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监督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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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监督管理.docx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2-2005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2-2005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监督管理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Type Tes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5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程序和过程(2)第三章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管理与监督(6)第四章 附 则(8)附件 1 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9)附件2 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材、管件和阀门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18)附件 3 压力管道用金属阀门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27)附件 4 压力管道用补偿器、膨胀节及金属波纹管等柔性元件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35)附件 5 压力管道用密封元件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40)附件 6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抽样单(45)附件 7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报告(4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7002-2005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监督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工作,加强型式试验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是对压力管道元件是否满足安全要求而进行的全面技术审查、检验测试,验证制造单位具有生产符合安全性能的产品的能力。其试验内容是对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和工艺进行验证,对其制造质量的安全性能进行检验与试验,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试验。第三条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应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核准的范围内进行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工作。第四条 附件1至附件5中的典型压力管道元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除附件1至附件5规定的压力管道元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元件也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一)压力管道元件的结构复杂,需要进行设计验证的产品;(二)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工艺对其性能有较大影响,需要对其制造工艺进行验证的产品;(三)压力管道元件的主要性能指标不能通过出厂检验确定是否满足要求,必须采用型式试验进行验证的产品;(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要求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第五条 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根据其过程作用、制造工艺、设计方法、结构形式和失效形式划分为不同的试验单元。当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与附件1至5的典型产品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过程作用、设计方法、制造工艺、结构形式和失效形式,可将其划分在相应的试验单元内时,如果该试验单元内的产品已经型式试验合格并且在覆盖范围内时,可以免做本规则所规定的型式试验。 第六条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包括随机抽取试验样品(试件)、对试验样品(试件)进行设计审查和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进口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能不得低于我国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能基本要求。