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简介课件.ppt
,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简介,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问题线索分类处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两点体会,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1,定义,信访举报的方式,问题线索的来源,问题线索分类处理,2,收件处置,分类处置,分类处置,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反映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组织处理的可采取谈话函询处置方式。,初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有可能违纪的线索,可采取初步核实处置方式。,暂存待查,对反映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即可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可采取暂存待查类处置方式。,了结,反映问题失实、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或经谈话函询,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也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或经核查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或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可采取了结处置方式。,注意事项,问题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呈批件问题线索处置意见,谈话函询,3,谈话函询,谈话方式,谈话程序,注意事项,地点:确保谈话安全,应安排在一楼。时间:采取委托谈话的,受托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开展谈话,并将谈话记录上报。,函询程序,函询处理意见,注意事项,签阅:函询对象书面说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审阅签字后报发函机关。被函询人为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直接回复发函机关。通报:谈话函询对象必须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上就本人接受谈话函询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具体承办的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存档: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初步核实,4,初步核实的条件,初步核实程序,证据收集,步骤7,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述、被调查人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证据收集方式,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说明;,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与被调查人、证人谈话时,如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应事先告知本人。,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初核后的处理意见,注意事项,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初核时限:应该快进快出、快查快结。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立案审查条件,立案审查程序,撰写审查报告,注意事项,立案审查的时间要求党纪案件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审理程序,移送资料,立案审查依据,包括检举材料、领导对初步核实的批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立案审查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审查的材料;立案审查报告、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告知材料);被审查人的检讨材料和被审查人意见的书面说明; 全部证据材料。既包括对所调查的问题认定的证据材料,也包括对所调查的问题否定的证据材料。,立案审查结果,注意事项,人员:审理工作应指定2名以上审理人员承办,并明确其中一人为主审人。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案件调查组成员不得担任审理人员。时间:整个案件审理一般应在30日内审结。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处理,党纪处分,移送处理,注意事项,决定移送涉刑案件,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可先行作出党纪政纪处理;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也可先移送,但应在一审判决前作出党纪政纪处理。,感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