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docx
ICS03.080.99CCSA16DH51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XXXX-2022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Standardizationofrehabilitationservicesforsoldierswithmentaldisabilities(征求意见稿)2022-XX-XX发布2022-XX-XX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1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2规范性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4基本要求25服务内容、要求与流程26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5附录A(资料性)综合评估服务量表7附录B(资料性)康复档案示例12附录C(资料性)精神科药物治疗告知书示例17参考文献18本规范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规范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出、归口并解释。本规范起草单位: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成都医学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邹珊、谢建强、翟永强、杨莉、李慧、潘奎琼、李晓琴、倪红、宋娇平、孙敏、樊均明、林琳、黄婷、陈锐、吕茜倩。本规范首次发布。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与流程、服务质量评价及改进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为精神残疾军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相关机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763无隙碍设计规范GB51058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1 1精神残疾军人mentaIIydisabIedsoldiers患有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日常生活和活动参与的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精神病的军人。1.2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服务mentaIIydisabledsoldierscentraIizedsupportservice为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国家供养终身的精神残疾军人所提供的包括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康复训练、健康指导、生活照料等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1.3精神障碍mentaIdisorders由于各种生物、心理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脑机能活动发生紊乱(大脑对外界客观事物的反应偏离正常),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总称。1.4康复服务rehabiIitationservice采用科学方法,消除或减轻慢性精神病患者身心、社会功能障碍,促使慢性精神病患者生理、智力、精神能力提升和社会功能逐步恢复的活动。DB51/TXXXX-20224基本要求4.1 服务机构要求4.1.1 应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相应的服务资质。4.1.2 应有为患者服务的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服务制度和应急预案。4.1.3 应具备必要的精神障碍治疗和康复设施条件,设置住院治疗区、康复活动区、职业康复区、心理咨询室、阅读室、户外活动区、日间休息室等功能区,并可根据开展康复活动的不同需求设置各类专项活动区域。4.1.4 服务场所建设的建筑设计应满足GB51058的相关规定。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采光应分别符合GB/T18883>GB3096、GB50033中的有关要求。4.1.5 应设置满足服务提供的设施设备,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相关要求。4.1.6 应当具备开展日常工作和服务所必需的办公室、值班室、厨房、餐厅、储藏室、活动室等辅助用房。4.2 服务人员要求4.2.1应根据服务对象和内容,设置满足服务要求的岗位并配置相应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a)行政管理人员;b)医护人员;c)护理员;d)康复治疗师;e)心理咨询师;f)社会工作者;g)餐饮工作人员等。4.2.2应协助精神残疾军人办理精神残疾等级调整。4.2.3应协助精神残疾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心理康复活动。4.2.4应根据国家政策提供善后工作,协助家属落实相关政策补助和提供殡葬支持服务。4.2.5工作人员的配置数量应与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的需求相适应.4.2.6建立相应的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提供内容、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相关的医疗护理核心制度、信息保密制度等。4.2.7医护人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相应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5服务内容、要求与流程5.1综合评估服务5. 