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顶岗实习工作计划与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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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手册 班级: 姓名: 第 1 页 共 72 页填 写 说 明1 本手册按学生实习过程由相关人员分别用蓝或黑色笔填写。 2 学生顶岗实习基本信息表、学生实习周记、实习报告(总结)由实习学生按要求填写。 3 学生实习周记可根据实习具体情况填写:时间按周填写,也可按 工作阶段填写。 4 企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进度、考勤、态度、实习成效等作详细考核记录,代表实习单位写出实习鉴定,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5 学校指导教师负责顶岗实习岗位内容及目标要求、实习检查记录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报告(总结)及顶岗实习成绩评定。 6 专业负责人审核“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中的相关成绩和汇总填写顶岗实习总成绩。7 顶岗实习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不合格者向学校提出申请,进行重修。8 顶岗实习考核作为评比优秀毕业生重要指标。目 录模 块 一:了解法规、做好准备、满怀信心、扬帆起航1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2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计划7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守则13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注意事项14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紧急情况预案15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协议(企业与学校)16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协议书(三方协议)18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顶岗实习学生基本信息表22模 块 二:工作学习、无限空间、尽情展示、不断改变23形象设计系教师对实习学生的留言24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周记25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毕业(顶岗)实习鉴定表55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56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57模 块 三:紧贴岗位、思考总结、主球卓越、超越自我58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报告59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表61模 块 四:融入社会、反馈提升、心系母校、终身学习62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问卷调查表(学生问卷)63人才质量需求问卷调查(企业问卷)66顶岗实习相关问题简明提示68就业相关问题简要问答70模 块 一了解法规做好准备满怀信心扬帆起航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职业院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职业院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顶岗实习应当按照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学校举办方)进行管理,其中行业部门举办的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行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管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举办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防护条件完备以及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有较高社会信誉或具有较高资质等级,提供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 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学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目的)、各实习环节(或类型)、课题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分配、实习岗位、考核要求及方式方法等。学校要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院(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一致,由实习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接受“半工半读”形式职业教育的学生,在保证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 高等职业学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时间,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支持鼓励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学生顶岗实习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中职学生应及时将协议内容告知家长。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学生,应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家长)共同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和家长的姓名、专业班组、注册学号及实习期间住址;(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和其它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10)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岗位,中职学生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实习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进行约定。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和实习报酬提成。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向家长通报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未经实习单位和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与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学校报告。学校应制定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及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 第十九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并在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中作出明确约定,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中职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校、实习单位、家长或监护人三方同意,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学校应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 实行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顶岗实习共同考核制度,共同制定实习评价标准,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第二十二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对中职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其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记入毕业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报告;(4)学生顶岗实习成绩;(5)顶岗实习周志;(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7)实习考核表、实习经历证书等。