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1939906
资源大小:187.41KB
全文页数:4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6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docx
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邹发20084号)和县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邹政办发明电200811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邹政办发200829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任务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隐患治理年”和“管理规范年”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自改申报、镇办督促落实初审、部门监督检查验收、上报审批的工作方式,在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全面系统的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让企业的每个员工从事的每项工作都按安全标准和制度办事;全面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任务和措施,促进企业工作、管理、操作、行为、技术“五规范”,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二、开展范围、分类及任务目标(一)范围、分类全县范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二)任务目标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让企业的每个员工从事的每项工作都按安全标准和制度办事;全面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任务和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促进企业工作、管理、操作、行为、技术“五规范”,进而达到消除隐患,控制好危险源,消灭事故的目的。到2009年底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全部符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标准。三、标准要求(一)企业合法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企业应在到期前三个月提请换证申请。未经许可,企业不得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单位应每两年对本单位经营储存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起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认真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并严格考核和奖惩。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1)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3)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3、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结合岗位操作实际定期分析,适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2)易制毒(剧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3)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4)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6)危险化学品养护制度;(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8)毒害性危险学品管理制度;(9)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0)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11)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12)安全检查制度;(1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安全奖惩制度;(15)消防管理制度;(16)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7)设备管理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1)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详细、准确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的安全培训教育机构培训和考核合格,并自觉接受年度再教育。3、加大对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对从业人员的四新教育(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技术)和二级安全教育(厂(站)、班组),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对从业人员(含临时工)的安全培训率要达到100%,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全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4、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各企业应当制定完善录用、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制度,创立有效的用工、培训形式,把好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准入关,加强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作业知情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从业技能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五)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经济保障制度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从物质基础上保障企业本质安全。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以下经费投入:(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经费;(2)工业卫生、安全设施装备经费;(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经费;(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经费。2、严格执行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要按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和山东非煤矿山企业、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法(鲁安监发200436号)的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各企业对提取安全费用要做到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为它用。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用于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等高风险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项目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总体竣工验收,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得经营国家禁止的危险货物品。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六)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自觉开展安全规范化标准化达标活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制定的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在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使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变为从业人员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标准化岗位操作的自觉行为。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各企业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有毒、有害等危险环节安全作业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各企业单位应当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山东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97号)的规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做好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报送县安监部门备案。4、加强出租、承包项目的安全协调管理,严格审查承租承包方的资质条件。 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将厂房(仓库)、场所、设备或工程项目,出租或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房(仓库)、场所、设备进行出租。对符合条件给予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予以明确。 5、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始终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6、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逐级、逐层次、逐岗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完成岗位责任目标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完不成岗位责任目标的,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激励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加强伤亡事故管理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2、危险物品的经营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规模较小而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的有关要求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和警示相关责任人员和从业人员,全面提高事故防范风险意识。四、方法步骤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坚持“企业全面负责、镇办(开发区)督促落实、部门协调督导、上报审批验收”的工作机制,做到成熟一家(批),申报一家(批),验收一家(批)。具体工作分为企业创建申报、部门初审、上报审批验收三个步骤进行。(一)企业创建申报。企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考评标准,一条一条的对照落实,通过努力和自查自评,若年内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标准规定的某一等级档次规定的分值,可填写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申请表,向县安监局提出审查验收申请,由县安监局组织审查组进行初审。在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各镇办、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对不按时提出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审查验收申请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督导,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单位达到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标准。(二)县安监局初审。县安监局对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初审,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照标准审查有关材料,上报上级安监部门进行审批验收。(三)专家验收定级。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材料及企业生产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确定企业等级。五、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设活动,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各镇办、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领导组织,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积极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办、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调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做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二)严格标准,狠抓落实。