局的管理。在安徽省范围内,您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也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发生了属于国家税务局系统管理范围的业务就向国家税务局系统缴纳税款,发生了属于地方税务局系统管理范围的业务就向地方税务局系统缴纳税款。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主管的税种如下:部门征收管理的税费种类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负责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股票交易印花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矿产使用费(中央收入部分)。地方税务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包括上述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社会保险费,省、市政府确定的由地税征收的其它基金和费用。如果您从事的是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邮政通信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以及除修理修配以外的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行业,您的主要税收的管理、申报、缴纳以及发票的领购需要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机构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均能为您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我们的工作人员熟悉税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知道您的税务事项应当如何办理,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纳税服务,我们将在服务过程中对涉及您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如果您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且一直接受地税机关正常管理,您将会得到我们提供的一对一的个性化纳税服务。在个性化的纳税服务中,我们的专业人员将深入了解您的境况、帮助您了解您应该如何去做,时时关注并帮助您直到您的问题最终得到解决。我们承诺在服务过程中一直保持中立的工作态度。蚌埠市地方税务局为您提供下列的纳税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您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形选择最适合或是最方便的帮助:(一)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二)登录我们的网站(网址为:http:/www.ahbb-l-);(三)就近寻找我们的税务机构;(四)给我们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需要您注意的是,当您使用固定电话、手机拨打我们提供的免费咨询电话“12366”时,获取地税部门的服务和帮助是免费的,但是电信部门会收取您的通话费用。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及所属机构地址、服务监督电话如下:税务机构名称所在地址服务监督电话蚌埠市地方税务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地税大厦8-11楼)2080213 2080220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蚌埠市体育路58号(财税大楼3楼)2080148 2080155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地税大厦6楼)2080255蚌埠市地方税务局龙子湖分局蚌埠市交通路232号3076874 3060451蚌埠市地方税务局蚌山分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地税大厦7楼)2080235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禹会分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地税大厦5楼)2080260蚌埠市地方税务局淮上分局蚌埠市淮上区政府西路2080244 2080245蚌埠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地税大厦8楼)2080178蚌埠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蚌埠市燕山路1799号(招商大厦2楼)4099472蚌埠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6楼)3183561怀远县地方税务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蚌阜路8211860 8211891五河县地方税务局五河县城关镇环城北路5056626 5056606固镇县地方税务局固镇县城关镇谷阳东路6075513 5075515纳税服务指南之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主要权利(一)您有询问和了解有关税收规定及纳税程序的权利如果您需要了解您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或是了解有关税务事项(如税务登记、发票申购、纳税申报等)办理的程序、要求,您可以查询本指南的相关内容,也可以就近寻找地税机关上门咨询,或是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以及拨打12366免费咨询热线询问。需要您注意的是:您在询问中得到的答复只是您办理税收事项的参考意见,如果您对得到的答复不满意或是需要更加确定的答复,您需要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地税机关咨询,我们的税务管理机构有义务引导或协助您获取您所需要的答复。(二)您有要求地税机关保护您的隐私和秘密的权利地税机关在税收管理过程中获取的您的隐私和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有义务依法为您保密,不会将您的信息透露给任何人。您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利知道我们为什么需要您提供信息,我们将如何利用您提供的信息,也有权要求地税机关为您的情况保密,对您的要求,地税机关应当依法为您保密。对于您的税收信息,除您本人持身份证明和税务登记证件可以查询外,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的专门部门就法律规定的专门事项可以查询。我们将不会接受任何对您的税收信息无关的查询。无论谁依法查询您的税收信息,我们都将履行严格的审核和程序,并将查询的情况记录在案。(三)您有获取专业服务、礼貌服务的权利您在各级地税机关办理税务事项,都有获得尊重、公平和专业礼貌服务的权利。如果您确定地税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为您提供专业、公平和礼貌的服务,您可以告诉该工作人员的主管人员。如果您对主管人员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上门、写信或打电话向您所在地地税机关或上级地税机关投诉,或是拨打12366服务热线投诉,我们将及时、快速地了解并处理。(四)您有依法获取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如果您是纳税人,当您认为自己符合减税、免税的条件,您应当书面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税、免税的申请,我们将及时审核并依法审批。经过批准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您在减税、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具体有关纳税申报与征收的内容,请查询纳税服务指南之十一:申报缴纳税(费),也可致电12366询问。您在申请减税、免税时,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对同一税种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享受,不能重复享受。具体有关税收减免的办理,请查询纳税服务指南之十五:常用的地方税优惠政策。当您发现您有多缴税款的事实,或是符合国家退税优惠的规定时,您可以书面向您的主管地税机关提出退税的申请,我们将及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税款予以退回。需要您注意的是:如果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地税机关以外的单位做出的税收优惠承诺,请您向主管地税机关及时查询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果您得到的答复是否定的,您将无法享受承诺的税收优惠。如果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也需要您向地税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五)您有陈述事实、意见以及为自己进行申诉辩解的权利无论您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您都有权对地税机关所做出的决定陈述事实和意见;在认为地税机关做出的决定在定性或适用法律上不够准确时,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和辩解。您的陈述与申辩,将会获得地税机关的尊重,地税机关必须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对您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果您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地税机关应当采纳。地税机关不会因为您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对您的陈述内容和申辩理由,地税机关将采取适当的形式记录在案。(六)您有获取税务行政救济的权利地税机关在征收税款、实施管理、进行检查、做出处罚、以及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等行为时,应当告知您争议或纠纷的复议、诉讼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您如果在地税机关上述行政行为中与地税机关发生了争议或纠纷,在规定的时限内,您可以向做出决定的地税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除纳税争议必须先行复议外,其他的争议和纠纷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您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是纳税担保人,由于我们的过失或不当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法要求作出行为的地税机关赔偿您的损失。您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七)您有自主选择申报缴纳方式的权利您作为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申报缴纳税款的方式,地税机关为您提供的可供选择的申报纳税方式有:就近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税款、申请使用网上办税的方式申报缴纳税款、申请使用邮政信函的方式申报缴纳税款。