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学社团工作手册.doc
四川师范大学(狮山校区)社团管理章程汇编(2016-2017学年版)学生社团联合会编制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x办公室x bangongshi1一八财务部x csslcaiwux163x监察部x chuanshislx163x宣传部x shishanxuanchuanbux163x投诉x cssltousux163x社联微博: x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联微信: 川师社联(cssl20一三)目 录第一篇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2第一章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2第二章 社团联合会办公室2第三章 社团联合会监察部3第四章 社团联合会宣传部3第五章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4附:社团部简介5第二篇 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制度7第三篇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11第一章 总 则11第二章 社团及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1第三章 社团的发起与成立12第四章 社团的注册与招新17第五章 社团活动规则22第六章 社团财务管理23第七章 社团变更25第八章 社团合并26第九章 社团注销27第十章 社团评优制度30第十一章 附 则30第四篇 社团部及社团工作流程32第一章 办公室部分32第二章 监察部部分38第三章 宣传部部分44第四章 财务部部分48第五篇 各学院社团部及各学生社团评分细则58第一章 总则58第二章 社团部评分58第二章 本(专)科社团评分61办公室评分61监察部评分62宣传部评分65财务部评分67第三章 研究生社团评分68第六篇 附 录72学生社团联合会(狮山校区)2016-2017通讯录72附件:附件一: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报名表.9附件二: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一).一五附件三: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二).16附件四: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学年注册表.一八附件五: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新会员名录.21附件六: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注销表.29附件1:社团部参与活动情况反馈表.33附件2:社团部会议反馈表.34附件3:社团特色活动情况反馈表.35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社团常规活动监察表.40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社团特色活动监察表.41附件6:学生社团外出活动责任协议.42附件7: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43附件8:展板摆放申请表、小样申请展板标准表.46附件9:社团活动财务申请表.50附件10:社团活动财务报表.51附件11:社团活动经费高额报销情况说明.52附件12:社团财务负责人专用证明.53附件一三:社团月末财务总结表.54附件14:四川师范大学社团会费变更申请书.53附件一五:社团工作证.56第一篇社团联合会简介第一篇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02年,与校团委,校学生会合称“一委两会”。社团联合会的成立不仅有利于对学生社团的规范管理,更能够实现与校团委、学生会的合理分工,有效协作。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最高职能部门为理事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监察部、宣传部、财务部和外联部(仅成龙校区)6个部门。第1章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是以主持社团联合会的全面工作,制定任期工作计划,讨论制定每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对社团联合会内部各部门工作进行协调的职能部门。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任期一年。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完成学校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传达各项通知,加强社团联合会与校团委、学生会的沟通、交流,代表社团联合会向学校团委及有关部门汇报全校的社团工作情况;2.讨论、决定社团联合会的各项重大事宜,制定并落实社团联合会的大政方针、工作目标等; 3.定期召开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及社团大会等工作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汇总社团联合会的总情况、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有效地向学校反映;4.领导、督察和考核社团联合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日常工作,与各个部门保持联系,保证本会各部门联系畅通;5.制定和修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督社团联合会工作制度的实施; 6.参与各协会的管理、成立、答辩、评优等相关工作; 7.应当由主席团行使的其它各项权力。第2章 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是以制度建设、信息传达、文件收发、综合管理为常规工作模式,保证社团联合会与各有关组织和单位在工作上、信息上密切交流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及时收集、整理内部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送交校档案馆,并协助档案馆负责部分整理工作;2.及时分发、收集各类文件、材料,对其进行分类和整理,并及时将消息传达给相关部门;3.负责社联各月工作简报,制作社联各类文件、表格模版,及时更新通讯录、评分表、签到表等;4.负责制作社联例会和社团部例会的会议记录表,及时反馈有价值的信息;5.负责各社团、社团部每周的例行签到,并收集各社团、社团部意见,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及主席团;6.负责与社联内部各部门和各社团部联系,上传下达信息,及时以短信通知,并提醒社团部就相关事宜做好对社团的通知;7.负责收集并整理社团部和社团各月特色活动情况反馈表、会议反馈表等,完成对社团部及社团的评分,并将其他部门评分汇总、排名,及时让社团负责人核实,反馈不合理的地方,核实后作修改。第3章 社团联合会监察部社团联合会监察部是以监督和管理各协会的工作开展,杜绝不正当行为发生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确定、核实社团活动基本情况,记录活动大致流程;2.活动结束后,向社团负责人总结活动优劣得失;3.对社团活动质量做出评估,月末为其评分;4.和社团负责人及时联系,将监察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社团部及社团;5.负责社团联合会各类大型活动的场地规划,会场布置等工作;6.协调与组织各个协会之间相关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加强各协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7.