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知识培训教材(DOC 21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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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知识培训教材(DOC 211页).docx
建筑消防知识培训教材1、消防基础知识1.1火灾1.火灾的定义其分类火灾是一种违反人们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并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燃烧现象。根据可燃物的燃烧特性,通常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A类火灾:是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引起的火灾。B类火灾:是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引起的火灾。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氢等引起的火灾。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铝镁合金等引起的火灾等。此外,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被广泛应用,带电火灾越来越普遍,这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目前我国部分消防技术规范对此类火灾的控制和扑灭也作了相应的要求。2.建筑火灾的发展及其蔓延火灾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影响因素也很多,但通过对燃烧理论的研究发现,热量传播伴随着火灾发生、发展的整个过程,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且热量传播的传导、对流和辐射这三种途径在火灾发展的各个阶段起的作用也各不相同。下面以建筑火灾为例介绍火灾的发展和蔓延。(1).建筑室内火灾的发展建筑火灾一般是最初发生在建筑内的某个房间或局部区域,然后由此蔓延到相邻房间或区域,以至整个楼层,最后蔓延到整个建筑物。在此仅介绍耐火建筑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房间内的火灾发展过程。根据室内火灾温度随时间的变化特点,可以将火灾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火灾初起阶段、火灾全面发展阶段、火灾熄灭阶段。1).初起阶段室内发生火灾后,最初只是起火部位及其周围可燃物着火燃烧,这时火灾好象在敞开的空间里进行一样。在火灾局部燃烧形成之后,可能会出现下列三种情况:(a)最初着火的可燃物质燃烧完,而未蔓延至其他的可燃物质,尤其是初始着火的可燃物处在隔离的情况下。(b)如果通风不足,则火灾可能自行熄灭,或受到通风条件的支配,以很慢的燃烧速度进行燃烧。(c)如果存在足够的可燃物质,而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则火灾迅速发展到整个房间,使房间中的所有可燃物(家具、衣物、可燃装修等)卷入燃烧之中,从而使室内火灾进入到全面发展的猛烈燃烧阶段。初起阶段的特点是:火灾燃烧范围不大,火灾仅限于初始起火点附近;室内温度差别大,在燃烧区域及其附近存在高温,室内平均温度低;火灾发展速度较慢,在发展过程中火势不稳定;火灾发展时间因受点火源、可燃物质性质和分布以及通风条件影响,其长短差别很大。初起阶段火灾持续的时间,对建筑内人员的安全疏散、重要物资的抢救以及火灾扑救都具有重要意义。若室内火灾经过诱发成长,一旦达到轰燃,则该室内未逃离火场的人员生命将受到威胁。初起阶段是灭火的最有利时机,也是人员安全疏散的最有利时段。因此,应设法尽早发现火灾,把火灾及时控制、消灭在起火点。许多建筑火灾案例说明,要达到此目的,在建筑物内除安装配备灭火设备外,设置及时发现火灾的报警装置是非常必要的。此外,应设法延长初起阶段的持续时间。2)全面发展阶段在火灾初起阶段后期,火灾范围迅速扩大,当火灾房间温度达到一定值时,聚积在房间内的可燃气体突然起火,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火焰,房间内所有可燃物表面部分都卷入火灾之中,燃烧很猛烈,温度升高很快。房间内局部燃烧向全室性燃烧过渡的这种现象通常称为轰燃。轰燃是室内火灾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它标志着火灾全面发展阶段的开始。对于安全疏散而言,人们若在轰燃之前还没有从室内逃出,则很难幸存。轰燃发生后,房间内所有可燃物都在猛烈燃烧,放热速度很快,因而房间内温度升高很快,并出现持续性高温,最高温度可达1100oC左右。火焰、高温烟气从房间的开口部位大量喷出,把火灾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室内高温还对建筑构件产生热作用,是建筑物构件的承载能力下降,甚至造成建筑物局部或整体倒塌破坏。耐火建筑的房间通常在起火后,由于其他四周墙壁和顶棚、地面坚固而不会烧穿,因此发生火灾时房间通风开口的大小没有什么变化,当火灾发展到全面燃烧阶段,室内燃烧大多由通风控制着,室内火灾保持着稳定的燃烧状态。火灾全面发展阶段的持续时间取决为了减少火灾损失,针对火灾全面发展阶段特点,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在建筑物内设置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防火分隔物,把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选用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结构作为建筑物的承重体系,确保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不倒塌破坏,为火灾中人员疏散、消防队扑救火灾、火灾后建筑物修复及继续使用创造条件;并应注意防止火灾向相邻建筑蔓延。3)熄灭阶段在火灾全面发展阶段后期,随着室内可燃物的挥发物质不断减少以及可燃物数量的减少,火灾燃烧速度递减,温度逐渐下降。当室内平均温度降到温度最高值的80%时,则一般认为火灾时入熄灭阶段。随后,房间温度明显下降,直到把房间内的全部可燃物烧尽,室内外温度趋于一致,宣告火灾结束。该阶段前期,燃烧仍十分猛烈,火灾温度仍很高。针对该阶段的特点,应注意防止建筑构件因较长时间受高温作用和灭火射水的冷却作用而出现裂缝、下沉、倾斜或倒塌破坏,确保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2).