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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泉市福德煤矿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周一下午20:00。(二)、参加人员矿级领导,科室的科长和主任、技术员、办公室业务人员、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员。会议由矿长主持,矿长不在时由安全副矿长负责。会议记录由矿调度室负责,会议纪要由调度室负责整理、打印、下发。(三)、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传达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2、各科室汇报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3、安全副矿长通报上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4、矿领导就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具体的要求及安排。5、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办公会议所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调度室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打印会议纪要,发矿属各单位。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6、严格安全办公会议的考勤制度,对无故迟到、缺席的人员按矿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定。2、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必须实行全面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三人及三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的发生。3、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必须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杜绝一人伤亡事故的发生。4、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努力完善安全技术手段,提高矿井抗灾能力。5、健全完善矿井的安全管理体系,做到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6、坚决杜绝矿领导的违章指挥,职工的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按国家规定,建立核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每年从吨煤中提取6元作为改善和更新煤矿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专用资金。2、从吨煤中提取1元作为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专用资金。3、从吨煤中提取1元作为抢险救灾专用资金,对于从事安全投入的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动用挪用安全投入保障资金。4、每年年末要组织召开一次矿井安全投入专题会议,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检查标准按自治区煤管局颁发的新疆小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米泉市煤炭局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检查标准执行。2、矿每月3日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日常矿井标准化管理工作,由各分管专业的部门和个人,对分管的场所建立月检、旬检、日检、班检记录、图表;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下井要进行动态检查。3、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由矿长组织,生产矿长具体负责,生产部门牵头。4、考核、评比、奖罚办法按安全及质量标准化检查规定执行。5、矿要认真配合上级质量标准化检查,矿长、生产副矿长要组织召开落实整改会议,要定单位、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由安全部门发出检查通报,上报、下发,存档备案。6、上级检查和矿自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要求进行处罚。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根据矿山安全法要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矿井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安全教育及培训人员及时间1、矿级领导按矿长、副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时间参加培训。2、特种作业人员按其证件有效期或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和复训。3、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老职工必须每周五参加安全培训学习。(二)、安全教育及培训内容:1、矿级领导干部除按国家安监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外,还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国家及部门颁布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另根据矿培训计划时间进行备课、讲课。2、特种作业人员及普工人员在矿必须参加每周五的安全学习,其学习内容如下:A、按培训计划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B、通报当前煤炭行业及本矿井安全生产的状况,表扬奖励先进,批评处罚典型的“三违”现象和个人。C、由矿领导对上周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1、结合本矿实际,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计划制定、培训时间的安排、考勤,干部、职工考核及培训费用计划和使用等工作,由调度室负责组织和管理。2、调度室必须明确培训计划的内容及受训人员、授课人员的职责,管好、用好培训费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发现和消除矿井各类事故隐患的保障:1、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矿井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2、严格执行矿井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矿井将安全工作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抓、日日抓、人人抓,并使其真正落实到实处。二、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采 煤 篇(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1、进入采煤工作面之前跟班领导、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严格进行敲帮问顶,认真处理好伞檐煤,确认工作面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其他工作。