第二章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程序和过程 第一节 申请与接受试验第七条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程序和过程包括:申请与接受试验、设计审查、抽样、检验与试验、试验样品的管理、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以及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等。第八条 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或者进口代理商应当约请有资格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资料:(一)制造单位名称和地址,(若为进口代理商约请,还需提供进口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二)申请型式试验产品的名称、产品技术参数和规格范围;(三)申请型式试验产品的图纸、设计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四)型式试验所必须的其他资料。第九条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受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或者进口代理商的型式试验约请后,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编制型式试验方案,并且与其协商具体的试验时间。 第二节 设计审查第十条 设计审查包括设计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的审查,对于标准系列的压力管道用管材、管件、密封元件以及通用阀门等可以不进行设计审查。第十一条 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等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设计采用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设计数据及其来源是否得当,影响产品特性的结构设计是否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等。必要时,型式试验机构应当进行验证性计算,以确定抽样产品的设计是否存在影响安全性能的缺陷。第十二条 制造工艺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制造工艺能否满足产品的生产要求,以确定制造单位是否有稳定可靠的产品制造工艺。如果制造工艺文件已经由鉴定评审机构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过程中审查完成,型式试验机构可以不再进行制造工艺文件的审查。第十三条 设计审查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及时与制造单位沟通,当设计文件、制造工艺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向制造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且确认制造单位的整改情况。第十四条 本规则附件1至附件5规定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设计审查项目是设计审查的基本要求,型式试验机构应当针对具体的产品结构制定详细的设计审查项目。 第三节 抽 样第十五条 型式试验样品(试件)由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过程中在制造单位成品库或者生产线末端经出厂检验合格等待入库的产品中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型式试验样品(试件)也可由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抽样。型式试验机构或者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合理抽样,保证型式试验覆盖制造单位申请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第十六条 抽样人员应当不少于两名。抽样人员应当与承担检验与试验的人员分离,但按照规定应当在抽样现场检验的例外。 第十七条 抽样时,制造单位应当提供型式试验样品(试件)的设计文件、制造工艺文件、检验资料等。抽样人员应当核实型式试验样品(试件)的检验资料,以确认检验资料与所抽样品(试件)的一致性。第十八条 抽样人员应当填写抽样单(见附件6),抽样单经抽样人员与制造单位双方确认后盖章。抽取的样品需要送样时,应当在抽样单上说明送样的日期及地点。第十九条 为保证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对所抽取的样品(试件)进行封样,必要时,将设计文件(复印件)、制造工艺文件(复印件)、样品(试件)检验资料(复印件)等与样品(试件)一并封样。第二十条 自抽样后,型式试验机构承担检验与试验的人员,不得与制造单位进行可能影响试验公正性的联系。 第四节 检验与试验过程第二十一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规定对样品(试件)进行检验与试验,检验与试验人员应当对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伪造、篡改试验结果。第二十二条 在试验过程中,应当保证试验样品具有适当标识的样品号,检验与试验人员应当按样品号进行检测与试验。无法按样品号进行检验与试验的例外。第二十三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保证操作专用设备、从事检验与试验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资格,检验与试验人员应当及时做好试验记录,试验记录应当具有可溯性。