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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法 全套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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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法 全套PPT课件.ppt

    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内容,第一章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第一节 个人独资经营企业法,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第三节 公司法,第三章 合同法,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合同的担保,第四节 合同的转让与终止,第三节 违约及其救济方法,第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课 程 内 容,第四节 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第三节 违反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第五节 产品责任法,第六章 票据法,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有关票据的法律,第七章 工业产权法,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专利法,课 程 内 容,第三节 商标法,第五章 代理法,第三节 国际代理合同,第二节 代理关系,第一节 概 述,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一、国际商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商事组织内部的各种关系及商事组织之间从事国际商事活动时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主体:公司、企业等商事组织,主要指跨国经营的涉外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国际:指位于不同国家的商事组织之间,而非国家与国家之间。,国际商事交易 ;,1、,2、,3、,法律规范:指法律明文规定的标准或范围。,、,二、国际商法的沿革,(1)中世纪时期欧洲的商人习惯法,(2)17到19世纪的各国商法,(3)二战以后的国际商法:国际商事统一法运动,三、国际商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缔结的有关商事活动的协议。,、国际商事条约,()依缔约国数目不同:双边条约、多边条约。,()依条约的性质和作用不同:实体法条约 、冲突法条约。,指那些在国际商事活动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并被普遍接受和遵循的,规范国际商事活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习惯做法。如Intercom 2000UCP 600等.,、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判例,是指国际法院一些权威性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及各国法院所做出的有关国际商事纠纷案件的具有可参照性和可援引性的典型判决和裁决。,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起源 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历史上看,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出现了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但当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商事法,而只是作为私法的内容之一。,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产生形成于意大利,主要来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中世纪,来自威尼斯、热那亚的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买到了自治权,组成商人法庭,适用他们在商事交往中形成的习惯规则,因而这种法律被成为“商人法”。其内容涉及商事合同、汇票、海上保险、破产等。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逐步扩及到西班牙、法国、德国及英国。,与当时的封建王朝地方性法规比较其特点:1.它具有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应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掌执,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掌执。其性质类似于现代的国际仲裁或调节。3.其程序较简易。迅速不拘泥于形式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事件,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十七世纪 随着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强大,欧洲各国都采用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原有的国际性和跨国性。二战以后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主要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国际商法的渊源,法律渊源 法律渊源并非法律制度的源流,作为法学术语法律渊源是指法律规则的文件来源。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 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就是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文件来源,也即国际商事法律规则存在的文件形式。,国际商法的法律渊源,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实体法规则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冲突法规则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等国际商事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国内立法,1.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公约 1964年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1964午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1974年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 1980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2.调整产品责任的国际公约 1979年产品责任适用法律公约3.调整代理的国际公约 1983年 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4.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公约 1930年关于本票和汇票统一法的日内瓦公约 1930年关于统一票据和本票的日内瓦公约 1931年关于支票的日内瓦公约 1931年 关于解决支票的若干法律冲突的日内瓦公约 1987年联合国关于汇票和本票公约,5.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23年 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1927年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6.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 1883年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86年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891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1952年 (世界版权公约,第二节 西方两大主要法系,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大陆法和普通法的区别,大陆法系概述,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是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它是在罗马帝国消亡的过程中,在欧洲大陆,特别是13世纪的西欧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推动了大陆法系的发展,标志着大陆法系的成熟和完善。