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电信行业资料汇编.docx
安邦集团Anbound Group总第234期2005/09/202005/09/26安邦电信行业资料汇编Industry Information-Telecom¨ 安邦视点¨ 政策导向与市场环境¨ 运营业动态¨ 设备市场动态¨ 热点关注¨ 行业数据安邦集团信息总部【“十一”放假通知】 尊敬的客户: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今年“十一”放假的通知,安邦公司的节日安排如下:10月1至7日为假期,8日正常上班;根据惯例,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和信息总部的假期提前一天,从9月30日到10月6日放假,10月7日上班。节日期间信息产品将停发,从10月7日晚间起,所有信息产品恢复发送,产品中将包含假期中的信息。请所有传真接收客户提前准备好传真设备。祝大家节日愉快,健康平安!本期要目快速进入点击页码â安邦视点6【3G牌照在等TD-SCDMA】6【市场:国内短信服务商的收入将面临再次打击】6政策导向与市场环境6【我国首部短信法规将于近期出台】6【电信法审议还需6个月】7【10月1日起电信资费定价权下发运营商】8【专家就我国放松电信资费规制提出四项建议】9【国资委欲改央企一言堂,铁通试点进展顺利】10【信产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电信条例实践经验珍贵】12【信产部整顿特殊接入码,95特殊码号将放开】14【信产部官员:发挥产业链各环节优势推动3G】15【运营商获批试水网络电话,信产部清查违规服务】16【我国将全面推进农业等五个领域信息化建设】16【政府力挺TD,业内称3G发牌不会早于明年3月】16【电信条例5年奠基法制化】18运营业动态20总部20【四大运营商的近期重点】20【中国移动全网手机电视业务将于28日开通】20【传中移动15亿美元购印度RTL移动公司】21【中国移动积极备战萨班斯法案】22【中国联通推出“交通新时空”业务】22【联通9月发动闪电行动,79家SP彻底清理出局】22【联通BREW进入二期工程,活跃用户超过200万】24【联通参与可可西里科考开始,CDMA将受严重考验】24【联通有意进军手机电视,带宽费用成巨大挑战】25【13家厂商助中国电信,备战IPTV】26【中国网通将承担2008年奥运广播电视信号传送任务】27【韦乐平:中国电信网络转型也是当务之急】27【网通宽带战略初见效】28地方30【北京移动优惠扩至所有节假日,神州行0.29元/分】30【天津移动开展“质量月”活动】30【四川移动推出“绿色充值”】31【四川移动无需换号免费体验全球通A+服务】31【深圳电信试水网络电话,长话费每分钟0.2元】32【上海电信选择北电扩容其城域骨干网】32【中国电信上海样本亮相,下注IPTV挑衅广电】33【成都市电信NGN正式商用】34【电信网通固网转型初定,中国电信广东肇庆试验】35【山西网通电话用户突破八百万】35【北京网通黄金周固话缴费延长7天】36国际同业36【世通公司投资者获赔61亿美元】36【英特尔年底在东南亚测试WiMax,重点在农村】37【Cingular06年将推移动iTunes音乐下载服务】37【Verizon正式发布付费电视服务】38【英特尔看好亚洲潜力,启动新一轮WiMax试验网】38【芬兰小城给手机开历史服务,可见百年前场景】39【沃达丰称3G服务需求旺盛,年底实现预期目标】39【AOL涉足网络电话服务,整合即时通讯与电邮】39【法国电信CEO警告新一轮电信泡沫已现端倪】40设备市场动态40网络系统及设备40【中兴在巴基斯坦试运WiMAX,全球推广更近一步】40【中兴全方位备战3G】41【中兴通讯承建罗马尼亚全国骨干传输网】42【固网转型直面三大焦点,中兴“固网3G”能否破题】42【华为公司累计申请专利突破八千件】43【华为助阿联酋电信建NGN网,提供视频通讯服务】44【华为计划今年在CDMA基础设施市场赚10亿美元】44【思科Macromedia联手合作,共推Web会议新系统】45【全球IP需求高涨,思科售出第600万部IP电话】45【阿尔卡特极力拓展普遍服务,抛出诱人商务条件】45终端设备47【诺基亚N91音乐手机推迟到明年第一季度发布】47【诺基亚推千元折叠低价机,目标对准中国欧洲】47【TCL研发3G弃阿尔卡特,年底出样机明年推广】48【中兴手机凭技术抢占国际市场】48【吴瑞林透露侨兴手机霸业,CECT明年登陆港股】49【打响国产手机突围第一枪,康佳30亿大单砸市场】50【NEC推出全球最薄手机,厚度12毫米带相机播放器】51【昔日冤家握手言和,Palm微软携手推智能手机】51【吴鹰驳斥小灵通短命说,下一步将推多模手机】52其他53【诺基亚台湾3G研发中心运营,开拍手机电视剧】53【诺基亚与浙江合作升级,打造移动应用产业链】53【明基预测06年公司销售额将达100亿美元】54【康佳通讯黄仲添:黑手机玩残国产手机品牌】55【固网运营商偷梁换柱,CDMA、小灵通再战乏力】55【20美元低价手机明年问世】57【十年之内手机将具有嗅觉视觉及听觉功能】58【国庆在即手机市场点燃战火】58【传华为12亿美元竞购马可尼,后者股价应声上涨】60【电盈收购SUNDAY虽败犹胜,网通华为或可受益】60热点关注62本周焦点话题62【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召开】62【双模小灵通将国内上市,运营商开始暗地测试】62【小灵通将与固话融合预计半年后用户数过亿】63【李嘉诚3G掘金好戏开演,分拆套现股东仍受益】633G专栏65【北京十一五规划明确上马3G,借奥运大力发展】65【沃达丰:3G服务需求旺盛,年底将实现预期目标】65【TD-SCDMA测试已具组网能力,牌照发放仍审慎】65【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成就展开幕,TD-SCDMA广受赞誉】66【运营商3G策略亮招,移动盯数据固网瞄准全网】67【各方专家献策如何备战3G】68【中国3G迎来商用最后时刻】71【和黄分拆意大利3G上市,集资还债抵35亿欧元】73【通信展一号主角仍是3G,TD-SCDMA数风流】74新技术的发展及应用75【电信网通开始试点网络电话】75【手机连续剧大闹西游出世】76【北电积极开发WiMax技术产品】76【个人手机网站升温,新技术降低WAP建站门槛】76【IPTV商用试点酝酿收费】77【AOL与微软拟推VoIP服务,实现PC到电话通讯】78【263ET社区新应用模式上线,打造网络通信平台】78【