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务段电子信息设备维护管理办法.docx
西安电务段电子信息设备维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电务系统各种电子信息设备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行车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电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用。(二)编制目的:为了加强电务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及管理,提高设备质量,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用,特制定本办法。(三)编制依据: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相关的部、局下发标准及文件。(四)适用范围:适合西安电务段管内各种电子信息设备(包括提速区段列控地面设备、动车组车载设备、TDCS设备、微机监测设备、微机联锁、新丰SAM系统、机车信号各信息分析终端、列车运行监控设备(LKJ)各信息分析终端、办公网等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二、维护及管理职责(一)技术科1、信号技术科设专(兼职)主管工程师全面负责管内各电子信息设备维护管理工作。2、负责部、局相关管理规章的贯彻落实及完善、细化,明确管内各级维护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断提高各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稳定运行。3、制定相关的作业流程、作业标准及维修计划,确立季节性整治项目,安排上级专项整治任务,定期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指导,监督现场生产任务、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4、按年度提报设备大修、更改及整治建议计划。5、负责组织进行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疑难故障的查找。6、负责组织设备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施工、施工配合、测试试验、工程验收等工作。7、负责制定各电子信息设备维护管理实施细则。8、定期汇总、分析各类问题,并向上级汇报。9、负责与各单位、各厂家的协调工作,配合厂家进行疑难问题处理。10、负责全段计算机信息设备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二)安调科1、负责管内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故障处理流程、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并定期组织故障演练。2、负责管内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故障处理协调指挥工作,信息设备发生故障后,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使用。3、负责管内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故障分析、调查、定性、定责及考核工作。4、负责管内各种电子信息设备问题库管理工作。定期对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分类,可能影响行车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人员处理,暂时不影响行车的问题要及时对问题进行追踪落实。5、负责电子信息设备维修、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并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强化维修、施工过程安全控制。6、负责定期对管内信息设备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三)质检科1、负责各电子信息设备的质量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质量标准,提高管内各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质量和运用质量。2、定期对全段管内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质量及运用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盯控落实整改情况。3、负责各电子信息设备大、更改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4、组织各电子信息设备的年度质量鉴定工作,及时提出设备整改建议和方案。(四)试验室1、负责电子信息设备相关电气特性测试管理,规范测试项目、方法、要求、表格、周期等,并不断完善信息设备的测试手段,做到电子信息设备测试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2、负责各电子信息设备相关电特性方面的问题信息的管理,并负责盯控落实。3、协助技术科进行电子信息设备疑难故障、疑难问题的查找、处理。4、服从调度指挥,及时处理各电子信息设备的故障。5、负责添乘电务试验车对电子信息设备的运用状态进行检查。6、负责电子信息设备大、更改项目的电气特性测试、检查及验收工作。(五)职教科1、负责电子信息设备各级维护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2、定期组织段相关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试,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维护、管理人员业务水平。3、负责各电子信息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积极与各厂家协调,为段内管理及维护人员提供各种电子信息设备学习资料。(六)电子设备车间1、车间应设专(兼)职工程师进行电子信息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2、负责除新丰SAM系统外,管内所有电子信息设备的集中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编制各电子信息设备的集中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各电子信息设备板卡、器材等的保修期外的维修,及保修期内的返厂修工作。