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农业土地课件.ppt
2022/12/21,第二章农业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土地,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必须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在农业生产中,土地是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一种以为珍贵的资源,具有特殊的作用。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十分珍惜每寸土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每种角度说,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与土地关系的发展史。,第二章农业土地,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第二章农业土地,一、土地所有制,土地,是一个可以保值和增值的特殊物品.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斗争的主题,中国历史上,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是以和“耕者有其田”类似的口号作号召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是“土地革命”。 封建时期的土地革命故事:秦朝陈胜吴广起义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伐无道,诛暴秦”,第二章农业土地,唐朝黄巢起义 “天补均平” 首次提出了“平均”财富的要求清朝太平天国运动 “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土地所有制,第二章农业土地,近代我国土地革命运动一共有5次: 1)国民大革命时期打土豪 分田地 2)国共十年对峙时期在根据地开展以“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路线的土地革命 3)抗日战争时期“双减双交”政策 4)解放战争时期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5)建国初期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第二章农业土地,土地所有制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土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的概念之分 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 狭义的土地制度仅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土地所有制,第二章农业土地,土地所有制以国家意志对土地所有权的内涵、性质和地位做出界定,是人们行使土地权利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1、土地所有制的定义,第二章农业土地,土地所有制争议的实质就是,土地的的增值部分归谁所有的问题.私有制是归私人所有,公有制是归大家所有.(1)国家所有 国家(全民)所有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国王)所有主要存在于君主立宪制国家 国家(中央政府或各级地方政府)所有 各级政府分别所有主要存在于联邦制国家,2、土地所有制形式,第二章农业土地,(2)合作组织集体 合作组织集体所有在我国表现为农民集体所有制 公共事业部门或团体所有 部落、氏族、村社、宗族等所有(3)私人所有,2、土地所有制形式,第二章农业土地,二、土地所有权,1、概念 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占有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的事实上的掌握和控制的权能,是行使所有权其他权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使用权能是指土地所有人依照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对土地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和运用的权能,是土地作为一种物质资源所具有的使用价值的体现。收益权能是指土地所有人依法所具有的收取土地产出的权能,其实质是地租收取权,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处分权能是指土地所有人对土地进行处置而决定土地命运的权能。处分权能是土地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最基本的权能。,第二章农业土地,1)权利的基础性 土地所有权是一切与土地有关的物权的权力基础,任何与土地有关的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来源于土地所有权。 在我国,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2、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第二章农业土地,2)权利的逻辑性 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权利束,在这几种权利中,占有权是基础和前提,使用权和收益权是目的,处分权是手段。因此上述这几种权利之间是存在逻辑关系的。 3)权利的派生性 相对于土地私有制国家而言,这是我国土地所有权最具特色和先进的地方。 土地的使用权就是从所有权当中分离出去的,还包括地役权和相邻权。,2、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第二章农业土地,4)权利的排他性 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排他性的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支配的权利。 在我国,所有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利都可以独立于所有权而存在。 所有权权能的分离,往往能给所有权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2、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第二章农业土地,我国实行的土地所有制为公有制我国现有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形式:国家(全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依法属于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3、我国土地所有权形式,第二章农业土地,问题1:哪些土地是国有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问题2:哪些土地是集体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第二章农业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国有和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一律国有,农村的土地除了国有部分以外,为集体所有。 宪法第十条这样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然而这两种土地所有权都非常模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课堂讨论1:房价居高不下的制度性原因是?,第二章农业土地,课堂讨论1:房价居高不下的制度性原因是?,第二章农业土地,课堂讨论2:“城中村”土地的所有权?,第二章农业土地,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三大类,分别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即为农用地。,第二章农业土地,三、农业用地所有权,1、农业用地2、农业用地所有权,第二章农业土地,1、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养殖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排灌沟渠),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农用地是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的基础, 没有农用地,就不可能有农业。,第二章农业土地,2、农业用地所有权,农业用地所有权是指农业用地的土地所有者为实现农业生产的目的,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有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最终的处分权。