小灵通将实现电视功能,面前可欣赏短剧节目】79行业数据79【中国移动8月份新增用户364万,比7月有所提升】79【中国联通8月份新增用户120万】80【移动联通角力WAP市场,中国用户年底达3500万】80【诺基亚在全球移动电话销售量已超过10亿部】80【全国小灵通用户超过8127万】81【2005年前8月运营商短信收入逾200亿】81【信产部公布今年前8个月数据,电话用户超7亿】81【前8月全国手机短信发送量近2000亿条】81【台湾APBW巨资采购内地3G手机,服务85万用户】82【今年第二季度日本FTTH宽带用户已超过CATV】82相关资料库83【中国GSM十年历程的启示】83【电信条例局限性与缺陷也日渐凸现】85【国际电信业资费规制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87【众多CP将有机会和空间发展为巨人】89【网络电话,主动防御的“爱与哀愁”】89【网络电话传闻促国内固网运营商变革提速】90【Wi-Fi联盟宣布CNTMS提供认证测试服务】92【照相手机成发展最快消费品】92【明年坐飞机将能打手机】92【西门子中国仍扩招5000名员工】93【SK电讯在韩国开通BcN宽带融合网络服务】93【Verizon牵手迪斯尼,进军视频服务市场】94【网络电视新规正在酝酿出台】95【手机病毒威胁日益严重,安全公司持不同看法】95【安全专家发现可自动感染用户电脑手机病毒】95【电信业新的发展方向-无缝通信】96【固网与移动业务的融合】99安邦视点【3G牌照在等TD-SCDMA】 中国将在何时发放3G牌照?发放几张牌照?一直悬在3G头上的问号至今没有得到解答。对此,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表示,“我们不说不等于我们没做,只是时机未到。中国发展3G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相关决策。”最近无论政府、协会、厂商和产业联盟,都在以最强的声音反复强调一个事实:最近半年到一年来,TD-SCDMA技术在各个方面取得了突破进展,已初步具备投入商用的条件。奚国华表示,中国对发展和引进3G技术的掌握能力是领先的。发展3G技术,不仅要考虑技术本身,更要考虑应用,发展3G要靠技术和市场的双驱动。电信研究院一位人士则表示,在3种技术中,TD-SCDMA虽然起步晚,但在中国市场上,没有TD-SCDMA的存在,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情。因此,在TD-SCDMA技术真正成熟之前,让WCDMA和CDMA2000率先在中国市场上发展,同样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换言之,中国的3G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直在等TD-SCDMA。从3G牌照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犹豫来看,TD-SCDMA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当前有一种很有影响力的想法在影响着决策层面:中国有巨大的市场,这应该能够拉动TD-SCDMA这种国产技术标准。中国在许多重要的产业领域,几乎都没有自己的主导技术标准,近年,这对中国决策者有不小的刺激。这种背景将影响未来的决策。 安邦每日经济2005/09/22返回目录【市场:国内短信服务商的收入将面临再次打击】 手机发短信是人们常用的交流方法,但形形色色的短信犯罪手法也不断发生,使内地短信市场一片混乱。据了解,信息产业部正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制订内地首部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届时用手机乱发短信息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还会处予重罚。预计有关法例将于年底推出,其中包括对短信发送黄色段子。去年4月,信息产业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等问题提出专门的应对措施。近日信息产业部官员在“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上称,以前的通知是一个前导性文件,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现行相应的短信法律制度显然不够完善,急需立法规范短信市场。由于现在国内许多网站的盈利点就是依靠大量的“黄色擦边球”短信来获取收入,一旦此规定出台,将对许多网站的利润及现金流造成影响,对于相关的短信服务商将是雪上加霜。 安邦每日经济2005/09/22返回目录政策导向与市场环境【我国首部短信法规将于近期出台】 据某报社报道,乱发黄段子将承担法律责任。在23日召开的“2005短信中国高峰论坛”上,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质量与服务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透露,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 去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等问题提出专门的应对举措,但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现行相应的法律制度显然不够完善,急需立法规范短信市场。 “以前的通知是一个前导性文件,新的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对短信息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沈泳涛称,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闻晨报2005/09/24返回目录【电信法审议还需6个月】 8月末,信息产业部召集全国通信管理局局长,审议刚刚出炉的最新版电信法草案,“与前几稿相比,草案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接近法律条文了,”参加讨论的一位管理局局长表示。 