对于申请使用的方式,您需要在地税机关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办理核准手续。具体有关申报缴纳方式的内容,请查询纳税服务指南之十一:申报缴纳税(费)。(八)您有聘请专业人员代表您处理税务事项的权利您可以自己办理申报纳税事项,也可以聘请国家税务总局允许执业的机构或人员代表您处理税务事项。税务事项包括: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办理普通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填报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账务;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税务行政复议手续;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等。(九)您有控告和检举地税机关、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如果您发现地税机关或税务人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您可以采取署名或匿名的方式,通过上门投诉、邮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12366服务热线等形式,向地税机关监察部门控告和检举,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十)您有监督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您在任何时候发现他人可能存在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时,可以采取署名或匿名方式,通过上门投诉、邮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12366服务热线等形式,向地税机关举报。我们有义务对您的情况保密。如果您是以实名向地税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且经查实的,我们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关奖励。需要您注意的是,如果我们对您的检举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需要公开表彰宣传的,应当事先得到您的书面同意。(十一)您有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时申请延期申报的权利如果您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您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时,您可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地税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申报,我们在接到您提出的申请后,将按规定核准您在一定期限内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具体有关申请延期申报的内容,请查询纳税申报指南之十二:延期纳税申报与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您注意的是:如果您经主管或所在地地税机关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您应当在纳税期限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十二)您有在遇到困难时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如果您是纳税人,当您遇到不可抗力,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特殊困难时,您可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地税机关书面申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延期缴纳税款。具体有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内容,请查询纳税申报指南之十二:延期纳税申报与延期缴纳税款。(十三)您有请求税务人员回避的权利我们在对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如果税务人员与您或者与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存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等关系的,或者您认为税务人员与税收违法案件存在有利害关系的,您可以请求税务人员回避,以避免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损害您的合法权益。二、纳税人的主要义务(一)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您的一项基本义务依法纳税,是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您必须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您的税收义务,如果您违反税法的规定,不依法履行您的纳税义务,就会受到税法规定的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等经济、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您的刑事责任。(二)您必须依法按期足额申报缴纳税款如果您是纳税人,您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地税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如如果您是扣缴义务人,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地税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地税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您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果您在某个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或者享受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待遇,也应当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纳税申报。具体有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内容,请查询纳税服务指南之十二:申报缴纳税(费)。(三)您有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如果您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您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如果您在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时候,遭到被扣缴纳税人的拒绝,您应当及时向地税机关报告。如果您依法不具备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您不得擅自代扣、代收税款。如果您和地税机关在是否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问题上有争议,您应当先按照地税机关的要求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然后向地税机关申辩。对您依法代扣、代收的税款,地税机关将按规定付给您一定比例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四)您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您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那一天起,30日内带好您的有关证件,到市、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是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您应当按照地税机关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对您的税务登记证件,您应当加以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如果您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是暂时停止或依法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或是停复业税务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五)您必须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您作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如果您确无建立账簿的能力,可以经地税机关批准设立简易账簿或收支凭证粘贴簿,据以进行简单的账务记录。您的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需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内予以保存,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如果您未按规定设置并保管账簿及有关资料,您将有可能面临地税机关的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有可能被处以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六)您必须依法领购、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除了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之外,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使用合法有效的凭证,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具体有关发票管理的内容,请查询纳税服务指南之十:发票领购、印制与代开。(七)您应当按照地税机关的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您作为纳税人,应当按照地税机关的规定,安装并使用税控装置。您在使用税控装置的过程中,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有关税控装置的维修和调试,必须在地税机关先行登记,并由地税机关核准的服务商进行。如果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您将有可能面临地税机关的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有可能被处以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八)您必须接受地税机关依法对您的纳税情况进行的税务检查我们可能选择对您以前时期的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或税务检查,这并不说明我们不信任您以前的纳税申报和提供的资料。