4、指导现场车间、工区进行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及故障处理。5、协助现场车间、工区进行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疑难故障、疑难问题的处理。6、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配合上级部门或厂家进行设备调试、测试、试验、及质量检查、验收。7、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各电子信息设备零小工程的施工任务。8、负责建立健全全段各电子信息设备的台帐,完善图纸、说明书等相关基础技术资料,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加强备件管理,实时更新,确保帐物相符,状态良好。9、配合段相关部门抓好管内职工和干部的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工作。10、定期对各种问题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11、负责保管和校核全段管内电子信息设备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12、除认真贯彻执行段信息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负责全段信息设备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七)现场维修车间及工区1、车间应设专(兼)职工程师进行电子信息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2、编制各种电子信息设备日常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受理并处理各类电子信息设备告警及故障信息,在上级部门或电子车间指导下,处理一般故障及问题,配合电子车间对故障设备、器材及时组织更换,返修。4、配合电子车间对电子信息设备的集中检修工作。5、对现场工区的日常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考核。6、定期组织对管内电子信息设备的运用质量进行检查、考核。7、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电子信息设备的质量鉴定工作。8、定期对管内各种问题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9、负责保管和校核管内各电子信息设备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10、不断在上级主管部门及电子车间指导下,(八)电子设备车间TDCS中心1、受电子车间领导,在局新技术室和段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承担铁路局调度楼内TDCS相关设备(包括电调等终端)、全局TDCS网络系统、微机监测路局设备日常维护工作。2、实行 24 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负责日常值班、设备巡视、用户访问,实时掌握机房设备、基层网络设备的运用情况,及时处理中心各系统各种告警及故障信息,保证系统正常工作。3、负责中心设备的故障处理及故障器材更换工作,负责指挥并指导现场信号工区处理TDCS站机故障和设备疑难故障。当发生影响较大故障时,除按故障处理程序立即处理外,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建立与调度所、信息处等相关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做好协调工作。及时掌握调度命令更换、运行图变更、结合部设备调整等重要行车信息,并及时按文件、电报等要求对TDCS数据进行更新维护。5、参与制定并不断完善中心设备及网络系统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网络运行安全。6、负责中心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仪表、机具的管理, 建立健全中心设备台帐并及时更新,随时做到帐物相符。组织故障设备、器件的返厂修工作。7、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保持机房整洁、环境达标,保证机房安全及各种设备、仪表工作状态良好。8、按要求收集和保存中心设备的各种相关文件、图纸、说明等技术资料,并对全局TDCS系统各类软件和数据进行备份,编目保存并及时更新。9、严格按照规定周期编制设备维护计划,做好巡视、检查、保养和清洁工作,按规定填写值班日志和中心设备各种巡视、检查记录。10、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中心各系统在运用、维护、故障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及相关信息,做好统计、分析、报表工作,全面掌握运用及维护状况。每周、月、年对中心设备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并向局新技术室、电子车间、技术科上报汇总分析资料。11、配合上级维护管理部门对中心设备及网络设备等进行测试、调试、数据信息核对及故障处理。12、负责局机关内增加或迁移中心各终端设备的实施。负责配合铁通实施TDCS通道调整。负责配合相关设备厂家进行软件更新或数据维护。13、按计划开展中心设备、基层网络设备年度质量鉴定工作,制定并实施设备质量提高计划。14、负责参加中心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有关施工时,按规定办理申请要点手续,按程序更新相关数据。15、负责协调并配合铁通公司对全局各网络通道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故障处理。对铁通等单位结合部设备故障应查明故障出处,并及时通知对方处理。16、负责所有联入TDCS网络中的信息设备的安全管理,实施网络安全及防病毒工作,加强日常监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17、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作业纪律,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系统及设备工作原理和性能,提高故障处理能力。1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中心有关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不得泄露用户身份密码和相关数据。19、建立健全TDCS中心内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确保对所有的设备和工作都能做到责任到人,并严格内部管理和考核。