与此对应,权威部门有关官员日前也透露,电信法将在今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电信法一旦出台,将结束电信行业多年无法可依的局面,同时,与之相关的各项电信改革也将提上日程,这将会对我国电信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位电信法专家说,“电信法的出台指日可待,最晚不超过明年。” 明年下半年或有结果 浙江大学一位法学博士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审议的一般程序,一部法律出台一般都要通过三次审议,而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开一次全体会议的惯例,完成这三次审议,将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 依据这一流程,即便在今年内提交审议,但真正能够最终通过电信法,也只能在明年下半年等待结果。如果审议未被通过,则要重新进行修订。 尽管电信法出台具体在什么时候还未能确定,但业界还是对电信法提交人大审议,给予了积极地评价。 部分曾参与讨论电信法草案稿的地方通信管理局人士表示,从本次提交审议的电信法来看,近年来,通信管理局监管工作总结出的经验,在其中都有充分地体现,这将有利于应对今后电信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表示,电信法能够在今年年底提交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这是电信法工作上的一个“突破”,今后,电信法将进入更高立法阶段。 老问题与新思维 事实上,电信法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在前不久,信息产业部在贵州召开电信普遍服务会议,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在发言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着力研究和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竞争模式。加强立法工作,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局面。” “电信法的出台,已经刻不容缓,它关系着整个电信行业管理体系建立的根本问题。”一位参加本次会议的国际电联的代表说。 事实上,电信法草案从1980年即开始起草,1988年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1993年起草工作开始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并于1998年和2003年,分别列入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列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前后共历时25载。可谓一波三折,举步维艰,一直未能进入到立法的核心程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长期关注电信领域的社科院研究员余晖表示,电信法属于行业立法,立法意图不可避免趋向行政部门、难以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出台一波三折并不难以理解。 “这主要是由于各方意见不统一,电信法(草案)一直未能在国务院法制办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工作一直在延迟。”电信法起草专家委员会一位人士透露。当问有哪些分歧时,该人士并未明确回答提问,只是表示“主要集中在过去未解决的问题上。” 据了解的情况,依照现行电信条例的执行经验,分歧主要是集中在:三网合一,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等“老问题”上。而电信法中,也对这些问题都做出了规定。 “处理这些问题的原则主要是回避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化解监管中的空白点,否则提交人大审议将难以进行。”上述专家表示。 在电信法新草案中,对以往一些关键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三网融合,早在1999年国务院发布7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而这曾一直被业界认为是电信法在三网合一问题上无法逾越的体制门槛。 此次电信法中就明确规定,通信和广电持相应的业务许可证,就可以进入对方领域开展业务。这为三网合一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而在互联互通方面,此前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电信法送审稿中就已单设一章,并参照电信条例的执行经验,对互联互通做出规定,并同时设立了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 北京邮电大学舒华英教授称,互联互通实质上涉及到的是一个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通过专门的规章来落实电信法关于互联互通的要求。有专家指出,随着电信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用户对电信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强,电信法对互联互通的规范也深入到互联内容、互联所涉及的技术、互联结算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具体要求来规范,这不仅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也更符合电信法立法的本质要求。“无形之手”推动 外界对电信法寄予较高期望并不难理解。但是,期望电信法能解决所有问题,却是不符合实际的。