1.1服务内容与要求5.1.1.1 应对精神残疾军人开展综合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生理层面评估,包括一般情况、生命体征、既往病史及辅助检查结果;b)心理层面评估,包括对患者的自杀风险、冲动或暴力行为风险等;c)社会功能层面评估,包括患者的生活技能、学习技能、工作能力等;d)疗效评估,包括药物治疗效果、物理治疗效果、心理治疗效果和社会功能康复效果等。5.1.1.2 应将评估结果录入服务档案,进行数据的分析与管理。5.1.1.3开展综合评估服务应选择安静、安全、舒适、无其他患者及家属的评估环境。5.1.2服务流程5.1.2.1资料收集a)应对患者生理层面进行资料收集,包括既往病史、检查结果等。b)应对患者精神层面进行资料收集,根据相应的评估量表了解患者的心理、精神状况。c)应对患者社会功能层面进行资料收集,包括生活技能、学习技能、工作能力等。d)对病房及社会功能康复病区患者还应进行康复情况的资料收集。5.1.2.2综合评估医务人员应根据综合服务评估量表的评估内容对患者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社会参与功能、风险因素等状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服务评估量表参见附录A。5.1.2.3分析与总结应根据对患者相关资料的分析,结合评估结果综合研判患者的病情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方案。5.2心理咨询服务5.2.1服务内容与要求5.2.1.1心理咨询服务应包含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压力释放、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绪调节等内容。5.2.1.2可通过摄入性谈话、心理测验、调查等方式,了解患者的客观背景资料、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等方面信息,以便确定后续的治疗方案。5.2.1.3心理咨询服务应当由取得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资质的人员或精神科医师承担。5.2.1.4应当配备心理或精神支持服务必要的环境、设施与设备。5.2.1.5可根据患者的意愿选择个体心理治疗或其他形式的的团体心理治疗。5.2,1.6可结合春节、八一建军节等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团体文化建设的方式开展团体心理治疗,体现对军人的尊崇,提升其自豪感。5.2.2服务流程心理咨询服务应按照以下服务流程进行。心理咨询服务流程见图1。图1心理咨询服务流程5.3精神康复服务5.3.1服务内容与要求5.3.1.1建立康复档案5.3.1.1.1应建立康复档案,一人一档,并由精神康复科妥善保管。5.3.1.1.2康复档案应包括精神康复治疗中的家属沟通、康复治疗、结果评价等内容。康复档案示例参见附录Bo5.3.1.2药物维持治疗5.3.1.2.1医务人员应对维持用药药量的患者进行管控,不应让其随意更改及突然停药,并出具精神科药物治疗告知书,精神科药物治疗告知书示例参见附录C。当病情有变化时,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改治疗方案。5.3.1.2.2对于维持用药的时间,可根据患者病情而定。5.3.1.2.3若患者出现用药不良反应,医生应及时调整药物,降低患者的不良反应,并耐心说服其坚持用药。5.3.1.3躯体管理训练5.3.1.3.1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常见体重增加、合并慢性病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体重管理、运动饮食管理等个体化方案提高患者躯体健康水平。5.3.1.3.2可组织患者进行做操、慢跑、快走、打太极拳、跳绳、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有氧运动。根据精神残疾退役军人特点,可以组织患者列队出操,站军姿,齐唱军歌等。5.3.1.3.3集体运动时鼓励协作,通过趣味性吸引患者积极参与。5.3.1.3.4运动强度适宜,保证运动时间,培养患者养成自觉运动习惯。5.3.1.4社会功能康复训练5.3.1.4.1生活行为的技能培训应:a)帮助患者逐渐恢复自理生活的技能,恢复社会适应能力;b)着重对个人卫生、饮食、衣着和言行等进行督促与引导;c)重点对精神衰退、生活自理能力减退、生活技能恢复较差的患者进行训练。对训练热情不高不合作的患者,要采用鼓励、诱导等办法(给予代币等)引导患者。5.3.1.4.2学习行为的技能训练应:a)根据病情、文化程度、知识水平、接受能力的不同,向患者宣传时事政治、卫生常识、文化知识、科技知识、健康常识等;b)根据特长及爱好,学习行为的技能训练可教授简单的绘画、书法、小制作、写作、唱歌、器乐等科目;c)循循善诱,坚持诱导及言传身教,不宜追求速度,进度,避免造成患者过分紧张。5.3.1.4.3就业行为的技能训练应:a)根据患者发病前的工作性质、工作经历或患者的个人特长及兴趣,提供与现实生活有密切联系的活动内容,如超市管理工作、绿化保洁服务工作、农疗、十字绣、咖啡师、甜点制作等;b)积极鼓励患者主动参与和投入各种训练项目,帮助患者在训练活动中加强与他人的良好合作关系。5.3.2服务流程精神康复服务的服务流程包括:a)制定诊疗方案:入院后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b)入组评估:根据医生建议、患者兴趣爱好及个人能力为患者进行社会功能康复分组;c)确定康复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情况及个人能力制定个体化康复目标;d)制定康复方案:根据患者病情情况及个人能力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e)实施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包括药物维持治疗、生活及心理护理、社会功能康复训练,并做好康复记录;f)疗效评估:对患者躯体、心理及社会功能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并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康复计划。