,大陆法系的适用范围,代表国家:德国、法国适用范围: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丹麦、挪威、芬兰、瑞典、希腊等);整个拉丁美洲、非洲的一部分、近东的一些国家以及日本、泰国和旧中国等;某些普通法系国家的个别地区(如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英国的苏格兰地区等),大陆法系的结构,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大陆法系的特点,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法典化和逻辑性立法方法上:运用几个大的法律范畴把各种法律分门别类的归纳在一起司法上:强调成文法和作用,不存在司法先例,案例无约束力 现象 立法,易翻案,滞后效应,大陆法系的形成,出现于十三世纪西欧,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学说汇编(50卷,40位法学家著作片断)法学阶梯(4卷,法学教科书)优士丁尼安法典(12卷,历代皇帝敕令)新律(后续敕令),国法 大全Corpus Juris Civils,大陆法系的渊源,法律 包括宪法、法典、法律,大陆法的渊源,习惯 是法的渊源之一,但有分歧判例 一般只对被判处的案例有效,对日后法 院判决同类案件并无约束。学理 只作为学术之用,并不能成为法的渊源。,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又称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的总称。由于判例是普通法的主要渊源,所以又称判例法。,普通法系的特点,强调判例的作用(不易翻案)判决=创造法律 (及时)普通法系的形成产生于英国主要来源于习惯法国王法院巡回法官,普通法的适用范围,代表国家:英国、美国适用范围: 过去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中国的香港地区,普通法的结构,美国法,(普通法衡平法)联邦法州法,普通法衡平法区别:救济方法、诉讼程序组织系统、法律术语,重视程序法,公平正义的原则,英国法的渊源:判例法、成文法、习惯,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英国法分普通法与衡平法,两者都是判例法但各有其特点,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普通法的另一个特点就是重视程序法。 由每一令状开始的诉讼均有其固定的程序,每一种诉讼程序都有一套专门的术语,不得在另一种诉讼程序中使用。 英国的实体法也是通过各种诉讼程序形成的。,英国的法院组织,高等法院,高级法院,王冠法院,上诉法院,低级法院,郡法院,治安法院,王座分庭,大法官分庭,家庭法庭,海事法庭,商事法庭,公司法庭,破产法庭,简易程序审理所得税、水电煤气亲子严重刑事案预审少年犯罪,轻微民事案件一名巡回法官无陪审团,27名治安法官,英国法的渊源,判例为主要渊源,成文法居次 判例法 对日后具有约束力 成文法 一种是由立法机关国会制订的法律 一种是由行政机关按照法律制定的条例 成文法只是对判例法所作的补充或修正 习惯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通行习惯法,美国法,美国是十世纪后期才形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在这以前它曾经是英法荷兰等欧洲国家的殖民地。 美国独立初期,由于普遍存在着英国统治的敌视,因而英国的普遍法也受到反对,许多州都宣布禁止援引1776年以后的英国判例 两种主张:一种主张采用英国普通法 另一种主张采用大陆法模式 美国最后还是留在普通法体系内 美国法在法律语言,法律概念和推理等方面,都与英国法有相同之处,但独立以后,形成了自己的特点。,美国法的结构及特点,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联邦的立法权范围: 银行 工业国际贸易 州际贸易 专利权 税收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均属于各州普通法方面。州法仍起十分主要的作用,美国的法院组织,美国法院组织,也叫联邦巡回法院,美国法庭,美国法的渊源,属于判例法国家,判例是美国法的主要渊源,但自十九世纪末经来,成文法的数量大大增加,越来越主要。判例法:在州法方面 州的下级法院须受其上级法院判例的约束,特别是受州最高法院的判例的约束。在联邦法方面 须受联邦法院判例的约束,特别是受美国最高法的判例的约束。成文法: 联邦的成文法 各州的成文法,英国法与美国法的区别,与英国法相比,美国法中较少有封建因素 与英国不同,在国家结构上美国采用联邦制美国法的发展比英国更具有灵活性美国的制定法在数量与作用上都远远超过英国美国重新改造普通法,使其更加符合国情,大陆法和普通法的区别,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司法机关的作用不同法律推理方式不同,法律结构不同法律的重心不同法律分类不同,两大法系的演变,两大法系各有特点:大陆法是成文法法律条文化比较明析,但比较疆化缺乏预见性,而且要把新的社会法律关系纳入法典一般需要几年甚至十数年英美法国家是判例法比较落后灵活,但统一性较差判决程序复杂,同一案件在不同历史时期不会不同,而大地法国家却相反,因此两大法系为了完善自己的法律体系,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点做法成文法国家判例的作用在加强,而判例法的国家成文法作用也在加强,出现了两大法系合二为一的趋势.,第三节 中国的商法,夏朝 出现了有关保护商品交换的法律规范;西周 从对市场、税收和价格到对外来商人行商等都 建立了管理规则;秦汉以后 秦律、汉律、大明律都有不少调 整商事关系的规定;清光绪 颁布大清商律(草案)北洋政府 制定了公司条例、商人条例南京国民政府 制定了中华民国民法典1949年1993年 计划经济体制,商法不发达 1993年以后 颁布一系列商事法律,新中国法律制度概述,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改革开放后立法较多中国法律的渊源 1.制定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规,2.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3. 判例以前没有近年来也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中国的司法制度,1. 人民法院组织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庭 经济审判庭 交通运输审判庭 行政告诉申诉审判庭,地方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军事法院 海事法院 森林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 农垦法院 石油法院,监督、重大案件、司法解释,2. 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制度,3. 中国的民法、经济法与商法1. 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司法特点: 合议制、重调节(70%)、二审终审,2. 商法,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8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 申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午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 申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午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5年5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1999年8月30日,第四节 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契约自由,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2、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4、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商事组织的类型,非法人性质:个人企业 合伙企业法人性质:公司,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1、商事组织,又称商事企业,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利性的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相关概念,2、营利性活动一般为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的活动,通常都是在工商局登记的经营性活动.,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又称独资经营企业,指由一人出资兴办, 财产完全由出资者个人所有和经营管理,同时出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该法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二、法律特征:,只能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出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包括个体摊贩和无必要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华为数据中心,华为科研中心,华为:国际著名企业华为全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从事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1999实现销售额120亿元人民币,2000年超过220亿元。