2、采煤工作面发现顶板和煤帮有片帮严重、顶板掉渣、淋水严重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总值班汇报。3、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发现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应及时更换、清挖,保持安全出口的畅通,保证其断面满足行人和通风的需要。4、对于倾角大于25°以上的小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5、在矿山压力显现较明显时放炮,必须待压力稳定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工作。6、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的冒落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分析冒顶的原因,加快工作面的推进速度。7、必须派专人加强回风巷,运输巷道的维护。8、当工作面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保护支架的有效措施;同时,必须有专人警戒。9、采煤工作面移架时:(1)液压支架必须保证完好,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2)必须安排专人管理乳化液泵站,及时添加乳化油,保证乳化液的配比符合规定。(3)工作面移架时,必须有专人观察移架情况,发现情况立即停止移架;工作推溜时应根据工作面的前部刮板运输机机头的位置,采取先推机头或先推机尾、然后从头至尾或从尾至头依次进行。(4)工作面推溜时,应保证前部刮板机的平直,防止出现陡弯或高低起伏现象。10、在移架时,要做到“三直一平”。11、在顶板管理中,加强放炮管理,保证封泥的长度,并按顺序放炮。12、工作面上下端头是管理重点,必须安排专人移端头,并保证单体液压支柱有足够的支撑力。13、工作面的顺槽超前支护要求支护有力,并不少于20米。14、加强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二)、通风管理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检查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老塘侧瓦斯浓度;发现瓦斯超限,严禁打眼放炮,必须及时汇报处理,排除瓦斯。2、必须保证采面通风设施完善,风路畅通,发现采煤工作面的风量不足时,要立即撤人,立即处理,待风流畅通、稳定,经检查瓦斯不超限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3、为了保证采煤工作面有足够的供风量,必须加强联络巷风门的管理,防止风流短路,造成工作面风量严重不足。4、为防止采空区的煤尘自燃,工作面推进应保证适当的推进速度,并有计划的进行放煤,直到放出黄土和矸石,来隔绝采空区。5、进、回风巷必须装设瓦斯传感器检测矿井瓦斯涌出量,并坚持采用“三专两闭锁”。密闭必须经常检查,尤其在来压期间要及时维修,防止采空区漏风。6、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道应安设防尘供水管道并安设支管和阀门,定期洒水灭尘。(三)、技术管理1、按照规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技术操作技能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培训,包括理论、实践。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采煤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如情况发生变化等应及时汇报,并协助技术人员及时修改回采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措施。3、各工作面要求文明生产,各巷道必须畅通,保证工作环境、电器设备、工具摆放、文明用语、着装穿戴等标准化。4、各区队应严格按照文明生产的标准化进行班组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5、新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有开工通知单。6、采煤队队长、班长发现有异常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7、管理干部必须认真召开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人的意见与建议,分析井下可能会发生的安全隐患,并派人解决。8、新工人招收必须经过严格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满4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掘 进 篇(一)顶板1、进入工作面之前跟班领导必须对工作面巷道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2、检查巷道支护是否存在下列问题。(1)棚架支护:棚架被压断;支护材料不符合要求;尺寸不够应及时补换,棚架支护未按规程规定要求背实、背牢;出现空帮、空顶 现象的,必须被实、背牢;上山巷棚架支护的仰山角的角度应符合规程规定,不得过大或过小;棚的梁口是否砍的过深、过浅,梁腿结合不严。(2)锚杆支护:锚杆是否打在实体煤体里边。锚杆是否有松动,检查锚杆是否按规程要求支护,有无顶板、煤帮松动现象,出现松动立即处理,金属网与金属网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锚杆超出煤壁不得超过50mm。如发现有以上情况时及时更换,加补处理。3、在掘进过程中装药量不能过大,要求多打眼,少装药,先掘后刷帮,一次成巷。并根据煤层的实际情况布置炮眼。4、对于掘进交叉点,因断面面积过大,矿山压力较大时,支护比较困难,在支护上要严格按要求进行。5、掘进巷道时,应坚持“有凝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当掘进工作面出现水流加大、煤质松软、顶板来压、并有臭味等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6、在掘进巷道中要穿越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如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它防治水措施。7、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放炮前必须加固,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 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探梁支护或其他措施。(二)、一通三防1、检查工作面风量是否够,局部通风机安放的位置是否合理,风筒是否平、直、紧、稳、拐弯缓慢。2、工作面的通风是否存在循环风。3、检查瓦检器是否完好;是否坚持“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前炮眼封泥是否按要求填满、填实。4、发生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立即处理。5、贯通巷道时要严格按贯彻巷道的要求操作,在距贯通有20米时,一条巷道必须停止作业。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填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三)、机电运输1、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不合格的立即进行处理。2、在运料时必须设置警戒。3、掘进时的电缆线必须吊挂整齐,按规程规定进行铺设,对损坏的电缆应立即更换。(四)、管理、技术1、按照规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包括理论、实践。2、按时复查各种规程,根据实际及时修改、补充。3、工作面各场所按要求做到标准化,各种杂物不得乱放。要求保证巷道的畅通。4、随着工作面的变化,操作工艺要求随时设定,并且补充各类安全措施。5、新的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有开工通知单。