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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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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docx

    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手册二00九年九月目录一、 学生会章程2二、 分团委学生会部门职能条例6三、 分团委学生会人事考评办法10四、 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招聘办法16五、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条例18六、 分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20七、 分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条例21八、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证和工作服使用条例23九、 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24十、 分团委学生会开展活动条例25十一、 分团委学生会宣传管理条例29十二、 分团委学生会网站管理条例31十三、 班主任助理管理条例32学生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受系党总支领导、在系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系党总支、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充当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校利益和同学们的正当利益。 (五)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六)向学生干部提供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带领我系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质。 (七)加强与兄弟系部、兄弟院校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树立我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第五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第六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具备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等,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出席学生会的各会议;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活动;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投票权;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布置工作的义务; (五)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六)有积极向本会提供意见或建议,反映情况的义务。 第九条 本会干事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我系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委员会表决通过,报系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我系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对全系学生负责,受全系学生监督。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力。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生会工作的机构,负责讨论和决策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重要事宜。 第十四条 学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1年,委员侯选人主要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及各班级推荐,经资格审查小组核准产生。第十五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委员会委员通过,学生委员会有权罢免学生委员会主席、常务委员。 第十六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常务委员会/主席团; (二)领导全系各班级开展工作;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的制度、总体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等; (四)审议通过学生会财务预决算报告; (五)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各班级班委会委员组成所在各班级委员会。各班级委员会根据系学生委员会授权,在所在班级范围内行使系学生委员会职权;班级委员会向系学生委员会负责,并受其领导。 第十八条 班级委员会扩大会议可邀请系学生会负责人参加。 第十九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会委员会从学生会委员中选举产生,是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力的执行机构。常务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常务委员会对委员会报告工作,向其负责。 第二十条 学生常务委员会人数应为单数,常务委员具体分工由委员会主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建议方案,由常务委员会的多数通过,报系党总支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主席代表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生会对外交往,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全面统筹学生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系领导推荐,上一届常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选举领导小组或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系党总支批准后产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常务委员会任期1年,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学生委员会主席召集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提议召开。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学生委员会会议; (二)提出常务委员、各班级主要干部的罢免议案,交学生委员会表决; (三)根据建议名单,审核学生委员会届中调整新任主要干部名单,提交学生委员会表决; (四)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统筹各班级委员会开展工作; (六)学生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章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为各班班委会。 第二十七条 班委会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校、系学生会的决议。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部自行规定。各基层学生组织职权及机构设置可参照本会章程有关规定自行设立。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在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学生会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部门职能制度一、部门职责及干部职责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常委会会议。及时向系党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并保持与校学生会、校系团组织的密切联系。