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工作总结汇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模板课件.pptx
, 各章 概览 ,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 各章 概览 ,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年11月15日,在历经八年46次谈判和 场部长会议之后,以东盟主导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 gion l pr h nsiv conomic P rtn rship,RC P)正式签署,它标志着覆盖15个国家和22亿人口(约占世界的30%)、GDP 总量25.6万亿美元(占世界的29.3)、进出口贸易10.4万亿美元(占世界的27.4%)的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应运而生。RC P是东亚地区最具“含金量”的自贸区,它对疫情中东亚经济复苏和未来发展将产生深刻的影响。,目 录,CONT NTS,本章主要阐明RC 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该章节还对协定中的通用术语进行定义。,共同建立,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共赢,本章旨在推动实现区域内高水平的贸易自由化,并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承诺作出规定。规定 括: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以及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以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规定,承诺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给予其他缔约方的货物国民待遇,通过逐步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的市场准入,特定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取消农业出口补贴,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等非关税措施方面的约束,本章确定了RC 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以使企业、尤其是中 企业易于理解和使用RC P协定。,在本章节第一节中,第二条(原产货物)和第三条(完全获得或者完全生产的货物)以及附件一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PSR)列明了授予货物“原产地位”的标准。协定还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 P关税优惠时,将来自RC P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积规则。在第二节中,规定了相关操作认证程序, 括申请RCEP原产地证明、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以及核实货物“原产地位”的详细程序。本章节有两个附件:(1)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涵盖约5, 5条6位税目产品;(2)最低信息要求,列明了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所要求的信息。,本章通过确保海关法律和法规具有可预测性、一致性和透明性的条款,以及促进海关程序的有效管理和货物快速通关的条款,目标创造一个促进区域供应链的环境。本章 含高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水平的增强条款, 括: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方法等。,本章 含高于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水平的增强条款,对税则归类、原产地以及海关估价的预裁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授权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用于海关监管和通关后审核的风险管理方法等,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本章制定了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制定、采取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基本框架,同时确保上述措施尽可能不对贸易造成限制,以及在相似条件下缔约方实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存在不合理的歧视。虽然缔约方已在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声明了其权利和义务,但是协定加强了在病虫害非疫区和低度流行区、风险分析、审核、认证、进口检查、以及紧急措施等执行的条款。,本章 括“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两部分 。关于保障措施,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保障措施协定下的权利义务,并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制度,对各方因履行协议降税而遭受损害的情况提供救济。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相关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相关的做法”附件,规范了书面信息、磋商机会、裁定公告和说明等实践做法,促进提升贸易救济调查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保障措施,关于保障措施,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保障措施协定下的权利义务,并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制度,对各方因履行协议降税而遭受损害的情况提供救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协定重申缔约方在WTO相关协定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相关的做法”附件,规范了书面信息、磋商机会、裁定公告和说明等实践做法,促进提升贸易救济调查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本章消减了各成员影响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歧视性措施,为缔约方间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创造了条件。 括市场准入承诺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当地存在、国内法规等规则。部分缔约方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市场准入承诺,要求现在采用正面清单的缔约方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模式对其服务承诺做出安排。,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进行市场准入承诺,消减了各成员影响跨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歧视性措施,本章列明了缔约方为促进从事货物贸易、提供服务或进行投资的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所做的承诺,制定了缔约方批准此类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许可的规则,提高人员流动政策透明度。所附承诺表列明了涵盖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等类别的承诺以及承诺所要求的条件和限制。,本章涵盖了投资保护、自由化、促进和便利化四个方面,是对原“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的整合和升级, 括承诺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非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承诺并适用棘轮机制(即未来自由化水平不可倒退)。投资便利化部分还 括争端预防和外商投诉的协调解决。本章附有各方投资及不符措施承诺表。,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投资规则的整合和升级,本章为本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 容的方案。 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其整体保护水平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所加强。,本章旨在促进缔约方之间电子商务的使用与合作,列出了鼓励缔约方通过电子方式改善贸易管理与程序的条款;要求缔约方为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用户的个人信息,为在线消费者提供保护,并针对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加强监管和合作;对计算机设施位置、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提出相关措施方向,并设立了监管政策空间。缔约方还同意根据WTO部长级会议的决定,维持当前不对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做法。,本章为缔约方制定了在竞争政策和法律方面进行合作的框架,以提高经济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规定缔约方有义务建立或维持法律或机构,以禁止限制竞争的活动,同时承认缔约方拥有制定和执行本国竞争法的主权权利,并允许基于公共政策或公共利益的排除或豁免。本章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缔约方有义务采取或维持国内法律和法规,以制止误导行为、或在贸易中作虚假或误导性描述;促进对消费者救济机制的理解和使用;就有关保障消费者的共同利益进行合作。,竞争政策,法律方面,缔约方同意在协定上提供中 企业会谈平台,以开展旨在提高中 企业利用协定、并在该协定所创造的机会中受益的经济合作项目和活动,将中 企业纳入区域供应链的主流之中。协定强调充分共享RC P中涉及到中 企业的信息 括协定 、与中 企业相关的贸易和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与中 企业参与协定并受从中受益的其他商务相关信息。,本章为实现RC P各国的共同发展提供了框架,为各方从协定的实施和利用中充分受益、缩 缔约方发展差距方面作出贡献。根据本章,缔约方将实施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项目,促进 容、有效与高效的实施和利用协定所有领域, 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竞争、中 企业和电子商务等。同时将优先考虑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经济与技术合作,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竞争,中 企业,电子商务,协定认识到政府采购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以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着力提高法律、法规和程序的透明度,促进缔约方在政府采购方面的合作。本章 含审议条款,旨在未来对本章节进行完善,以促进政府采购。,提高法律、法规和程序的透明度促进缔约方在政府采购方面的合作,本章规定了适用于整个RC P协定的总则, 括缔约方法律、法规、程序和普遍适用的行政裁定的透明度、就每一缔约方行政程序建立适当的审查与上诉机制、保护保密信息、协定的地理适用范围等。同时,本章将G TT 94第二十条和G TS第十四条所列一般例外作必要修改后纳入本协定。缔约方可以采取其认为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所必需的行动或措施。本章还允许缔约方在面临严重的收支平衡失衡,外部财政困难或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采取某些措施。,本章节规定了RC P的机构安排,以及部长会议、联合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的结构。联合委员会将监督和指导协定的实施, 括根据协定监督和协调新设或未来设立的附属机构的工作。,本章旨在为解决协定项下产生的争端提供有效、高效和透明的程序。在争端解决有关场所的选择、争端双方的磋商、关于斡旋、调解或调停、设立专家组、第三方权利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本章节还详细规定了专家组职能、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最终报告的执行、执行审查程序、赔偿以及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等。,本章节主要 括关于附件、附录和脚注的处理;协定与其他国际协定之间的关系;一般性审查机制;协定的生效、保管、修订、加入及退出条款等。指定东盟秘书长作为协定的保管方,负责向所有缔约方接收和分发文件, 括所有通知、加入请求、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条约的生效条款规定,协定至少需要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伙伴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后正式生效。,6个东盟成员国,3个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伙伴,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后,正式生效, 各章 概览 ,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