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一位参会的地方通信管理局代表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在处理一个电信计费纠纷的问题,质监部门依据的是计量法、消费者依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部门只有电信条例。从法的效力来看电信条例远低于另两部大法规,在这样的情况下,电信条例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在监管工作中,往往容易出现监管的“空白”。但是,电信法一旦颁布,那么在处理这种问题时,又该怎样维持这种公平的监管环境呢? 余晖称,当前政府各行政部门具有立法、执法、行政等功能,电信立法涉及很多的部门利益。因此,作为行业法律,电信法执行上,还将存在一些困难。 中国律师协会蔡海宁律师说,一个盗窃者可以因为截断光缆当废品出卖被送进班房,一个公司却可以破坏几十条光缆,造成大规模通信中断,而不会触及“破坏通信设施罪”。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电信法的制订只是填补无法可依的局面,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市场秩序,更关键的是在于要利用市场调节的方式,实现监管。如在资费方面,市场充分的竞争,监管部门在价格上的约束力将逐渐被市场所取代,避免监管机构和运营企业在资费上的人为管制。“必要时,通过市场来调控,将更符合电信法立法的根本要求。”余晖表示。 通信产业报2005/09/26返回目录【10月1日起电信资费定价权下发运营商】 本月初,国家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对外宣布对涉及长途电话费、手机国内漫游话费、固话本地通话费进行资费上限管理,以鼓励竞争,使电信资费形成市场定价。据分析,各大运营商短时间内出台新资费的可能性不太大,但会通过各种促销方案进行市场初探。而且,我市部分电信运营商近日已经开展了“IP电话买200送100元”、“买400元送200元”等话费优惠活动。 运营商参与资费定价 一直以来,国家对电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但在近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连续对电信业务资费作出重大改革,电信资费的坚冰正在逐渐消融。9月2日,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了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资费上限标准暂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该规定将从10月1日起实施。至此,电信资费定价权开始下放。运营商将第一次掌握部分价格主动权。 早在今年2月,国家信息产业部就表示,今年电信改革重点就是逐步使电信资费市场化,并形成机制,将资费的决定权交给企业、还给市场。政府对资费管制调整的最终目标,将从政府管制过渡到全面市场定价。上限管制能够使得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定价,同时免除了电信用户遭遇部分垄断运营商制定高资费的风险,是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电信资费监管形式。这是国内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变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此次调整被视为电信资费监管方式改革的分水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上限管理”避免恶性竞争 价格完全市场化,会导致恶性竞争吗?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现行以报备为管制手段的资费管理方式已使得企业拥有较大的自主定价权,近几年各地的资费套餐层出不穷,市场实际资费标准已经比实行政府定价的资费标准大幅降低。手机费已降到与固话费不相上下,甚至名目众多的单向收费已悄然实行,已经进行市场定价的IP话费价格战更呈现出白热化。 因此,“上限管理”只是确认这种定价的合法性,相信不会引发过于激烈的资费降价。手机漫游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才是实行上限管理后值得关注的焦点。 重要项目仍维持监管 在大范围放开电信资费的同时,信产部对电信资费争议中最大的手机单向收费和固定电话月租费这两项最基本的项目仍然维持严格监管,并不在此次调整之列,这意味着取消固定电话月租和手机从双向收费改成单向收费仍然不被允许。 重庆时报2005/09/22返回目录【专家就我国放松电信资费规制提出四项建议】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专家王爱华日前指出,一直以来,中国电信业的资费规制既规制公正报酬率又规制价格上限,结果是价格上限规制中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无法发生作用,公正报酬率规制中产品(服务)的质量保障机制也无法发生作用。因此, 建立基于激励性的规制政策,加快引入资费的上限规制方式,替代实 行多年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为主的定价体系是大势所趋。 这位专家认为,电信资费规制,基本上是电信自由化与民营化浪潮下的配套措施, 更是确保公平竞争的重要前提。实施资费规制的目的在于防止具市场力量的主导运营商滥用其市场力量,获取不当的利润,进而伤害到消费者权益。 从全球电信自由化的历程看,当一些国家的电信市场进入充分竞 争时期时,政府仅对部分基本电信业务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电信企业的资费实行上限规制。运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对资费进行调整,有些业务资费调整仅需报政府规制部门备案即可。只要市场没有发生恶性竞争或企业没有被申诉,政府一般不对市场进行干预。