第二十四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编制专用试验装置的校验校准程序,确保在试验过程中,型式试验用装置、仪器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对影响检验与试验质量的场所加以控制,对与检验与试验无关的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并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环境条件不会使试验结果无效或者对试验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 特殊情况下,需要借助其它专业试验设备时,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试验设备进行确认,并且应当派员监督试验过程,以保证试验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第五节 试验样品的管理第二十六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制造单位有权提出异议的期限内,妥善保管试验样品(试件)及备份样品(试件)。第二十七条 型式试验用样品在试验结束后,除检验与试验损耗或者另有规定的以外,制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回样品又不提出处理意见的,自型式试验机构通知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后由试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节 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第二十八条 当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设计审查和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结果都符合规定时,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判定为合格。第二十九条 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设计审查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一)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时,则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设计审查判定为合格。(二)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判定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设计审查不合格:1.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2.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工艺文件不能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3.压力管道元件的结构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第三十条 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一)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项目均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时,则该样品(试件)判定为合格。(二)同一检验与试验项目有一件样品(试件)不合格时,允许进行该检验与试验项目的复验,当样品(试件)复验均合格时,则判定该项目的样品检验与试验合格;否则样品(试件)检验与试验不合格。(三)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判定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不合格:1.检验与试验的同一项目有二件样品(试件)不合格时;2.一件样品(试件)的多项检验与试验项目不合格时。 第七节 型式试验报告第三十一条 型式试验机构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及时汇总数据,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并且将型式试验报告报委托单位、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受理单位、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第三十二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保存型式试验的相关原始记录和型式试验报告(见附件6)。型式试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报告编号、型式试验机构名称、制造单位全称、试验依据(标准以及相应的检验细则,采用非标准方法检验时还应标明其方法的名称和编号并且加以说明)、样品(试件)的描述及识别名称、设计审查结果、样品(试件)检验与试验结果、试验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试验条件的说明等。 第三章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三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核准范围相适应的检验试验能力,必须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核准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且对型式试验的工作质量负责。