主 席: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委员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向系党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并保持与校学生会、校团委的密切联系,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各主管部门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及全面负责。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可暂代其职。副书记: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分团委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协调组织好分团委各部门间的组织活动。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书记不在时可暂代其职。秘书处: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协调,主持分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做好学生会档案管理、干部工作情况反馈等工作。秘书长:负责学生会例会主持工作。以及日常会议和活动的通知,会议决定的传达和落实,年度人事考评工作。秘 书:负责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协助秘书长主持例会,邀请嘉宾参与学生会活动、班级通知及比赛奖状、证书的制作,并设有专职办公室秘书负责协调学生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等。宣传部:围绕分团委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对同学进行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及宣传活动,同时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部 长:负责各项宣传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及年度宣传用品的预算和采购等。副部长:负责部门成员宣传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并负责广告和书画等各项活动的开展。负责分团委学生会活动宣传横幅、海报和宣传板的设计和制作等。学习部:围绕学校的学风建设开展各种学习、学术等方面的活动。负责我系各种学生学习活动的总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查。策划和组织我系每年的广告策划大赛和英语角等活动。部 长:负责我系学生学习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及各种学术讲座开展的工作等。副部长:负责部门成员写作技能的培训与指导,并负责协调部长对各项学术活动的开展。生活部:反映同学在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配合系领导开展学生在校生活的管理,并对我系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管理。部 长:负责每周内务卫生检查工作及学生会生活日常用品采购的工作等。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内务卫生检查工作及组织部门成员开展内部相关活动。文艺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文艺活动,为校园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注意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负责我系各种文艺晚会、文艺比赛的组织工作等。下设才艺团(包括有礼仪队、主持队和舞蹈队等)。部 长:负责我系文艺活动,组织和策划我系每年的十大歌手比赛及各类文艺晚会,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等。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分管才艺团各个队伍,组织学生会内部文艺活动等。体育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发挥同学们的团队精神。注意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下设系篮球队、系排球队和系足球队等。部 长:负责我系学生体育活动,策划和组织我系每年的系运会,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参加校田径运动会及各种球类比赛。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开展各种体育活动,组织学生会内部体育活动。信息部:主要承担分团委和学生会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活动摄影及报道的任务。通过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平台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部 长: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主要报道及学生会网站的整体运行与管理工作。副部长: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跟踪摄影和报道,分团委学生会网站的建设,并负责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纪检部:按照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守则的相关规定对我系学生的纪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通过合理的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解决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当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下设我系纪检组,专门对我系各种活动进行纪律检查。部 长:负责我系学生纪律督察的责任,协助系领导组织开展每周晚点名及我系早操的相关纪检工作等。副部长:负责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以及协助部长开展各种纪检工作。组织部:负责系党总支及校团委布置的相关工作。整理管理我系全体团员相关档案资料,引导管理基层团支部的各项工作,注重引导提高团员思想意识,监督指导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审核批准推荐对象的各项资料,办理团员证的补办等工作。部 长:负责开展各项党团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大小会议,传达上级组织的思想精神。副部长:负责提高端正我系团员同学思想意识作为本职工作,配合部长传达上级组织的思想精神。社会实践部:下设我系白兰鸽志愿者服务队。负责了解学校有关勤工俭学的情况,并及时给予同学帮助。负责组织开展分团委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综合素质拓展练习,锻炼内部成员团队意识,提高成员素质,为学生干部的培养提供坚实的保障。负责学生会活动的音响舞台设备的后勤工作,维持学生会活动的正常进行。部 长:负责组织分团委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综合素质拓展,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副部长:负责管理白兰鸽志愿者服务队,做好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助部长组织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实训部:负责与社会上的企业单位联系,同时负责各项活动的资金筹集,物资保障。是我系学生与社会接轨的中介部门。通过有效的锻炼同学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沟通能力,培养团队意识,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保障了分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部 长:负责与社会上的企业单位密切联系,管理活动赞助费用,培养更多有较强商谈能力的成员。副部长:负责配合部长向社会上企业单位商谈,吸引商家了解活动和支持活动。二、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职责: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以及部门工作的总结汇报。负责本部干事人选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工作。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职责:协助部长做好本部工作,完成分配的任务。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执行部长的职责。