为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抓紧、抓到位。 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路的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各镇办、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先期树立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样板企业”、“样板车间”。同时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开展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主动性。真正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生产工作上。要狠抓工作落实,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督导本辖区、本系统内企业对照安全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查找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质量效果。并督促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确保实现全县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任务目标。(三)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即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使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为符合安全生产法律的规范;要与开展“隐患治理年”相结合,深入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深化;要与落实安全许可证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相结合,严格市场准入机制,为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造条件;要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执法检查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四)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按评定的等级,对企业分类建立档案,将二级达标单位作为典型示范企业,积极发挥模范榜样作用。加强对评定为三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考评标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对考评未达到三级的企业,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三级的,将报请上级安监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报请县政府批准,依法给予关闭。(五)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各镇办、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实施方案加强对企业的督促和指导,保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及时向所辖镇办、开发区和县直主管部门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审查验收申请;各镇办、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上报县安监部门组织评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办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以督查考核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带储存设施)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内容及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考核申请表附件3: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名单附件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带储存设施)安全标准化标准内容及考核评分细则考 核 要 素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1 负责人与责任(100)1.1负责人20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2.主要负责人作出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3.企业应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4.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每一项5分。1.主要负责人不清楚扣3分、未落实“双基”工作扣2分。2.无文件化承诺扣3分、未提供资源支持扣2分。3.未按本规范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扣5分。4.全员未参与到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扣5分。抽查员工,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1.2 方针目标101.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2.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落实;公众易于获得;3.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4.各级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5.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一项2分。1.未制定或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扣2分。2.抽查员工,每人次不符合扣0.5分, 扣完为止; 公众不易于获得,扣1分。3.有文本,覆盖各级组织,缺少一个单位(部门)扣1分,扣完为止。4.有文本,并落实。否则分别扣1分。5.未按时考核扣2分。1.3机构设置201.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每一项5分。1.未建立或虚设扣5分。2.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5分,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扣3分。3.知识与能力不适应扣5分。4.主要负责人无安全资格证书扣3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1.4职责30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2.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基层经营单位安全职责;3.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予以奖惩。每一项10分。1.有文本,覆盖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一处不符合扣1分;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2.有文本,覆盖所有单位和部门。缺少一个单位扣2分。现场抽查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一个部门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3.无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或未定期考核,扣10分。其他每项不符合扣1分。1.5安全生产投入20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提取标准;2.建立安全费用台帐;3.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每一项5分。1.无制度或未确定提取标准,扣5分。2.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5分,安全费用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3.安全费用挪作他用的,扣5分。4.漏保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2 风险管理(100)2.1范围与评价方法101.建立评价组织;2.明确风险评价目的;3.确定评价范围;4.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5.确定评价准则。每项2分。1.无评价组织扣2分,评价组织人员组成不合理的扣1分。2.未明确风险评价目的扣2分。3.评价范围不明确,或未覆盖所有活动、区域扣2分。4.评价方法不适用,扣2分。5.未制定评价准则,扣2分,准则不合理,扣1分。2.2风险评价301.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2.记录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1.本项20分。评价内容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2.本项10分。未记录重大风险扣10分,措施不合理,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2.3 控制措施10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控制措施。控制措施每遗漏或错误一项扣2分。2.4风险控制20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2.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3.将评价结果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1.本项10分。控制措施未落实或未达到控制效果,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2.本项5分。未建立档案,扣5分,档案内容不全,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3.本项5分。抽查人员对岗位风险掌握情况,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2.5风险信息更新101.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2.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3.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本项4分。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价扣4分,评价范围、内容不全,每遗漏一项扣1分。2.本项4分。未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的扣4分。3.本项2分。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的,扣2分。2.6重大危险源201.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2.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3.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4.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每项4分。无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按缺项处理。1.无文本,扣4分,未确定重大危险源扣4分。确定不全,每遗漏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2.未建档,扣4分。每遗漏一个扣2分。未定期检测、评估的,或检测、评估不全的扣2分,扣完为止。3.未制定应急预案扣4分。应急预案内容充分性、有效性差扣2分。抽查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4.未备案扣4分,每漏报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5.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扣2分。老企业无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失效,每项再扣2分,扣完为止。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扣4分。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3.1 法律法规20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2.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定期进行更新;4.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5.及时传达给相关方。每项4分。1.无文件化制度扣4分。2.无责任部门扣2分,未明确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每项扣1分,未形成法规清单扣2分。3.未定期更新扣4分,每项法规未及时更新或每缺少一项法规扣1分。4.未及时宣传和培训,每少一项法规扣1分,扣完为止。5.未传达给相关方,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3.2符合性评价151.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2.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查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记录及整改记录。1.本项10分。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10分,评价不全,每漏一项法规扣1分,扣完为止。