华为自主研究开发的产品,涵盖了交换、接入、传输、移动通信、智能网、支撑网、ATM、接入服务器、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会议电视等主要通信领域,形成了自主的核心技术体系,提供固定网、移动网、数据通信网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在光网络、移动通信和宽带领域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华为承建的中国移动通信全国移动智能网覆盖全国31省市,使“神州行”预付费业务成为知名电信服务品牌,并承建了7个国家级智能网、32个省级(固定移动)智能网、50余个本地智能网,产品已进入六个国家,服务用户超过1.5亿。 华为在全球建立了40多个海外代表处,产品进入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海外市场的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深圳华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正非,任正非曾是解放军军官,退役后他于1988年创办了深圳华为,公司现在年销售额已达15亿美元,成为中国市场GSM设备、交换机产品及接入系统的领导者之一。,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外商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且与其规模相适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练习,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0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经济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头两个月业绩良好,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看好该企业,遂与潘协商参与该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投资50万元人民币。后该企业经营不善,负债60万元。,问题,1、潘某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2、潘某的企业负债,债权人可否以其家庭财产求偿?为什么?3、潘某企业允许另一家公司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由法人出资;、一人公司法定最低资本金为10万元;、一人公司需缴税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模拟法庭,2005年2月,某市国税局对该市某独资家具公司进行税务检查过程中,接到情况反映,称该公司刚在外省接到一大笔业务后,便立即向公司场地的出租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租手续即将办理完毕,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迁往外地。税务机关经分析后认为,该公司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遂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后在期限内发现该公司的车辆,办公用品全部被悄悄转移,于是税务机关立即责成该公司提供纳税担保,该公司按要求填写了纳税担保书,并提供该市某区经贸局下属的经济发展研究所为其提供担保。,但税务机关认为担保人资格存在问题,未予认同。在该公司不能再提供新的纳税担保的情况下,该国税局报经局长批准,书面通知银行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但发现其账户已无资金可冻结,税务机关遂通知相关税务机构冻结了该公司投资人个人的储蓄存款。该公司对税务机关税收保全措施不服,认为规定的纳税期尚未届满,税务机关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逃避纳税义务是故意,且该公司也按要求依法提供了纳税担保,不应当对其实施税收保全。即使实施保全,也只能针对公司,而不应冻结个人的储蓄存款,这一做法侵害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于是该公司及投资人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讨论,在这起典型的因税收保全而引起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税务部门能否因个人独资企业偷税而冻结投资人存款?,简评,按照担保法第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经济发展研究所作为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具有提供担保的资格,因此税务机关对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予认可,该担保未能成立,加之该公司又不能再提供合法担保,于是税务机关依法定程序冻结其公司账户。由于该公司为独资企业,加之其公司账户上已无资金可供冻结,税务机关只有冻结其投资人的储蓄存款。故税务机关做法并无不妥。,课后作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一 、 合伙企业的概念,二、合伙企业的种类,普通合伙,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专业服务机构),有限合伙,“风险投资”,1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 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即合伙企业具有契约性。 3责任承担方面,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三、特征,相关法条浏览:,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四、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 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条件,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2) 出资数额由合伙人协商确定。,五、 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和性质,共同共有,二、 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2、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练习,2003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哪些不正确?A合伙企业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应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ACD,六、合伙企业的事务,1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 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3 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1 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合伙事务;2 一般的合伙事务。,2、事务决定,1、事务执行方式,相关法条浏览:,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1 竞业禁止2 交易禁止,4、合伙人义务,3、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练习,1、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做出决定?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ABCD,2、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以内开支及30万元以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或者无效的行为?