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课件.ppt
物 流 法 律 法 规,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主编:赵阳 赵更义 高志合,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学 习 目 标,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了解货物运输实务;掌握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明确物流企业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应履行的义务、责任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综合知识模块,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综合知识模块一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综合知识模块一 货物运输中的法律法规,货物运输可以将物流系统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使物流系统的目标得以实现,它是整个物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物流系统的各个环节中,物流运输被视为“第三利润源泉”最主要的来源,运输关系到物流占用多少时间,增加多少费用,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物流活动的一个支柱。作为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在货物运输中要认真负责,做好每一项工作,了解和掌握运输合同,认真执行合同,履行物流人员的责任,物流企业能否获得“第三利润”,做好物流货物运输是关键。,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一、货物运输的概念 货物运输是指在不同的地域范围之内,借助运力,改变物品的空间位置,使物品在空间内发生位置移动。具体地说,货物运输就是通过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将货物从一处运送到另一处的活动。货物运输实现了物品空间位置的物理转移,实现了物流的空间效用。,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二、货物运输在物流中的地位和作用 货物运输是物流过程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物流系统各项业务的中心活动。物流过程中的其他各项活动,如包装、装卸搬运、物流信息等,都是围绕着运输而进行的。在物流过程的各项业务活动中,运输是关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货物运输在物流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l )货物运输是物流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物流系统所具有的创造物品的空间效用的功能是通过货物运输来实现的,运输是物流系统不可缺少的功能,是有效组织物流的保证。( 2 )货物运输影响着物流的其他构成因素。运输在物流过程中还影响着物流的其他环节,例如,运输方式的选择决定着装运货物的包装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运输工具决定其配套使用的装卸搬运设备以及接收和发运站台的设计;运输状况影响着库存储备量的大小,发达的运输系统能够适量、快速和可靠地补充库存,从而降低库存量。,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3 )货物运输费用在物流费用中占有很大比重。在物流过程中,直接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支付的直接费用主要有运输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搬运费和物流过程中的损耗等。其中,运输费用所占的比重最大,是影响物流费用的一项重要因素,是运输降低物流费用、提高物流速度、发挥物流系统整体功能的中心环节,特别在我国交通运输业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在物流的各环节中。如何搞好运输工作,开展合理运输,不仅关系到物流时间占用多少,而且还会影响到物流费用的高低。所以,货物运输在拓展“第三利润源泉”空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4 )货物运输合理化有利于物流过程的系统化管理。在物流系统的各项业务中,运输是关键,实现运输合理化可以发挥运输在整个物流活动中应有的功能。加强运输管理,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物流过程中的其他环节及整个物流过程。因此,运输合理化是物流系统合理化的关键。,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三、物流常见的几种运输方式 1 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是物流企业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指使用交通工具在公路上载运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主要承担近距离、小批量的货运和水运,铁路运输难以到达地区的长途、大批量货运及铁路、水运优势难以发挥的短途运输。公路运输主要优点是灵活性强,公路建设期短,投资较低,运输速度快,可以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可以采取“门到门”的运输形式,公路运输也可作为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手段。2 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是指使用铁路列车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铁路运输主要承担长距离、大数量的货运,在没有水运条件的地区,几乎所有大批量货物都是依靠铁路,是在干线运输中起主力运输作用的运输形式。铁路运输优点是速度快,运输不大受自然条件限制,载运量大,运输成本较低。主要缺点是灵活性差,只能在固定线路上实现运输,需要其他运输手段配合,而且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需要。,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3 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使用船舶及其他航运工具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水路运输主要承担大数量、长距离的运输,其主要优点是成本低,能进行低成本、大批量、远距离的运输。水路运输是在干线运输中起主力作用的运输形式。它的缺点主要是运输速度慢,受港口、水位、季节、气候影响较大,在每年运输中中断的时间较长。4 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是指使用飞机或其他航空器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航空运输的主要优点是速度快,安全性和准确性高。其缺点是运输成本高、运载能力有限、受天气条件影响大。航空运输的单位成本很高,因此,主要适合运载鲜活、易腐烂、季节性强的货物,价值高或紧急需要的物资等。5 管道运输管道运输是指利用管道输送气体、液体的一种运输方式。管道运输的主要优点是,由于采用密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可避免散失、丢失等损失,也不存在其他运输设备本身在运输过程中消耗动力所形成的无效运输问题。它的缺点是仅适用于流体物品的运输,并且铺设管道的成本很高。管道运输的运输形式是靠物体在管道内顺着压力方向循序移动实现的,和其他运输方式的重要区别在于,管道设备是静止不动的。,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一、货物运输中的主体( l )托运人。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他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把货物交 给承运人运输的人。( 2 )承运人。指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他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负责用约定的运输方式把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 3 )收货人。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有权领取货物的人。他虽然不是签订运输合同的人,但他有权提取货物,并在一定条件下受运输合同的约束。( 4 )出租人。指因货物运输而与承租人订立租用交通运输工具合同的人,将运输工具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5 )承租人。指与出租人订立租用合同的人,是从出租人处租用运输工具的人。 ( 6 )多式联运经营人。指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人,他是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负责组织货物运输,相当于承运人的地位。,货物运输中的主体及物流企业的法律任,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二、物流企业在运输活动中的法律地位 ( l )物流企业作为物流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具有运输作业能力的物流企业是指利用自身拥有的交通工具完成物流中的运输活动的企业。物流企业与物流需求方(即货方)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类似于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的法律地位。( 2 )物流企业作为交通运输工具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具有运输作业能力的物流企业是指利用他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完成组织物流中的运输活动的企业。运输虽然是物流系统的重要环节,但并不是要求物流企业本身具有完成运输作业能力。通常,这类物流企业通过与交通运输工具的所有人签订租用合同,或者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方式完成运输活动。