建筑室内火灾蔓延的途径 建筑物内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当发展到轰燃之后,火势猛烈,就会突破该房间的限制,向其它空间蔓延。向其他空间蔓延的途径主要有:未设适当的防火分隔,使火灾在未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蔓延扩大;防火隔墙和房间隔墙未砌至顶板底,导致火灾在吊顶空间内部蔓延。1).火灾在水平方向的蔓延(a)未设水平防火分区 对于主体耐火结构的建筑来说,造成水平蔓延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建筑物内未设水平防火分区,没有防火墙及相应的防火门等形成控制火灾的区域空间。例如,美国内华达州拉斯韦加斯市的米高梅旅馆发生火灾,由于未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甚至对4600m2的大赌场也没有采取任何防火分隔措施和挡烟措施,大火燃毁了大赌场及许多公共用房,造成84人死亡、67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b)洞口分隔处理不完善 对于耐火建筑来说,水灾水平蔓延的另一途径是洞口处的分隔处理不完善。如户门为可燃的木质门,火灾时被烧穿;普通防火卷帘无水幕保护,导致卷帘被熔化;管道穿孔处未用不可燃材料封堵等等。 在穿越防火分区的洞口上,一般都装设防火卷帘或防火门,而且多数采用自动关闭装置。然而,发生火灾时能够自动关闭的比较少。这是因为卷帘箱一般设在顶棚内部,在自动关闭之前,卷帘箱的开口、导轨以及卷帘下部等因受热发生变形,无法靠自重落下,而且,如在卷帘的下面堆放了物品,火灾时不仅卷帘放不下,还会导致火灾蔓延。此外,火灾往往是在无人的情况下发生,即使设计了手动关闭装置,也会因无人操作而不能发挥作用。对于防火门来说,在建筑物正常使用情况下门是开着的,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关闭也会造成火灾蔓延。 此外,防火卷帘和防火门受热后变形很大,一般凸向加热一侧。普通防火卷帘在火焰的作用下,其背火面的温度很高,如果无水幕保护,其背火面将会产生强烈辐射,在背火面堆放的可燃物或卷帘与可燃构件、可燃装修材料接触时,就会导致火灾蔓延。(c)火灾在吊顶内部空间蔓延 目前,有些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竣工时是个大的通间,在出售或出租给用户后,由用户自行分隔、装修。有不少装设吊顶的高层建筑,其房间与房间、房间与走廊之间的分隔墙只做到吊顶底部,吊顶的上部仍为连通空间,一旦起火极易在吊顶内部蔓延,且难以及时发现,导致灾情扩大;就是没有设吊顶时,隔墙如不砌至结构底部,留有孔洞或连通空间,也会成为火灾蔓延和烟气扩散的途径。(d)火灾通过可燃的隔墙、吊顶、地毯等蔓延 可燃构件和装饰物在火灾时直接成为火灾荷载,由于它们的燃烧而导致火灾扩大的例子很多。如巴西圣保罗市得拉斯大楼,隔墙采用木板和其他可燃板材,吊顶、地毯、办公家具和陈设等均为可燃材料,1972年2月4日该楼发生了火灾,可燃材料成为火灾蔓延的主要途径,造成死亡16人,受伤326人,经济损失达200万美元。2).火灾在竖直方向的蔓延在现代建筑物内,有大量的电梯、楼梯、设备、垃圾等竖井,这些竖井往往贯穿整个建筑,若未作周密完善的防火设计,一旦发生火灾,就可以蔓延到建筑物的任意一层。此外,建筑中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孔洞,有时也会造成整座大楼的恶性火灾,例如在现代建筑中,吊顶与楼板之间、幕墙与分隔构件之间的空隙,保温夹层、通风管道等都有可能因施工质量等留下孔洞,而且有的孔洞水平方向与竖直方向互相穿通,用户往往不知道这些孔洞隐患的存在,更不会采取什么防火措施,所以发生火灾时往往会因此导致生命财产的更大损失。(a)火灾通过楼梯间蔓延高层建筑的楼梯间,若在设计阶段未按防火、防烟要求设计,则在火灾时犹如烟囱一般,烟火很快由此向上蔓延。有些高层建筑虽设有封闭楼梯间,但起封闭作用的门未采用防火门,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地阻止烟火进入楼梯间,以致形成火灾蔓延通道,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b)火灾通过电梯井蔓延电梯间未设防烟前室及防火门分隔,将会形成一座座竖向烟囱。如前述美国米高梅旅馆,1980年11月21日其“戴丽”餐厅失火,由于大楼的电梯井、楼梯间没有设置防烟前室,各种竖向管井和缝隙没有采取分隔措施,使烟火通过电梯井等竖向管井迅速向上蔓延,在很短时间内,浓烟笼罩了整个大楼,并窜出大楼高达150m。在现代商业大厦及交通枢纽、航空港等人流集散量大的建筑物内。一般以自动扶梯代替了电梯。自动扶梯所形成的竖向连通空间也是火灾蔓延的主要途径,设计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c)火灾通过空调系统管道蔓延 高层建筑空调系统未按规定设防火阀,采用不可燃的风管,采用不可燃或难燃烧材料做保温层,发生火灾时会造成严重损失。如杭州某宾馆,空调管道采用可燃保温材料,在送、回风总管与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支管上均未设置防火阀,因气焊燃着风管可燃保温层而引起火灾,烟火顺着风管和竖向孔隙迅速蔓延,从底层烧到顶层,整个大楼成了烟火柱,楼内装修、空调设备和家具等统统化为灰烬,造成巨大损失。通风管道使火灾蔓延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通风管道本身起火并向连通的水平和竖向空间(房间、吊顶内部、机房等)蔓延,第二种方式为通风管道吸进火灾房间的烟气,并在远离火场的其他空间再喷冒出来,后一种方式更加危险。因此,在通风管道穿越防火分区之处,一定要设置具有自动关闭功能的防火阀门,(d)火灾由窗口蔓延在现代建筑中,从起火房间窗口喷出的烟气和火焰,往往会沿窗槛墙及上层窗口向上窜越,烧毁上层窗户,引燃房间内的可燃物,使火灾蔓延到上部楼层。若建筑屋采用带形窗,着火房间喷出的火焰被吸附在建筑表面,被吸入上层窗户内部的可能性更大。另外,火灾也有通过窗间墙向相邻房间蔓延的可能性。1.2商场火灾案例1.沈阳商业城火灾1996年4月6日凌晨1时57分左右,号称亚洲第一、中国之最的沈阳商业城发生了火灾,损失严重,创建国以来全国商场火灾的最高记录。(1).建筑概况沈阳商业城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212号,始建于1988年7月15日,于1991年12月28日开始营业。商业城建筑长120m,宽100m,总建筑面积6.9万m2,商业营业面积4.2万m2,商业城共8层,其中地上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4.8m;1至6层为商场,地下1层为停车场,底下2层为商品仓库。商业城呈回字形平面,中庭长45m,宽26m,面积达1170m2,中庭顶部为半球面玻璃顶。在大楼和中庭四角分别设有12樘门,8台楼梯、5台自动扶梯、7台电梯,其中有2台消防电梯,可直通地下车库和仓库。(2).火灾发生情况据调查,火灾从商业城一楼西北角商场办公室烧出,烧穿了板材隔墙,烧到了营业柜台、中庭。