6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6.1 服务评价6.1.1 应成立自我评价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我评价活动。6.1.2 定期组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活动(残疾军人和家属可采用不同的调查表),形成满意度评价报告。6.1.3 应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投诉和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的测评。6.2服务改进6.2.16.2.26.2.36.2.4应根据合理投诉与合理性意见建议对服务工作进行日常改进,提高服务满意度。应根据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提高工作人员的持续改进意识。应根据服务评价与满意度测评结果,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原则,持续改进工作。附录A(资料性)综合评估服务量表综合评估服务量表见表.lo表A.1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Barthel指数)序号项目填表说明评分得分1大便控制(排便)指1周内情况偶尔=1周1次O=完全失控5=偶尔失控(每周G次),或需要他人提示10=可控制大便2小便控制(排尿)指2448h情况“偶尔”指G次/天,插尿管的患者能独立完成尿管的放开与关闭也给10分O=完全失控,或留置导尿管5=偶尔失控(每天1次,每周1次),或需要他人提示IO=可控制小便3修饰:(指洗脸、刷牙、梳头、刮脸等)指24-48小时情况,由看护者提供工具也给5分:如挤好牙膏,准备好水等O=需他人帮助5=可自己独立完成4如厕:(包括去厕所、解开衣裤、擦净、整理衣裤、冲水)应应能独立完成如厕的全过程。5分指能做部分事情O=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5=需部分帮助(需他人搀扶去厕所、需他人帮忙冲水或整理衣裤等)IO=可独立完成5进食:(指用餐具将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咀嚼、吞咽等过程)患者应能独立完成进食全过程,食物可由其他人做或端来,5分指别人加好菜后患者自己吃O=需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或有留置营养管5=需部分帮助(进食需要一定帮助,如协助把持餐具、夹菜、盛饭)IO=可独立进食(在合理的时间内独立进食准备好的食物)6移位(床椅转移)指从床到椅子然后回来,0分=坐不稳,需两个人搀扶;5分=1个强壮的人/熟练的人/2个人帮助,能站立O=完全依赖他人,不能坐5=需极大帮助(2人)、能坐(较大程度上依赖他人搀扶和帮助)IO=需部分帮助(1人)或指导(需他人搀扶或使用拐杖)15=可独立完成7平地行走(步行)拐弯或自行出门而不需帮助。10分=1个未经训练的人帮助,包括监督或帮助Io=需部分帮助(因肢体残疾、平衡能力差、过度衰弱、视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需他人的搀扶或使用拐杖、助行器等辅助用具)15=可独立在平地上行走45m表AJ(续)序号项目填表说明评分得分8穿衣:(指穿脱衣服、系扣、拉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能独立完成穿衣动作。5分=需别人帮助系扣、拉链等,但患者能独立披上外套O=褥极大帮助或完全依赖他人5=需部分帮助(能自己穿脱,但需他人帮助整理衣物)10=可独立完成(系开纽扣、拉链、穿鞋等)9上下楼梯10分=可独立借助辅助工具上下楼O=不能5=需帮助(体力或语言指导)10=自理10洗澡应能独立完成开关水龙头和调试水温,涂抹浴液和冲净等洗浴动作O=依赖5=自理评估总得分说明评价标准:100分:能力完好;65-95分:轻度受损;45-60分:中度受损;40分:重度受损说明:总分为IOO分,得分越高,独立性越好,依赖性越小。表A.2简易认知评估工具(Mini-Cog)项目测试内容与结果评分得分引导语A.“我说三样东西:苹果/手表/国旗.请重复一遍并记住,一会儿会问您”./ZB.画钟测验:“请在这儿画一个圆形时钟,在时钟上标出11点10分。”C.回忆词语:“现在请您告诉我,刚才我要您记住的三样东西是什么?”回忆情况答:_、_、_(不必按顺序)/结果判定画钟正确(画出一个闭锁圆,指针位置准确),且能回忆出3个词3分画钟正确(画出一个闭锁圆,指针位置准确),且能回忆出1-2个词2分画钟错误(画的圆不闭锁,或指针位置不准确),或只回忆出1-2个词1分一个词也回忆不出,已确诊为认知障碍,如老年痴呆O分结果:2-3分,无失智;1分,可疑失智;O分:失智表A.3风险因素评估量表项目内容评分一、冲动行为风险评估1、既往经常出现冲动毁物、肇事肇祸等暴力行为52、偶而发生冲动暴力行为33、既往有暴力冲动的口头威胁,但无行为14、有药物、酒精滥用史15、一个月内有明显的与被害有关的幻觉、妄想、猜疑、激越、兴奋等精神病性症状。26、有明显的社会心理刺激17、治疗依从性差1得分表A.3(续)项目内容评分二、自杀风险评估量表(NGASR)1、绝望感3口2、近期负性生活事件13、被害妄想或有被害内容的幻听14、情绪低落/兴趣丧失或愉快感缺乏35、人际和社会功能退缩16、言语流露自杀意图17、计划采取自杀行动38、自杀家族史19、近亲人死亡或重要亲密关系丧失310、精神病史111、鳏夫或寡妇!12、自杀未遂史313、社会-经济地位低下114、饮酒史或酒滥用115、掂患晚期疾病!得分三、出走风险评估1、曾有出走史52、有记忆力减退、定向障碍者23、无自知力、强制住院14、有明显的幻觉、妄想15、对住院治疗感到恐惧IO6、有寻找出走机会的表现2得分四、健康风险评估1、拒食或无法合理安排个人饮食,导致体重明显下降、电解质或代谢素乱12、个人生活部分或完全无法自理13、受精神疾病膨响,不能配合接受针对自身躯体疾病的治疗14、其他:1得分结果分析项目一:W2分低风险:3-4分N中度风险:N5分高风险项目二:W5分低风险;6-8分中度风险;9T2分高风险;212分极高风险项目三:2分低风险;3-4分中度风险;分高风险项目四:存在任意一项即视为存在风险评定结果主要存在的风险评估者评估日期表A.4跌倒风险评估量表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权重得分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权重得分运动步态异常/假肢3跌倒史有跌倒史2行走需要辅助设施3因跌倒住院3行走需要旁人帮助3唾眠状况新药1精神不稳定状态谑妾3心血管药物1痴呆3降压药1兴奋/行为异常2镇静、催眠药1神志恍惚3戒断治疗1自控能力失禁1糖尿病用药1频率增加1抗癫痫药1保留导尿1麻醉药1感觉障碍视觉受损1相关疾病史神经科疾病1听觉受损1感觉性失语1骨质疏松症1其他情况1骨折史1睡眠状况多醒1低血压1失眠1药物/酒精戒断1夜游症1缺氧症1年龄年龄80岁及以上3其他其他可能导致跌倒风险的内容1评估总得分:评定标准:低危:1-2分;中危:3-9分;高危:10分及以上。