第二十四条 各级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五条 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 安全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第二十七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联合建立安全保障组织,加强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顶岗作业。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投保与其实习岗位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学校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免除学费的中职学生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中职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投保经费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九条 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便利和人身安全。第三十条 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第三十一条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应统一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和企业,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根据我校2013级形象设计专业(三年制)培养计划中教学进程的安排,在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于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下,2013级形象设计与美容美体专业学生全面践行“2211”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1.顶岗实习的任务自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地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结合起来,对形象设计企业的运作方式有进一步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掌握工作方法,让学生充分感受企业文化、体验职业环境、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2.实习目的要求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参加美发师、美容师、化妆师助理等工作,深入专业实践活动,接受社会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并且由学校指定的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企业的技术人员共同指导,完成顶岗实习的实践教学工作。通过实习使学生进入社会、了解社会,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掌握本专业生产技能和管理知识,将所学知识在实际中融会贯通,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企业单位第一线的工作。通过实习,充分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实习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情况;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阶段性工作,解决岗位工作实际问题,并能对工作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顶岗实习期间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勤于实践的优良品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人生观,为专业顶岗后上岗工作打好基础。顶岗实习结束后,每一位同学将根据顶岗实习要求完成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含周记)、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鉴定表等相关学籍档案资料。 3.实习方式在实习单位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学生以技术人员助理的身份,参与服务、管理等工作,在实习过程中,把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结合起来,多观察、多思考、多动手,多向技术人员请教,积极主动学习,同时完成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顶岗实习时间、工作安排1. 顶岗实习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3日2. 工作安排时间内容地点负责人2015年6月1日办理学生实习审批手续系部办公室系主任2015年6月2日实习动员会暨协议签署会艺术楼大厅系主任2015年6月3、4日学生顶岗实习前休息、准备休息班主任2015年6月5日-2016年6月3日学生顶岗实习阶段各企业单位班主任2015年6月底学生返校进行毕业考试班级班主任2016年5月30日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实习业务报告等资料审阅,提交评定成绩系部班主任2016年9月-10月领取毕业证书(具体时间待班主任通知)系部班主任 三、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1.顶岗实习期满成绩考核依据以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项目比例备注学生顶岗实习考勤20%减分项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30%减分项学生顶岗实习记录(周记)20%减分项顶岗实习报告30%减分项思想品德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加分加分项实习成绩总评分为四等: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及格(70-79分)和不及格(69以下)计入成绩。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年内申请重修实习。实习重修随相应班级进行,所需一切费用均自理。不申请者不予办理毕业证。2.评分标准(1)学生顶岗实习考勤 20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病事假很少。全勤得满分,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旷工1次扣5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请假超 过10天该项得零分。(2)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评分标准 30分直接以用人单位的考核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计分制,分别对应于百分制的95分、80分、70分、60分。(3)学生顶岗实习周记评分标准 20分优:总结及时、认真、有深度,态度端正,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数量够,且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良:总结认真,填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态度端正,数量够,且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及格:总结不够认真,但填写比较完整,基本符合要求,周记所缺数量小于或等于6篇,基本按规定和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无虚造。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顶岗实习周记判定为不及格:周记所缺数量大于6篇;总结敷衍,不符合标准要求;基本不于校内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沟通联系、汇报实习情况;虚造汇报情况。(4)顶岗实习报告评定标准 30分符合以下情况者可评为优: 选题与自身所学专业结合度高,能体现对本专业知识的深刻理解,有比较重要的个人观点或现实意义,能给他人提供学习和借鉴。 报告结构完整合理,有较强的写作技巧,逻辑性强,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按期圆满完成规定任务,工作努力,报告严谨,无剽窃和抄袭现象。 专业用语规范准确,行文流畅简洁注释规范,写作质量高,符合书写格式规范。符合以下情况者可评为良: 选题能体现对自身所学专业有深入理解,有一定个人观点或现实意义。 报告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方法论意识,逻辑性强,论证严谨。 态度端正,按期完成规定任务,无剽窃和抄袭现象。符合以下情况者可评为及格: 选题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结合。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 按期完成规定任务,无明显剽窃和抄袭现象。 专业用语基本规范,写作质量基本符合格式规范。论文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不及格: 选题与自身所学专业完全不沾边;不按时完成任务;令写作质量太差,不符合格式规范;有较明显抄袭或剽窃现象。 