当夜风力6级,风助火威,火很快在中庭内升腾起来,从1层窜到6层。火灾高温烤爆了中庭半球顶的玻璃,火光冲天。燃烧物借风力升腾飞窜,烈火通过窗户、中庭、炸裂的玻璃幕墙不断向外喷出,在短时间内使商业城陷入一片火海。在火灾中,商业城内原设置的一流的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洒水灭火装置以及自动防火卷帘等,均未能发挥一点作用。凌晨2时24分,沈阳市消防支队接到附近群众报警后,在10min内有30多辆消防车到场,并增加到50多辆。然而,火已进入旺盛期,熊熊烈火已充满整个商业城空间,辐射热使消防队员无法靠近灭火。现场的3部云梯车载着消防队员向火场射水,20支水枪同时射水打击火势。但是,由于用水量大,水网供不应求,火场时而出现断水情况,即使不断水,杯水车薪,难以迅速扑灭,6:30左右,大火被控制,上午10时许,扑灭残火。最后保住了商业城地下一、二层,商场金库以及相邻的盛京宾馆。经过6个小时大火焚烧,沈阳商城地上6层只剩下了钢筋混凝土框架。(3).主要经验教训1).沈阳商业城大火虽然持续了6个小时,但由于主体结构采用了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火扑灭之后,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各种设施及围护结构(门窗、隔墙、幕墙)等均被烧毁,由此可见,对于重要的商业建筑,用混凝土框架结构的一级耐火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第1层全部和第3层部分供水管道阀门关闭,1993年3月将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控制器关闭(因故障),故火灾前自动喷水和自动报警系统均处于关闭状态。长期不进行联动操作试验,更未对职工进行防火与扑救初期火灾的训练,导致巨额投资的现代消防设备在大火烧来之时成为摆设,最终连这些设备也葬身火海。这起火灾很重要的教训是:消防设备不能装设就算完事,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使它始终保持完好有效。2).沈阳商业城于1991年12月28日开业,是在没有得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强行开业的。为此,消防部门曾作过劝阻工作,多次向商业城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召开现场办公会,直到火灾发生,问题依然。所以,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开业,发现火险隐患不进行整改不得继续营业,是防止恶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的制度。3).商业建筑设计中庭,可以使顾客赏心悦目,豪华大方。但如果设计、使用不当,也会助长火势的蔓延。中庭建筑设计,是建立在火灾必须控制在初期阶段的前提下的,否则,中庭将会导致火灾扩大。此外,各种销售柜台可燃商品布置在中庭的周边,有的甚至将巨幅广告条幅从屋顶一直垂到底层,一旦火灾突破防火分区,很快经中庭形成立体火灾,并失去控制。因此,对中庭商业建筑的防火问题,还应进行认真地研究、认真地防范。2.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火灾 1998年5月17日,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发生火灾,火灾从家具城的北厅烧起,由于未做防火分隔,导致17000m2的家具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为2087.7万元。(1).建筑概况玉泉营环岛家具城是大空间建筑,内部未设置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物。(2).火灾发展情况经鉴定,这起火灾是由电铃线圈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而引发的。线圈首先烤燃了其外面包裹的牛皮纸、塑料布及底座,火星落到沙发上,引起快速燃烧。由于展销的家具密集,造成火灾迅速扩大。由此可见,低劣的电气产品的严重危害。(3).主要经验教训1).对大型建筑空间防火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大空间火灾的特殊性重视不够,在防火安全设计方面有严重缺陷,17000m2的营业厅未设防火分区,违反了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2).对钢结构防火保护设计重视不够,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3).消防设备不配套,未设事故备用电源;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设备尚未安装;自动洒水灭火系统虽然已经安装,但因没有事故电源,正常供电停止后不能工作,被火灾烧毁。3.唐山林西商场火灾 (1).火灾发展情况1993年2月14日下午1时15分左右,唐山市东矿区的林西百货商场发生火灾。商场为三层建筑,营业面积为2980m2。火灾是由于建筑物改造过程中违章进行电焊溅落的火星引燃了海绵床垫引起的。附近的营业员发现后,找来了一只灭火器,但不会使用,致使未能控制初期火灾。营业员想报警,但大楼的电话被锁住了,只好到附近一家商店打119报警,而此时火势已相当大了。大火延续了3个多小时才基本扑灭。火灾中死亡80人,伤5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401万元。失火时,商场首层的家具营业部正在进行改造。为了在顶棚进行扩建,凿开了多个孔洞,并一边施工一边营业。当天上午11时左右,电焊火花曾引燃了营业部办公桌上的纸盒,被营业员扑灭了。但这一火情仅过了1个多小时,施工人员再次动用电焊,火星落在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上,从而引发了这起损失惨重的火灾。(2).主要经验教训1).商场违章装修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家具营业厅内存放着大量易燃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动用明火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施工队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又让没有电焊技术的民工进行作业,引起了火灾。2).商场无防火、防烟分区是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重要原因。起火点处堆放50余床海绵床垫和40余捆化纤地毯,使火灾发展迅速。大楼装修使用大量的木质材料,使营业厅内形成猛烈燃烧,加之楼板上开洞,火灾仅十几分钟就由首层烧到了三层,楼梯间成了蔓延烟火的“烟囱”。