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的意义原则与方法.docx
社会调查方法一、社会调查的的概念要了解社会调查的种类和程序,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调查,什么是社会调查。“调”是“计算”的意思,而“查”是“寻检。如:查究;查核。”调查,就是调查者为了了解调查客体的状况而对调查客体进行的查核和计算。这里所说的状况,既包括事物“质”的方面(查核),又包括事物“量”的方面(计算);同时,这里所说的状况,既应包括事物静态的方面,又应包括事物动态的方面。我们进行调查,既应了解事物当前的状态,又应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调查,是主观对于客观的如实反映。调查,是调查者努力使自己的认识贴近客观现实,而不是相反。调查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调查对象的性质和数量也是客观存在的。调查者在进行调查时,就是努力使自己认识、了解、把握客观事物的“质”和“量”。只有使自己的调查结果符合客观实际,调查才有成效,否则就是对客观实际的曲解。因此,我们可以把调查归纳为:调查者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对于客观存在的调查对象的性质和数量进行的了解。调查大致可分为两个领域:对于自然现象的调查和对于社会现象的调查。所谓社会调查,不过是调查的一个分支,是调查者对于社会现象进行的调查。二、社会调查的实质任何一种人类的行为都是由一定的主体进行的,该行为总是有一定的作用对象的,主体进行该种行为总是有一定目的的,主体为了实现该目的总是要使用一定的手段的。社会调查作为一种人类的行为,也有一定的主体、客体、目的和手段。我们可以从主体、客体、目的和手段四个角度把握社会调查的本质。其一,社会调查的主体可以是单个的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由许多人所组成的组织。通常,在需要进行个案式的社会调查时,社会调查的主体是单个的个人,而在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统计调查时,社会调查的主体是由许多人所组成的组织。这些组织可以是常设机构。也可以是临时机构,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民间组织。 其二,社会调查的客体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如前所述,调查可以按照调查的对象划分为对于自然现象的调查和对于社会现象的调查。社会调查的对象是社会现象,而社会现象与人(包括单个的个人和群体,特别是后者)有极大的关联,很多社会现象是人的行为的结果。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人的话,也就不成为社会。人的行为(同样包括单个的个人和群体)是有动机的,这些动机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人的行为。人(同样包括单个的个人和群体)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就要建立各种制度(规则、规章、法律等)。人的行为通常是以制度为媒介影响社会现象的。同时,人与人之间必然有交往,人们通过彼此的交往来相互影响。因此,社会调查的客体应该是至少包括了人的动机、人的行为、人所建立的制度、人们之间的交往和相互影响等内容在内的社会现象。其三,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了解社会现象的状况和发展规律。社会调查的直接目的是了解社会现象,但是,了解社会现象决不是最终目的。从人的求知天性来看,人不会满足于只了解社会现象,而需要对于社会现象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从人的实践需要看,人们客观上需要以理论指导实践,与对于单独的个人或单独的事件相比,人们更需要概括性的知识。从而,社会调查的间接目的是通过了解社会现象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换言之,人们通过社会调查,不仅要了解个别的知识或特殊的知识,还需要了解一般的知识,了解概括、抽象的知识。其四,社会调查的手段包括人的感官和人所制造的仪器。比较简陋的社会调查,往往是以人自身所具有感官(主要是视觉感官)作为调查的工具。而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多的利用各种各样的工具、仪器、设备等进行社会调查。这一方面是因为利用“身外之物”进行调查可以更加精确、更加全面、更加细致,另一方面是因为,用“身外之物”进行调查更有利于使调查符合研究规范更有利于在调查结果的“阅听人”面前再现所调查的社会现象。综上所述,社会调查是调查者为了了解社会现象的状况和社会发展规律而通过感官和仪器对于社会现象进行的调查。三、社会调查的意义“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论断无论是对于认识活动、评价活动还是决策活动,都是适用的。社会调查的意义主要有:第一,社会调查为了解社会发展的规律奠定基础。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人们对于事物发展的概括性认识,而这种概括性的基础之一,是人们对于各个孤立的、个别的事物的认识。没有对于各个孤立的、个别的事物的认识,就无从概括,从而也就得不出概括性的认识;而没有社会调查,就无从了解孤立的、个别的事物。