6、各巷道的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8m。7、巷道的掘进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作业。达不到设计断面积的及时返工。8、平巷的施工必须按中腰线施工。9、各班在作业时必须有一人带班作业,对本班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10、掘进队长在安排工作时应结合井下的实际情况。11、管理干部必须召开班前会,工人必须认真听取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安排。12、新招工人必须熟悉井下通风知识,不得随意破坏通风设施。13、井下的通风巷道内不得堆积杂物或存放车辆,以免影响通风。14、上山巷有堵眼的现象时,应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处理。15、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并随时进行检修。16、工作面出现瓦斯,煤尘异常时,立即汇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17、掘进放炮时应严格控制装药量,以免影响巷道的工程质量及安全。18、巷道应随时准备有凿顶的长把工具。19、巷道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机 电 篇(一)、电工班1、井下失爆检查每周定期两次,不定期一次,由电工班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只注意经常移动的设备电缆的检查,而忽视固定设备的详细检查。2、井下及地面所有变配电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记录,由电工班负责,要做到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更换损坏件、配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3、地面所有供电线路每月巡查一次,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井下照明网定期检查维修,由电工班负责,(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维护在用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按规定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并有一人监督,一人工作,无人监督坚决不许作业。6、大修电器设备,维护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工作,决不许改动内部接线构造,以免给使用单位造成误解,确属个人技术问题无法处理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决。7、班内文明生产由区队成员每日轮流值班,并由轮值人员负责。8、电工要定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9、对于不负责任、供电质量差、经常停电而威胁安全生产的应给予严厉的查处 。10、电焊、氧焊工具由电氧焊工负责使用,任何人不准动用,安全工作由电氧焊工负责,确保安全工作。11、大修设备时,拆换的零部件,修补接焊,加工件必须严格符合设备说明及检修标准要求,否则严禁使用,质量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班长及队长检查验收。12、班内安全文明生产由区队人员轮流值日检查,负责做好记录。13、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工作都先要考虑安全再进行工作。14、矿车每班在运转中巡查,发现螺丝松动应立即处理,由班长负责。15、供电设备每月停电检查一次,由班长负责,并做好检修记录。16、设备在中修时,所有更换配件及加工配件要严格符合设备要求,否则不准更换代用。17、电机车要定期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拖延。18、检修设备时要制定专门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爆破材料和井下爆破篇(一)、爆破材料的储存1、井上、井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衣服或抗静电的衣服。2、各种爆破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必须专库存放,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只允许放一层爆炸材料箱。3、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潮措施。4、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设在爆破材料储存硐室外设有安全措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室内进行。5、雷管编号要仔细、数字清晰,定号定人。6、当班检查炸药、雷管的发放、交还情况,以免造成火工品的遗失。7、火工品管理要实行专人发放,专人看管,以免发生混淆。8、进入炸药库、雷管库的任何人都必须填写入库单,以免职责不分。9、炸药、雷管的交、取、放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10、看库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11、除规定人员外任何闲人不得进入炸药库。12、对于工作马虎、得过且过、弄需作假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查除。13、交回的废炸药、雷管单独存放,防止和好的炸药、雷管混放。14、炸药、电雷管送到工作面后应分别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点,周围没有电缆、电气设备,同时炸药和雷管分开存放,电雷管应放在小木箱内。15、严禁将爆破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二)、爆破材料的运输1、运送炸药和雷管的人员应熟悉其性能,轻拿轻放,否则容易引起各别雷管爆炸伤人。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装运,混装混运易出现爆炸事故,在库房领雷管时要检查导通实验结果。3、运送爆破材料时,首先应通知绞车司机、信号工和井下挂钩工。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4、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静电、抗冲撞、防震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立即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三)、井下爆破1、所有爆破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的性能和规程规定。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3、严禁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4、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放炮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5、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延时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并采用正向起爆。6、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脚线必须扭结短路。