三、分团委学生会管理结构图:团学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副主席生活部书记主席文艺部副书记组织部纪检部信息部外联部副书记副主席实践部宣传部体育部学习部人事考评制度一、考评原则: 公平 公正 公开二、考评目的:激发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对优秀干部进行表彰,为人事选拔提供参考依据,为工作管理提供保障。三、考评规范:1、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2、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3、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4、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分团委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团委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5、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6、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7、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8、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9、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10、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严禁吸烟喝酒、吃东西、说脏话,不穿拖鞋、短裤,不袒胸露背,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分团委学生会的形象。11、分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分团委或者学生会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考评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这是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宣传动员能力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使自己的工作意图得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交流沟通能力 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善于同干事交往,做干事的朋友。注重横向沟通和纵向沟通的结合。5、调研能力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能够深入到干事中去,掌握干事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的工作三、考评办法:分团委学生会考评工作由秘书长在主席团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定期向秘书长提供本部门人员评定资料,秘书长结合相关办法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评,并形成报告报送主席团。每学期考评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鉴定。主席团的考评由分团委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委员会民主测评。考评过程采用量化标准,具体办法如下: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20分,其中20分为附加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不得再任任何一级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且不能参加任何评优。考勤(24分)1、值班(8分)。按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分团委办公室和学生会办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规定,旷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秘书长请假。2、会议考勤(10分)。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分团委学生会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3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秘书长书面请假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3、活动考勤(6分)(1) 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3) 分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并给予通报批评。特别说明:每周例会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并记入档案。每次活动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并记入档案。每次工作安排按时考勤,有四次无故未到者,自动离职,并记入档案。寝室建设(5分)凡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所在寝室,宿舍内检评分70分以下者为零分; 70-90分者计3分, 95分以上者计5分。(学期汇总,以就低原则给分)学习成绩(20分)每学期上缴本学期成绩单复印件。(1)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在班级排名为前十名者计15分,排名为前二十名者计10分。获校级荣誉者加5分、系级加3分、班级加1分,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酌情加5-10分。(2) 在校级刊物(包括社团刊物、院报和莲湖之约网站等)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次加3分,有突出科研项目者加10分。(3) 各科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记载,对获奖学金的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并加7分(一等奖),5 分(二等奖)或3分(三等奖)。(4)分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劝退学生会;不得无故旷课,缺课。(5)主席、各部部长要求成绩优良,每学期两科不及格者自动离职。各部干事要求成绩优良,任职期间有不及格者,自动离职。干部纪律(20分)1. 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修养,衣着得体,口语得体(讲普通话),行为举止得体,计5分。2. 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计5分, 在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分团委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3. 工作激情高、热情认真、态度谦和者计5分。4. 按照要求在部门及全校大型活动着统一服装者计2分,发现一次不着统一者扣2分。5. 遵守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守则关于学生会干部的条款,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部门工作(20分)1、凡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3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汇报,否则扣2分。2、凡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3分,迟交两天者扣4分,迟交三天者扣5分,超过三天者扣6分。3、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私自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1-8分。4、不履行正当的程序,有强烈的本部门、本系保护主义色彩者扣5分;工作时言语、方法、态度不适当者酌情扣1-5分。5、凡办公室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5分,延误者酌情扣1-5分。6、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计1-5分。7、对分团委学生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分。