四、顶岗实习内容学生到实习单位报到后,按照实习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由于实习时间和实习项目条件限制,每位同学实习的内容不可能面面俱到,应根据实习岗位所在的情况有所侧重,可根据实习单位的具体阶段性的工作内容安排实习任务。主要以美发师、美容师、化妆师等内容为重点。实习的主要内容如下:1.熟悉美容美发化妆企业的文化理念,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技巧。 2.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工作性质,掌握本岗位设备、工具的使用操作方法,培养与领导和同事正常沟通的能力。 3.了解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美业的各种条例,熟悉美容美发、化妆产品生产企业员工规范、岗位职责。 4.了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保密的相关要求。 5.了解作品的制作工艺和规范,熟悉设备操作规范,了解实习单位管理工作状态。 6.熟悉企业各业务岗位职责,能正确操作生产设备,掌握各种测试仪器的使用,配合或帮助相关技术人员完成基础性的工作。 7.进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根据要求编写实习报告。 五、顶岗实习报告 (一)实习报告要求实习报告的内容包括实习工地的概况,实习期间从事的工作、收获、体会等。重点是写好收获体会,写法可以是全面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总结,即对某些有独特见解的问题写成专题报告。写报告要多用数字和图表来说明问题。要附有关技术资料,对问题要有分析,多谈自己的看法,不要空谈,泛谈,言之无物。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实习报告或已有成果。1.实习报告字数:完成1篇1500字以内报告2.上交时间:2016年5月30日 (三)实习报告框架 1.企业概况企业名称、地理位置,规模,企业文化,客源对企业评价,本人对企业评价。2.各工作岗位的基本情况 各工作岗位的组织、工作内容、进程等描述,要让读者明白,该分项工程实际是“怎么做起来的”,做些什么事。 3.岗位工作情况 结合自己的具体岗位,描述在实习期间做哪些事:要列出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具体做什么、怎么做,完成任务的情况、遇到的困难等。 4.岗位技术总结 从技术的角度总结,所从事的岗位有什么特点(含技术上的难、易分析),对服务、管理、推销的优缺点进行评价;存在问题、改进建议或设想等。要结合实例展开描述。 6.附图 附本人在工作期间不同变化的5张工作照 该报告在第59页 六、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分组名单13级美发班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分组名单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名单阿洋美发花王造型爱慕顾问领尚造型每组第一位同学为组长。13级美容班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分组名单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名单真美之光爱君美容阳光美容美丽妈妈每组第一位同学为组长。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守则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习安排在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课程之后,其作用是使学生进入社会,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获得本专业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知识。为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守则。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照实习工作计划与指导手册的安排和规定,虚心听从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尊重企业单位员工,全面完成实习任务。重视技能学习的同时,加强服务意识,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按时写好实习周记与实习月报表。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按时上下班与工作,不得无故旷工。3.学校统一分配实习,学生必须按照规定课时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学生因故或因病不能参加实习,必须持有关证明向学校与实习单位请假。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的1/3以上者、无故缺勤达总实习天数的1/4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4.学生实习要确保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等设备,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5.提倡文明礼貌,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之间的团结,维护学校的声誉。6.凡是在实习期间随意离岗的学生,均按照旷课处理,连续旷课一周者,开除学籍,并退还企业为学生缴纳的实习险32元。不做“免、补、助学金”的申请。7.实习生被实习单位开除,学校负责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再被企业开除,学校不负责分配,按照开除学籍处分处理。并退还企业为学生缴纳的实习险。不做“免、补、助学金”的申请。8.因为违约离岗所造成的系列损失,按照企业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由违约学生及家长与企业协商,协商不妥的,按照法定程序处理。9.实习期间,班干部、团干部等要主动协助指导老师,做好各项实习工作,发挥班委会带头、模范作用。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注意事项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规范学生的实习行为,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使每位学生都能安全、圆满、顺利地完成顶岗实习,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就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注意事项提出如下意见:1.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2.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辨是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要自尊、自重、自爱、自律,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远离毒品,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浏览色情网页,不得参加传销,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4.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5.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严格按章操作,遵守工位的安全规则;实习期间,如需请假时,必须向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生不准利用实习时间私自外出旅游。6.非工作原因,夜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外出活动,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子或在外留宿。7.遵守交通法规,提高防范意识,不得无证驾驶,不乘用不合规定的车辆。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实习单位领导或实习指导老师报告,不得拖延。 8.按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实习的全过程。9.保持与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联系,定期汇报实习情况。在实习中如有实习单位的变动,应及时把变动的实习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实习指导教师。10.凡在实习期间所借用实习单位的资料、器材及其它用品应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11.学生上岗后,发现实习岗位不适应等情况应与实习指导教师协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换实习岗位。12.实习结束,应按时返校。 13.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学生顶岗实习紧急情况预案鉴于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网间长,实习地点分散,劳动时间段复杂,住宿、交通不便等方面因素,偶发性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学校及企业单位必须尽可能防范和消除可以预见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在事件发生后,应按生命重于一切、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第一时间对事件作出快速反应,不惜代价把可能出现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减到最少。