附录B(资料性)康复档案示例B.1康复档案封面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姓名:现住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建档单位:建档人:责任医生:康复师:建档日期:B.2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康复治疗作为精神科重要的治疗方法,促进精神疾病导致的社会功能损害得以康复。康复治疗是指有组织的安排精神障碍学员参加某些工作、娱乐和体育活动等,以调节学员的情绪、改变认知、建立自信、增强体质,提高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更好的回归社会,提高生活质量。【适应症】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焦虑障碍、抑郁障碍、适应障碍、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及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疾病所致的社会功能缺陷。【禁忌症】1、有严重的自杀风险未缓解者:严重的自杀观念、情绪极端低落、自杀行为等。2、有严重的冲动行为未缓解者:有较高的兴奋度、有伤人毁物行为、症状丰富且受症状支配、情绪不稳易激惹者。3、有外走风险者:对住院治疗有明显抵触情绪、自知力不完善、有外走企图或行为者。4、有严重躯体疾病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有严重心脑血管及呼吸系统疾病或明显的药物反应未缓解者。5、精神疾病症状未得到控制的一级护理患者。【治疗程序】1、由主管医生对患者进行医疗评估,适合参加康复治疗者,开具医嘱,填写住院康复病历,并注明当前的病情。2、病员本人和/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3、由病区工作人员将病员送交康复科工作人员,完成交接程序。4、康复治疗肺或康复指导人员根据病员病情及病员兴趣爱好制定康复计划,选择适宜的康复项目。5、康复治疗完成后,康复科工作人员与病区完成交接程序。6、在康复治疗前、康复治疗过程中以及康复治疗结束时,均应进行康复效果评估,并记录。般8T2周为一康复治疗疗程。7、如各种原因中断康复治疗的,病区与康复科及时沟通,终止康复治疗。8、康复项目有:认知训练、音乐训练、放松训练、精神运动康复、阅读及书画、社交技能训练:职业康复:水吧服务、超市售货、手工画制作、手工烘焙、洗车服务、帮厨及院外康复等。本人知晓以上内容并同意以下事项:1、在康复治疗期间,我/我的监护人自愿参加院内、外康复治疗活动,遵从康复小组的管理、对开展的康复活动支持与理解。同意活动期间对我/监护人肖像权的使用如:录音、录像或拍照等。如公开发表如:报章、新闻媒体、活动宣传等,签字同意后无需再通知我和/或监护人。3、自愿承担参加院内、外康复活动时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如:跌倒、烫伤、私自离院、病情突然出现波动甚至猝死以及其它无法详尽的不良后果。康复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医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处理。病员本人和/或监护人签字:主管医生签字:时间:年月日B.3住院康复病历患者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文化程度职业民族病区婚姻兴趣爱好拟参加项目患者本人意愿L本人自愿2.家属要求3.医生推荐(可多选)患者主要疾病信息疾病诊断病期L好转期2.相对稳定期3.慢性迁延期4.慢性衰退期药物不良反应L无2.有(简要描述)伴发的躯体疾病(包括传染病及携带者)L无2.有(具体诊断)目前病情简介(包括:主诉、目前症状、躯体疾病情况、生活自理能力、学习、工作等社会功能情况)其它评估住院精神病人社会功能(缺陷)评定缺陷等级目前危害安全行为评估(A攻击、B自杀自伤、C出走、D其它危险行为)1.常有()2.偶有()3.未见()评估医生:年月日以上信息由主管医生填写B.4康复治疗计划和完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开始时间项目名称计划次数完成次数结束时间质量评估评估人员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优、良、差总计次数质量评估标准:“优”“良”“差”三个等级。1.优:在小组能独立完成训练。2.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能完成训练.3.差: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质量不高或不能完成训练。B.5康复治疗总体效果评估表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分类评估时间评估项目评估时间评估结果评估人员病情观察攻击行为。周常有偶尔未见4周常有偶尔未见常有偶尔未见12周常有偶尔未见自杀自伤行为0周常有偶尔未见4周常有偶尔未见8周常有偶尔未见12周常有偶尔未见总体病情评定0周稳定不稳定:4周稳定不稳定:8周稳定不稳定:12周稳定不稳定:自知力0周缺乏不完全完全4周缺乏不完全完全8周缺乏不完全完全12周缺乏不完全完全服药依从性0周差较差好4周差较差好8周差较差好12周差较差好社会功能住院精神病人社会功能评定量表评估。周4周8周12周康复人员签字:附录C(资料性)精神科药物治疗告知书示例精神科药物治疗告知书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欢迎你到我院就诊,感谢你劝我们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在医生根据你的病情做出诊断,并开具治疗药物,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躁狂药和抗焦虑药等精神科药物后,我们温馨提示你注意如下事项:L请按照医生的医嘱用药。2 .请仔细阅读所服用药物的药品说明书。3 .