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 资源ID:1914193       资源大小:21.09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增信服务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就促进我县融资性担保行业加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为目的,以大力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加大政策导向和政策扶持力度为抓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模式多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费率较低的融资性担保服务体系,为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推进“美丽、幸福侨乡”建设,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好绿色发展探路者和模范生做出应有的贡献。二、行业发展(一)坚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导向。坚持政策性、普遍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定位,以扶优扶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缺乏抵押物、自身成长性良好、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担保增信。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单户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和“三农”贷款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o(二)明确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县域内唯一一家国有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为县域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履行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职责,积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助推县域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三)鼓励担保机构多元化特色化发展。融资担保机构要坚持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履行服务小微企业和推动地区经济发展职责。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业务、新产品,参与我县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信托计划等担保,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深入研究和开展股权及知识产权、出口退税账户、应收账款质押、仓单等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管等方面的合作;稳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和工程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增强盈利能力。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农民互助担保组织、农民资金互助会、专业合作社担保组织等互助性担保组织提供再担保服务,增强其担保能力和风险承受力,促进其更好地为“三农”融资提供服务。(四)鼓励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激发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的活力,最大程度地发挥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资金充裕、经营高效等特点,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格局,多渠道、多方式,把更多的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担保业务,形成专业优势和独特竞争力,推进行业特色化发展。(五)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建设。鼓励我县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加入省、市行业协会,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自律管理,积极开展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交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行业形象。加强县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建设,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推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相关资格从业证的覆盖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融资担保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有效监管(六)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683号)、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以及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工作程序指引等文件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实行严格把关,加强对县域内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年限和注册资本情况,设定融资性担保业务放大倍数考核指标,对达不到要求的机构要进行培训、整顿,提高其管理和业务能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成效。(七)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对其资金流的动态监控,严厉打击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其管理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抽逃出资、保证金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一经查实,依法坚决予以清理和注销。设立公开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对举报事项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实行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控,对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相关业务,直至取消其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四、深化合作(八)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要建立完善风险识别和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信用为先,加快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信用增级的风险识别机制。(九)推动与省担保集团公司合作。推进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省担保集团公司的合作。充分借助省担保集团公司再担保的“稳定器”作用,为我县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服务和风险分担,增强我县融资担保机构的承保和代偿能力。(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按照“自愿平等、互信互利、长期稳定、风险可控”的银担合作模式,主动参与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与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力度。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分担风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提供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优惠条件,改进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要求融资担保机构及其担保的贷款企业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不得在业务保证金之外收取其他保证金等。(十一)提升银担合作水平。将银行业参与全县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评级范围。融资担保行业监管部门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建立推进银担合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搭建政银担三方沟通平台,重点推动解决银担合作中涉及的信息共享、合作准入、风险分担和担保机构本金、客户保证金管理等问题,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合作模式。探索建立“担保+保险”等多种方式的风险分散机制。五、政策扶持(十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补助机制。对为县域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月均担保余额(担保机构为其股东的担保额按70%计算)达到注册资金1.5倍的担保机构给予基本业务补助,超过2倍的给予放大倍数业务补助:其中:1.5倍一2倍(含)的担保机构按1%给予基本业务补助;2倍以上-4倍(含)的部分按1.5%给予放大倍数业务补助;4倍以上的部分按2%给予业务补助。单家担保机构当年累计最高业务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基本业务补助和放大倍数业务补助均必须专款专用,一律充入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全部收回已拨付的业务补助和奖励资金。(十三)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根据政策目标导向,对担保机构担保业务风险给予适当补偿。对担保公司发生的实际风险损失,按照不同比例给予风险补偿:代偿率控制在2%(不含2%)以内的按代偿总额的15%予以补偿;代偿率控制在2%-5%的按代偿总额的30%予以补偿;代偿率超过5%(不含5%)的不予补偿。单家担保机构当年累计最高风险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如政府指令性担保业务发生代偿的,全额给予补助。(十四)营造支持融资担保的良好环境。税务部门要落实好上级有关针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降税减费政策;征信部门要不断健全信用信息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帮助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提供债权保护和追偿协助,加快涉及融资担保业务的案件审理、执行等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六、组织保障(十五)建立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机制。成立县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包括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建设方案、建立考核机制以及制定风险补偿办法等,从政策环境、工作机制、管理体系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为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十六)建立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建立以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数量、担保放大倍数、担保费率、代偿损失率等为主要指标的效绩考核评价体系。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担保代偿,在担保机构管理层合规合法操作的情况下,年度考核中予以免责。(十七)强化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指导。县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其他各县(市、区)的工作联系。建立对我县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工作的考核制度,确保担保行业发展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融资性担保工作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七、其他事项(十八)本意见中的各类业务补助及风险补偿适用于县本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十九)本意见实施过程中,遇有上级出台新政策,按新规定执行。(二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附件:县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工作,讨论决定全县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总体运行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以及其他重大工作部署;研究决定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政策、业务监督管理制度、风险防范和处置办法;研究决定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治理机制、考核机制、风险补偿机制、风险防范和处置办法等重大事项;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县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指导,研究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做好对融资担保机构的审批上报及行业监管职责;配合县财政局研究制定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扶持措施及风险补偿办法;配合县国资办做好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二)县财政局(国资办):财政局负责对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及财务、国有资产监管职责;配合制定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财务、国有资产和风险控制等规章制度,会同县经信局研究制定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扶持措施及风险补偿办法。县国资办负责对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财政局根据绩效情况给予风险补偿。(三)县金融办:配合县国资办做好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并把合作情况列入考核指标;督促指导保险机构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合作模式。(四)县法院:在受理、审判、执行涉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时依法给予支持。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涉及诉讼担保业务时给予支持。(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为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质押登记。(六)人行县支行: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促进融资担保体系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担保公司加强信用建设,推进资信评级;依照有关法规制度督促担保公司完善内控管理,开展资金运行情况的监测;监督银行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开立、转账和现金收支管理,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创新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与金融产品,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七)县银监办:负责监测并定期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相关数据;指导建立完善银行与融资担保体系的合作机制,督促指导银行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及时通报银担合作信息;监督银行业机构不得与未颁发许可证或撤销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八)县国土局:对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中涉及房产、±地、林权、农房等抵(质)押物时,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供便利,积极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共同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九)县农办:对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中涉及相关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供便利,积极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共同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十)县城建局:在开展工程领域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时给予支持配合。(十一)县林业局:对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中涉及相关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供便利,积极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共同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十二)县审批中心:对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中涉及相关审批事项时,在办理手续中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供便利。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