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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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docx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按照市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调研的通知精神,总工会就关于工会维权体系建设的问题进行了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市工会系统维权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调研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市总工会下辖8个乡镇工会1个街道工会,506个基层工会,54910名工会会员。近几年,市总工会按照“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维权工作方针,以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表达和维护职工权益为重点,以协商调解、参与仲裁、法律援助为基本手段,全面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形成了“三线三站”式维权新机制,构建了社会化维权格局,切实增强了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青铜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主要做法(一)、切实做好源头维权参与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工作方针,我们加强了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完善参与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推动建立健全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努力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畅通表达职工意愿要求的渠道,切实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二)、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过工会组织与劳动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一是在非公企业和企业比较集中的镇街道、社区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截止目前,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1件次,解决26件次,调解率达到50%以上。二是切实发挥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将法律援助站工作延伸至社区和村级工会。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关系预警网络体系,建立信息反馈快速反映机制,及时做好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警、预报、预控工作,协助各级党政组织依法做好化解矛盾、稳定队伍工作。(三)、切实做好社会化维权互动机制。我们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并主动借势借力,坚持互联、互促、互动,形成了社会化维权互动集中。一是与司法局联合在八镇一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职工(农民工)维权帮扶工作站,在全市21个社区全部建立了职工(农民工)维权帮扶服务站,确定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制度,从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救助、争议调解等多个方面为职工(农民工)服务。截至目前,九个职工(农民工)维权帮扶工作站共接待案件102次,成功调解85件次,调解率达到80%以上。二是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化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并在法院民一庭和四个基层法庭设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明确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工作职责、运行程序和奖惩办法,加大了对职工侵权案件的处理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职工维权合议庭”共受理3件次,调解成功3件次。调解成功率达100%。三是在民意达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青铜峡市“职工维权律师服务站”,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政策咨询、争议调解和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形成了我市“三线(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律师所)、三站(庭)(镇街道职工维权帮扶工作站、职工维权律师服务站、职工维权合议庭)式”职工维权新机制。三、取得的成效:(一)、建立了社会化维权平台。建立了集职工困难救助、维权服务、就业援助和法律援助为一体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总工会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帮助下岗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困难职工进行生活救助;还参与劳动争议协调处理,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开展职工劳动争议仲裁代理、诉讼代理,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培训,为职工提供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活动。(二)、完善了社会化维权网络。一是建立了维权组织网络。我们建立了市、镇街道、社区、企业四级工会维权组织网络。目前,市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各街道成立了职工(农民工)维权帮扶工作站,在社区建立了维权工作站,在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建立维权信息网络。依托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镇街道维权帮扶工作站,对发生职工(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并上报,确保各类询问、投诉案件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并快速有效解决。为了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及时快捷地得到工会的帮助,开通了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三是建立专兼群相结合的维权队伍。机关工会干部是维权的主要力量,我们的职责主要是宏观参与和工作指导。在整合工会内部力量,确保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前提下,聘请我市资深律师为职工(农民工)提出反映的案件进行解答、代理,通过采取专职人员与聘请具有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的人员相结合的办法,初步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维权队伍,实现了维权力量的社会化。(三)、构建了社会化维权格局。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尽力完善了工会与政府联系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并加强与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在法院民一庭和四个基层法庭建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在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职工维权服务站,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三线三站”式社会化维权新格局。四、存在的问题虽然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工会及工会干部维权的主动性不强。从近几年工会维权的实践看,有重宏观、轻微观,重活动、轻个案的倾向,许多带有普遍性的侵权行为,特别是严重的侵权案件,工会往往是等到领导签了字后才引起重视,才着手解决。究其原因,虽然有中国工会自身的干部体制问题,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怕影响地方经济建设。一是怕工会维权难度大。由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性,职工权益特别是非公企业中职工权益的保护起点低、难度大。具体到任何一个维权案件,因涉及面广,再加上工会没有多少有效手段,处理起来都很复杂难办。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和职业病经济赔付,有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问题,涉及到当时法律的规定及其落实程度、社会习惯性的做法,还有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处理起来都是比较难的。“维权难"和“难维权",已经成为市工会的“症结"和工会干部的“心结"。二是维权成本过高。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放开,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跨地区就业越来越普遍,异地维权案件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维权成本过高,使许多基层工会无法承受。至于偏远山区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方的异地维权,就更其艰难。(二)工会依法维权还需要加大力度。依法维护职工权利是工会基本职责,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会维权的基本手段。但是长期以来,工会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依靠党委、政府依赖相关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维权问题,即使有法律作后盾,也不太愿意通过法律的渠道维护职工和工会自身的合法权益,结果使得大量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有的甚至拖而了之。究其原因:一是习惯性思维作怪。由于过去我国法制不健全,协调社会矛盾主要依靠行政行为,再加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通过法律程序费时费力,还会影响方方面面的关系,更加大了人们对市委和政府的依赖。于是在工会维权工作中,也更多地习惯于靠领导批示和协调来解决问题。即使有少数依法维权的案例,有的也是在反复协调之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二是我国现行劳动法规体系不完备。尤其是缺少可操作性的办法,使得工会维权往往无法可依。三是工会法律人才缺乏。长期以来,一直将工会干部定位为“党政干部",在各级总工会干部配备上考虑法律专业人员少,再加上对现有工会干部的法律培训跟不上,导致相当一部分工会干部法律知识欠缺,结果在依法维权时往往底气不足、腰杆不硬,也使得更多的工会干部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权问题。(三)、工会科学维权的能力有待提升。科学维权,要求工会组织在维权时要审时度势、把握时机,注重维权的技巧和艺术。