不同的精神药物,其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治疗效果因人而异,因病情而异,有可能好转,但也有可能无效。4 .在用药期间可能出现难以避免的不良反应,如体位性低血压、锥体外系反应、粒细胞减少或缺乏、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心脏功能损害、闭经、溢乳、体重增加(发胖)、色素沉着、口干、便秘、无力、嗜睡、抽搐(癫痫发作)、噎食等;少数还可有严重不可逆反应:如迟发性运动障碍等:甚至出现罕见的“猝死”。5 .以上不良反应请你随时留意观察,尤其是在服药的初期,如有出现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或复诊,以明确原因,及时采取措施。6 .为预防以上不良反应,需定期进行实验室监测,大约每36月有必要进行肝功、肾功、血糖、血脂、电解质、三大常规、脑电图等监测,每12月进行心电图检查等,如果是服用氯氮平类药物,每月还至少进行一次血常规的检查。如果伴有原发的妪体异常,还需加强监测的力度。7 .在妊娠及哺乳期间我们建议慎用或禁用精神药物。8 .为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按照有关规定,医生所开精神药物用量不超过2月,请你理解。9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为确保药品安全,一旦药物离开药房,将不再退药,请你在取药前确认处方上的药品种类和生产厂家,以及药品的数量和价格等。10 .用药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当面咨询药剂科或拔打安全用药咨询电话:028-XXXXXXXX。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3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10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6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卫办医政发(2012)51号7药品管理法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8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民发(2020)147号9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1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12 药品管理法(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13 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1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国令第442号)15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卫生部2016年版)16 护士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26号)17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0)108号)18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修订)(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19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四川省地方标准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编制说明编制单位: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时间:2021年11月目录一、工作简况22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23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27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27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28六、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28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29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30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30一、工作简况L标准提出背景自从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颁布后,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制定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将军人的精神病残疾列入病残条目准予评残,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国家高度重视提高军人社会地位、优抚优待军人军属,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并积极行动。但是目前还没有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规范,精神残疾军人应该按照什么标准享受所需的服务?服务供应方应该以什么标准为精神残疾军人服务?相关服务机构无标准可依,无规范可循,因此急需发布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规范,以提升精神残疾退役军人的生活质量,更好的为退役军人服务。四川省是兵员大省、安置大省、优抚大省、军民融合大省和驻军大省,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数量在全国排名前几位,重点优抚对象总量占全国总量的10%,其中精神残疾军人数量众多。