您作为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有接受地税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在税务检查中,您应当主动配合,如实向地税机关反映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和资料,不得有所隐瞒和弄虚作假,不能阻挠、刁难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监督。我们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可能会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式,也可能与有关的人员进行约谈、询问,还可能根据需要将您的账簿凭证资料调回地税机关进行,这一切都需要您的配合和协作。我们有义务对在检查中获取的您的隐私和机密予以保密,不会用于税务以外的其他方面。(九)您必须向地税机关及时提供您与纳税有关的信息您除了在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过程中,向地税机关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及时提供其他与您纳税有关的变动信息,如您有停业、遭受各种灾害、以及发生合并、分立、处分大额财产等情况的,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告。(十)您必须将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等报送地税机关备案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您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15日内,将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地税机关备案。具体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内容,请查询纳税服务指南之八: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账号的报送备案。(十一)您必须将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账号报送地税机关备案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您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时,应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您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需要在您的税务登记证上记录您的账号情况。您应当在开户后,将您全部存款账户的开设情况向税务机关备案。(十二)您必须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税款如果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纳税服务指南之三设立税务登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是您作为纳税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前提,也是您向地税机关获取或申请与您合法经营相应的服务,保障您税收权利的有效证明。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开立银行账户、申请领用发票、享受税收优惠、评定征信资质等活动都必须出示您的税务登记证件。如果您是在经营地初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本纳税服务指南将引导您进行地方税务登记,以及在税务登记中我们和您需要遵循的一般规则和程序,以保证您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公正、专业、快捷、礼貌的服务。一、您需要设立登记的情形如果您是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的纳税人,均需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您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机构所在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您只是领取了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应当在机构所在地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如果您是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发生了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实际生产经营地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如果您是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在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如果您是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应当在工程所在地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二、登记时限和地点您需要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或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到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地方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您注意的是,您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您将面临地税机关的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同时有可能被处以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如果在地税机关责令的期限内,仍拒不办理税务登记,您将面临我们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您的营业执照的处罚。三、取得登记表格您在税务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税务登记表、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等表格,可以由下列途径取得:(一)从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二)从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三) 致电或电邮给您所在地区的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机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目前,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实行的是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请您至少提供二套表格。四、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纳税人,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下列有关您生产经营情况的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表、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4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5公司章程复印件;6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书复印件。需要您注意的是,您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同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及复印件;(二)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下列有关您生产经营情况的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表、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3房产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及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5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三)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合伙企业,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下列有关您生产经营情况的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表、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3房产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及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6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四)如果您是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下列有关您生产经营情况的证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税务登记表;3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4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五)您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您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与资料必须真实,地税机关有权询问、质疑并予以核实。由于我们的核实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将可能影响您获取证件的时间,不在我们承诺您的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内。需要您注意的是,如果我们核实您提供了虚假的证明资料,骗取地税机关税务登记的,您将因情节的不同面临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并将记入您的诚信记录。如果经调查您还有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我们将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五、受理后不被要求补正资料如果您办理税务登记的申请获得了我们工作人员的受理,就表明您提供的资料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的受理机构和人员不得以资料不完整为借口,要求您重新补正资料。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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