8、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9、故意欺骗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0分;10、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加校、系各项活动。参加校级活动获名次者加5分,系级活动获名次者加3分,参加但未获名次者,校级加3分,系级加1分。11、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为系里争光的加5分特别说明: 点名批评 扣10分 严重警告 扣20分记大过 扣30分 留校察看 扣50分附加定期考核(11分)(1)群众考核(5分):我系各年级学生可随时监督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言行,对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可向分团委书记或各年级辅导员反映。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每学期期末,对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工作情况进行民意测验(部内评定占30%,学生会内部评定占30%,所在年级评定占40%),满意率80%以上者加10分,80%-70%加6分,不足50%者由主席团讨论是否予以劝退处理。(2)内部考核(3分):分团委学生会内部成员之间彼此考核, 对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进行目标管理。学期初对每一位成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工作成绩显著者继续任用,反之,提出调转方案,直至除名。(3)自我考核(3分):分团委学生会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五、为使考核工作公开、透明,特设监督渠道:(1) 分团委学生会电子信箱:gxufegmx (2) 设立民主意见箱(学生会办公室) (3) 监督电话:(待定) 附:广西财经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分团委学生会人事考核表,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干部招聘制度一、 招聘目的:满足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热心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同学提供用武之地,锻炼实践综合能力,增加分团委学生会任用干部的透明度。二、招聘条件:1、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3、热心学生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为同学服务的自我牺牲精神。4、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5、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分团委学生会所需的特长。6、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基础较好。三、招聘对象和范围:1、系分团委学生会每学年面向在校大一新生进行招聘。2、分团委学生会录用新干事的部门有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组织部、信息部、社会实践部、实训部。四、招聘办法:1、根据各部的工作需要由各部确定所需人员数额,经常委会讨论报主席团确定。2、报名: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全系新生均可报名并自行填写助理应聘表。3、一次面试:各部成员对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个人简介,按照个人的表现情况筛选部分同学进入二次面试。(各部们可自行开展多次临时面试,便于了解干事后备人选)二次面试:分团委学生会常委会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同学进行面试。通过面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工作热情态度和决心,并对其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关系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试。由常委会根据面试情况对面试人员进行量化打分进行筛选。4、笔试:由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对通过面试的同学进行笔试测验,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其文字表达能力及学生会工作理论等方面的知识。5、试用:在征求同学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试用,试用为一学期。在试用期间,由常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考察学生的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素质。试用期第一阶段为一个月,通过一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表现由常委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成员。试用期第二阶段截止至学期末。6、录用:在学期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最终录用。7、招干期间不得套用关系、私插暗置关系。被招学生干部均应经过成绩等各方面能力的考察。招干期间各负责人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五、使用办法:1、应聘同学录取后,常委会召开干事会议或结合学生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座谈,以培养和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2、干事在工作期间服从主席团和各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活动。3、学生干部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聘期内的考察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立即解聘:   考试有作弊现象   行为不端,损害分团委学生会名誉或受到校、系纪律处分   不服从分团委学生会安排   工作不积极主动,由常委会提出解聘建议并经常委会讨论有一半以上通过   有不利于分团委学生会内部团结的言行举止   学生会干部违反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守则。4、解聘均下达书面通知到个人。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一、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2:40(法定节假日不值班,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二、值班内容1、执行当日任务板上的工作安排2、做好来访登记、办公室物品出入登记3、办公室值日、大扫除,办公室物品整理4、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 三、值班纪律1、值班人员应注意仪表,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相关部门负责人; 2、来访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秘书处移交有关部门。移交各部的,该部须三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报秘书处备案。 3、签到时间内不得无故缺签、早签、迟签、代签、补签,值班时间内不得无故缺班、迟到、早退或招入闲杂。值班、签到时间,禁止穿短裤、背心、拖鞋。4、如不能按时签到,值班者须向秘书长请假,经同意并签字后,将请假条交至秘书处。因故不能按时值班须经秘书长同意后由其他同事代班。5、秘书处设定值班秘书,负责办公室钥匙及协调办公室全面工作,并每天按时查班、查到和做好相关记录,主席团成员会不定期巡查办公室值班情况。二、办公室管理规定1、任何学生会成员都有义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整洁。2、办公室内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安排整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3、保持办公室的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人办公和休息;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文明举止。4、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和拉电线。5、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等浪费现象。