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院感相关法律法规讲解2021完整版课件.ppt

    • 资源ID:1867338       资源大小:297.50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院感相关法律法规讲解2021完整版课件.ppt

    院感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二未对有关人员进展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四未对医疗废物进展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展消毒和清洁的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展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2、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3、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标准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展严格消毒,或者未到达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4、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5、第五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 。,消毒管理方法,1、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方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爆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承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到达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到达消毒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展无害化处理;。,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展消毒和清洁的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展消毒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展消毒处理;3、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标准的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展无害化处理。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爆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承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3、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展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展消毒处理;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爆发、流行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第四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方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爆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注意事项

    本文(院感相关法律法规讲解2021完整版课件.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