这一时期,资费结构与资费标准主要依据市场需求进行灵活地调整。 具体到我国,王爱华提出了放松资费规制的建议四项建议发: 一是,要对主导电信运营商实行较为严格的价格上限规制,其承担 的互联互通义务由非主导电信运营商的接入亏空费予以补偿。非主导 电信运营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资费进行调整,有些业务资费调整仅需 报政府规制部门备案即可。 二是,参照FCC在上世纪90年代对AT&T规制那样,根据竞争程度划 分业务群组,对不同的业务群组分别进行价格上限规制,避免主导电 信运营商进行交叉补贴,破坏市场的公平性。除可对价格上限规制外,也可对价格波动率的幅度进行规制。 三是,参照FCC的规制实践,在设定价格上限的同时,承诺保障运 营商的最低报酬率(相当于价格下限)。若运营商达不到最低报酬率, 则允许其下年度调高价格上限。 四是,政府应掌握更多的成本信息。电信立法应当强制要求电信运 营商将其与确定电信资费有关的成本数据定期上报,同时规制机构应当依法规范电信运营商电信资费的确定依据和计算方法。 王爱华强调,事实上,我国的电信规制机构对于资费方面的规制已经开始采取新的措施。随着这一 措施的出台,以及后续各项措施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电信资费规制将 逐步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并将促进整个电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eNet硅谷动力2005/09/22返回目录【国资委欲改央企一言堂,铁通试点进展顺利】 统辖包含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在内的169家顶级央企,掌管9.2万亿国有资产,国资委力图用最科学的手段管理辖下众多企业,显然,做只有一个脑袋的“千手观音”并非上选。 随着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的告一段落,为每个中央企业配置“大脑”的董事会制度旋即成为国资委当前的工作重点。随着国资委表示关于规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与国资委关系的意见、董事、董事会的评价办法、董事会和董事工作报告制度将在近期出台,权威专家预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多次提及的“淡马锡模式”可能成为建立央企董事会参照范本。 9月5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参加一个公开活动时明确表示,国资委将在完善央企董事会制度的基础上成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具体实施中央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话题一经提出,作为成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基础,央企董事会制度再次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 终极目标 促使国资委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深层原因,其实是目前169家央企中绝大部分是按照企业法注册,而非公司法。企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不分,国有控股的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使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上的作用极其有限;由于企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不能管理经理层,造成一些企业负责人“自己考核自己”。 对此,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国资监管机构不能仅作为国企的出资人,还要成为受法律保护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公司的股东,这对于巩固国资监管体制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为改变央企管理层“一言堂”的局面,2004年6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宣布选定7家央企进行首批董事会试点建设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要求,试点央企新董事会的成员应不少于9人,其中外部董事不少于2人。而目前7家试点企业基本上采取了“6+3”的比例,即6名内部董事加上3名外部董事,6名内部董事中还有一名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董事。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国资委将授予董事会选择经理人员、考核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薪酬和重大投融资决策权。而据了解的情况,建立后的董事会的工作包括:每年至少应向股东会报告一次工作;建立向股东提供信息的制度,除了定期的会计报表、生产经营状况等,还要提供包括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突发事件等不定期的信息;管理董事,包括选聘和解聘董事,对董事进行培训、评价、决定董事薪酬等。 国资委目前正计划继续做好董事的选聘和培训,选择一批经验丰富、工作业绩良好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试点企业的外部董事,条件成熟一家,纳入试点一家,在中央企业更大范围内推进这项工作。 