7、放炮时的母线必须扭结短路并在使用时随用随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8、炮眼应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9、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工作面附近2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10、爆破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警戒,并和瓦检员、放炮工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1、通电起爆后必须将钥匙收取,把放炮母线扭结短路收起。再等一定时间,待炮烟散尽后方可进入。12、当出现拒爆时,应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通风、安检篇(一)、瓦检工1、入井前应对所使用的瓦检器及矿灯进行检查,看是否完好。2、进入工作面前首先查看前后5米的顶帮及通风设施情况,若无异常变化,方可检查有害气体。3、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观察顶帮情况并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木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4、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5、行走路线只准走规定的行人路线,行走小眼时应注意三不伤害。6、发现瓦斯超限时命令停止工作,报调度整改。(二)、巷道维修工1、进入工作面地点先检查顶帮支护的安全情况及通风情况,做到一人观顶一人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并使用探梁,以防冒落伤人。2、在处理巷道顶板冒落地点时,必须打临时支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3、维修上山巷道前,观察顶板情况并在上部打挡板以防煤块、杂物滑下伤人,下部放信号警示牌及防误入上山巷伤人或提醒进入人员注意。4、维修棚架时防止碰坏通风设施及电器设备。5、维修巷道应由外向里作业。(三)、管理人员1、按各项制度要求,深入现场从严从细抓现场安全隐患,并注重落实。2、对违反安全的行为坚决制止和给予严惩。3、安排工作做到“干一想三”,不给其它工作留隐患。提升、运输篇1、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2、绞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清楚时应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要求重新发送信号,待听清信号之后方可发车。3、井口信号工必须经常检查井口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和下方的挡车拦的性能与工作状态。4、提升钢丝绳在悬挂前、使用期间必须严格按规程第四百零二条至四百零八条的有关规定操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5、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6、矿井轨道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7、人力推车是一次只准推一辆矿车,严禁在矿车的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符合规定,推车时应注意前方。8、每班工作时,要对矿车状况详细检查一遍,由值班电工具体负责检查。9、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值班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1、各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2、建立日常抽查及月考核制度,查疏补漏,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矿长每月10日、20日、30日组织一次由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群众参加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一通三防”的装备和管理情况;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解决的可提交安全办公会议,并制定“四定”安全措施进行落实。2、跟班领导每天入井都要认真检查一次各工作面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向矿调度室定时汇报。3、班长要做到工作前、中间、收尾三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跟班领导汇报。4、安全员每班在现场随时不间断检查隐患,发现不安全情况,向班长提出,当班立即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的,及时向跟班领导汇报,跟班领导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5、当班检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各级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和规定,按照各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各种规章制度。2、按照批文划定矿井边界,严禁越层,越界开采,按规程规定留出隔离煤柱。3、按照矿井开采地实际情况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经审批后,在贯彻执行中要不断修改、补充、完善。4、根据矿井开采的地质条件,编制各种作业规程,要有针对性,特别是防瓦斯发生,顶板事故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进行一次补充,经审批后再贯彻执行。5、矿井范围内所有施工、维修项目、工程都必须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批,贯彻执行。6、矿井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要有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有职称的专业院校毕业的人员担任。7、矿井必须建立矿井安全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并严格落实,提高矿井职工的安全自保意识及技术操作水平。8、矿井在每从事一项新开工程前必须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提前编制施工作业规章,并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查上报。9、矿井正在从事的每项工程必须要有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的修改补充、完善作业规程。10、矿井各项施工情况必须即时的汇报给矿井技术负责人,各项工程的开展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11、矿井技术负责人在对本矿技术工作开展存在困难时,要及时的要求市煤炭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机电队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监督执行全矿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三率统计,事故分析,各种机电设备报表、大型工具器材,贵重仪器的统一调配及机电设备技术资料的保管,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大修、中修、小修及设备配件计划,并根据外委定货要求,绘制正式加工图纸。2、负责全矿用电管理,接火用电的审批,并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节能、节电的规定,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议矿给予表扬或奖励。浪费者则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或行政处分。