1.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领导,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如遇节假日应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学校相有关人员负责人一律到岗,随时听候安排。2.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企业应尽早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查清情况,酌情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处理。3.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酌情将情况反映到系部或学生处。学生实习期间如发生集体发病、中毒等突发事件,在送医院抢救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处理。4.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学生处。5.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学校相关领导和人员,不提倡学生在事件中扮演消防员角色。6.出现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查明情况,并授权专人负责及时向向媒体发布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其他人不得随意发布有关事件的任何消息。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协议(企业与学校)甲方: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乙方: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在校学生教学实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教学实习安排1.实习时间:2015年6月 日2016年6月 日2.实习对象: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系13级 班学生3.实习地点:4.实习人数: 人5.实习岗位: 师二、合作模式:顶岗实习模式 学生通过在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相结合,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三、教学实习的保证措施 (一)乙方职责1.实习险。企业为学生缴纳实习责任险32元/人/年。学校与指定保险公司洽谈办理。(企业为实习生购买两年的实习责任险)2.生活费。企业为实习学生提供食宿,并在教学实习期内向实习学生发放不低于800元月的生活补贴。3.公司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公司负责对学生的工作安排、劳动安全、考勤记录等工作进行管理。4.公司免费为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一个月企业培训,企业为实习教师和实习学生提供住宿、一日三餐等服务。5.如企业在包头市以外,企业还需负责实习生实习开始和结束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座标准),对于在实习期内由于个人原因被企业单位退回的学生,交通费自理。同时,企业需负责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6.实习生必须服从公司的岗位安排,实习期间要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实习生,公司退回学校处理。 (二)甲方职责1.教学实习期间,上岗学生由公司和学校共同管理,对学生在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实习生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2.甲方定期到实习单位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协助乙方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3.校方必须保证能够积极有效的组织学生实习,不能影响企业店面的正常经营。四、日常管理实习期间实习生一般不得请假返回或因私离开乙方,如因甲方有活动或考试等需学生回校的,须提前至少七天书面知会乙方;其他特殊情况,实习生须至少提前三天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程序请假,期间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实习生本人承担。五、实习鉴定及实习证书完成实习的学生,由甲方办理实习鉴定。如未完成实习,甲方可以拒绝开具证明其本段经历的实习鉴定。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态度共同维持本协议的充分执行,不得随意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七、其他约定1.实习生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应按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如因学生自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学生自行外出导致受到损伤,由学生个人承担。3.在实习期间发现学生有不符合实习条件(如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酗酒;违规进入网吧、歌厅等场所等)者,公司有权随时通知学校终止该生实习。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在具体实施中,由校企双方本着和谐共赢的原则进行协商。甲方: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协议书(三方协议)甲方(实习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学校)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实习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和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实习协议:一、基本条款(一)实习地点、内容和期限甲方按乙方实习大纲及教学内容,安排丙方到甲方 地点 岗位实习,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保险甲方必须为丙方购买意外伤害.乙方需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险(如果乙方与甲方达成协议由甲方支付的实习责任险险费据实从甲方成本中列支)。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丙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需经丙方同意。2.甲方保证丙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3.甲、乙、丙三方的具体约定: (四)实习报酬甲方应与乙方协商确定丙方实习期间的报酬。其中属顶岗实习的,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给本人,不得扣留或延期发放。具体约定如下: 二、甲方职责(一)甲方制定实习管理规则,由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工作,并对实习生进行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制定安全预案。(二)在实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本地区有关规定,为丙方实习提供安全卫生条件,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三)甲方选派足够数量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指导和管理,组织带领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四)甲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场所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五)对丙方的出勤、工作表现做出记录;实习期满,做出书面实习鉴定。(六)丙方实习期间,乙方确需丙方回校参加各类考试或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等其他事情的,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准假。(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与丙方解除协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退回,终止本实习协议:1.丙方不能胜任实习工作;2.丙方严重违反或拒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八)丙方实习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甲方有责任及时救治,并及时通报乙方,对伤害事故进行妥善处理。丙方实习工作期间,因甲方、乙方、丙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