但是,当前各级工会在具体维权过程中,或是不能正确处理“两个维护"的关系,找不到科学协调的结合点;或是维权方法单一,不能调动多方资源,多渠道地解决问题;或是维权手段僵硬,不能审时度势、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诉求,影响了维权工作的实际效果。究其原因:一是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不高,政策水平不强。不能很好地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不能很好地把握当地、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摆不正“两个维护"的位置,找不准工会维权的重点和着力点,盲目地照搬照套上级和其它地方的思路和办法,使维权工作脱离实际。二是工会组织维权的体制机制不适应科学维权的要求。现在相当多的侵权案件,往往都涉及到上下左右、四面八方,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几级联动,有时还要行政的、法律的和双方直接协商式的多管齐下。三是上级工会在科学维权方面对下级工会指导不够。表现为一般号召多、普遍布置多、具体指导少,直接帮助就更少了。尤其是当下级工会遇到维权的重大难题时,上级工会及时指导不够,直接参与就更不够了,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权工作的思考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实际效果,我们建议:首先,要增强工会干部的维权意识。解决工会干部维权的主动性问题,核心是要增强其维权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要使全体工会干部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以人为本"的现实意义,增强"以职工为本"的维权理念,从思想上解决主动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主动维权。二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全面加大维权工作的力度。各级工会在年度工作的安排上要有意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能,在资源的调配上要尽量向维权工作倾斜,在业绩的考核上要增加维权工作的比重,同时要加大对各级干部维权能力的考评,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自觉地主动维权,提高维权工作的实效。三是要不断创新工会干部管理模式,使各级工会干部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在当前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会主席选举的民主化进程,逐步扩大职工对工会干部人选的发言权,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代表。其次,要突出新形势下维权工作的重点。工会组织在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重点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当前,在维权中要特别注意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在全面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的同时,突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在现阶段经济形势的情况下,职工最关心的是劳动就业权、工资保障权等权益。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应适当调整维权策略,将保职工的就业岗位放在第一位,在开展工会维权活动时,更加关注企业的裁岗裁员,尽量减少职工的下岗数量,并积极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行政共渡难关,在保企业生存的前提下,保证职工的岗位和收入。二是在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时,突出维护好弱势职工群体的权益。农民工在劳动就业中处于最不利的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各级工会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受到侵害最严重的是工资保障权和劳动安全卫生权,这应成为工会维权的工作重点。在维护全体职工权益的同时,要重点关注农民工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他们的经济权益。三是在全面推进工会维权工作中,突出抓好个案维权。个案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微观层面,也是维权工作的难点。但典型个案往往在社会上影响很大,能有效地从宏观上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并能切实为某一部分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各级工会在抓好宏观维权的同时,要有意识地抓住几个有代表性的个案,并一抓到底,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第三,要加大依法维权的工作力度。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和趋势看,依法维权将会逐渐成为工会维权的主渠道。不断探索和创新依法维权的体制机制,也将是今后中国工会的主要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要巩固工会组织在人大、政协的政治地位,对于涉及到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工会要主动参与,尤其是重大法律出台之前,工会内部应该建立一个全面听取职工意见的有效机制,通过充分收集不同职工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法律更能代表普通职工的意愿和利益。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体制机制。在争取人大执法检查、监察、政协视察等方式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同时,工会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的开展,创新工会监督的体制机制。对于当前反映强烈的劳动就业问题,也要找到适当的切入点,建立合适的监督机制,在工会监督中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要敢于拿起诉讼的武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审判来主张工会和职工的权益,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各级工会组织对侵害职工权益影响较大的案件,应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讨回公道,并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武器与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作斗争。要建立工会诉讼的相关制度,设置专门部门和人员,逐步使依法诉讼成为工会维权的主要方式。第四、要提高科学维权的水平。所谓科学维权,就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现有的体制机制框架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提高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要实现科学维权,当前突出的是要解决“三性":一是要解决维权信息的“及时性"。对于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例,上级工会无法及时掌握情况,信访部门也没有专报。可否在信访体制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到关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上来,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套工会侵权案件信息反映机制,切实解决好及时维权的问题。二是要解决维权工作的“整体性"。对于市内影响大的侵权案件,或者是涉及到部分行业带有普遍性的侵权行为,光靠某一级工会组织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几级联动、全市协调。但我市工会还没有相应的维权体制机制,虽然各级都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但实际上大多都是原则性的,无法承担具体的协调工作。可否考虑整合现有的维权机构,比照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起一套工会自己的针对侵权案件的应急反应机制,能够集中领导、统筹协调,使工会维权能够形成合力。三是要解决工会维权的“有效性"。提高我市工会维权工作的效果。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找准工会维权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尤其是"职工所急、党政所需、工会所能"的维权工作,集中精力加以逐步解决。要加强对工会维权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维权工作中的具体困难,从一件一件实事做起,逐步提高维权工作的整体效果。第五,要加强工会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当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工会干部维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市工会干部的现状,要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使他们能够正确判断形势,正确把握党的方针,正确行使工会的维权职能。要大力提高干部的法律水平,使大多数工会干部知法懂法、执法用法,依法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二是保障工会干部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要抓住相关法律修改的机会,加大对工会干部维权的法律保护。要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基金,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工会干部权益中的作用。上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工会干部权益的职责,当所属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于维护他们的权益,必要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推进工会干部维权的专业化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工会维权工作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法律工作。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的法律水平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可以与司法部门联合,选派一批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的工会干部进行脱产学习培训,取得公职律师从业资格证,充实工会维权工作。也可以依靠社会公职律师队伍,选择一批有信誉、有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工会维权的服务站,补充工会专业律师的不足,有利于加强工会维权工作的力度。12.29.202211:4611:46:4122.12.2911时46分11时46分41秒12月. 29, 2229 十二月 202211:46:41 上午11:46:41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1: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