完善监察部制度建设,完成社团联合会布置的相关工作,积极协作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第4章 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以通过建立各种宣传渠道和发挥各种宣传方式,有效宣传社团联合会内各项活动,树立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良好形象的职能部门。分为日宣和网宣两部分。主要职责:1.配合学校党委、团委,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团结、引导和服务广大社团成员。;2.对外包装宣传社团联合会、精品社团及社团相关活动。负责日常校内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3.负责编写、整理社团联合会宣传资料,为川师大社团联合会的部分大型活动做宣传,如:展板、喷绘、网络宣传等,提升社团联合会的综合影响力;4.负责与各院系所属社团宣传部保持联络,定期了解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合作;5.审查社团刊物的出版,对社团展板、网络宣传以及新闻稿进行评分,以此提升各个社团的综合能力;6.负责收集各优秀社团活动资料,进一步将川师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进行展示,扩大川师学生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力;7.负责管理和运营社团联合会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8.管理社团联合会展板,负责展板外借;9.根据社联宣传部评分细则,对各社团宣传工作进行评分。第5章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是统筹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和社团财务为主要任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制定每月社团联合会财务总预算,管理社联内部活动经费;2.整理审核社团联合会各项财务使用情况,记录、管理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支出情况;3.全面负责社团联合会财务报销工作;4.服从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代为收取、管理、发放全校学生社团的会费资金;5.收取各社团所交财务申请表、财务报表、发票,审核、记录社团财务预支、报销情况;6.根据社联财务部评分细则,对各社团财务工作进行评分;7.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热情的心态对待财务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不以公报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搞好财务督促工作。附:社团部简介学院社团部是沟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各个学院所属社团的重要桥梁。社团部秉承我校学生干部“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一贯作风,竭尽全力服务于学生社团,服务于社团会员,保证我校各学生社团健康、快速发展,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主要职责:1.跟据学校学院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2.配合社团联合会,监管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3.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并致力为社团创造有利的活动条件;4.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学院的社团活动。第二篇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第二篇 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制度第一条 全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其组成采取社团单位代表制。定期召开社团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另行规定。第二条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职责:(一)修改,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其各项管理办法;(二)讨论、决定关于社团联合会的重大事务;(三)审议社团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计划;(四)选举、罢免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成员;(五)其他应由代表大会行使的权力。第三条 理事会成员由全校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具体选举办法另行规定。第四条 理事会设立顾问,聘请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担任,指导日常工作。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一)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社团代表大会职责,执行社团代表大会决;(二)参与新社团成立答辩,终审新成立的社团的资格;(三)代表各社团的利益,协调各社团、社团部及社联之间的关系;(四)负责审批社团的注销,并记录备案,如有异议,可提复议;(五)制定、修改理事会工作计划及理事会规章制度修改案;(六)其他应由社团理事会行使的权利。第六条 理事会组成及议事原则:(一)理事会理事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优秀社团及社团部负责人组成,原则上人数为奇数,推选副理事长主持会议,若人数为偶数时,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无表决权;(二)理事会会议2/3以上理事出席为有效。选举正副主席须经全体成员2/3以上通过,罢免程序须经1/3以上成员提出,经1/2以上成员同意为有效。其他任免、议事表决意见须1/2以上通过为有效;(三)理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四)理事会会议可邀请若干社团负责人列席,社团联合会各部部长列席。第七条 理事会理事权利及义务: (一)理事有参加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重大会议的权利及义务;(二)理事有行使社团联合会会议选举权的权利;(三)理事有监督社团联合会下设部门及社团工作的权利;(四)理事有参与联合会下设各个职务竞选的权利,但原则上理事会成员、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正副部长、及各部干事不能在任何社团担任任何职务;(五)理事会成员有适当牺牲个人或所在社团的利益而为校内其他社团及社团联合会服务的义务;(六)理事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表决权。在没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的特别委任下,无对其他社团指导、批评教育的权利,无对其他社团下达任何命令的权利。