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docx
湘潭市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说明2019年,我市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继续实施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培养合格教师。现将有工作说明如下:一、招生学校、专业及培养计划我市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264人,其中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47人、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122人、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19人、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20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8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5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12人、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幼儿教师29人、初中起点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2人。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对应的培养学校、专业及培养计划如下:(一)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合计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生物科学英语育育体教音乐学美术学湘潭市普通招生计划合计47136494674111其:中衡阳师范学院12112122111湖南文理学院191221432211怀化学院16333232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小计12121323其中衡阳师范学院3111湖南文理学院41111怀化学院511111湘乡市普通招生计划小计193144223乂中衡阳师范学院41111湖南文理学院9123111怀化学院6111111岳塘区普通招生计划小计6111111其中衡阳师范学院211湖南文理学院211怀化学院211雨湖区普通招生计划小计811111111其中衡阳师范学院3111湖南文理学院211怀化学院3111韶山市普通招生计划小计211湖南文理学院211(二)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培养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培养学校二:长沙师范学院招生专业:小学教育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合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学育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学育育1教美术学小学教育湘潭市普通招生计划合计1222121131566166144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小计477854436271湘乡市普通招生计划小计4379383625岳塘区普通招生计划小计22雨湖区普通招生计划小计27634324221韶山市普通招生计划小计3111(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类别分县市区培养计划、学校及专业如下:类别市州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合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湘潭市合计20119湘潭市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844小学教育湘潭市湘乡市普通招生计划1064湘潭市韶山市普通招生计划211类别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培养学校计划数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湘潭市合计19湘潭市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湖南城市学校3小学教育湘潭市湘乡市普通招生计划湖南城市学校8湘潭市岳塘区普通招生计划湖南城市学校2湘潭市雨湖区普通招生计划湖南城市学校4湘潭市韶山市普通招生计划湖南城市学校2类别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培养学校计划数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湘潭市合计8湘潭市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8小学教育类别市州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合计长沙师范学院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中起点专科湘潭市合计523层次农村小学教师(扶贫)湘潭市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523小学教育类别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培养学校计划数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男教师湘潭市合计12湘潭市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2小学教育(四)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类别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培养学校计划数初中起点本湘潭市合计29湘潭市湘潭县普通招生计划长沙师范学院10学前教育科层次农村湘潭市湘乡市普通招生计划长沙师范学院10幼儿园教师湘潭市雨湖区普通招生计划长沙师范学院7湘潭市韶山市普通招生计划长沙师范学院2(五)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别市县市区招生计划种类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培养学校计划数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特殊教育教师湘潭市合计2湘潭市湘乡市普通招生计划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特殊教育三、培养模式(一)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二)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四、报名对象及条件(一)基本条件1 .年龄未满18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 .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3 .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1)报考普通计划和乡镇任教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且为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具有在本民族乡学校就读的完整的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且为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3)报考教学点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且为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4 .参加户籍所在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相关政策详见附件33第三条)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5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二)其他条件1 .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1)初中教师。普通计划初中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初中任教,乡镇任教计划初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民族乡计划初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初中任教。(2)小学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普通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乡镇任教计划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民族乡计划小学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教学点计划小学教学点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3)幼儿园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幼儿园任教,乡镇任教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幼儿园任教,民族乡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幼儿园任教。(4)特殊教育教师。普通计划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农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2 .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五、招生办法、程序3 公布招生政策县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我市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湘潭市中考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县市区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招生工作的县市区,县市区教育局还应同时向社会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所任教的农村小学教学点名称及毕业生的任教岗位安排方式。4 个人自愿报名1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1)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2 .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1)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1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10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以下简称“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上述11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2)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直接志愿报考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7个专业(以下简称“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6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不得将其余2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上述7个非音体美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3)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有挂靠培养的,同时包含且仅限1个挂靠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毕业学校审核推荐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户口薄(复印件)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在户籍所在市范围内异地就读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报名后,由其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对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与确定面试考生名单1 .审核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2 .确定音体美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应参加面试选拔。县市区教育局应依据以下工作程序,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分别确定各培养学校的面试考生名单,并将全部面试考生名单在有报名考生的全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通过县市区主要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政策规定的不能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3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4 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详见附件22第一条,下同),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面试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面试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补充,直至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调剂补充前,如已确定的男、女面试考生比例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补充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补充男、女考生。调剂补充后仍未达到规定的1:3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确定的面试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面试考生名单。3.报送考生信息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以及确定的面试考生名单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并报送市教育局。湘潭市教育局审定报名考生与面试考生名单湘潭市教育局依据前述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育局审定无误后,将审定确认后的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分培养学校),于7月11日前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含电子文档),同时将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不分培养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含电子文档),并通知有关县市区教育局。通过审定的考生以下简称“推荐考生(A)面试2019年,全省统一的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4日。具体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协助配合。面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培养学校与市教育局商定后,由市教育局通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再通知有关考生,以市为单位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要求及评分细则,由培养学校负责制定。面试开始前,培养学校应将面试的有关程序、标准以及相应流程等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向考生张榜公布。面试主要测试音体美专业考生所具有的本专业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满分为IOO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以下简称面试记载表(附件2),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携带该表参加面试。面试结束时,面试记载表留存培养学校,并在录取后存入考生个人档案。(七)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1 .非音体美专业报考非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X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2 .音体美专业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权重为0.7).面试成绩(权重为0.3)两项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总成绩应使用其加分后的中考总成绩。3 .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4 .不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县市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通知考生。需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总成绩,由培养学校在面试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通过有关县市区教育局通知考生。(A)体检1 .确定体检考生名单(I)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体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体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音体美专业在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音体美专业从所有已参加面试且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前,如已确定的男、女考生人数未达到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规定的比例人数,则调剂递补时应结合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调剂递补男、女考生。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2)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3)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4)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5)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扶贫)、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教学点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6)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2 .体检。县市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3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签订协议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县市区教育局将2019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19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考生的户口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十)预录取1 .市教育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2 .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的2019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19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于7月26-27日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十-)录取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附件35)。8月15日前,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厅,经我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十二)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附件36),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六、相关政策说明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19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5%(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5%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3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3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有关招生工作的安排及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办法L市教育局应根据本文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实际,做好本市各县市区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包括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具体方式,宣传、报名等招生环节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做好落选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等,确保各县市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机协调,切实维护考生权益。2.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由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确定,并在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确定相应的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时,根据不同培养类型的招生情况,可统一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也可分类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同时,对于同时设置有普通计划、乡镇任教计划、民族乡计划的培养类型,同一培养类型的各招生计划种类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保持相同。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教育局的有关安排,统筹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具体做好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各环节工作。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在市范围内协调一致。市、县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招生工作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六)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A)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普通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乡镇任教计划或民族乡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乡镇任教计划或民族乡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乡镇或民族乡内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七、工作要求(一)湘潭市初中起点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领导,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培养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从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科教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各类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培养学校要切实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市2019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培养学校还应根据本文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相应的招生工作文件、工作方案,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流程、材料、条件、标准等,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二)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培养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保证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平稳实施,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面试、预录取、录取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