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型式试验机构作出通报批评、暂停直至取消型式试验资格的处理。(一)超范围开展型式试验工作;(二)不符合型式试验机构条件或者不能保证型式试验工作质量;(三)出具失实的型式试验报告;(四)型式试验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并且造成严重后果;(五)未经允许,泄露压力管道制造单位的技术机密、商业和企业秘密;(六)其它违反有关法规的活动。第三十四条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针对不同的压力管道元件,编制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方案。其内容至少包括本条的规定。(一)型式试验依据(标准及相应的检验细则,采用非标准方法检验时还应标明其方法的名称和编号并加以说明)。(二)设计审查的项目和内容,并且加以说明。(三)型式试验的抽样方案,如抽样方式(集中抽样或者分批抽样)、抽样基数和抽样数的确定,以及保证型式试验结果置信度的说明等。(四)如下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项目、内容和方法(注):1.样品(试件)的检验与试验项目;2.样品(试件)要求; 3.主要关键项目的检验与试验程序和方法;4.主要试验设备、仪器或装置要求;5.数据处理方法;6.样品(试件)检验与试验结果判定等。注:对于特殊结构或者特殊材料的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成本昂贵且不能形成批量生产时,型式试验机构可采取适当的试验分析方法加以验证(如应力测定、制造技术鉴定等)替代破坏性试验。第三十五条 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具有一定的产品覆盖范围。对于典型压力管道元件,其型式试验的样品(试件)的产品覆盖范围列于附件1至附件5中。本规则未列入的压力管道元件,由型式试验机构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样品(试件)的产品覆盖范围:(一)与样品(试件)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过程作用、设计方法、制造工艺、结构形式和失效模式;(二)在覆盖范围内的产品应具有与样品(试件)相近的固有可靠度。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一)新产品投产前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时;(二)产品的结构、工艺、检验等方面有影响安全质量重大改变时;(三)停止生产一年以上又重新生产时;(四)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或者换证评审要求时;(五)型式试验超过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期限时;(六)产品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用户要求时。第三十七条 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经过型式试验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制造工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得涂改、转让或者出卖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报告。第四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型式试验机构交纳型式试验费用。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典型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一、典型产品及试验项目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的典型产品包括:(一)管件(弯头、三通);(二)直埋式保温管及其管件;(三)真空绝热管及其管件;(四)组合装置或设备(过滤器、阻火器);(五)绝缘法兰(接头);(六)弹簧吊架。其试验项目见表11所示。表11 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典型产品型式试验的产品及试验项目产品名称试验单元号型式试验项目设计审查项目检验与试验项目无缝对焊管件弯头1制造成形工艺方法和要求,热处理工艺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和比例,焊接工艺及其评定(适用于焊接产品)等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及其偏差,形位公差,原材料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质量(适用于焊接产品),热处理,无损检测,壁厚测量,爆破试验三通四通2有缝对焊管件弯头3三通四通4直埋式保温管及其管件5保温结构设计,疏水管及其结构设计,制造工艺方法,热处理工艺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焊接工艺及其评定等内管及其管件的检验与试验(项目同14试验单元的检验与试验项目注),保温性能,防腐层检漏电压,防腐层抗冲击性能,总体抗压强度和轴向滑动性能续表产品名称试验单元号型式试验项目设计审查项目检验与试验项目真空绝热管及其管件6强度计算书,制造工艺方法,热处理工艺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焊接工艺及其评定等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及其偏差,形位公差,内管及其管件的检验与试验(项目同14试验单元的检验与试验项目注),真空绝热性能过滤器7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