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5万元B未经乙丙同意,与不知情的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CD,七、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1) 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2)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债权人,合伙企业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协议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的平均分担,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人个人所付债务应先以其个人财产清偿,当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3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案例分析,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问题,(1)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2)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1)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2)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 合伙人之间如果对任何一个合伙人的权利有所限制,不得用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除非第三人已经知道该合伙人权利受到限制。,八、入伙与退伙,(一)形式1声明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而退伙,又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2法定退伙,是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退伙,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退伙,入伙与退伙,(二) 退伙的法律后果1 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2 导致合伙企业财产的清理与结算。 3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退伙,九、 解散和清算,1 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2 合伙协议的解散事由出现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 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 5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6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一)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过半数同意,自解散后15日指定一人或数人或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的选定,对于未能清偿的债务,由合伙 人在今后继续承担连带责任(5年),顺序: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 、返还合伙人出资,特殊的普通合伙,特征:1、主体: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2、责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第三节 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的概念与种类:,(一)公司概念与特征,1、公司及公司法: 公司依公司法成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外部法律规范的总称。(1993),2、法律特征:,(2)公司依法设立;,(3)公司是具法人资格的企业;,(1)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4)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设立的股权式企业 。, 凯迪科技咨询中心签订合同存在什么问题?,2005年某大学为充分挖掘潜力,为教职工创收,拟设立一科技咨询公司,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批准。学院领导想出了一个办法,由大学设立一名为“凯迪科技咨询中心”的机构,该机构作为大学的一个部门,但独立核算。学校遂刻制了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各一枚。2005年11月,该机构以公司名义与某机械厂签定某项产品的开发研究合同。,简要分析,该公司未获工商部门批准,不具备法 人资格,其以法人资格签定的合同属无 效合同。,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公司的种类,依公司资本募集方式分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依控制或从属关系可分为: 母公司 子公司依公司管辖系统为基础可分为:总公司 分公司以公司的国籍为基础可分为:本国公司 外国公司 跨国公司,二 有限责任公司,(一)概述:,1 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 主要特征:,(1)股东承担有限责任;(2)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3)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公司全部资产不划分为等额股份;(5)公司不能发行股票筹资。,(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50) 2 分期缴付制度(20%;两年;五年;3万元)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 公司设立登记,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及股权转让,1 股东的出资 2 股东间股权转让 3 公司对股权的收购 P22,练习 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成立?,甲乙丙丁欲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注册资本金为45万元。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出资5万元。丙以房产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35万元。丁欲以劳务出资。,法律依据:,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公司法27条: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课堂练习,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出资14万元、16万元和70万元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水产品加工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激烈,负债累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王某作为出资的房产价值仅有35万元。又查明,王某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有20万元。,选择:,A、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B、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李某承担7万元,张某承担8万元;C、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法条依据:,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四)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 股东会 股东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A 职权 B 类型:股东常会 临时会议 C 议事规则:表决权计算依出资比例,(四)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2 、 董事会-公司决策和执行机构 A、组成、产生 B、职权 P23 3、 经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4、监事会-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A、组成 B、职权 P24,(五)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以下5种人不能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起未逾3年的人。