虽然土地所有权人有完全的土地处分权能,但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任意处分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四、农业用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它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二章农业土地,四、农业用地使用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二章农业土地,四、农业用地使用权,3、农业用地的承包经营 (1)概念: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为种植、养殖、畜牧等农业目的,对其依法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也就是承包方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第二章农业土地,四、农业用地使用权,3、农业用地的承包经营 我国农用地的承包经营至少存在三种: 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经营; 二是单位或者个人对国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 三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地单位或者个人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第二章农业土地,(2)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者。 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农户、集体;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的成员,也可以是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不含城市国有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目的是从事种植、养殖或畜牧等农业活动。(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生方式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三:,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案例分析,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四:,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案例,第二章农业土地,第二节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第二章农业土地,今天,中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度,其实质是土地国有制,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对土地农民承包进行经营。,第二章农业土地,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农业土地,1、农村土地承包最基础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农业土地,2、农村土地所指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的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其范围同上。,第二章农业土地,3、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 家庭承包:按承包地人口等分的办法,取得的土地,称为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 其他方式承包:不按承包地人口等分的,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其承包经营权称为以“其他方式” 取得的。,第二章农业土地,4、农村土地承包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1994年-2024年,30年不变(只要是耕地,不论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还是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都是30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 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时,均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明确规定),第二章农业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第二章农业土地,5、农村承包地不得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二章农业土地,6、农村土地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第二章农业土地,7、双方在履行权利和义务时要注意的主要事项 发包方要承担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的义务。 承包方要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义务。,第二章农业土地,8、土地承包的程序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可通过承包方案;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签订承包合同。,第二章农业土地,【典型案例1】 村委会私签合同被判无效,案例2002年12月末,双庙村委会召开二组村民代表会议,专门讨论该组果园发包一事。但会议未能就果园承包期限、竞标底价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代表们也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2003年1月初,村委会张贴招标广告,明示将二组果园发包,并确定发包底价及期限。1月8日村委会又召开二组村民会议,但发包方案未被村民通过。而村委会于1月19日与他人签定了4份承包合同,将果园全部发包。二组村民不服,集体向法院提出起诉。,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分析1】,评析法院审理认为,村委会与他人签定果树承包合同,既未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与村民代表形成一致意见,又未在全体村民村民集体会议上通过村委会公告的发包方案,发包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该4份果园承包合同均无效。,第二章农业土地,农村土地承包已经10多年了,现在为什么还要讲程序问题呢?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的需要; 二是有些地方还保留着机动地,一旦发包也要按程序操作; 三是“以其他方式”承包,也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可通过承包方案。,第二章农业土地,9、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注意的条款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第二章农业土地,10、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土地 承包期内如果调整土地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 一是动摇承包者的信心 二是影响农民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造成地块碎化。 1993年11月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决不能动摇。,第二章农业土地,11、特殊情况下的土地调整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二章农业土地,12、家庭承包的继承问题 一是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 二是承包人应得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三是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后,最后死亡的家庭成员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以外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直到承包期满 。,第二章农业土地,13、以其他方式的承包或发包时要注意的事项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第二章农业土地,14、“四荒” 的范围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明确:“四荒”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并进一步指出:“四荒”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的土地。