20、负责中心微机监测服务器数据更新工作,保证站机数据与服务器数据一致。21、加强学习各系统知识,不断提高维护水平。(九)电子设备车间ATP检测工区1、负责对动车组车上ATP设备、库内环线发码设备及急备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2、建立ATP设备运用状态的数据库,完成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存盘等工作,并将分析结果上报。3、负责ATP设备故障处理,更换故障器材。4、负责ATP设备器材的周期检修及故障器材返修,对数据进行分析、查处有关不良信息并反馈。5、建立健全设备测试台帐、寿命管理台帐及器材上道验收记录。6、定期对ATP设备整机电特性进行测试7、按规定对ATP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动车组入库后,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填写动车组ATP设备入库测试记录本,数据填写齐全、不漏项。9、实行轮班制,负责ATP设备出库检测,严格按照ATP设备测试作业质量标准对出库动车组车载设备进行测试,与机务共同试验,确认良好后,在联合检查单上签字。10、对车载ATP设备进行月度检修、年度检修以及故障处理等工作。11、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完成ATP设备的测试、调试及备用器材的维修工作,并提出设备质量提高计划。12、访问司机在运行中,ATP设备有关信息,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并作积极处理。13、对上级及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14、根据动车组的运行交路,负责跨局(段)ATP设备的代维护、代测试、代故障处理等工作。15、按规定登乘装有ATP设备的动车组,对ATP设备进行检查。(十)电子设备车间站机工区1、负责计算机联锁、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地面设备、TDCS站机设备、微机监测等电子设备、器材入所修和入厂修工作。2、负责计算机联锁、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地面设备、TDCS站机设备、微机监测等设备的集中检修工作。3、负责各类外围电子设备、器材及通用电子产品保修期外的修理。4、指导现场车间、工区进行计算机联锁、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地面设备、TDCS站机设备、微机监测等设备的维护及应急处理。5、协助现场车间及工区处理计算机联锁、CTCS地面设备、TDCS站机设备、微机监测等设备的疑难故障、疑难问题。6、在上级部门指导下,配合上级部门或厂家进行设备的测试、调试、试验及质量检查、验收。7、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负责计算机联锁、CTCS地面设备、TDCS站机设备、微机监测等设备零小工程的施工任务。8、负责对管内计算机联锁、CTCS地面设备、TDCS站机设备、微机监测等设备的运用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考核建议及时上报技术科。9、负责TDCS站机、微机监测设备、计算机联锁等点对点联网信息设备的安全管理,配合新丰SAM工区搞好SAM系统各信息设备安全管理。10、配合段职教科对管内职工及干部进行新知识及新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十一)新丰维修车间SAM工区1、行政上归新丰维修车间领导,业务上受段相关部门及电子车间指导,负责新丰地区各场电子信息设备的集中检修及站调楼SAM系统设备的日常养护及集中检修工作。2、加强与电子车间站机工区、TDCS中心、微机监测中心的协调与交流,做好新丰地区各场电子信息设备的集中检修及维护管理工作。3、全面掌握新丰各场及站调楼电子信息设备的现状、运用状态、结构原理等,建立健全台帐,负责与厂家协调,获取相关维护所需的各种资料。4、在上级部门指导和批准下,负责配合厂家进行SAM系统的调试、试验、质量验收、测试、施工改造等工作,加强盯控,发现系统问题及时通知厂家进行整改,并上报段相关部门。5、指导新丰各场进行电子信息设备的故障及问题处理,在厂家指导下,完成站调楼SAM系统设备的故障及问题处理。6、帮助站调楼室内值班人员做好新丰地区SAM系统故障分析及故障点定位工作,及时分清楚是传统设备故障还是新技术设备故障,以便车间迅速处理。7、负责新丰SAM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临时性任务。(十二)电子车间微机监测中心1、在技术科、试验室、电子车间业务指导下,按段电子信息设备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编制中心生产计划并实施。2、对全段管内各站监测站机及各车间机的调看过程进行检查和盯控,定期汇总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3、在一定周期内将段管内各站监测数据调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工区进行整改。4、利用微机监测设备盯控现场作业及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5、配合段调度进行设备故障微机监测调看分析,分析和判断故障范围、故障点,为故障处理提供依据。三、电子信息设备通用管理制度(一)电子信息设备台帐管理制度1、台帐管理是电子信息设备维护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电子信息设备除实行履历管理外,还应分级建立台帐进行管理。2、技术科负责电子信息设备台帐全面管理,维修车间负责车间管内各电子信息设备的台帐管理,电子车间负责全段管内电子信息设备台帐具体管理工作,各车载设备车间负责分管的监控设备各分析终端,台帐新丰SAM工区负责SAM系统台帐管理,现场维修车间要积极配合电子车间搞好台帐调查、建立和管理工作。3、各级管理机构应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类电子信息设备的运用、备用台帐,对器材、器件统一编号,动态管理,并保证各级管理机构台帐相符。4、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负责将各电子信息设备台帐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台帐帐物相符。5、台帐管理应逐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除整机进行全段统一编号,动态管理外,对整机内部器件,如AIO板、串口方式、协议转换器、路由器、主板、内存条、硬盘、各种采集、驱动板、接口板、电源盒等等,也应进行编号,详细登记。