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求ppt课件.ppt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编,相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号)第五条第五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八月一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相关依据,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4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7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相关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住宅建设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规定组织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建设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和依据的标准实施现场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可责令中止竣工验收。,相关依据,相关依据,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强制性条文),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相关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竣工验收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 ) 5.0.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竣工验收条件,(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条件,(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竣工验收条件,质量检查报告,(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竣工验收条件,(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竣工验收条件,(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条件,(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条件,单位工程完工后,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 ) 6.0.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六条:(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程序,(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竣工验收程序,(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竣工验收程序,工作流程,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书面申请,质监站受理,竣工验收,质监站出具监督报告,资料齐全,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出具。,(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谢谢!,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