如果物流企业选择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与运输工具的出租人签订租用合同,它就具有了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即需要承担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三、物流企业的运输责任 物流企业是物流服务的提供方,其应承担的运输责任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l )使用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输货物。如果合同未作约定,兼顾货主利益及方便运输,选择最适宜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 2 )确保货物安全地到达目的地。如果发生货物的损失,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确保货物及时送达收货人手中。如果延期送达,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一、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约定期限将货物送到约定地点交给收货人,托运人按规定或约定支付运输费的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对运输中的各主要事项,特别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的产物。其中有承运人和托运人两方当事人,在实际中通常还有收货人参加的法律关系。 货物运输合同按照合同的对象的不同,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特种货物运输合同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管道货物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单一货物运输合同和联合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二、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l )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而不是被运送的货物本身。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以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2 )货物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作为合同的双方,承运人和托运人均承担相应的义务。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为目的的,所以,托运人在享受货物运送服务的同时有交付运输费用的义务。( 3 )货物运输合同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托运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以不是收货人,在第三人是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然不是合同的订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在此情况下,货运合同就是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4 )货物运输合同大多是诺成合同。在具体的运输实践中,大宗型货物的长期运输合同一般在合同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宣告成立;零担货物或者集装箱运输合同则一般为实践合同,以货物交付验收为成立要件,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之时合同成立。( 5 )货物运输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承运人为了提高运输效率,一般先拟定好合同条款,统一印制货运单、提单等。大部分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相应条款都由国家授权交通运输部门统一规定,双方当事人无权自行变更。,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三、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l )当事人条款。这是合同的必备条款。由于货物运输合同往往会涉及第三人,所以该项条款中不仅要写明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基本情况,还应准确写明收货人的详细情况,以确保货物可以安全及时地到达收货人手中。( 2 )货物名称、规格、性质、数量、重量等。这些都属于货物的基本情况托运人应该向承运人如实申报,因为这些情况都决定了货物的包装和装卸等方式。如果因为托运人虚报或者漏报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进行赔偿。( 3 )包装要求。准确的包装可以有效避免货物的毁损、灭失和短少等货损。货物有统一包装标准的,托运人必须按照此标准进行相应的包装;没有统一包装标准的,其包装应符合该货物包装的一般要求,并能保证货物的运输安全。( 4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只有约定了明确的货物起运点和到达点,当事人才能准确地完成货物的交接,承运人才能适当地选择运输线路,同时,此条对于承运人责任期间的认定也很有意义。( 5 )货物运输期间。此条可以保证货物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目的地,同时可以保证托运人在其他合同中的及时履行。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如果运送的是鲜活或节令性商品,尤其要注意此条内容。( 6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一般写明包装种类即可。,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6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一般写明包装种类即可。( 7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运输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运人负责装卸,也可以约定由托运人负责装货、收货人负责卸货。( 8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收货人在提货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领取货物,对货物进行检验。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对货物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 9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交付运输费是托运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同时与承运人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所以运输合同中对此应作出明确的约定。( 10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运输合同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双方当事人,当对此作出明确而详细的约定。( 11 )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这是所有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对此作出约定,将有利于快速、准确地确定各方责任,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12 )其他条款。当事人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四、物流企业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法律责任 物流企业在货物运输中可以作为物流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也可以作为交通运输工具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可以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人。但无论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对委托人都要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自己的责任。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要使用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输货物,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保证货物按时送达。,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货物运输合同一般包括三方当事人,即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他们各自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如下:,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效力,4,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一、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1.托运人的权利( l )有条件地拒绝支付运费权。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 2 )可以变更解除权。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4,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托运人的义务( l )支付运费的义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运输费用。