6、离开办公室随手关闭门窗、风扇、电灯、电脑等,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7、未经允许,不得私配办公室钥匙或转借他人。8、办公室计算机和打印机使用管理办法、办公室计算机和打印机由分团委信息部负责管理与维护。、使用计算机的干部必须爱护计算机,未经允许非本系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得使用。、计算机主要用于分团委学生会的日常文件资料的输入、整理、保存、收发与工作有关的信息。打印机主要用于分团委学生会日常文件资料的打印。、不得用计算机和打印机从事私人活动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允许严禁上传、下载相关资料,移动存储器使用时应先查杀病毒。、严禁利用工作计算机收发、制作和传播反动、暴力及其他不健康资料与信息。附办公室值班轮值表财务管理制度一、经费来源1、我系学生活动经费。2、学生会从社会上取得的商家赞助费。3、其他经费来源。二、经费管理1、我系学生活动经费由系领导管理。2、外联部从社会上取得的商家赞助费由主席团指定外联部的一名学生干部管理并按学期结算。3、赞助费使用情况由外联部做好相关登记并定期向全体成员汇报使用情况。(在每学期最后一次例会上汇报使用情况)三、经费报销方法1、各部活动需要经费的,应先向分团委申请,经分团委书记同意后向相关系领导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分团委书记,待分团委书记签字后到秘书长处备案。2、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经费计划,并在三天前以书面形式上交分团委书记。经费计划应有以下内容:活动名称、目的、内容、时间和详细的开支预算。3、在同一个活动中,各部门事先预支的经费由秘书长统一收集整理后按程序报账。4、报销凭据10元以上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 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5、宣传方面的财务状况进行独立登记。所有用于宣传方面的开支情况由宣传部进行统一登记。定期将发票和清单交至分团委书记报销。6、未经分团委书记同意,任何人严禁动用经费。7、各部门每次活动经费的预支须一个星期内按照相关程序上报,逾期后果自负。档案管理制度一、各部门相关档案资料由各部门自行整理分类(分类按内容划分)交由组织部,秘书处复查整理归档。分团委所有档案由组织部统一封闭保存,学生会所有档案由秘书处统一封闭保存。二、档案按内容划分为:成员个人档案、活动策划与总结档案、系分团委学生会相关制度档案、各种会议记录、团代会相关文件,以及各班级团建资料等。三、分团委学生会档案所用相关表格均由秘书处统一制作、发放。非统一表格一律不允许进入档案保管(学院统一发放存档的相关表格除外)。四、个人档案建立时,学生会成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附上个人免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五、各项活动的策划书须先交由主席团进行审阅,批复后交秘书处存档。六、各项活动的总结文件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整理完成,上报主席团,批复后交至秘书处存档。不交或迟交者均追究责任,造成损失者酌情严肃处理。七、各个部门增加或更替干事,必须在变动完成后两天内向秘书处递交变动情况。增加人员则应由分管副主席向秘书处领取表格后,增建档案。八、所有成员自动离职或被撤职者其个人档案不予退回,对其工作变动性质将记录在档案中。九、所有档案必须以统一格式递交。1、上交档案采用A4纸统一制作。2、所有文字均为黑色中文简体。3、正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格式,正文用四号普通宋体。4、醒目条款字体采用加粗倾斜形式。在存在错误文件格式时,上交者必须按规定自行更改至正确。十、上交档案必须有电子复件,以便秘书处存档。移动磁盘由上交人自备,存档后返还。每学期结束所有档案须归入光盘形式存档,以便电子档案归库。十一、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翻阅、修改或销毁档案。十二、借用、查阅档案必须向秘书长申请待主席团批复后方可使用。十三、任何人不得将任何档案私自外借或用于宣传方面。凡涉及借阅、网络上传、宣传学校或学生会决策等方面的档案,借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以便秘书处记录。工作证和工作服使用管理制度一、工作证使用规定1、工作证为我系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身份证明,所有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  2、工作证供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 3、由秘书处负责监督检查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证佩带情况。 4、工作证仅供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做抵押之用。 5、工作证若遗失应及时向秘书处声明,新工作证的费用由其本人负担。 6、在本届学生会工作结束时或人员中途退出,其工作证由秘书处负责统一收回。二、工作服使用规定 1、工作服为我系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形象的表现,所有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2、工作服供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应穿着规范、得体,不能出现衬衣扣子不整齐等不雅现象。3、由秘书处负责监督检查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服穿着情况。4、工作服仅供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本人使用,转借他人要有合理的理由,不得做抵押之用。5、工作服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秘书处声明,新工作证的费用由其本人负担。6、在任期结束退出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工作服不收回,但不允许随便外借给与我系学生活动无关的人员使用,如有发现,我系领导将对其责任做相关追究。例会制度一、分团委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1、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2、会议于每周日晚7:30在学生会办公室举行。3、会议内容由秘书长记录。二、分团委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常委会1、会议由学生会常委参加。2、会议于每周日晚8:00在学生会办公室举行。3、会议内容由秘书长记录。三、分团委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1、会议由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2、会议于每周一下午6:30举行,地点视情况而定。3、会议内容由秘书处记录。四、各部门每两周一次内部例会。1、会议由本部门成员参加。2、会议内容由本部门自行决定。3、会议时间由各部门与秘书处协调在学生会办公室举行。4、分管该部的主席团成员每月应至少一次出席该部例会。5、会议内容由各部门指派一份记录并及时上交秘书处。五、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会议负责人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两次有因不到记作一次无故不到。六、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点名,缺席、迟到或者早退者均将在点名册上注明并交至秘书处备案。会议全程由会议相关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存入档案。七、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八、所有会议考评结果将按照人事考评制度上的相关规定进行打分纳入个人考评。开展活动制度一、工作小组制度为了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给大家提供更多的实践和锻炼机会,我们在开展活动时采取“工作小组制度”。此制度主要适用于需要跨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每个工作小组在需要开展工作时建立,并在工作开展完毕后解散。1、 人员构成:总监督人(主席团中的一人)总负责人(负责部门的部长或以上一人)分组1负责人(副部长或以上)分组2负责人(副部长或以上)分组3负责人(副部长或以上)分组1组员分组2组员分组3组员总负责人助理(秘书处秘书一人)以上为工作小组机构图(1)一个工作小组由一名总监督人,一名总负责人,一名总负责人助理以及各分组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设定临时负责人,由副部长或干事担任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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