3、负责地面、井下动力变压器,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的管理(地面、采区、中央变电所室内维修使用)和橡套电缆热补。、负责井下采区变电所设备的安装。、负责矿灯、自救器、发爆器的统一管理、维修、收发和新矿灯、自救器、发爆器的领办。、负责新盖工房、办公室的照明电接线,工业广场照明、路灯的管理。、负责全矿机械、电气部分及配件的加工制作(不能加工的提出计划由供应部门联系解决)。、负责全矿机械、电气、设备的大修理(不包括汽车、铲车、小翻斗车、等)如不能修复的,由供应部门联系解决外委处理。9、负责全矿机电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对机电工人的技术培训与考核。10、负责对全矿现存使用的老、杂、旧机电设备,分期提出更新计划,负责对有关机械、电气革新的审定,并组织监督执行。11、负责矿山四大件、矿灯、制氮机、暖风机、维修车间等设备的使用与维修。12、负责主、付井绞车、绞车钢丝绳的日检与更换,及罐笼的检查和维修。13、负责矿车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14、负责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包括变压器)以及全矿生产使用的低压架空线路的维护。15、负责每月召开一次矿机电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机电副矿长、机运队负责人、采掘队负责人、电工班长及有关机电工程技术人员,检查总结一个月的机电工作。16、矿井所有大型设备的安装由机运队作技术指导,设备的回收由矿组织另配人员回收。17、负责住宅区照明用电管理,每月必须按表或灯泡计收电费,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18、负责全矿井上下通讯设备的安装维修使用与管理(包括通讯电缆、架空线路、信号系统指示盘)。19、负责本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轨道上山绞车、漏斗、地面筛选设备的一般使用维护管理。20、负责运输巷道电瓶车的信号照明维修和管理。21、负责工作面到煤仓一条龙作业的机械设备,各种开关以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22、负责副井车场所有设备的一般维修(日常保养)与管理(包括挡车器的使用)。23、负责本队主要运输轨道的铺设与维修工作。24、严格执行矿设备管理制度和用电办法。25、经常检查矿车三环锁、销子、锁以及锤头,轴承油脂润滑情况,矿车大梁完好情况。26、负责本区使用设备的定期更换工作。(二)、采煤队1、负责本队管辖范围的机械、电气设备的一般维护与检修管理。2、负责本队刮板运输机的边回采边回收,将回收的东西运到地面,由机运队负责检修,并负责调度绞车、回柱绞车、低压防爆开关的维护与使用。3、负责煤电钻的使用与管理,并经常保持所有设备、配件整洁以及电缆悬挂整齐。4、严格执行矿设备管理制度和用电管理办法。5、参加矿组织年度设备大修、配件等计划的编制,并对有关项目组织实施。6、负责本区使用设备定期更换工作。7、负责本队管辖范围内的机械,电气设备的一般维修,使用与管理(包括刮板运输机、调度绞车、回柱绞车、风筒、电钻、煤电钻等)。8、经常保持设备、配件、油脂的整洁以及电缆悬挂整齐。9、负责煤电钻的大小修。10、负责本队使用的低压防爆开关、放炮器,做到每台设备不缺螺丝、挡板、密封圈,有良好的防爆性能)。11、严格执行矿设备受理制度和用电管理办法。12、参加矿组织年度设备大修、配件等计划的编制,并对有关项目组织实施。13、负责本队使用设备定期更换工作。(三)、安全科1、负责地质钻孔机、泥浆泵、局扇、开关等设备的维修使用和管理工作。2、负责钻机、局扇安装回收工作,并将回收设备运到指定地点。3、负责全矿防尘灭火管道(包括氮气管道)的安装,回收与维护管理。4、负责安全救护设备与仪表的维护与保管。5、严格执行矿设备管理制度和用电管理办法。6、参加矿组织的年度设备大修,配件等计划的编制,并对有关项目组织实施。7、对本科所使用的局扇开关,用后应及时收回,交机运队进行检修。(四)、矿调度室、负责汽车、装载机的大、中、小修与管理。2、负责全矿井的瓦斯检查工作,对安全仪器、仪表(光学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一氧化碳检定仪等)的维护和管理。3、负责井上下矿井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4、参加矿组织的年度设备大修、配件等计划的编制。(五)、矿办公室1、严格执行矿设备管理制度和用电管理办法。2、负责组织设备、配件、材料、大修理等年度计划的编制。3、负责设备大修,配件加工的对外联系(本矿不能加工的)。4、负责全矿新设备的到货验收、数量的确认,以及采掘区队设备回收统计、编号管理。安全奖罚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具体的安全奖罚制度。(一)、 一般规定、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至少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矿领导及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安全科请假;对无故迟到和缺席的人员分别给予20100元罚款。、安全科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并于会议次日前下发矿属各单位;无故拖延下发时间,对安全科处以50元/次的罚款。3、安全科每周一组织一次全矿井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四定表及时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必须安排单位负责人参加,每缺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0 元罚款,迟到一次罚款20元。安全科无故不组织安全检查者处以100元罚款。4、凡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各小组人员要认真检查所检查的范围内的各种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在升井时及时汇报安全科。对不认真检查者处以30元罚款。5、对安全办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或安全检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按时完成,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或整改的必须写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安全科;否则每项拖延一天对责任单位处以50元罚款,安全科不跟踪落实每项罚款30元。6、“三大两小”专业每月由主管职能科室组织,其他单位参加,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检查,并将检查、处理及整改情况及时报安全科,无故不组织检查,对主管科室科长处以50元罚款、科室处以100元罚款。7、矿下属各生产单位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按四定形式安排各有关班组认真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待查。不进行自查或无记录可查者将给予单位主管处以100元罚款。8、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检查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处理,按“三违”同样处理。9、凡帮“三违”人员说情或给“三违”人员推脱责任、 作伪证者,除与“三违”人员同样处理外,另加罚100元。10、“三违”人员拒绝接受检查,谎报单位或姓名、掩盖事实真相者将处以100元罚款。11、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态度不好的典型“三违”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进矿培训室学习,考试合格后待岗。12、因“三违”造成工伤事故,除按“三违”有关规定处理外,直接责任者负担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的5。