3).出入口数量不足,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之一。火灾中一层的出口被烟火封住,二、三层的人员无法逃出,很快被火灾产生的有毒烟气窒息。2.建筑防火2.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划分基标和依据为了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是由一两个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是由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火性能决定的,即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物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者,可适当提高耐火极限要求,否则反之。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极限分为四八级,一级耐火性能最高,四级最低。各耐火极限的建筑物除规定了建筑构件最低耐火极限外,对其燃烧性能也具体要求,因为具有相同耐火极限的构件若其燃烧性能不同,其在火灾中的情况是不同的。2建筑物的耐火极限(1).建筑物的耐火极限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1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2.0.1燃烧性能和 耐火极限耐火极限(h)构件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非燃烧体4.00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非燃烧体3.00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50难燃烧体0.50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房间隔墙非燃烧体0.75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柱支承多层的柱非燃烧体3.00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50难燃烧体0.50支承单层的柱非燃烧体2.50非燃烧体2.00非燃烧体2.00燃烧体梁非燃烧体2.00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楼板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屋顶承重构件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0.50燃烧体燃烧体疏散楼梯非燃烧体1.50非燃烧体1.00非燃烧体1.00燃烧体吊顶(包括顶搁栅)非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燃烧体注: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缝隙点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右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耻下场采用0.75h非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二确定。(2).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仍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3).承重构件为非燃烧体的工业建筑(甲、乙类库房和高层库房除外),其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h,为难燃烧体时,可降低到0.5h.(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楼板(高层工业建筑的楼板外)如耐火极限达到1h有困难时,可降低到0.5h.上人的二级耐火条块结合建筑的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顶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但甲、乙、丙类液体火焰能烧到的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6).建筑物的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烧体,但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不燃烧体屋面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7).下列建筑或部位的室内装修,宜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1).高级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2).演播室、录音室及电化教室3).大型、中型电子计算机机房。3.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定条件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储备,从而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诸如建筑物的规模、重要程度、火灾危险性、火灾茶载等。本节仅对几种基本因素进行介绍。(1).建筑物的重要性对于功能、设备复杂、性质重要,扑救困难的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都很大。对这灯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要高一些;反之对一些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要求可相对低一些。(2).火灾危险性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是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物,发生火灾的概率高,起火后容易蔓延成灾,且扑救困难,造成的损失严重。因此对这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要高。(3).