理事的常规职责在于监督社团联合会及各个社团的日常工作与发展情况,及时向理事会或主席反馈情况,发现重大情况或遇见重大事件可要求召开特别会议但必须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同意; (七)理事有准时参加例会及紧急会议的义务; (八)理事有服从理事会及主席安排的义务,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理事会及主席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九)理事有遵守理事会章程、社团联合会及本部门相关规定的义务; (十)理事有维护社团联合会及本部门形象的义务; (十一)理事有接受校内各界人士监督的义务。第八条 理事罢免条件:(1) 不认真履行理事职责或滥用职权且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2) 履行理事职责或理事会决议时,如出现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损公肥私、唯利是图、办事不公、结党营私、栽赃陷害、勾心斗角、媚上欺下、隐瞒实情者;(3) 对工作失去热情、没上进心、居功自傲、养尊处优、不办实事者,根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由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提出处罚方案,表决通过后,报经校团委,特殊情况可由主席与指导老师商议后直接提出处罚方案。所有出现了以上行为并给予过处罚的理事取消其当年各项优秀参评资格,并取消其参加下一届理事会理事竞选资。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理事会下设若干部门,各部职责另行规定。第十条 附则:(4) 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理事任期一年,一年任期满后由理事长颁发聘书;(5) 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四名(不同校区各两名),理事长由社联主席出任,常务副理事长由一名社联副主席担任,理事长与常务副理事长分属不同校区,理事长无投票权,理事会所有决议均需由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核实后颁布。(6) 根据社联或各社团的发展情况,经理事会理事多数同意可以对本章程的个别条款进行删除或补充说明,对未完善部分也可增加相应条款。新章程一旦生效,旧章程则即时废止。 (7) 理事会成员于每学年度上学期社团代表大会召开时,公开进行换届选举。(8)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件一: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报名表姓名性别照片学院年级社团工作中担任的职务联系方式个人简介对社团工作的认识对社联工作的看法对理事会工作的理解第三篇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第三篇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学生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学术性、思想性、趣味性、实践性和文艺性等,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在籍、专科生、研究生及成教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团体。第四条 所有学生社团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指导下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第二章 社团及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权利与义务:(一)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二)学生社团都有配合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开展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的义务。(三)学生社团有定期开展活动并给普通会员提供参与和锻炼机会的义务。(四)学生社团有为本社团普通成员服务的义务 。(五)学生社团有为本社团成员的行为负责的义务。(六)学生社团都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七)学生社团都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八)学生社团都有推选候选人(违背学校其他规定或本章程其他规定的社团除外)参与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竞选的权利。(九)学生社团都有权利参与社团联合会事务管理,并监督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十)必要时学生社团有权利要求社团联合会给与帮助。第二条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一)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有按照校内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的权利。(二)学生社团内部成员一律平等,并按所在社团章程享有社团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三)社团会员有参加会员大会的权利,并有表决权。(四)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制,财务状况,并可向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五)社团会员有权利向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反映社团内部情况,并应配合相关部门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审核工作。(六)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所在社团的章程担任社团中职务的权利,并据此承担相应的义务。(七)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第三章 社团的发起与成立第一条 社团的发起成立必须符合本条例的规定,报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经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登记成立。第二条 为保证四川师范大学社团质量,自二零一三年十月起,新社团在通过社团联合会答辩审批之后,尚不属于四川师范大学校级社团,不参与全校社团统一招新,首先进入为期一年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内,社团完全由挂靠单位独立监督与管理,包括会费管理和活动监察等方面,具体事项由挂靠单位详细制定。新社团经过一年试运行,根据挂靠单位意见,若该新社团在一年内发展良好,成立可行性较强,方可在社团联合会正式登记成立为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并允许参与全校社团统一招新。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且发起人员需有一定的相关特长、经历和经验;(二)成立的社团必须挂靠某院系分团委并由其分团委书记分管,或挂靠校级职能部门并由其负责人分管;(三)社团必须聘请若干名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或知名学者、专家、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四)设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五)筹备组应完成起草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的内容应包括:1.社团的名称、宗旨和主要任务;2.社团活动范围;3.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4.