及其偏差,形位公差,原材料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质量,热处理(当需要时),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爆破试验(当开孔半径大于直径的1/2时),过滤压力降(当需要时)阻火器8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及其偏差,形位公差,原材料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质量,热处理(当需要时),无损检测,液压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降(当需要时),阻火性能绝缘法兰(接头)9表面质量,几何尺寸及其偏差,形位公差,原材料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质量,热处理,无损检测,液压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电性能安全测试(绝缘电阻、抗电性能),环境温度模拟试验(气密性试验、绝缘电阻、抗电性能)弹簧吊架可变弹簧吊架10设计文件(当需要时),制造成形工艺方法,热处理工艺和要求,无损检测方法、比例,焊接工艺及其评定等。支吊架表面质量,支吊架几何尺寸及其偏差,支吊架形位公差,弹簧硬度、刚度,载荷偏差度,恒定度,超载度恒力弹簧吊架11注:当内管及其管件已经进行型式试验的可免除。二、样品(试件)抽样规则用于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用金属管及管件应当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在同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进行型式试验;同批产品指:相同的设计、相同批原材料、相同的制造加工工艺(冷加工或热加工、热处理)、相同的规格尺寸。一般情况下,样品(试件)的抽样基数应不少于5件,若型式试验机构根据过去已有的型式试验结果,能保证其试验结果的置信度时,可降低样品数和抽样基数。当试验样品(试件)不合格需要复验抽样时,应当加倍抽取复验样品(试件)。三、压力管道用金属管与管件型式试验的覆盖范围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的覆盖范围见表12。表12 压力管道用金属管、管件、支承件及其组合装置样品(试件)型式试验覆盖范围产品名称试验单元号覆盖范围(注)无缝管件弯头11.同时满足下列规格尺寸的弯头PN、DN (1)0.5DN*DN2DN*(2)0.5 PN*PN3 PN*2.具有和样品(试件)相同或者相近的加工工艺(冷、热成形方法及其热处理的组合)三通四通2有缝管件弯头31.同时满足下列规格尺寸的三通或四通PN、DN (1)0.5DN*DN2DN*(2)0.5 PN*PN3 PN*2.具有和样品(试件)相同或者相近的加工工艺(冷、热成形方法及其热处理的组合)3.在焊接工艺评定覆盖范围内的产品三通四通4直埋式保温管及其管件51.用的内管及其管件的适用范围满足14单元的适用范围注2;2.有与样品(试件)相同的保温结构;3.外管与工作管公称直径的比值不超过样品(试件)的比值真空绝热管及其管件61.内管及其管件的适用范围满足14单元的适用范围注2;2.样品(试件)相同的绝热结构;3与内管公称直径的比值不超过样品(试件)的比值续表产品名称试验单元号型式试验项目过滤器71.同时满足下列规格尺寸的过滤器PN、DN (1)0.5DN*DN2DN*(2)0.5PN*PN3 PN*2.有和样品(试件)相同或者相近的过滤结构;3.焊接工艺评定覆盖范围内的产品阻火器81.同时满足下列规格尺寸的阻火器PN、DN (1)0.5DN*DN2DN*(2)0.5 PN*PN3 PN*2.有和样品(试件)相同或者相近的阻火结构;3.焊接工艺评定覆盖范围内的产品绝缘法兰(接头)91.满足下列规格尺寸的阻火器DN、PN(1)0.5DN*DN2DN*(2)0.5PN*PN3PN*2.具有和样品(试件)相同或者相近的绝缘结构弹簧支吊架10适用于任一型号的可变弹簧支吊架11适用于任一型号的恒力弹簧支吊架注:(1)PN*、DN*分别为样品(试件)公称压力、直径,PN、DN分别为覆盖范围内公称压力、直径。(2)当内管及其管件已经进行型式试验的可免除。四、主要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一)爆破试验1.试验要求管件的爆破应当在试件进行形位公差、尺寸、壁厚测量之后,在试件端部焊接试验短节,组成压力试验系统(如图11),试验系统应当能够承受试验压力的110%。 当过滤器进行爆破试验时,可以直接采用实物进行爆破试验。试验短节的长度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当试件直径小于300mm时,其试验短节不小于其外径,(2)当试件直径大于等于300mm时,其试验短节不小于150mm;图112.爆破试验结果的判定当爆破试验结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爆破试验判定为合格:(1)试件的爆破压力不得低于计算的爆破压力: 式中:PC计算爆破压力,MPa;b材料的标准拉伸强度,MPa;样品(试件)端部的实测壁厚的平均值,mm;D样品(试件)端部的实测直径的平均值,mm。爆破时,其爆破口的形貌应为塑性断口。(2)当最终试验压力达到计算爆破压力的1.10倍时,试件还没有爆破,此时可以终止试验,试验合格。(二)直埋式保温管的型式试验的主要项目试验方法1.总体抗压强度和轴向滑动试验(1)试验要求 总体抗压强度和轴向滑动试验的试件应当使外管承受均匀载荷,其载荷值应不低于0.08MPa,试件长度应不小于2500mm,可以采用砂箱进行测试,在砂箱上配备钢性压板。见图12所示。图12直埋式保温管的总体抗压强度和轴向滑动试验图(2)试验方法和程序空载试验在未加砂前,将试件夹固在砂箱,推动内管,推动速度10/ min,滑动位移量为100; 推动时应当无卡住现象。往返推动内管3次,每次为不停顿的进退各1次,记录每次推力大小,并计算空载时平均推力F0(6次的算术平均值)。加载试验加载:砂箱加砂至附图12高度,在刚性盖板上施加力G,以模拟其外加载荷为0.08 Mpa的荷载(含砂自重荷载)。