2.本项5分。对违法现象和行为未进行原因分析,每项不符合扣1分。未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51.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1.本项15分。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1分。2.本项10分。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3.4 安全操作规程251.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经营品种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1.本项15分。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1分。2.本项10分。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个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3.5 管理制度修订15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1.未明确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5分。2.未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每种管理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4 安全培训教育(100)4.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20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3.培训内容满足本规范要求。1.本项8分。主要负责人未接受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扣8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每人扣4分,扣完为止。2.本项8分。本项所指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3.本项4分。培训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4.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01.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3.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以及经营新品种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1.本项8分。抽查员工,每个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而上岗员工扣1分,扣完为止。2.本项4分。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个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3.本项5分。抽查作业人员台帐及上岗资格证书,每个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4.本项3分。未及时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扣3分。未进行专门培训,每项扣1分。有关人员未经考核上岗操作,扣3分。扣完为止。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以及未经营新品种的,按缺项处理。4.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01.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部门(处、科室)、班组安全培训教育;2.公司、部门(处、科室)、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学时应满足本规范要求。每项10分。1.未进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4分;应进行而未进行部门(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3分;未进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2.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学时不足扣2分,扣完为止。4.4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101.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处、科室)、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3.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准入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1.本项4分。抽查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2.本项2分。抽查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3.本项4分。抽查培训记录及现场抽查,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4.5 日常安全教育201.开展班组安全活动;2.班组安全活动应有内容、有记录;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3.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要求。1.本项6分。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扣6分。未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2.本项4分。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3.本项4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4.本项6分。未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扣6分。计划内容缺项,每项扣1分。4.6 培训教育管理101.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2.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3.记录计划变更情况;4.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5.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每项2分。1.未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或识别不全扣1分,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2.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或档案不全扣2分。培训教育记录不符合,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3.未记录计划变更情况扣2分,记录不全,每条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4.未进行培训效果评价扣2分,漏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5.资源不能满足安全培训需求扣2分。5 经营储存设施(100)5.1 经营储存设施建设251.经营储存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三同时”规定;2.企业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3.经营储存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1.本项5分。查项目资料及现场抽查,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2.本项10分。查各阶段资料及审查报告,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3.本项5分。查变更资料,每项不符合扣1分,未进行风险管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4.本项5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5.2 经营储存设施管理301.制订经营储存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建立经营储存设施台帐;3.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罐区、装卸设施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6.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1.本项3分。查文本,缺一项内容扣1分。2.本项3分。查台帐,缺一种设施扣0.5分。3.本项5分。查定置管理图,无专人负责扣2分,漏一项扣1分。未定期检修扣2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扣3分。未立即复原扣2分。扣完为止。4.本项6分。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每项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5.本项8分。未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扣4分。未定期检验,每种扣2分。证件不全或过期,每种扣2分。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书过期,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6.本项5分。无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扣3分。无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扣2分。未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每种扣1分。扣完为止。5.3 重点部位201.制定库房、罐区、装卸设施、泵房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重点部位应安装电视监控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内容符合本规范要求,并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4.建立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5.制定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每项4分。1.未制定文本扣2分。未实施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扣4分。每漏一点扣1分。未安装电视监控和报警装置,各扣2分。扣完为止。2.每少活动一次扣1分,监督与指导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每缺考一人次扣1分,未进行公布扣2分。扣完为止。4.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5.未制定应急预案,每点扣2分。每少演练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5.4 检维修151.建立经营储存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明确检维修时机和频次;2.制定检维修计划;3.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4.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1.本项3分。查文本,每项不符合扣1分。2.本项2分。无检维修计划扣2分。3.本项5分。未进行风险评价,每次扣2分,控制措施有缺陷,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4.本项5分。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5.5 拆除和报废101.建立经营储存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2.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本项2分。无文本,扣2分。内容不符合,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2.本项4分。查拆除计划或方案,未进行风险评价扣2分,控制措施有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3.本项4分。查验收记录,未进行验收,每次扣2分。6 作业安全(100)6.1 作业证25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断路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查作业许可证,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6.2警示标志151.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2.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3.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1.本项5分。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2.本项2分。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3.本项3分。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4.本项5分。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6.3 直接作业环节25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高温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2.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发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