具体来说,在认识领域,社会调查的意义有两个方面:其一,可以通过调查发现问题,提出课题;其二,可以通过调查收集数据,以进行比较、归纳、演绎、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第二,社会调查为评价活动提供事实依据。评价是对事物发展的状况所做的价值判断。进行价值判断需要事先建立一定的标准或指标,以便在实施评价活动时依据这一指标对具体的人或具体的单位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进行评价活动时,需要事先了解被评价对象的具体指标值,这就需要进行社会调查,需要依照上述指标调查被调查者的指标值。没有调查,就无从进行客观的、真实的评价。 第三,社会调查为决策活动提供事实依据。决策就是为了达到预定的目的而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的活动。决策活动需要事先了解事物发现的规律(决策要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并且事先需要有一定的价值标准(决策要根据价值标准进行取舍),而上述两个方面均需要进行调查。所以,决策活动离不开调查。四、社会调查原则社会调查研究是一种系统的社会研究方法,调研者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搜集有关社会现象的事实,并通过对事实资料的理性分析,而得以科学地阐释社会现象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科学的社会调查研究的开展必须以科学的理论、规范为指导原则,带领调研者沿着正确的轨道行驶。否则,社会调查研究定会陷入无序、混乱的状态,而根本丧失它的实际意义。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包括规范调研人员的思想和行为的理论基础及准则。科学的调查研究应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及有关科学理论为指导。如果悖离这一正确的理论指导,调查研究工作必然是举步维艰,事倍功半,甚至偏离方向,误人误事。所以,为了圆满地完成调查研究工作,我们认为:必须在社会调查研究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辩证法的原则、系统的原则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等。 1、坚持实践的原则 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和灵魂,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根本标志。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指出人类的正确思想、科学认识都是在实践中发生、发展着的,而且实践的需要又不断地向人们提出新的课题,社会调查研究工作就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开展的。在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实践活动之中,社会调查研究是根本方法之一。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调研者通过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达到对事物客观规律的认识。关于社会调查研究与认识的关系,毛泽东同志还曾作过一个形象的譬喻。他说:“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社会调查研究的直接目的是认识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这一目的决定着社会调查研究工作是一项极富探索性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课题的遴选、资料的搜集、整理、综合、分析都离不了调研人员的创造性的社会实践。具体说来,调研人员在社会调查研究中该如何坚持实践的原则呢?首先,要根据社会实践的需要和可能选择调查研究课题,正确确定社会调查的大方向。调查是为了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如果偏离社会问题的客观实际需要,调查研究本身将毫无现实意义,更无社会价值。调研者务必使自己对社会的观察和思索处于本地区、本领域的前沿,根据国家、社会和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而开展有明确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同时,主观能力和现实条件是否充分具备也是调研者需要考虑的。只有当调研者的知识结构、经验积累与人、财、物等客观条件相当之时,只有当被调查对象发展到相当的成熟程度之时,调查研究方可实施,也才会做到调查全面而不致有所疏漏,其结论才会有说服力。 其次,在调查过程中,调研者一定要面向群众、面向实际、面向生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切莫摆“官架子”少花架子”。为了尽可能获取最详实的资料,要勤于动手、动脑,密切接触调查对象,为研究工作做好最完善的准备。再次,在研究阶段,调研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对已搜集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现象的本来面目。