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的层数越多,高度越高,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对火灾的扑救就越困难。因此对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提出来严格要求。(4).火灾荷载火灾荷载是对房间内包含的可燃物的多少的一种度量。显而易见,建筑物所包含的可燃物越多,发生火灾时产生的热量就越多,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因此对于火灾荷载较大的建筑物应采用比较高的耐火极限。22厂房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2.1.1分为五类。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2.1.1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28的液体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28至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0%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 闪点60的液体2、 可燃固体丁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1、 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功当量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注: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一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但火灾危险性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措施能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或自动抑爆系统时,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比例不应超过20%。2、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1)、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下表2.2.1的要求(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表2 .2.1生产类别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甲一级二级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4000300030002000乙一级二级不限6500040004000300020001500丙一级二级三级不限不限2不限800030006000400020003000200050050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40001000不限200040001000戊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50001500不限300060001000注: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层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丁、类厂房装设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人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不受本表限制。(2).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应设在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3).在小型企业中,面积不超过300m2独立的甲、乙类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4).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均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上述丙类厂房面积不超过500m2, 丁类厂房不超过1000m2,也可以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5).锅炉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每小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超过4t的燃煤锅炉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6).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7).变电所、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但供上述甲、乙类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面贴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8).多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厂房内,可设丙、丁、戊类物品库房,但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厂房隔开,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9).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10).厨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11).总储量不大于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附近,且面向储罐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厂房的防火间距(1).