( 2 )如实申报的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3 )交付相关手续的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4 )根据需要合理包装货物的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合同法 第1 浦条的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按照有关危险物的运输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5 )承担没有履行合同致使财产受损的赔偿义务。托运人应该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由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或者未履行其他义务,从而造成承运人人身、运输工具或其他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运人的权利( l )求偿权。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合同法 第1 邓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包装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3 )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提存权。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4,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2 承运人的义务( l )不得拒运的义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2 )按期运达的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运输工具,按期将货物安全地送达到目的地。( 3 )按路线运输的义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 )及时通知义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5 )损害赔偿的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4,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三、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1 收货人的权利( l )在货物送达前依照有关规定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权利。( 2 )在货物送达后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2 收货人的义务( l )及时领取货物的义务:接到收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在提货时,收货人应当向承运人出示提货凭证,并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 ( 2 )提货时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的义务:接到货物后,发现货物有毁损、灭失的,应在3 日内通知承运人;对不能立即发现的毁损或者部分灭失,应在接受货物之日起巧日内通知承运人。收货人请求承运人赔偿损失的权利自提货之日起6 个月内不行使则自动消失。,4,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物流企业进行公路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1,物流企业进行铁路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2,物流企业进行水路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3,物流企业进行航空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4,综合知识模块二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多式联运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5,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综合知识模块二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在物流系统中,运输承担了改变“物”的空间状态的重任,这种空间状态的改变是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航空以及管道进行的。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进行运输,都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经济法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以下简称 铁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以下简称 海商法 )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等。,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物流企业进行公路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1,物流企业在组织货物运输时,常常要利用公路这种运输方式,既可以使用自有汽车,也可以租用他人汽车,还可以与汽车承运人签订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进行运输,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运输,都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针对公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国际上针对公路运输的国际公约有 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等。,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一、使用自有汽车进行运输时,物流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使用自有汽车进行运输,物流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l )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运输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2 )根据货物的情况,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货物装载重量以车辆额定吨位为限。轻泡货物以折算重量装载,不得超过车辆额定吨位和有关长、宽、高的装载规定。( 3 )认真核对装车的货物名称、重量、件数是否与单据上记载相符,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 )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缩短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并将运输路线告知托运人。运输路线发生变化应通知托运人,以便其对运输进行监督。( 5 )尽快运送,在合理的运输期限内将货物运达。( 6 )保证运输安全,对产生的货损货差负责。( 7 )在货物运抵前,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二、租用他人汽车进行运输时,物流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租用他人汽车进行运输时,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与使用自有汽车进行运输时作为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相同。同时,物流企业作为承租人还应独自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l )在接收汽车时,应对租用的汽车进行检查,确认汽车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2 )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用的汽车。租用的汽车只能在约定的地域或道路上载运约定种类的货物。如果物流企业以违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来的汽车,致使汽车受到损害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物流企业赔偿损失。( 3 )妥善保管租用的汽车。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汽车受到损害,物流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4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燃料的费用。( 5 )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用的汽车转租给他人。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 )租用期限届满后,返还所租用的汽车。逾期不及时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三、与汽车承运人签订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进行运输时,物流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物流企业直接向汽车承运人托运货物,把货物运输交给专业的汽车承运人来完成,并作为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与之签订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此时,物流企业作为托运人或托运人的代理人,托运货物的专业汽车公司作为承运人,它们各自的责任是不同的。