因为调研者的知识结构、实践经验、研究能力等主观条件都是调查研究结论的质量和水平的制约因素,所以调研者必欲先把自身武装得更精良,从实践经验到理论知识,从调查能力到研究能力,力求在主观条件上达到能自由驾驭调查课题的水平。最后,还要求调研者在撰写调查报告的总结阶段里,提出的理论或解决问题的方案能够“还原,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并要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体现社会调查研究结论的社会意义的唯一办法就是把这一结论与当时的实情相结合,贯彻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当中,通过实践的结果来检验调研结论、发展调研结论。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什么是实事求是?毛泽东同志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关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体现了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的统一。它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指导我国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自然地,实事求是也是科学的社会调查研究的根本指导思想之一。在社会调查研究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必须克服形形色色的主观主义的思维方法,并与它作坚决的斗争。在实际调查研究中,调研者应坚持不“唯上”、不“唯书”、不“唯众”、不“唯己”、不“唯洋,。不“唯上,就是不能为了迎合上级领导机关或某些权威人士的意图,而任意剪裁或歪曲客观事实;不“唯书,就是不能为书本上已有的结论或过时的老框框所禁锢,而不尊重活生生的现实;不“唯众”,就是不要“随大流,不能为多数人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看法所左右;不“唯己”,就是不能以自己的看法为转移,不要害怕否定自己的不符合实际的观点,要敢于否定自己,从而获得思想上的新生;不“唯洋”,就是不能盲目地以外国人的是非为是非,以外国人的好恶为好恶。只能从中国的实情出发,以中国的社会实践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一句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必须尊重事实,崇尚实践,坚决排除一切主观主义因素的干扰,视实事求是为社会调查研究的生命线。现阶段,我国的社会调查研究工作尤其须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地反映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如何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各种社会状况,通过分析研究,制定正确的政治策略、经济策略、文化策略,指导我国人民的新实践。 3、坚持辩证法的原则 社会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人们应坚持实践论、唯物论的原则。同时,因为社会又是普遍联系的,不断发展的,充满矛盾的。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所以,调研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唯物辩证法的内容非常丰富,在社会调查研究中如何具体运用它呢?首先,从事社会调查研究应坚持联系的观点。客观事物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不仅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如此,而且每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也是如此。所以在调查研究中须注意坚持联系的观点,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去认识调查对象,而不能把单个调查研究对象孤立起来,就事论事,这样导出的调研结论是缺乏推广的意义的。其次,遵循唯物辩证法的调研者还要坚持发展的观点。纷繁芜杂的社会现象总是处于动态的发展变化性,则社会调查研究永无终止。因此,调研者必须坚持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克服静止、停滞、僵化的观点。最后,遵循唯物辨证法的调研者也须坚持矛盾的观点。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对立统一关系,社会生活中充满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欲正确认识社会现象,必须运用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一律化、一刀切,亦即在社会调查中,对任何事物均要作一分为二的分析,才能准确揭示调研对象的矛盾症结所在。总之,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观点。它们既是客观辨证法的正确反映,又是指导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科学方法论。 