在加载的情况下,推动内管(工作管),推动速度10/ min,位移量为100; 往返推动3次,每次为不停顿的进退各1次,记录每次推力大小,并计算加载时的平均推力Fi(6次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空载时平均推力与加载时平均推力的比值。(3)直埋式保温管的总体抗压强度和内管轴向移动试验的结果判定符合下列条件时,直埋式保温管的总体抗压强度和轴向滑动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总体抗压强度不应当低于0.08Mpa,即在0.08MPa的荷载下,保温管的结构不被破坏,工作管在轴向滑动时,无卡涩现象;空载时平均推力与加载时平均推力的比值不小于0.8。2.防腐层冲击强度试验(1)试验要求A、冲击试验机应当能保证冲击锤自由下落,冲击锤的质量为:1000g±2g,与冲击试件的接触面直径为25mm。B、从防腐钢制管上截取500mm的管段,制成一组冲击试件(不少于5件)。每一试件的尺寸为350mm×170mm×管壁厚(350mm为沿钢管轴向长度),对每一试件用5000V的直流电压进行电火花检漏,应当无漏点。(2)试验程序和方法 用磁性测厚仪测量防腐层厚度,要求在每个试件上距边缘的距离大于38mm的范围内均匀测量4点,用1组试件所测各点的算术平均值代表该样品的防腐层厚度s(mm)。计算试验冲击功和冲击高度,用测量的防腐层厚度s的5倍,作为冲击功AK(J),并以此AK计算冲击高度H(m)。在冲击试验机上用计算的冲击高度H对温度为20±2的试件表面进行冲击,冲击点可以任意选择,但冲击点距离试件边缘不小于30mm,相邻冲击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mm。同组试件冲击次数不少于30次。(3)试验结果的判定:用5000V的直流电压对冲击点进行检漏,没有发现漏点时,表明该组试件防腐层的抗冲击强度大于5J/mm。(三)阻火器阻火性能1.试验要求按图1-3建立试验装置,开启阀门A、B、C、D吹扫系统后,安装压力表7和11,再将系统用乙炔吹扫,取样测定乙炔纯度并记录。关闭阀D,使系统充入乙炔,调整水温使乙炔压力达2.5Mpa,关闭阀A、B、C。1氮气瓶、 2 溶解乙炔气瓶 、 3 水槽、 4 乙炔减压器 、 5 氮气减压器、 6 火焰观测器、7 乙炔压力表、 8试验管路1 、 9受检阻火器试样、 10试验管路2、 11乙炔压力表、 12点火装置图13阻火器阻火性能测试装置2.试验结果判定启动点火装置进行试验,观察产品阻火效果,每件样品重复三次,应均能成功阻火。连续性能试验的间隔时间不少于10min。(四)绝缘法兰(接头)的电性能安全测试(绝缘电阻、抗电性能),环境温度模拟试验(气密性试验、绝缘电阻、抗电性能)1.试件要求在绝缘法兰(接头)进行水压试验后,将测试电缆分别接到试件两端导管上,用自动击穿装置进行绝缘电阻和抗电性能测试。测试时将电压设定在直流500V。按图14的温度变化程序图进行环境温度模拟试验,其温度下降或者上升的速率不大于1min,恢复常温后,进行性能测试。(括号内的时间适用于DN400及其以上规格试件的试验时间)图14温度变化程序图2.试验结果判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则试验合格:(1)在测试电压500V下,绝缘电阻5M;(2)在直流电压3kV,漏电流8mA,保压时间1min,不击穿。附件2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材、管件和阀门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基本要求一、典型产品及型式试验项目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非金属压力管道元件包括:(一)聚乙烯PE管材、管件;(二)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三)PE阀门。其型式试验项目见表21所示。表21 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材、管件和阀门的型式试验项目产品名称试验单元号型式试验项目设计审查项目检验与试验项目 PE管材1原材料等级,原材料的力学和物理性能,管材加工工艺条件外观、几何尺寸、断裂伸长率,静液压强度试验、耐慢速裂纹增长(适用于公称壁厚en5mm的管材),热稳定性,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纵向回缩率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2原材料等级,原料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管材加工工艺外观、几何尺寸、纵向回缩率、耐气体组分、耐化学性、力学试验非金属PE管件插口管件3原材料等级,原料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管件设计,电熔管件的电性能,管件加工工艺条件,焊接工艺条件外观、几何尺寸、静液压强度,对接熔接拉伸强度(适用于插口管件),剥离强度(电熔承口管件),抗冲击性能(仅适用于鞍形旁通),氧化诱导时间、熔体质量流动速率电熔承口管件4鞍型旁通5非金属阀门(PE球阀)6结构、原材料等级,原料的机械和物理性能,阀门设计,密封件和润滑剂,阀门的加工工艺条件外观、几何尺寸、静液压强度、密封性能试验、操作扭矩、止动阻力、对操作机械装置施加瞬间弯曲期间和之后的密封性、温度循环后阀门的密封性(dn63)、拉伸负荷后阀门的密封性、耐冲击性、氧化诱导时间,熔体质量流动速率二、样品(试件)抽样规则用于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材与管件、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PE阀门的样品(试件) 应当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同批产品指:同一原材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PE管材与管件、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PE阀门的样品(试件)抽样基数与抽样数分别列于表22、表23及表24中。