通过建立央企董事会制度,国资委将把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点转向出资人代表和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花更多精力研究和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及优势国企,真正当好出资人。诚然,这才是国资委的终极目标。 取经“淡马锡”模式 仔细研究国资委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新措施,不时闪烁着“淡马锡模式”的影子。 知情人士表示,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早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主任时便对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十分感兴趣,在其出任国资委主任后该公司的名字更是经常在国资委内部会议上被多次提及。2004年6月国资委主任李融荣亲自带团赴新加坡淡马锡总部访问。其间,李融荣对当地媒体表示,此行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学习如何建好国有全资公司董事会。结束考察回国不久,李荣融便对外宣布,国资委已选定7家试点央企,计划于当年内完成新董事会的组建工作,并将在此基础上,用三年时间在全部央企建立起规范完善的董事会制度。 在新加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股东职责专门由国有独资的淡马锡控股公司行使。淡马锡一方面通过持股或出售股权体现其经营方向,一方面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其全资、控股企业的治理,即派其高管人员进入旗下公司的董事会参与决策。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表示:由于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是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资主体,是经国资委授权对投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能的管理者,是实现政府意图并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和手段,这就决定了这类公司可以相对容易地与“淡马锡”模式接轨。因此,国资委在将董事会制度引入中央企业的过程中参考淡马锡模式便合情合理了。 正如李荣融在新加坡考察时所强调的那样,国资委的成立,从国家层面解决了国有资产运营的责任问题,但具体到每家企业,责任并没有完全落实。现阶段,必须在企业层面建立相对完善的董事会制度,使之成为对国有资产负责的“载体”。 央企进行时 央企董事会试点将带来什么改变?正在进行试点的7家企业为余下的160多家央企未来的改革提供了最直观的样本。 在确定试点企业至今一年多时间里,以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7家企业建立董事会的进展情况一直颇受瞩目。最新消息显示,以中国铁通为代表的企业已经就此事成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国资委专门组织的董事会建设培训,董事会试点的进程明显加速,但是具体开始运作的时间还要等待国资委统一安排。在“6+3”的企业董事会构成中,7家企业普遍已经确认了5名董事,1名职工董事和3名外部董事还没有明确。 对此,国资委方面明确表示,外部董事将采取直接选聘与市场化公开招聘两种方式产生;外部董事人选可以是专家学者、有关部委近期退休的具有较深专业背景的人员、海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还有大型企业主要是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大型企业近期退出领导班子的人员。 而日前国资委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将逐步把对央企董事会的考核纳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体系,由此,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将更加具体、明了。有专家强调,央企所选拔出的外部董事会成员一方面要顾及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还要代表出资人的意志在董事会里发挥监督管理层作用,国资委一位监事会人士则表示,“外部董事的选择无论对国资委还是央企而言,任重而道远。” 李荣融缘何钟情淡马锡? 国资委在推行中央企业董事会制度过程中多次提及的淡马锡公司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财政部全资公司,负责持有并管理政府在国内外各大企业的投资。作为国有产权企业化管理平台,淡马锡灵活有效地处置国有资产的模式深深吸引了国资委主任李融荣的目光。 淡马锡很成功地作为新加坡政府与政府投资企业经营实体之间的中间层,厘清了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的边界。”其掌管的22家公司中,三分之一是上市公司,三分之二仍然是其全资公司,他们运作得都非常好。 从现实情况来讲,国资委的特殊地位决定他无法具体处置资产、买卖产权。而要想更加灵活有效地管理和处置国有资产,构建一个类似于淡马锡控股公司的专门从事资产运作平台,无疑是国资委的最佳选择。凡是政府不需要具体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处置较为频繁的国有产权,都可以由“淡马锡”式的投资控股公司实施运作。 通信产业报2005/09/26返回目录【信产部政策法规司李国斌:电信条例实践经验珍贵】 2005年9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的日子。 2000年9月25日,电信条例正式对外颁布,它规定了电信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电信网间互联调解制度、电信资费管理制度、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等8项制度。 