4、坚持系统的原则 社会不仅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充满矛盾的实体,而且是作为一个异常庞杂的系统而存在着的。系统的概念是对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共性系统性、整体性作了高度的概括。系统是指由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按一定的方式组合而成的,并且有特定功能的统一整体。从不同角度可以把社会划分为若干子系统。例如,按社会的构成因素划分,社会是由人口、地理环境、社会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等要素构成的;按社会活动内容划分,社会是由各种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心理活动等构成的;按社会组织形态划分,社会包括国家、民族、阶级、社区、群体、组织、家庭个人等层次。这些要素之间的特定关系和组合形成了社会系统的一定结构。在人类活动的各领域,系统的整体性和功能是各要素在独立状态下所没有的,只有当它们作为整体存在时方才表现出来。在系统中,每个要素的性质和行为将影响整体的性质和行为,同时也受整体的性质和行为的影响。由此可见,系统性的观点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是统一的。它是唯物辩证法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具体化,是人们对事物认识达到本质认识的新阶段。于是系统性的观点自然成为以认识社会为宗旨的调查研究所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在调查研究中,不能仅仅简单地就调查对象做孤立调研,而要把考察对象置于系统中,把调查材料当作有机整体来研究,才能为实现整个社会大系统最优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合理的建议。具体落实到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各个环节上时,调研者应研究事物或现象的构成要素,这是正确认识各种事物或现象的基础和起点;应研究事物系统的内在结构及排列组合方式,这是认识各种事物或现象的中心环节;应研究事物系统的整体性和整体功能,才能达到对事物整体的认识和整体的把握;应研究事物的外部系统,才能求得全面、科学地认识客观事物。 5、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分析是对事物质的方面的分析和研究,一事物的质是区别于他事物的固有规定性;量的分析是对事物量的方面的分析和研究,事物的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以及构成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量的规定性受质的规定性的制约,但质的飞跃是量的渐变的结果;对事物质与量的分析,能够达到对事物的全面把握。因而,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辅相成是一切调研者在调查研究中应牢记的原则。在初始的调查阶段,调研者既要注意搜集反映现象质的材料,又要注意搜集反映现象量的材料。在接踵而来的研究阶段,调研者更应把对事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最后的总结阶段撰写调查报告之时,要做到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一份有理有据的调查报告是对一次调研工作的最好总结。任何偏重于定性分析或偏重于定量分析的社会调查研究都是不完整的,对事物的认识应达到定性准确、定量精确,两者并重、完美结合才是社会调查研究工作的理想境界。 三、社会调查的种类社会调查可以按照多种标准进行划分。常见的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直接调查和间接调查。按照社会调查的资料来源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直接调查和间接调查。直接调查是指对于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即直接通过自己的感官或借助仪器对于感性材料的调查。间接调查是指对于第二手资料的调查,即通过文献检索对于他人已经进行的调查资料进行的调查。第二手资料有些是原始资料,有些是经过浅加工的材料(如统计报表),有些是经过深加工的材料(如分析报告、论文)。间接调查以直接调查为基础,因为没有直接调查就没有前人的文献,无法进行文献检索。在新开拓的研究领域,一般只能进行直接调查,因为没有第二手资料可供参考,而在传统的研究领域,一般均需要局限文献检索。直接调查的优势是真实,因为任何文献都可能有错误,如果只进行文献检索的话,很可能以讹传讹。间接调查的优势是省时省力(在需要大规模数据的场合,相对于直接调查而言),避免重复劳动,克服调查者人力紧张的局限性,“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迅速进入研究的前沿。第二,常模调查和比较调查。按照社会调查的目的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常模调查和比较调查。常模调查是以了解一般情况、寻找一般数据为目的的调查。调查者可以通过常模调查了解某个或某种调查客体的绝对数或相对数,从而把握该领域的一般状况。