13、干部违章指挥加倍处罚,对检举干部“三违”的工人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行为严重者给予降级或停职处罚。14、凡“三违”人员都必须到培训室学习三天,每天交学费20元,“三违”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考试,考试合格后写出书面保证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学习直到考试合格为止。1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汇报调度室和安全科,事故汇报不及时,将对事故单位处以100元罚款,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单位处以200元以上罚款。16、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调度室报到,无故不到者处以100元罚款。调度室没有通知到,对调度员处以50元罚款。17、工伤事故发生后,除及时汇报调度室,现场跟班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并指挥人员进行抢救。若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和及时汇报的跟班领导处以1001000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8、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必须参加事故追查,追查中所有人员必须实话实说,对在事故追查中为了逃脱责任、说假话或为别人作伪证者,处以100元/人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19、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两天之内必须按照工伤管理规定认真填写工伤登记表,每拖延一天处以30元罚款。20、由于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己工伤的,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由于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工伤的,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可免交罚款。21、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对事故单位按照重罚的原则,每季度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50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对事故单位罚款500元;每发生一起轻伤,对事故单位罚款100-500元。对非伤亡事故,每发生一起一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元;每发生一起二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元;每发生一起三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200-300元。在特殊时期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将按照特殊时期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23、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规程并报有关单位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按规程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作业规程或有规程但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对相应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24、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内容完整,审批及签字齐全,有学习记录、考试成绩;并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按期进行作业规程的复审、补充,再学习签字,否则少一次对主管技术员处以50元罚款。25、从事危险性较大或非正常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安全技术措施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者,对单位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跟班领导50元罚款。 26、各单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要求编写,审批完毕后报有关单位,否则每少一份对主管技术员处以50元罚款。 27、各单位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又不与调度室联系者,按照脱岗处理,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2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29、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设施,严禁随意破坏,否则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30、有证而不持证上岗者给予罚款20元,无证上岗者罚款50元。31、对于斜坡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违者罚款100元。32、升井后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交还矿灯、自救器者,处以50元罚款。3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者处以200元罚款;井下吸烟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进行安全教育一周。34、酒后入井者,罚款200元。35、井口检身工对酒后入井和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人员不制止,罚检身工100元。36、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对主要责任者加罚100元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7、盗窃、破坏公物、矿用材料、设备者,根据情节严重和损坏程度给予罚款200500元,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38、谩骂、殴打安全检查和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责任者罚款100-1000元或交由治安部门处理。39、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井上、下信号硐室闲聊、逗留,每次罚款30元。40、安检人员不履行安全检查职责,造成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罚款 100-500元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1、值班的安检员所负责的区域,发生事故时不在负责区域者,罚款200-500元。(二)、采煤、掘进1、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临时支护,不使用前探梁,每次对当班班组处以100元罚款。2、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长把工具用于“敲帮问顶”,没有者罚区队200元。3、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