正是这8项制度,成为当时我国电信行业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正是这8项制度,成为目前规范电信市场的基本法律依据。 “五年的实践证明,电信条例对促进电信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对开展电信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指出。 改革“强心剂” 电信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电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电信条例出台之前,我国电信市场尚无一部法律规章。由于历史的原因,电信市场早期,垄断突出,投诉居高不下,用户怨声载道,改革举步维艰,随后在经过政企分开、电信重组等诸项改革之后,我国电信业市场环境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初步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电信市场的传统方式,已不适应电信体制改革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应尽快转移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因此,电信条例的出台,无疑被赋予了更多的历史意义。 李国斌说,“电信条例的出台,结束了我国电信业基本上无法可依的状态,标志着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五年的成功实践,证明了电信条例对加快我国电信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首先,在电信条例出台和实施的阶段,正是我国电信改革关键时期,随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政企分开之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电信条例的出台,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一个准确的法律依据,市场也逐步规范,政府的监管工作逐渐加强;其次,电信条例为监管部门和企业,转变观念,依法监管,合理经营,提供了理论基础;最后,电信条例为消费者维护权益,保障正当合法的利益,提供了正当的途径。 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公报显示,2000年,我国电话用户总数为(固定、移动)2亿多户,而截止目前,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经突破7亿户,相当于每年以增加1亿户的速度发展。电话用户规模居世界第一位,其中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达到3.37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数量达到3.63亿户。对消费者而言,服务选择增加,资费总体水平大幅度下降。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电信条例准确地贯彻和执行是密不可分的。 决策艺术 随着电信市场不断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电信条例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不适应和“空白点”。而电信条例之所以能持续发挥巨大作用,不仅是市场环境所决定的,同时政府决策部门作了许多积极地努力。 目前电信市场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在网络管线铺设的问题上,过去竞争尚不激烈,管线铺设也是一家独大。随着垄断打破,参与的电信企业增多,竞争也更为激烈。电信企业为获得更多的利益,在线路铺设时,因此容易出现人为相互干扰,这不仅对电信企业不利,同时也造成消费者享受电信服务的缺失。 李国斌强调指出,电信市场所显现出的问题,属于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当前电信法制工作要以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决策为指导,紧密结合建设电信强国的实际,遵循电信业发展规律,妥善应对电信业当前出现的矛盾,从制度上加以逐步改进,继续发挥电信条例的作用,为电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他表示,目前电信市场的环境和当初制定电信条例时的市场环境有所不同。因此,要继续保持电信条例的效力,就必须遵循电信市场的发展规律,从而不断完善电信条例。 据了解,电信条例出台后,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法规。 信息产业部在电信条例的授权范围内,将电信条例确定的八项管理制度具体化。同时,也制定了多项相应部门的规章。 截止目前,信息产业部已经颁布了37项部门规章,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信法规体系框架,为我国实现依法治理电信业建立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从法规到法律 目前,我国电信业正处于由大到强的转变过程中,电信运营企业为适应需要,也纷纷加快转型。在这样一个电信业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构筑完备的电信法律法规体系,绝不可缺位。 从目前的立法实践来看,电信条例的执行效力等级较低,法律责任追究还需加强,在相当大程度上,还不能够完全满足未来电信市场发展的需要。 电信市场也期待着电信法的早日出台。李国斌表示,电信法不能解决电信领域的所有问题,它所解决的只是电信管理中最基本或者有特殊性的问题。而电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