比较调查是以比较两个调查客体(两个国家、两个地区、两个单位、两个人等)的状况为目的的调查。任何社会调查从本质上说,都是常模调查。同时,社会现象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一个社会现象的演变与许多其他社会因素有关。因此,我们要了解社会现象的发展演变,就需要把这个现象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来考察,就需要与相关的社会现象、相关的社会领域、相关的社会组织等进行比较,就需要进行比较调查。常模调查是比较调查的基础,没有对于多个国家、多个地区、多个时期情况的常模调查,就无从进行比较调查。事实上,比较调查就是对于相关的多个调查客体分别进行的常模调查。第三,事实调查和意见调查。按照调查的内容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事实调查和意见调查。事实调查是指调查的内容为客观资料或数据的社会调查。事实调查的调查客体具有最大的客观性,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意见调查是指调查的内容为人们对某些事物的意见、看法的社会调查。如前所述,社会调查是包含了人们的主观因素在内的社会现象。社会现象相对于调查者而言都是客观的,但相对于调查对象而言未必都是客观的。由于社会现象是与人相关的现象,由于人的任何行为从而社会现象都有一定的动机,由于任何社会现象都会对于不同的社会成员产生不同的心理反映,因而任何社会现象都与人的主观因素相联系。我们在进行社会调查时,不仅要了解客观事实,而且要了解引起这些客观事实的主观因素,了解这些客观事实所引发的主观因素,不仅要眼中有物,而且要眼中有人,不仅要进行以客观事实为指向的事实调查,而且要进行以主观因素为指向的意见调查。第四,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按照调查事项的多少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综合调查是指涉及许多内容的社会调查。而专题调查是指涉及某一方面内容的社会调查。一般来说,综合调查与专题调查的划分是相对的,因为从系统论的角度看,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都包含了若干子系统,而任何系统又都是更大的系统的子系统。从一个系统的角度看,对于这个系统的各个方面的调查属于综合调查,而对于这个相同的某个方面的调查属于专项调查。但是,这个专项调查所涉及的方面是这个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从这个子系统的角度看,对这个子系统的调查又属于综合调查了。第五,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按照调查客体的选取标准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全面调查又称为普遍调查(普查),是指选取全部客体作为调查客体进行的社会调查。这种社会调查的优点是可了解全面情况,其缺点是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且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非全面调查是指选取一部分客体作为样本进行的社会调查。这种社会调查的缺点是难以直接了解全面情况,其优点是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资力、时间。非全面调查按照选取样本的方式划分,可分为随机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 随机抽样调查是指从总体的全部单位(个体)中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一部分样本,并根据样本的调查结果推断总体的调查方法。随机抽样的方法,一般采用随机序数的个体作为样本,即把全部个体任意排列为一个序列,从第A个个体开始,每隔N个数取一个个体作为样本。N可以是变数。也可把序列变为一个两维结构。从任意一点开始,沿任意方向间隔任意数选取样本。其主要特点是:(1)总体的各单位都有一个指定的概率被抽取,其中,每个单位有同等概率被抽中的,称为等概率抽样;被抽中的概率不相等的,称为不等概率抽样。(2)随机原则。不论是等概率或不等概率抽样,在抽取样本单位时必须通过一个或几个随机的步骤进行,而不得采取主观、有意的选择方式。(3)从数量上推断总体。即以样本的估计值来推断总体有关参数,并可以控制抽样误差的大小。抽样调查相对于全面调查,具有节省人力物力、调查误差小、操作灵活和取得资料较快等优点,因此,被人们看作是统计调查中的重要方法之一。目前,我国政府统计部门的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城乡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物价调查以及农村劳动力结构、固定资产结构等调查均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抽样调查将得更加广泛的应用。抽样调查的优点很多:省时间、省力;可以迅速获得材料和数据;可以较详细收集信息和资料;应用范围广;准确性高。重点调查是指从调查总体中按照一定标准选取重点单位(如销售量较大的商店、教师较多的学校、车辆较多的出租汽车公司等)作为样本,并根据样本的调查结果推断总体的调查方法。重点单位是指在总体中占有较大比重、对于总体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个体。典型调查是指从总体中选取典型单位作为样本,并根据样本的调查结果推断总体的调查方法。