6、各类电子信息设备台帐应准确记录各设备、器材的启用时间,以便进行寿命管理,超期或超寿设备器材不得继续使用,由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负责向技术科汇报,进行更换。(二)电子信息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机具管理制度1、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根据管内电子信息设备分布情况、故障设备影响程度、上级规定更换恢复时限要求、器件的易损概率,合理提报补充计划。2、各级管理机构应建立电子信息设备备品、备件的分布、分类台帐,以便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问题。3、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应将全段管内备品、备件的检查、测试、更新、补充工作纳入到全年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备件状态良好。4、各级维护管理机构应根据分工的不同,配齐基本检修工机具、仪器仪表,并按段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保证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5、仪器、仪表、工机具要分别建帐,定置管理。6、各级维护管理机构要定期检查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机具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7、因备品、备件缺失损坏或未及时补充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延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备品备件配置原则:对于可由现场直接更换的非双套设备或器材,按地区就近集中备用,对于双套或需要预先设置且设置方法现场不易掌握的设备或备件等在电子车间或车载设备车间所在地集中备用。(三)电子信息设备器材更换、返修管理制度1、对电子信息设备故障器材、器件的更换和返修是电子信息设备维护的基本工作,由技术科负责在各系统设备开通使用后,按工程合同及维修需要与相关设备厂家签订维修协议,并报路局备案,对器材返修、日常维护、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明确界定职责和要求,并严格执行。2、对故障返修器材,电子车间、车载设备车间和所辖工区应建立故障返修登记本,详细记录,作为返修基本依据及质量分析评介依据,台帐项目应包括:站名、名称、规格、使用处所、位置、故障现象、故障原因、返修时间等等。3、对集中或大量出现故障的返修器材,电子车间、车载设备车间负责进行分析,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写出质量分析报告,及时向技术科汇报,由技术科与厂家协调,进行整改。4、电子车间、车载设备车间根据器材返修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段范围的电子信息设备质量分析汇总,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形成分析报告,报质检科、技术科。5、段管内所有电子信息设备故障器材、器件的返厂修工作统一由电子车间、车载设备车间负责,各现场车间在返送故障器材、器件时要详细记录和登记,电子车间、车载设备车间每季度汇总一次报技术科。(四)电子信息设备软件及数据管理制度1、为满足电子信息设备各系统日常维护的需要,确保各系统软件及数据的安全可靠,各级需加强电子信息设备软件及数据管理。2、技术科全面负责系统软件及数据管理,电子车间负责除新丰SAM系统、机车运行监控设备之外的全部电子信息设备软件及数据管理具体工作,各车载设备车间负责机车运行监控设备的软件及数据管理具体工作。3、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需对所有系统的软件及数据建立完整的分类及汇总台帐,并按帐在不同的存储介质内至少备份两套软件及数据,并由专人管理并负责。4、软件及数据备份分为定期备份和动态备份两种:定期备份是指按规定时间备份;动态备份是指系统进行大、更改施工或因维护需要进行数据更新后的及时备份。软件及数据备份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盯控,特殊软件及数据(如微机联锁软件)的备份工作按相关设备的具体规定执行。内容包括:软件类型、版本号、研发公司、使用设备及出所、备份更新日期、备份人、检查监督人、备份出所等,原始的软件及数据由厂家提供,并负责保证其完整及准确。5、对各电子信息设备所需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应用程序、数据文件及相关安装、操作、配置说明等),由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负责统一制作至少两份备份光盘,作为母盘,另交各级维护机构保存一套,对光盘以日期为主要标记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及数据备份登记本。6、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负责对备份数据定期检查及病毒查杀、并进行记录,保证数据完整,备份介质状态良好,对过期及无效的数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进行清除及销毁。7、电子车间、各车载设备车间应制定软件及数据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台帐、软件及数据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五)电子信息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各级维护管理机构需建立、健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的各种资料,按规定分类保存,保证资料的完整与准确。2、各种系统测试、试验、校核记录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保存,保证数据记录及时准确、分类清晰,过期并确认无效的数据和记录及时销毁。3、各种技术资料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建、存、管工作,不得擅自外借和复制,需要时需逐级审批。4、各级管理结构根据分管的系统的结构、特点、性能、原理等,制定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细目表,规定需要保存那些技术资料,需要建立那些技术档案,并由专人进行管理。5、各级维护管理机构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等工作后,引起的相应技术资料、图纸变动的,需及时上报技术科,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更改。