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的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此外,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本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三、国有独资公司,(一)概念: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 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织机构: 1、不设股东会股东职权 2、董事会决策机构 3、监事会监督机构,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是大连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零售集团之一。法定代表人牛钢,注册资本18,855.8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按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仓储;场地租赁、柜台租赁等。大商集团是1994年12月,经大连市 1994118号批准,由大连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第二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交电家电总公司、大连商业储运总公司等单位为核心组建成立的。,四、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1.一人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一人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3. 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自然人所设的一人公司不得再设一人公司。,四、一人有限公司特别规定,4. 营业执照上应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5. 股东对于自己与公司的人格、财务的独立性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 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小 结:,1、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种类2、公司的法律特征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及组织机构4、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独资公司,复习思考题,1. 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2.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组成机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情况,1.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2.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3.科瑞证券投资基金4.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6.景宏证券投资基金7.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8.久嘉证券投资基金9.FORTIS BANK SA/NV10.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64.684.001.000.920.760.750.690.670.650.61,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概念与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3、组织机构,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成分,是均分公司全部资本的最小单位。 股票是股份的表现形式。,(一)概念及法律特征,1 概念公司全部资本均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特征:,(1)公司资本总额划分为等额股份; (同股同权) (2)公开发行,依法转让; (3)一股一票表决权,股东以认购的股份承担责任;(股东权利所拥有的股份数量成正比) (4)股东有最低人数限额; (5)会计报告公开,(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100%) 募集设立,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发起人认购。认购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公司发行股份的一部分(35%)由发起人认购。其余股份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募集,2004年9月15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会议,决议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5家发起人出资合计 人民币1942.3025亿元, 按11比例折股为 1942.3025亿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哪种设立方式?,(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2 发起人 发起人(自然人或者法人2200),其中 过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95条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A、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C、过失致损赔偿责任,又称公司创办人,是订立协议,认购股份,对公司成立承担责任的人。,3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 P28对比P21) 建立法定组织机构 发起-首次缴资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募集-股款缴纳后30日内创立大会P29 设立登记 董事会 工商部门 法人资格,(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三 )注册资本,1 分类 (1)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分期缴付制度(20、2年、5年) (2)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500万元),特殊从规定。,(五)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 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的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A 职权(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P23) B 类型: 股东年会 临时会议 P29 C 议事规则:普通决议 (1 股 1 权) 特殊决议 (累积投票制),思考: 1、本案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 是否有违法之处?,南京4家生产经营纺织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00万元,每个发起人各认购50万元,其余的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不管公司成立与否,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即时就交付股票。为了吸引其他企业购买,可将每股优惠到每股0.9元。后在创立大会上发起人意见不和,宣布不成立公司。但在设立过程中以公司名义所欠债务已达10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2万元,合计12万元的债务。,思考,1、本案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2、本案4个发起人是否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所产生的债务?如需要,应承担哪些债务?,法条浏览:,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三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法条浏览:,第九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五)股份的发行,1 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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