根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在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单位作典型,进行深入周密的调查研究,所谓“解剖麻雀”就是典型调查。典型单位是指在总体中最有代表性的单位,一般是在总体中各方面均处于平均水平的。典型调查的特点在于:调查单位少,且调查单位经过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代表性,便于进行深入、具体、周密的调查。典型调查和全面统计结合,既可以掌握全面情况,又具有典型材料,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丰富生动的资料。 第六,统计调查和个案调查。按照社会调查的分析方法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统计调查和个案调查。统计调查是指通过统计分析对于总体情况进行的社会调查。一般只能了解总体的全面情况,而无法了解个体的特殊情况。统计调查一般只能了解客观、外在的状况,而不能了解社会成员的心理状况。统计调查的社会学基础是实证主义。在统计调查中,按照样本的多寡划分,可分为大样本调查和小样本调查。大样本调查是选取较多个体作为样本的调查,小样本调查是选取较少个体作为样本的调查。此种划分只具有相对意义。大样本调查可以比较精确地了解总体的情况,但费时、费力、费钱;小样本调查难以精确地了解总体的情况,但省时、省力、省钱。个案调查是指选取某些个体(个案)作为样本进行的社会调查。个案调查一般要进行较深入的调查,特别适合于进行个案的心理剖析,其社会学基础是诠释主义。第七,文献检索式调查、观察式调查、访谈式调查和问卷式调查。按照社会调查的具体方法划分,社会调查可分为文献检索式调查、观察式调查、访谈式调查和问卷式调查。 文献检索式调查是指对于某个领域的已有文献包含的成果进行的调查。任何调查都不能脱离前人的已有成果,都应通过文献检索避免重复劳动。对于已有的文献进行分析,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也可以避免重复前人的错误。但是,通过文献检索得到的知识和经验是第二手的,因此,如果前人做出了错误的描述,后人就难以纠正,只能以讹传讹;调查的范围一般不易有所突破,甚至调查的结论也难以有所突破。观察式调查是指调查者通过对于调查对象的观察进行的调查。对于调查对象的观察,可以直接了解被观察的事物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或直接了解被观察的人的行为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观察法是最“可靠”的研究方法。同时,观察法有助于纠正访谈法的弊端:可以通过对于观察对象的观察,与研究对象的陈述相对照,以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观察法还可以了解访谈对象不愿意涉及或忽略的方面。访谈式调查是指调查者通过与访谈对象的系统的谈话,对于与访谈对象有关的情况进行的调查。通过对于访谈对象的深入细致的访谈,可以挖掘调查对象的内心活动。但是,访谈式调查不具有定量研究的推广度。当然,只要访谈法能够深入到事物的核心,找出事物的本质特征,其研究结果就能够有助于对于其他对象的认识。此外,访谈法的结论需要认真分析、校正,因为访谈对象的陈述不一定就是访谈对象的真实想法,需要通过了解其他有关情况(如观察当事人的行为)来印证或否定当事人的陈述。问卷式调查是指调查者通过问卷询问调查对象有关问题(看法、态度、状况等)的调查。采用标准化的问卷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大样板的调查,减少了因调查者素质的差异而对调查质量的影响。但是,问卷式调查对于敏感问题的调查信度不可能高,问卷回收率对于调查质量的影响明显。第八,横向调查和纵向调查四、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指认识方法之外的具体操作方法,其中包括:课题确定的方法;明确调查研究具体目的、对象、内容、类型的方法;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和条件准备的方法;抽样的方法;各种搜集资料的方法;调查资料整理、分析的方法;撰写调查报告的方法,等等。其中各种具体的资料收集方法是调查方法的核心内容,可分为两大类,访谈法、观察法和实验法属于直接调查方法,文献法、问卷法则属于间接调查方法。五、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程序一般而言,社会调查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调查阶段、分析阶段与总结阶段,各阶段都有其具体工作内容。对此应有所了解。收听率调查流程图1.调查前的准备工作调查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确定调查课题、提出理论假设、选定调查对象、选定调查方法、草拟调查提纲、制定调查计划六个步骤。 确定调查课题。确定调查课题,就是要确定准备进行哪一项社会调查。确定调查课题,需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目的性原则,即拟议进行的社会调查要出于一定的目的而进行,不能为了调查而调查,而是为了达到某个预定的目的进行调查。预定的目的可以是了解事物发展的状况和规律、寻找评价活动的事实依据或寻找决策活动的事实依据。人们总是在发现了某些尚未解决的问题(理论上的问题或现实中的问题)之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进行调查。