,第二章农业土地,信息论,镇村调解,第二章农业土地,16、法律救济的有关时效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返回,第二章农业土地,(2006年7月30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农业土地,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统一组织家庭承包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劳动能力等,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放弃土地承包权为条件将户口迁入本村的,不参加家庭承包。,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达成协议的,发包方应当尊重其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承包合同纠纷处理。 因离婚产生的分户,双方当事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离婚协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处理。 当事人因分户要求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与其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林权证书。,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2、“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办证 第十九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其他农村土地,其承包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书面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承包方案应当包括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承包期限、起止日期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采取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的,其承包方案还应当包括承包底价”。,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3、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升学、服兵役或者服刑、死亡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家落户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章农业土地,【典型案例2】,武某所在村实行土地承包五年一变动政策,其两个孩子在读大学期间,村委会重新分配土地,孩子因户口变动带入学校所在地而没能分到土地。而武某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土地收益,所以失去孩子的承包地将更加难以维持两个孩子的学业。法院审理了武某的诉讼请求,并依法维护了其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2分析】,虽然武某的子女上学将户口迁出,但其生活来源仍然来自农村,来自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规的基本精神,为了维护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不能因为子女上学、服役等情况就剥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章农业土地,【典型案例3】,李某(女)嫁到张村后,由张村村委会分给承包地2亩,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李某因双方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搬回娘家居住。张村村委会以李某已经离婚且已不在本村居住为由,口头通知李某她所承包的2亩土地已被村里按照规定收回。李某多次同村里交涉,并证明她并没有在娘家村取得新的承包地,要求继续承包张村的土地,遭张村村委会拒绝。最后,失去土地的李某将张村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张村村委会强行收回李某承包地的行为无效,该2亩土地由李某继续承包,并由张村村委会赔偿因此给李某造成的损失。,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3分析】,【评析】李某在与其丈夫离婚后,尽管已回到其娘家所在的村居住,但在新的居住地并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因此应继续承包其原承包地;被告张村村委会以原告李某离婚并回娘家居住为由将其2亩承包地收回,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张村的乡规民约也不能对抗国家的法律。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妇女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该土地被征用时,有权依法分得土地征用所得的土地补偿费。,第二章农业土地,【典型案例4】,王某于1996年与李某(女)结婚,婚后王某到李某家生活。1997年集体重新测量土地,进行第二轮土地延包,将集体耕地承包合同的户主签为王某的姓名。2005年,王某与李某离婚,王某要求分割给他2334.5平方米承包地,但李某以合同内的11672.5平方米承包地系其前夫在世时就分得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后夫的承包地为由,拒不给王某分割土地,引发纠纷,提出仲裁请求:请求分割给王某承包地2334.5平方米。,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4分析】,经审理查明:王某于1997年3月13日将户口迁入该村,恰好赶上了当地第二轮土地延包。王某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之一,对该户所承包的11672.5平方米承包地拥有共同经营使用权。应分割给王某一口人的承包地2334.5平方米。裁决:李某从11672.5平方米承包地中分割出2334.5平方米归王某经营使用;仲裁费用由李某承担。,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4、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个别农户人均承包耕地或者草地的面积不足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耕地或者草地面积二分之一的,可以依法对该个别农户的承包地进行调整,不得打乱重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5、外出农户回乡要求继续耕作其承包地的,应予返还 承包期内,外出农户回乡要求继续耕作其承包地的,其承包地应予返还。 对于抛荒的承包地,已由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他人耕作的,外出农户在收回承包地时,应当给予代耕方适当的经济补偿。,第二章农业土地,【典型案例5】,赵某携带妻子弃耕撂荒,南下深圳打工。2005年以来,中央落实一系列惠农政策,在外饱受漂泊之苦的赵某想回家继续经营承包地。但回村后,村委会以土地已经发包给他人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要求。几经协商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赵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返还承包地。经过庭审,法院最后支持了赵某的诉求。,第二章农业土地,【案例5分析】,【评析】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农民弃耕撂荒大多数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原因,农民放弃耕地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农民永久性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可见,不论发包方是否将该户承包地与他了另行建立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弃耕撂荒后有要求返还承包地的,法院都会依法给予支持。,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6、失地农民保障 人均低于0.3亩地的农民,为失地农民。 应纳入城市低保,使他们的生活不因失地无着落。,第二章农业土地,争 创 生 态 园 林 城市,7、土地合作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终止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这里的“入股”并不是指股份制公司,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只能转让,不准退股。土地一旦入了股,退不掉股怎么办,承包人不具有土地所有权。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中所指的“入股” ,也是指土地合作股份。】,2022/12/21,第二章农业土地,演讲完毕,谢谢听讲!,再见,see you again,3r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