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权力及议事规则;5.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6.会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7.财务制度的管理方法;8.章程修改的程序;9.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五)有明确的活动范围且不与法律和校纪校规相抵触;(六)社团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社团设立申请书应对社团成立做出可行性分析。第四条 社团的成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由筹备组向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递交以下申请材料(以下申请材料上交监察部之前必须先由其挂靠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同意):1.社团筹备申请书一份,可行性报告一份; 2.社团章程草案一份;3.筹备组成员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一份;4.指导教师基本情况;5.财务制度一份;6.社团活动经费来源说明一份。(二)递交申请材料(社团筹备申请表见后附件二、附件三),接受社团联合会对有关情况的审核和对发起人的面试答辩。(三)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将审核结果提交社团联合会团委指导老师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为期一年的试运行期。(四)通过试运行期的社团,由筹备组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学期注册表,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社团方可成立。(四)经批准成立的社团应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向全校宣布成立,并立即着手招收新会员等工作。(五)招新工作结束后,应在两周内召开会员大会。第五条 学生社团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第六条 社团审批时间自递交申请材料起一般不超过一五日,社团成立获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为试运行期。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学生社团联合会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第七条 以下情况可不予批准社团成立:(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二)校内已经有较多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再成立;(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第八条 成立新社团的时间段为每学年结束(大约6月)至下学期开学社团统一招新之前(10月中旬)。注: 新成立社团答辩时间为每年九月末或十月初,具体时间社团联合会另行通知。附件二: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一)社团名称社团类别挂靠单位经费来源填表人员联系方式社团宗旨社团简介活动方式及范围会员资格及其权利组织机构及其权限*以下申请材料请另附详细报告:社团章程草案一份,财务制度一份,可行性分析报告一份,社团活动经费来源说明一份*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和主要任务,社团活动范围,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会员大会的权力及议事规则,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会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财务制度的管理方法,章程修改的程序,以及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附件三: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筹备申请表(二)社团发起人信息姓名院系联系方式备注指导老师简介指导老师意见 签字(盖章)挂靠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社团联合会意见答辩情况: 签字(盖章)团委意见 签字(盖章)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制表第四章 社团的注册与招新第一条 各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之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上交“社团学年注册表”(附件四,共三页)进行学期注册工作,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注销。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注册合格后方可招收新会员及开展活动,招收新会员工作必须在社团联合会的统一部署下进行。社团在完成招收新会员工作后,需在一周到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核对会员名单、会费收缴情况。第三条 所有社团只在每年社联统一安排的招新时间进行招新,其他时间段招收新会员均视作私自招新。第四条 社团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统一收取会费,社团不能私自收取会费。第五条 若发现社团私收会费或私自招新,则立即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取消招新资格,取消社团该年评优评奖资格。第六条 各社团每年招新可根据社团自身情况设置会员名额上限,招新人数不足以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团将酌情予以合并或注销(一般以30人为参照)。附件四: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学年注册表协会名称:成立时间:填表时间: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学年注册表社团名称成立时间注册时间挂靠院系指导老师联系方式会 长联系方式现有人数经费来源主要部门负 责 人联系方式社团简介(100字)上学期活动大事记受到表彰奖励挂靠院系签字(盖章):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制 附件五:四川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社团新会员名录社团名称: 会费: 元/人 序号会员姓名学院及专业学号电话QQ123456789101112一三14一五第五章 社团活动规则第一条 每学期各社团的活动必须向联合会监察部申报。申报时,特色活动应提交活动策划书,以作为社团评优依据。第二条 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一)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联合举办的活动;(二)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三)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四)需筹集经费的活动;(五)有涉外因素的活动;(六)其他有关学校教学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学生社团申办以上活动需要提前1-3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策划书或活动监察表,经社联监察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学生社团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与本章第二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社联监察部在接到申请报告及活动策划书2日内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学生社团在收到不批准决定书后,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三日内向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申请复议。