6、技术科全面负责各级维护管理机构技术资料共享部分的同步更新工作,各级维护管理机构在技术资料内容更新后,需及时向技术科汇报,并向其它相关部门提供新的技术资料备份,保证各级技术资料内容一致和准确。(六)电子信息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及秋季设备鉴定有关规定1、质检科全面负责电子信息设备质量管理工作,技术科负责质量管理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制定,各车间负责分管设备的具体质量管理工作及质量鉴定具体工作。2、各车间在质检科组织下,定期对管内电子信息设备进行质量检查,做好三级互检及维护质量、运用质量的评估、考核工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及时处理和向相关部门上报。3、质检科负责对各车间存在的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进行盯控、追踪、落实,考核、通报,并及时通知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直到问题得到根本解决。4、年度设备质量鉴定工作是对电务设备维护管理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制定大、中、维修及专项整治计划的主要依据,各级维护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5、电子信息设备的质量鉴定工作由质检科牵头,专业车间和现场车间共同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合理分工,原则上对程序、软件、配置、功能测试等专业性较强的鉴定项目由专业车间完成,其余由现场车间完成。6、质量鉴定组织工作按照维规业务管理部分规定执行,质量评定办法与传统设备的评定办法相同。7、各专业车间应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和修订各类电子信息设备质量鉴定细目表,确保电子信息设备检修、巡视、维护、施工质量全面可控。8、每年的电子信息设备鉴定应结合秋检工作进行,开始时间不晚于9月下旬,截止期到11月底。9、各车间完成鉴定工作,填写质量鉴定报告表及年度电子信息设备鉴定工作总结,报质检科,由质检科汇总,12月15日前向电务处新技术室上报汇总表及年度电子信息设备鉴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各系统设备概况、各系统设备增减情况、运行状况总体评价、存在的典型或普遍性问题及原因分析、设备及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等等)。同时将质量鉴定结果向技术科通知,技术科根据鉴定结果合理向电务处上报下年度电子信息设备专项整治计划及大、更改建议计划。(七)电子信息设备安全管理及故障处理有关规定1、本安全管理及故障处理有关规定,为所有电子信息设备管理的总体原则,因设备差异及上级有关部门的不同要求,各专业车间应根据此原则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故障处理规定。2、各专业车间应对每一设备制定出相应的故障处理流程图,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全段范围通报,电子信息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图由专人进行管理,并不断修订和完善,以此作为指导全段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及故障处理的资料之一。3、各专业车间应针对每一设备制定和完善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及故障处理方法,报安调科审批后,由安调科向全段通报。4、电子信息设备发生故障后的处理流程与现场其它设备基本相同,不同的地方是:现场车间或专业车间一方面及时向调度汇报,一方面可直接联系电子信息设备厂家技术人员(相关电子信息设备处悬挂或粘贴统一格式的厂家技术人员值班电话表),在其指导下进行故障处理,以达到压缩故障延时的目的。5、电子信息设备故障,不影响行车的,列为电子信息设备安全信息进行处理,影响行车的,按事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6、电子信息设备双套设备单机故障后,可采取单机工作方式,并及时通知段调度及相关专业车间,专业车间在规定的处理时限内进行指导现场或派人前去解决。7、发生网络、电源等非冗余设备故障或双机冗余设备同时故障,应立即通知段调度,段调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8、各电子信息设备故障处理完毕后,应会同相关单位,尤其是相关接合部的外单位,做好试验工作后,方可交付使用部门使用。9、各电子信息设备发生故障,各相关部门要全面组织调查、分析及处理,界定故障性质和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10、各级维护机构每天应及时汇总所有电子信息设备故障记录,详细记录每件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处理过程、处理过程不足之处、故障原因、相关技术说明、技术文档、相关图片、采取措施等信息,按日、周、月、年进行分析汇总上报,为第二年的维修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并定期向全段通报,达到全段管内吸取教训、提高故障处理能力的目的。11、各类电子信息设备故障应如实填写故障登记本。12、各现场车间发生电子信息设备故障后,除向段调度及相关管理机构上报故障记录外,另外还需及时通知相关专业车间,专业车间定期对各电子信息设备问题进行分析并向技术科汇报,技术科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对典型和疑难故障技术科、安调科等相关科室要组织专题分析。(八)电子信息设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全段电子信息设备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保障电子信息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和西安铁路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结合我段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2、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及信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此处机房包括所有放置有信息设备的所有地点。