如果社会调查没有明确的目的,进行调查就是白白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第二,必要性原则,即拟议进行社会调查要具有一定的价值,或者是理论价值,或者是实践价值。换言之,拟议进行的社会调查对于预定的目的而言,应该是必需的,是不可替代的。如果社会调查不符合上述条件,就没有必要进行。第三,可能性原则,即拟议进行的社会调查应当是调查者有条件进行的。调查者进行社会调查,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能力、社会关系、设备、资金、时间等。每项社会调查所需要的具体条件不同。如果调查者不具备相应的条件,社会调查就有可能中途夭折。调查者在确定课题时,通常需要撰写调查备忘录,说明调查的目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2.提出理论假设。假设是“根据已有的材料与经验,对事物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所作的推测。”进行调查之前提出理论假设,就是在调查之前对调查可能会有的结果进行推测。在调查之前提出理论假设的必要性在于,社会调查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就需要高度组织化。社会调查不是一般的观察,不是“走马观花”,而是要通过调查来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通过社会调查提出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结论。因此,在进行社会调查之前,就需要事先设定需要通过调查在哪些方面提出结论,有可能得出哪些结论。事实上,社会调查的成功与否,就在于社会调查之后是否能够证明或证否调查之前提出的理论假设。如果说社会调查的最终目的是能够解决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那么社会调查的直接目的就是能够验证理论假设的正确与否。提出假设通常会带有某种倾向,既观察者倾向于认为“事物是怎样的”、“事物是如何发展的”或“某个事物是会引起某种结果的”。认为这种倾向可能是来自以往的经验,可能是来自他人的理论。这种倾向性可能是一种理性的倾向性,也可能是一种情感的倾向性。但是,这种倾向性不应该影响到调查的客观性。假设是有待证明的,只要在调查中能够客观、准确地进行,调查之后能够客观地分析调查的结果,假设的倾向性对于调查是无害的,因为调查的结果既可能肯定这种倾向性,又可能否定这种倾向性。在个别情况下,调查者确实对于某种社会现象没有倾向性,不知道事物是怎样的,或不知道事物是怎样发展的。在这种情况下,调查者就需要作出“相关假设”,即假设“社会现象A和B是有联系的”,虽然这种联系是什么暂时还不知道。选定调查对象。调查对象即调查客体。选择调查对象是否恰当、样本的选择方法是否恰当、样板的数量是否得当,对于调查的质量高低、花费多少、时间长短等均有直接的影响。选定调查对象时,应该根据调查的目的、调查对象人数的多少、课题成员人数的多少、课题经费的多少等统筹兼顾。选定调查方法。常见的调查方法有文献检索法、观察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各种调查方法都有利弊,没有绝对好的方法,也没有绝对差的方法。调查方法的选择,与调查项目有直接的关系。属于纯客观情况的调查,一般适宜采用观察法、问卷法,而属于涉及主观因素的调查,一般适宜采用访谈法;属于研究历史比较长的课题,应该进行文献检索,而新领域的课题,无法进行文献检索;人力、资金、时间较充裕的,可选择大样板的统计调查,而人力、资金、时间不充裕的往往只能选择个案调查。此外,人们可以同时选择多种调查方法,以克服单独选择一种调查方法时的弊端。文献法:它是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它有三个显著特点:历史性、间接性和无反应性。在社会调查研究中,文献法具有特殊的地位,首先,它是最基础和用途最广泛的搜集资料的方法,其次,文献法并不仅仅是一种重要的搜集资料的方法,它还是一种独特的和专门的研究方法,这是它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显著的区别。文献法的基本步骤包括文献搜集、摘录信息、文献分析三个环节。在文献法独立或主要担纲的调查研究中,这些环节缺一不可;而在其他调查方法为主的调查研究中,文献法一般特指前两个环节,文献资料的整理、分析是和其他调查后资料的整理、分析一并进行的。文献法的实施步骤:文献搜集、文献摘录和文献分析。 文献搜集:文献法的实施是从文献搜集开始的。搜集文献的基本要求大致有:取其精华;有的放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系统连贯;注重时效。搜集文献首先必须掌握检索文献的方法,其中人工文献检索仍然是查找公开发表的文献的主要方法,另外,计算机文献检索和参考文献查找法也是重要的方法。搜集文献的渠道主要有个人、机构和互联网三种。我们应该针对文献的不同来源和出版、收藏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通过这三种途径进行文献搜集。文献摘录:在通过检索发现并搜集到文献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摘取与调查课题有关的信息。其步骤主要是:浏览;筛选;精读;记录。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文献的外延不断扩大,同时,传统的记录信息的方法也随之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当代社会调查研究的发展。