当试验样品(试件)不合格需要复验时,应当加倍抽取复验样品(试件)。表22PE管材、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的型式试验样品(试件)抽样基数与抽样数公称外径dn dn 7575dn160160dn 250250dn 630抽样基数(单位:m)1502805001200抽样量(单位:m/根)6×11×101×141.6×13表23PE管件的型式试验样品(试件)抽样基数与抽样数管件类型插口管件电熔承口管件鞍形旁通抽样基数(单位:件)280500500抽样量(单位:件)121517表24PE阀门的型式试验样品(试件)抽样基数与抽样数公称外径dn dn63 63dn125125dn 225抽样基数(单位:件)500280280抽样量(单位:件)151212三、PE管材与管件、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PE阀门型式试验的覆盖范围见表25。 附表25 PE管材与管件、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PE阀门型式试验的覆盖范围产品名称试验单元号样品(试件)规格覆盖范围注PE管材1dn75(dn为公称外径,下同)dn75(dn为公称外径,下同)75dn25075dn250250dn630250dn630金属增强型PE复合管材212dn3212dn3232dn7532dn7575dn25075dn250250dn630250dn630PE管件插口管件345dn75dn75电熔承口管件75dn25075dn250鞍型旁通250dn630250dn630非金属阀门(PE球阀)6dn63dn6363dn12563dn125125dn225125dn225注:当不同公称直径、相同管系列的管材与管件组合件进行型式试验时,覆盖范围可适用于相应公称直径的管材与管件。四、主要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一)PE管材与管件的型式试验方法1.PE管材与管件的静液压强度试验要求按照表26规定的方法及试验参数进行试验。附表26 PE管材、管件和阀门的静液压强度试验试验项目试验要求试验结果判定20静液压强度强度试验时间100 h无破坏、无渗漏环应力PE80管材10MPaPE100管材12.4MPa试验温度20±280静液压强度试验时间165h环应力PE80管材4.5 MPaPE100管材5.4 MPa试验温度80±280静液压强度(1000h)试验时间1000h环应力PE80管材4. 0MPaPE100管材5. 0 MPa试验温度80±2对接熔接拉伸强度试验温度23±2试验直至破坏,破坏形式为韧性时,合格电熔管件的熔接强度试验温度23±2剥离脆性破坏百分比33.3%抗冲击性能试验温度0±2无破坏、无渗漏下落高度2m落锤重量2.5kg 2.管材、管件试验方法(1)静液压强度试验方法按GB/T6111;(2)断裂伸长率试验方法按GB/T8804.3;(3)热稳定性试验方法按GB/T17391;(4)耐慢速裂纹增长试验方法按GB/T18476;(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试验方法按GB/T3682;(6)纵向回缩率试验方法按GB/T6671;(7)抗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按GB/T19712;(8)其他试验方法按GB 15558.2。(二)PE阀门的型式试验的主要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1.静液压强度按附表26的规定进行。2.密封性能试验用空气或者氮气在2.5kPa的压力下试验24h,然后再用空气或者氮气在0.6MPa的压力下试验30s。上述两种情况下阀门组件均不发生渗漏为合格。3.操作扭矩 在-20和40温度下和在最大工作压差下测试初始扭矩和操作扭矩。测试结果应符合表27规定的范围。在测试过程中,操作杆和密闭装置之间的连接阻力至少应为最大操作扭矩的1.5倍。给出的最大操作扭矩进行试验时,操作帽不应被损坏。附表27 PE阀门的操作扭矩公称外径(dn)最大操作扭矩(Nm)dn633563dn12570125dn2251504止动阻力 (1)试验压力应为阀门使用时的最大工作压力,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2)第一次试验:试验温度为40±2,试验扭矩为阀门测量操作扭矩的2倍并且最小值为150Nm,持续时间15s , 期间或结束后阀门应无外部或内部渗漏; (3)第二次试验:试验温度为-20,试验扭矩为阀门测量操作扭矩的2倍并且最小值为150Nm,持续时间15s , 期间或结束后阀门应无外部或内部渗漏。 5.操作机械装置施加弯曲力矩期间和施加后的密封性能试验(1)装置要求阀门操作机械装置大多数要求位置在半开状态下,连接合适的压力源进行密封性试验。当装置施加规定的持续弯曲力矩M时,装置应仍具有提供支撑阀门本体的功能。装置能够依次对阀门的每个端部加压。(2)试验程序将试样安装在装置上,将操作装置置于半开状态并施加规定的弯曲力矩M(55Nm),负载时间24h后,施加规定的试验压力0.6MPa。记录任何观察到的渗漏。若无渗漏,去掉弯曲力矩并且再保持内压1h,此时检查阀门的密封性能。若无渗漏,保持试验压力,调整操作机械装置到全闭状态,测试时间为1h。若无渗漏,保持操作装置关闭,打开阀门,由阀门的另一端重新施加规定的试验压力,测试时间为1h。(3)试验合格判定:试验前、后及过程中阀门应当无渗漏。 6.阀门连接的dn63管线承受弯曲负载时,温度循环后的阀门密封性能和易操作性试验至少使用两个阀门。一个进行阀门的轴向与弯曲半径方向相同的试验,另一个进行阀门的轴向与弯曲半径形成平面正交的试验试验按照下列条件进行: (1)装置要求具有能够在试样组件上通过施加应力产生恒定的规定半径的结构框架,产生3个弯曲点的支撑。应具有温度控制器,能够使空气环境温度在规定的温度范围之间变化,并在规定期间内保持温度变化在±5内,传感器上读到的温度点在试验阀门内部。应该可以给试样组件施加扭矩,并允许压力系统连接到试样上,使之可以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和操作扭矩试验。(2)试验程序将试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