(2)非工作需要,外人不得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必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3)严禁将未经确认的存储设备带入机房,未经上级允许任何人不得将机器设备或数据带出机房。(4)机房管理人员应爱惜设备。并要加强对机房网络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网络设备置于良好工作状态。(5)机房内严禁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6)机房的环境由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要满足相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要求,保持规范、整洁。(7)所有人员进入计算机机房应保持机房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高声喧哗。(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9)计算机机房应建立“运行日志制度”,对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状态做好监控,并按日志要求作好记录。(10)遇有危害严重的恶性计算机病毒疫情或黑客攻击时,要及时上报调度及技术科,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计算机病毒的传播。(11)凡连接办公网的设备,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互联,严禁“一机两用”。(12)各电子信息信息设备中不得存储有害信息和与工作无关的内容。(13)各中心机房各种设备在运行期间每日要有值班人员检查设备的指示灯状态、报警情况、温度和机器声音,并做好记录。(14)机房内各种接地线,避雷针每年雨季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15)各电子信息设备的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终端等网络设备的配置与更换严格按照各设备的维护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权限进行,任何人不得越权对网络设备配置进行更改。(16)各电子信息设备的任何软、硬件的增减或功能改造需逐级上报,按审批手续审批后方可执行。(17)各电子信息设备关键部位要有冗余设备,相关部门要做好冗余方案,无冗余设备的,制定相应预案,发生问题,及时倒换备件解决。(18)电务电子信息设备按程度分为三级,第一级为计算机联锁设备、列控中心设备、新丰镇SAM系统控制网信息设备,严禁以TCP/IP协议与其它系统互联,确实需要联接的,需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以其它具备物理隔离功能的接口形式互联;第二级为TDCSCTC、新丰SAM系统综合信息网信息设备、微机监测设备,机车运行监控记录设备为信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即为工作重点,各级维护部门需严格遵守段信息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级为办公网络、生产指挥系统及其它信息设备,由网管工区负责安全管理,因检修或改造需要断开网络的,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办公网络及生产指挥系统需要与微机监测系统联接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病毒侵入微机监测网络。(19)各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管理部门需建立设备软、硬件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并对相关的软件、配置文件、数据同步进行备份,以便在设备发生问题后,能及时恢复设备使用。(20)各电子信息设备的维护管理部门需保存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各类信息设备的使用说明书、配置说明书、信息设备电源系统配置图、网络拓扑图、系统结构图、软件流程图、检修作业程序、信息采集和输出码位图及各项参数、技术指标等等。(21)各电子信息设备按照各设备维护管理办法要求,读写设备如软驱、光驱等进行拆除,USB接口使用的建立使用台帐,不用的用易碎贴封闭,确因工作需要使用USB口的,需经上级部门批准,并且,外接存储体必须到杀毒服务器上履行杀毒手续,由电子车间站机工区发给易碎贴,破封使用完后及时补封,站机工区建立易碎贴使用登记本,严格控制易碎贴数量。(22)各级维护部门使用的信息设备维护专用笔记本电脑,严禁安装、存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文件、数据,但因工作需要,经常和厂家及其它部门交换调试数据,所以,规定除了定期到杀毒服务器上杀毒外,在每次需要接入系统调试前,都要联挂杀毒服务器杀毒,并且,建立使用登记本。(23)电子信息设备内应按规定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24)严禁利用任何信息设备安装病毒、黑客软件,严禁利用信息设备进行任何攻击、侦听或散布病毒、黑客软件,非工作需要,不得远程控制信息系统内的任何设备,违反规定的,按相应的处理办法严格处理。(25)段管内各信息系统采取统一的杀毒程序(诺顿),定期升级病毒库,并加强自动查杀功能,监控车间、新丰SAM工区、TDCS中心、网管工区、及时进行漏洞检测,根据需要升级系统补丁,防止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26)各级网管建立信息设备安全巡视制度,定期巡视,发现病毒及黑客侵入,及时采取查、杀、跟踪、隔离、网络应急恢复等措施,使损失降到最小。(27)各级网管建立电子信息设备信息安全问题通报制度,处理、上报流程与设备问题信息上报处理流程相同,信息安全问题盯控落实为安调科,技术科负责问题汇总、通报,以便引起全段各级维护管理机构的重视,做到超前防范。(28)各类电子信息设备机房或值班室发生火情后,局部火情及时采用灭火器进行处理(灭火器及报警电话日常要放在醒目位置),严重火情立即通知人员撤离,同时启动自动灭火装置,并及时报告火警和向调度报告。2、电子信息设备权限管理制度(1)各类电子信息设备相关的维护办法中应严格规定用户权限,对不同设备、不同操作加以规定,各级维护人员严格按照权限规定进行维护,不得越权进行任何操作。(2)用于用户权限管理的密码、口令由各部门主管进行管理,如因保管、保密不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用于用户权限管理的密码、口令按不同设备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分配,如:计算机联锁、SAM系统、TDCS、微机监测等设备由厂家分配,办公网及生产指挥系统由网管工区负责分配,网管工区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严密的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人员严禁使用、扫描和猜测口令。