文献分析:专门的文献分析是在主要依靠文献资料说明问题的社会调查研究中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文献分析有两大类,即文献定性分析和文献定量分析。文献定性分析是通过对文献内容的分析,来揭示文献所反映事物的性质、本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方法。文献的定量分析也叫内容分析,是对各种文献的明显内容进行客观的、系统的和定量的描述。人们在进行文献调查时,应当是、也经常是两种分析方法相互结合、相互补充,这是文献分析的正确途径和发展方向。 文献法评价:它具有突出的优点:调查对象不会因调查者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也不会因调查对象不配合而对收集资料产生影响;费用较低,效率却较高;可以研究那些年代久远及无法再现或接触不到的调查对象;适用于时间跨度大的纵贯剖析或趋势分析;成功的概率较高。文献调查法的缺点:许多文献的价值难以判断,质量难以把握;对于一项专门的调查研究来说,既有的文献往往不够系统、完全;有些文献资料很难获得;许多文献资料缺乏标准化的形式,难于编录和分析。 问卷法:它是社会调查研究中最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之一,它是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根据问卷分发和回收形式的异同,问卷法分为直接发送法和间接发送法;根据问卷填答者的不同,则分为自填式和代填式两种。问卷调查法的主要特点有标准化、书面化、大多是间接调查、一般是书面调查、常用于抽样调查、特别适用于定量调查等。它通常与大规模的抽样调查以及资料的定量分析相联系,适用于成分单一的被调查总体。 问卷的结构:调查问卷通常主要包括封面信、指导语、问题及答案、编码等几个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特定的内容。问题和答案是问卷的主体部分,有三种基本类型,即开放型问答、封闭型问答和混合型问答。除了上述内容外,问卷还包括一些有关资料,如问卷的名称、审核员编号、调查日期、被调查者住地、被调查者合作情况等。问卷调查的实施步骤:包括设计问卷、选择调查对象、分发问卷、回收问卷等。在这些步骤的实施过程中,调查研究者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中设计问卷的方法及其须注意的问题非常重要。问卷的设计问卷的结构 一般来说,一份问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信;指导语;问题及答案;其他资料。1封面信 即一封致被调查者的短信。2指导语 即用来教被调查者如何正确填答问卷一组陈述。3问题和答案 问卷中的问题在形式上可分为开放形式和封闭形式两大类;在内容上又可分为有关事实的、有关态度的和有关个人背景资料的三大类。4编码及其他资料 除了上述内容外,问卷还包括一些有关资料,如问卷的名称、编号、问卷发放及回收日期、调查员、审核员姓名、被调查者住址等等。问卷设计的原则1要明确问卷设计的出发点:为被调查者着想。2明确阻碍问卷调查的各种因素3明确与问卷设计紧密相关的各种因素问卷设计的步骤1探索性工作 探索性工作最常见的方式,是问卷设计者亲自进行一定时间的非结构式访问。即围绕着所要研究的问题,同各种类型的回答者交谈。2设计问卷初稿1)卡片法:2)框图法:3试用 试用问卷初稿的具体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客观检验法;另一种是主观评价法。4修改定稿并印制题型及答案的设计1问题的形式 封闭式问题的形式:(1)填空式。(2)是否式。(3)多项选择式。(4)矩阵式。(5)表格式。2答案的设计要求(1)首先要保证答案具有穷尽性和互斥性。(2)要根据研究的需要来确定变量的测量层次。(3)可以采取列几个主要答案,然后加上一项“其他”。问题的语言及提问方式1问题的语言尽量要简单。2问题的陈述要尽可能简短。3问题要避免带有双重或多重含义。4问题不要带有倾向性。5不用否定形式提问。6不问回答者不知道的问题。7不直接问敏感性问题。8问题的参考框架要明确。问题的数量与顺序1问题的数量2问题的顺序(1)先易后难。(2)把能引起被调查者兴趣的问题放在前面,把容易引起他们紧张或产生顾虑的问题放在后面。(3)先问熟悉的问题,再问感到生疏的问题。(4)先问行为方面的问题,再问态度方面的问题,最后问有关个人的背景资料。(5)开放式问题放在问卷的结尾部分。(6)按一定的逻辑顺序排列问题。 访谈法:访谈法是由访谈者根据调查研究所确定的要求与目的,按照访谈提纲或问卷,通过个别访问或集体交谈的方式,系统而有计划地收集资料的一种调查方法。访谈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内容可以分为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按照访谈对象的人数可以分为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结构式访谈又称为标准化访谈、问卷访谈,是按照统一设计的、有一定结构的问卷所进行的访谈。非结构式访谈又称为非标准化访谈、深度访谈、自由访谈,是一种无控制或半控制的访谈,包括重点访谈、深度访谈和客观陈述式访谈等类型。个别访谈:是指对访谈对象进行单独访谈,是访谈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类型,目前最常用的是直接调查类型的个别访谈。个别访谈的实施一般包括访谈准备、接触访谈对象、正式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