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docx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实现旅游业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推进三三'战略,加快城市转型,打造'开明开放、创新创业、精致精美、共建共享'的世界电瓷之都”战略目标,依托芦溪优良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创新发展理念,培育龙头景区,做出旅游特色,完善公共服务,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实现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崛起提供强有力支撑。二、创建目标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使我县旅游定位更加清晰,发展氛围更加浓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产品供给更加丰富,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公共服务更加完善,顺利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将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中部地区亲子休闲旅游首选地、省内最具特色的旅游强县。三、重点工作(一)健全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将全域旅游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管理的全域旅游体制机制,成立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并成立创建办公室,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涉旅领域执法检查。健全现代旅游统计制度与统计体系,成立旅游协会,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二)出台全域旅游发展支持政策县委、县政府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出台全域旅游发展专项政策文件,形成齐全的支持政策配套。推进多规融合,国土空间规划充分满足旅游业发展需求,旅游规划与农业、水利、林业等规划深度融合。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旅游发展奖励补助政策。保障旅游发展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用地。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构建一支高素质旅游从业人员队伍。(S)提升全域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构建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度和舒适度。一是推动全县旅游交通建设,完善全县旅游大环线,加快推进3A级以上景区和乡村旅游重点区域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连线道路建设。开通芦溪至萍乡高铁站、萍乡站、萍乡汽车站的旅游直通车,开通城市观光巴士,开通县旅游集散中心至主要旅游景区的旅游公交专线。二是建成县旅游集散中心并正常运营,构建完善的全域旅游交通标识系统。三是完善各景区游客中心、旅游咨询点。四是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推进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主要乡村旅游区(点)、城市游憩街区、城市重点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公园等厕所全面达标。五是建设全县智慧旅游系统、旅游大数据中心、监测展示平台等,推动旅游与交通、公安、市监、气象等部门信息共享。(四)丰富全域旅游供给体系一是全面建设高品质旅游景区。整合仙凤三宝、紫溪田园综合体、时光漫步、凤栖小镇文化创意创业园等基地,打造中部地区最有影响力的亲子旅游基地。以袁水源红色文化园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为抓手,建设袁水源休闲度假区,丰富景区业态,拓展景区范围,提升景区文化内涵。建设东阳乡村振兴综合体,完成老鹰谷和小洞天茶博园提升改造。加快推进玉皇山、新泉温泉旅游开发。推进非遗进景区,常规性举行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演艺活动。二是全面提升城市旅游品质。打造好袁河景观夜游经济带,运营好民俗文化街和美食一条街,管理好芦洲湿地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带动县城文化旅游消费升级。新增1家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培育若干文化主题酒店、民宿等各类住宿设施。县城和重点景区配套多种常态化的休闲娱乐活动和场所。三是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发展。推动旅游与文化、工业、交通、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产业融合新业态。推出系列农副土特产品、文创产品、实用产品等芦溪特色旅游商品,强化旅游购物场所建设。(五)完善全域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宣传、贯彻和实施各类旅游服务标准。充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旅游与公安、市监、司法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新机制。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旅游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有效,投诉处理制度健全,处理规范公正,反馈及时有效。定期开展旅游文明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设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点,开展常态化旅游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安全制度、风险管控、旅游救援等方面全面达标。(六)强化资源和环境保护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制定自然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保护措施和方案,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实施全域环境整治行动,对主要旅游区、旅游廊道、旅游村镇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三改一整”。实施县城环境风貌提升计划,主干道县城段可视范围内进行景观风貌提升,打造入口第一形象区。优化社会人文环境,广泛开展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实施旅游惠民政策,大力推进多种多样的旅游扶贫富民,构建良好主客共享的社会氛围。(七)加大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一是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奖励办法。二是建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旅游营销体系,加大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建设和宣传营销工作。三是创新举办旅游节庆活动,打造芦溪地域文化特色节庆品牌。四是推进旅游企业与网络平台合作,鼓励旅游企业开设“微信、微博、微店、网站”。五是推进区域合作,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巩固湘赣客源地市场,积极开发沿海城市和其他省份客源市场。六是积极承办国家级文旅赛事,讲好芦溪故事,展示芦溪形象,提高芦溪全域旅游影响力。(A)推出全域旅游改革创新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在土地政策、财政投入政策、投融资政策、项目审批、旅游人才教育政策等领域以及解决地方旅游业发展瓶颈问题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旅游管理体制、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品开发、产业融合、营销推广等方面,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底)组织开展全域旅游培训,学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标准要求。加强媒体宣传,营造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动员会。出台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调度考核办法,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全面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检查整改阶段(2022年12月11日至12月底)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对全域创建情况开展自查,接受省文旅厅初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基本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四)迎检验收阶段(2022年1月)汇总创建成果,汇编创建工作文本,积极对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迎检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总督导,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及驻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成立重点工作专项推进组,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二)强化工作调度。依据创建工作计划,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考核”,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资金保障。县、乡镇政府应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部门相关资金要向全域旅游重点项目或重点工作倾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提供支持。(四)强化考核奖惩。加强旅游产业目标管理考核,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在全域旅游创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