理事会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一周做出复议意见。第四条 学生社团在校内外开展的活动,如果是校外活动需有关挂靠单位批准,并且确定人数,由老师带队,要考虑多方面问题,如不回校过夜等,都需和社团联合会监察部签订学生社团外出活动责任协议书,未经批准不得以四川师范大学的名义进行。学生社团活动应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记录及图片送交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五条 学生社团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担任顾问,需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报团委批准后方可聘请,并由社团联合会理事会颁发聘书。第六条 学生社团从校内外聘请授课教师,需起草协议书,并经由社团联合会向校团委申报。教师的薪金原则上在每次课程结束后,由社团自行支付。第七条 学生社团进行室外宣传(包括设摊、发放传单等),必须提前三天至社团联合会登记,以便维护校园秩序。对于违反规定擅自设摊宣传的社团,学校有关部门和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将进行相应的处罚。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填写学生自办刊物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批准,并严格执行学校学生自办刊物有关的管理办法。第九条 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它标志,但须由社团联合会批准。注:社团活动事项详见第四篇社团工作流程监察部部分第六章 社团财务管理一、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的开展学生社团财务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团财务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自2012至20一三学年度下学期开学生效,各学生社团的财务活动须按照该办法的相关规定施行。第三条 对该暂行办法有异议的学生社团,可将具体修改方案提交社联财务部,经财务部审议后在期末社团大会上由所有社团投票表决是否修改存在异议的条例。第四条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本暂行办法保留最终解释权。二、收入管理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财产该归社团集体所有,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第二条 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取一定的会费,收取标准应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第三条 为保障学生社团财务活动的公开透明,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私自保管会员会费和外界赞助或捐助。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代为收取和管理。第四条 学生社团会费收入由社联财务部在每学年社团招新时负责统一收取并开立有社联盖章的三联收据。其中第一联由社联财务部保管,第二联和第三联分别由社团会员和所对应社团负责保管。第五条 所有社团的会员会费均为四年一次性收取完毕,任何社团未经批准,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社团必须先向所挂靠单位和社联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第六条 在社团招新完毕之后,如果有新会员有意愿加入本社团的,由该社团财务负责人在社团招新完毕后一周内带领新成员到社联办公室财务部进行会员补招登记。社团招新完毕一周后不再进行会员补招工作。第七条 会员在加入社团后的一周内允许退会,并全额退还会费。(退会程序:会员在将情况告知所加入社团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缴费收据到社联财务部进行退费登记,财务部将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会费)若个人缴费收据遗失或无个人有效证明的,不予办理退会费手续。第八条 各社团可以寻求学校其他部门的经费支持,报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原则上不允许拉赞助行为,若存在公益活动上的赞助,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社团的利益,不得在校内从事商业活动。第九条 学生社团为非营利组织,社团成员不准私自借用社团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或商业宣传,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确属正常的社团活动,需事先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十条 社团用任何方式所筹集的资金都须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并向社联财务部进行汇报并登记,由该社团财务负责人上报社联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归入该社团经费收入。三、支出管理第一条 社联财务部为每个学生社团设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科目对该社团的会费进行统一管理。财务部要求每个学生社团必须设立财务负责人及财务账簿,以更好的进行本社团财务工作。第二条 按照社团财务情况,财务部将所有学生社团分为A,B两组。A组为有经费组,B组为无经费组。凡在社联财务部有经费扣存的学生社团都为A组(即有会费组)社团,其他社团为B组(即无会费组)社团。第三条 A组(有会费组)社团活动经费申请流程:在开展活动之前,根据活动开支金额,向财务部交社团活动财务申请表申请预支经费,经财务部审核后预支经费的80%,活动之后上交社团活动财务报表,结算最终费用。(详见第四篇社团工作流程财务部部分)第四条 B组(无会费组)社团须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将本次活动的社团活动财务报表交给财务部,并注明活动经费及经费来源。第五条 学生社团上交社团活动财务报表时必须附上相关票据并具体写出购买的物品、数量、单价、总价、用途。票据金额,用途必须与实际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账工作并责令整改。第六条 每月末各学生社团应根据社团自身经费使用情况向社联财务部确认会费余额。第七条 在社团活动开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社团在上学期经费使用超过60%,下学期经费使用超过95%。如果经费使用超过该警示线,财务部将对该社团下发财务警示通知,并在该学期暂停对其办理报账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的,须向社联递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