,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2,1,5,4,3,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需要和特性,提供适宜的车辆,承运人应按运送货物的情况,合理安排运输车辆,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在约定运输期限内将货物运达,对货物运输安全负责,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1 物流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l )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质量、体积、包装方式等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2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需办理准运或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托运时应将准运证或审批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物同行。如果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3 )在托运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和其他易腐货物、易污染货物、货币、有价证券以及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4 )托运货物应按约定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 5 ) 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使用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6 )托运特种货物(如冷藏货物、鲜活货物等)时,应按要求在运单中注明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 7 )货物包含需要照料的生物、植物、尖端精密产品、稀有珍贵物品、文物、军械弹药、有价证券、重要票证和货币时,必须派人押运。并且,应在运单上注明押运人员姓名及必要的情况。押运人员必须遵守运输和安全规定,并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照料、保管和交接,如发现货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告知车辆驾驶人。( 8 )托运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2 汽车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l )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需要和特性,提供适宜的车辆。要求提供的车辆应当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对特种货物运输的,还应为特种货物提供配备了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的车辆。( 2 )承运人应按运送货物的情况,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货物装载重量以车辆额定吨位为限,轻泡货物以折算重量装载,不得超过车辆额定吨位和有关长、宽、高的装载规定。( 3 )按照约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如果在起运前要改变运输路线,承运人应将此情况通知托运人,并按最终的路线运输。( 4 ) 在约定的运输期限内将货物运达。零担货物应按批准的班期时限运达,快件货物应按规定的期限运达。( 5 ) 对货物的运输安全负责,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2.作为承运人的运输部门违约时应负的责任( l )如果承运人未按运输期限将货物运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可以要求其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运输期限,是由双方共同约定的货物起运、到达目的地的具体时间。未约定运输期限的,从起运日起,按200 千米为一日运距,用运输里程除以每日运距,计算运输期限。( 2 )如果承运人未遵守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的损失,可要求其负赔偿责任。( 3 )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毁损或灭失,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承运责任期间是承运人自接受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时间。托运人还可以与承运人就货物在装车前和卸车后对承担的责任另外达成协议。,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承运人举证后可不负赔偿责任(即免责事项): ( l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或者合理损耗。( 3 )包装的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4 )包装体外表面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或灭失。( 5 )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6 )由于押运人员的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 7 )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物流企业在组织货物运输时,常常要与铁路部门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委托铁路部门进行运输。铁路部门将火车车辆编组成列车在铁路上载运货物,物流企业作为托运人和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是不同的。我国针对铁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等。国际上针对铁路运输的国际公约有 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 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等。,物流企业进行铁路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一、物流企业作为托运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l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铁路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2 )要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 3 )对货物进行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对于包装不良的,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如果拒不改善,或者改善后仍不符合运输包装要求,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4 )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一件货物两端各粘贴或钉固一个用坚韧材料制作的清晰明显的标记(货签),还应该根据货物的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储运图示标志。( 5 )要按照规定支付运费。双方可以约定由托运人在货物发运前支付运费,也可以约定在到站后由收货人支付运费。但铁路运费通常都是由托运人在发运站承运货物当日支付。如果托运人不支付运费,铁路承运人可以不予承运。,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二、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l )及时运送货物。铁路承运人应当按照铁路运输的要求,及时组织调度车辆,做到列车正点到达,并且承运人应当按照全国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运到目的站。( 2 )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对承运的货物妥善处理。铁路承运人对于承运的容易腐烂的货物和活物,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 )货物运抵到站后,及时通知收货人领取货物,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三、铁路运输时,物流企业和铁路部门违约时应负的责任1作为托运人的物流企业违约时应负的责任( l )由于物流企业错报或匿报货物的品名、重量、数量、性质而导致承运人的财产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物流企业对货物的真实情况申报不实,而使承运人少收取了运费,要补齐运费,并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定的费用。( 3 )承担由于从外表无法发现货物包装上的缺陷,或者由于未按规定标明储运图示标志而造成的损失。( 4 )在物流企业负责装车的情况下,由于加固材料的不合格或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由于违反装载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物流企业承担责任。( 5 )由于押运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由作为托运人的物流企业承担责任。,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2作为承运人的铁路部门违约时应负的责任( l )货损责任。铁路承运人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流企业办理了保价运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如果未办理保价运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而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 )迟延交付的责任。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承运人应当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以运费为基础,按比例退还。对于超限货物、限速运行的货物、免费运输的货物以及货物全部灭失的情况,承运人不支付违约金。