制定系统化、专业化的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规范,既保障了退役军人精神健康,又认真落实了新时代优抚优待相关政策、维护了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响应了国家的号召。故加快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规范的制定,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事情。2 .任务来源2021年6月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2021年度地方标DB51/TXXXX-2022准制修订项目(第五批)(202103/T025),批准由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牵头起草地方标准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任务,成立起草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任务分工。3 .协作单位成都医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4 .主要工作过程(1)预研究。包括参编人员培训,专家讨论,撰写申报书,申报书讨论,答辩。(2)立项。在充分听取了有关单位以及精神残疾军人和医护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于2021年5月18日提出申报制定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3日批准了该项目。(3)标准起草。标准制订项目下达后,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开始标准制定工作。2021年6月由编制组首先开展了标准资料收集工作,起草小组广泛查阅了有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共收集分析了数十份有关精神残疾军人医院服务的资料,提出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框架,经专家讨论、大纲审查后,2021年6至2021年10月,由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及成都医学院完成标准初稿和编制说明,期间进行了多次研讨会,2021年11月完成初稿汇总与修改,2022年1月-2月进行专家内部讨论交流。(4)征求意见。工作组将标准发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处室、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州)优抚精神专科医院等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进行修改,最终于2022年6月底形成精神残疾军人集中供养康复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5.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分工起草人单位职务或职称项目分工邹珊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处长组织协调谢建强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院长组织协调翟永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二级调研员组织协调杨莉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副院长组织协调李慧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公共卫生事业部主任、卫生项目办执行主任标准起草潘奎琼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质控科科长(主任护师)组织协调并标准起草李晓琴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法规处组织协调倪红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医务科科长标准起草宋娇平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副护士长(主管护师)标准起草孙敏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樊均明成都医学院院长专家指导林琳成都医学院主任专家指导黄婷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无专家指导陈锐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无标准起草吕茜倩成都医学院附属医院无标准起草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L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标准的编写以大量国内外精神残疾军人照护服务、精神残疾军人医院工作实践为基础。是在总结省内有关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经验与不足基础上,结合省级优抚医院供养精神残疾军人服务流程的差异化、个性化特点,重点关注精神残疾军人康养所需,保证规范切合实际、务实有用。在集中供养精神残疾军人康复服务规范的编制过程中,遵循突出重点、注重规范适用性的原则。(1)突出重点精神残疾军人医院的服务不能仅仅参考(参照)一般精神残疾人员社区机构的服务,要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具体体现在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也体现在精神残疾军人医院提供的独有的康复服务上。标准编制过程中,应优先进行顶层设计,解决重点。本标准的编写要突出精神残疾军人医院的特点与重点。此外,应注重标准体系建设。从院务管理、人员管理、康复服务等方面全面统筹考虑标准化建设问题,达到节约资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