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2.3.1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2.3.1防火墙 耐火等级间距(m)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101214121416141618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以后有关条文均同此规定)甲类厂房之间及其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m,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高层厂房之间及其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3m。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 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厂房,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2).一座凵、山形厂房,其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本规范表规定。如该厂房的占地面积不超过本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面积不限者,不应超过10000m2),其两翼之间的间距可为6m。(3).厂房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的室外设备时,其室外设备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附设设备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与相邻厂房外墙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的规定(非燃烧体的室外设备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确定)。(4).数座厂房(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除外)的占地面积总和不超过本规范的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时,可成组布置,但允许占地面积应综合考虑组内各个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生产类别,按其中允许占地面积较小的一座确定(面积不限者,不应超过10000m2)。组内厂房之间的间距:当厂房高度不超过7m时,不应小于4m;超过7m时,不应小于6m。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按相邻两座耐火等级最低的建筑物确定)。(5).厂房与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规范的规定,但高层厂房与甲类物品库房的间距不应小于13m。(6).高层工业建筑、甲类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易燃、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但高层工业建筑与上述储罐、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7).屋顶承重构件与非承重外墙均为非燃烧体的厂房,当耐火极限达不到本规范表2.0.1中二级耐火等级要求时,其防火间距应按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但上述丁、戊类厂房,其防火间距仍可按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8).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的规定,但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注: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室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6.00m。(9).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下述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30m;厂外铁路线(中心线)30m;厂内铁路线(中心线)20m;厂外道路(路边) 15m;厂内主要道路(路边)10m;厂内次要道路(路边)5m。注:散发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20m。上述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如有安全措施,可不受限制。(10).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3.2的规定。 室外变、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场、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表2.3.2 变压器总油量(t)防火间距(m)建筑物、堆场、储罐名称一、二级三级四级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 二级三级四级152025202530253035丙、丁、戊类厂房及库房一、 二级三级四级121520152025202530甲、乙类厂房25甲、乙类库房储量不超过10t的甲类1、2、5、6项物品和乙类物品25储量不超过5t的甲类3、4项物品和储量超过10t的甲类1、2、5、6项物品30储量超过5t的甲类3、4项物品40稻草、麦秸、芦苇等易燃材料堆场50甲、乙类液体储罐总储量(m3)1505120020110001001500025304050丙类液体储罐525025110001001500050012500025304050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储量(m3)<1010303120020110001001250025015000354050607080湿式可燃气体储罐1000100110000100150000>5000025303540湿式氧化储罐1000100150000>50000253035注: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堆场、储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但室外变、配电构架距堆场、储罐和甲、乙类的厂房不宜小于25m,距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