如果迟延交付货物造成收货人或托运人的经济损失,承运人应当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运人逾期3 。日仍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的,托运人、收货人有权按货物灭失向承运人要求赔偿。 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铁路承运人举证后可不负赔偿责任(即免责事项): ( l )不可抗力。 (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 3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过错。,2,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水路运输是物流运输功能实现的最基本形式之一。我国水路运输,由内河、沿海和远洋三部分组成。我国针对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有: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海商法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国际海运条例 。在国际上,主要有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及 汉堡规则 三个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是一种重要而又古老的运输方式,物流企业在组织运输时,也经常采用水路进行货物运输。在通常情况下,物流企业与水路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达成协议后,进行运输。在水路运输合同中,物流企业作为托运人和水路运输部门作为承运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是不同的。,物流企业进行水路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一、物流企业作为托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l )及时办理港口、海关、检疫、公安和其他货物运输所需的各项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2 )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应当与运输合同的约定相符。( 3 )妥善包装货物,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需要随附备用包装的货物,应当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包装,交给承运人随货免费运输。( 4 )在货物的外包装或者表面上正确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牢固。( 5 )除另有约定外,应当预付运费。,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 6 )当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按照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制作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危险性质以及必要时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未通知承运人或者通知有误的,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根据情况需要将危险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知道危险货物的性质并已同意装运的,仍然可以在该项货物对于船舶、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构成实际危险时,将货物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不影响共同海损的分摊。 ( 7 )除另有约定外,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饲养、照料的活动物、植物,以及尖端保密物品、稀有珍贵物品和文物、有价证券、货币等,托运人需要申报并随船押运,并在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证件。但是,押运其他货物须经承运人同意。( 8 )负责笨重、长大货物和舱面货物所需要的特殊加固、捆扎、烧焊、衬垫、苫盖物料和人工,卸船时要拆除和收回相关物料;需要改变船上装置的,货物卸船后应当负责恢复原状。( 9 )托运易腐货物和活动物、植物时,应当与承运人约定运到期限和运输要求;使用冷藏船(舱)装运易腐货物的,应当在订立运输合同时确定冷藏温度。,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 10 )托运木(竹)排应当按照与承运人约定的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进行编扎。在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物上加载货物,应当经承运人同意,并支付运输费用。在航行中,木(竹)排、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物上的人员(包括船员、排工及押运人员)应当听从承运人的指挥,配合承运人保证航行安全。( 11 )承担由于下列原因发生的洗舱费用: 提出变更合同约定的液体货物品种。 装运特殊液体货物(如航空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植物油等)需要的特殊洗舱。 装运特殊污秽油类(如煤焦油等)卸后需要的洗刷船舱。在承运人已履行船舶运货义务的情况下,因货物的性质或者携带虫害等情况,需要对船舱或者货物进行检疫、洗刷、熏蒸、消毒的,应当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负责,并承担船舶滞期费等有关费用。,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二、水路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l )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干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 )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 3 )妥善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4 )按照约定、习惯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目的港。承运人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5 )在约定期间或者在没有这种约定时在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 6 )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并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三、作为托运人的物流企业和作为承运人的水路部门违约时应负的责任1.作为托运人的物流企业违约时应负的责任( l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办理各项手续和有关单证不及时、不完备或者不正确,造成承运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因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与运输合同的约定不相符,造成承运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因未按约定托运危险货物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流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2 作为承运人的水路部门违约时应负的责任 承运人对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货物的损坏、灭失或者迟延交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物流企业在托运货物时办理了保价运输,货物发生损坏、灭失,承运人应当按照货物的声明价值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承运人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低于声明价值,则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货物未能在约定或者合理期间内在约定地点交付的,为迟延交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未能在上述期间届满的次日起60 日内交付货物,可以认定货物已经灭失,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承运人举证后可不负赔偿责任(即免责事项): ( l )不可抗力。( 2 )货物的自然属性和潜在缺陷。( 3 )货物的自然减量和合理损耗。( 4 )包装不符合要求。( 5 )包装完好,但货物与运单记载内容不符。( 6 )识别标志、储运指示标志不符合规则的规定。( 7 )托运人申报的货物重量不准确。( 8 )托运人押运过程中的过错。( 9 )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流质、易腐货物。( 10 )托运人、收货人的其他过错。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物流企业可以要求返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部分灭失的,承运人按照实际交付的货物比例收取运费。,3,第二单元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1,3,物流企业进行航空货物运输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4,对物流企业来说,航空运输也是一种重要的运输方式。在实践中,物流企业大多通过与航空公司签订包机合同或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来完成货物运输。我国针对航空运输的法律法规有: 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在国际上主要有 1999 年蒙特利尔公约 (全称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