(4)各电子信息设备维护主管部门做好用户权限的台帐,对用户权限密码进行动态管理,此台帐做加密处理,并严禁带出管理机房。(5)因工作需要,设备厂家通过技术手段对已投入运行的网络设备进行遥控、遥测和远程维护时,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记录。3、电子信息设备IP地址管理制度(1)接入网络的所有信息设备必须设置固定IP地址,不得分配动态IP地址。(2)IP地址按不同设备由不同部门分配,并建立IP地址台帐,如:计算机联锁、SAM系统、TDCS及微机监测等设备由厂家分配IP地址,办公网及生产指挥系统由网管工区统一分配,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设置IP地址登陆网络,各级网管应加装IP地址网络管理功能,对IP地址进行管理。(3)未经允许,任何电子信息设备不得设置双网卡,防止发生“一网双用”现象;每台计算机只能分配一个IP地址,方便网管管理。(4)各电子信息设备的IP地址由维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并采取加密处理。4、电子信息设备保密制度(1)各电子信息设备维护部门必须遵守上级规定的保密制度。(2)严格各类存储体的管理,存有业务数据的各类存储体,未经允许不得拷贝,不得随意带出机房。需搬离各机房的设备,应提前做好处理,不得存有业务数据。(3)带有涉密信息的载体需送外检修时,应先清除信息后再送外检修。(4)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服从安排,在指定设备上操作,并遵守机房内的各项制度。(5)各电子信息设备的登陆密码及为上网用户开设的电话号码、用户名、口令以及信息共享的帐号和口令必须注意保密,专项专用,定期更换,不得重复和交叉使用,也不得向外泄露。(6)严禁公开发布带密级的文件和信息。(7)与电子信息设备厂家利用网络传送调试数据等文件时,必须采取加密压缩文档形式,在办公网上开通信息业务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密。(8)各类技术文档、资料、图纸、数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传递给外人,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传递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5、电子信息设备通报制度(1)各电子信息设备主管部门要与西安铁路公安局网络监管部门建立通报联系机制,落实联络渠道,保证信息畅通。(2)按照上级网络监管部门规定的周期,上报系统安全保护情况。(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一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案件及违法行为,应在10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造成损失并影响运输安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案件及违法行为,应立即向调度及主管部门报告,发现严重病毒感染及黑客攻击时,除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外,立即向公安局网络监管部门汇报。(4)管内电子信息设备结构变更时,除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外,还应主动报网络监管部门备案。(5)对发生的电子信息设备安全事故、案件和违法行为,各主管部门要在及时报告网监部门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保护现场及有关资料,以便协助网监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6、电子信息设备用户登记制度(1)各电子信息设备履行不同级别的用户登记制度,如:计算机联锁、SAM系统、TDCS及微机监测等用于生产的信息设备,需增加用户及终端的,必须由技术科报电务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办公网及生产指挥系统由各需要增加用户及终端的部门向网管工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网管工区报段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2)加强对联网用户的管理,对其使用的时间、次数、被访问文件或数据库等内容应有运行日志,以便备查。(3)做好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并定期查看,保证系统运行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保存60日以上。(4)各电子信息设备主管部门建立用户及终端台帐,记载使用人、责任人、机器配置、放置地点、使用范围、机器IP地址、MAC地址等信息,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网络内用户及终端进行检查,发现非法用户及时查找并处理。7、信息发布审查、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1)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留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现场需要为宗旨,网页上只能登载与业务有关的信息,不得设置个人网页、聊天室、小说集、休闲娱乐等与业务无关的栏目。(2)凡在网站发布信息的用户,其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3)上网正式信息发布前要使用专用信息发布登记本进行记载,记录发布信息的标题、发布类型、文号、签发人、发布人等项目。(4)涉密信息严禁在公开网站上发布,实行泄密责任追究制、谁泄密谁负责。(5)网站信息必须保证内容健康,不准在网上发表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内容格调低下的文章和言论。(6)在办公网上发现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损害单位信誉以及其他不良言论的信息时,应及时报告网管部门,作好备份取证后立刻进行清除。(7)各级信息网管部门及时监控网络内部的信息,发现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尤其是涉及色情、反动等违法行为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