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方责任险培训课件.ppt
1,校园安全暨校方责任保险知识培训,2017年11月,2,姓 名:xx 电 话:181xxx2692 微信号:181xxxx2692,扫一扫,客户经理,3,一、人保财险公司简介 二、校园风险管理 三、校园伤害及处理 四、校方责任险及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 五、相关案列分析,主要内容,4,一、人保财险公司简介,2003年7月,PICC人保财险是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发起设立的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众公司,公司前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榜单中,中国人民保险(PICC)以年营业收入570.5亿美元位列“世界500强”第174位,在上榜的中国公司中排名第31位。2003年11月, PICC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已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湖南人保保费收入突破100亿,衡阳人保保费收入突破10亿。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保险合作伙伴;“最受信赖保险公司”“中国最佳呼叫中心”、“亚洲最具竞争力非寿险公司”等等。,一、PICC人保财险公司简介,5,6,二、校园风险管理,7,二、校园风险管理背景介绍,根据2012年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表明连续多年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 溺水占31.25% 交通事故占19.64% 校园伤害占14.29% 斗殴占10.71% 自然灾害占9.82% 自杀占5.36% 中毒占2.68% 踩踏事故占1.79% 房屋倒塌占0.89% 其他意外事故占3.57%,2012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10%是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事故发生,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数的10.84%;90%属其他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数的89.16%,其中,45%的事故因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而发生,18%的事故因学校管理问题而发生,27%的事故由于社会交通、治安等原因发生。,8,二、校园风险管理背景介绍,教育部、财政部、保监委三部委(教体艺20082号)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主要包含二个层面:风险防范 风险转移。,三部委(教体艺20082号):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理和控 制的基本手段,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权益,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办学负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9,三、校园伤害及处理,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0,1、定义: 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可能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可能发生在教学上课期间,也可能发生在放学及下课期间;还可能发生在寒假、暑假期间,关键要看是不是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之内。,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1,学校责任事故非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不可抗力责任事故,2、类型:,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2,学校责任事故: 是指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未尽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者学生伤害他人事故,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非学校责任事故: 是指虽然学生伤害事故是在学校期间或在学校的教学活动(包含校外)中发生的,但学校没有过错,而是由学生、学生的监护人以及有过错的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3,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4,学生自身的情况看,该类事故的发生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如打架,碰撞或学生自己跌倒,造成的伤亡;此类事故的发生,大多源于受害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欠缺、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的缺陷、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等因素。,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5,第三人责任事故: 是指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既不是由于学校的过错,也不是由于受害学生自身的过错行为所引起,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故。比如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6,不可抗力引发的事故: 在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 者难以知道的; (四)非因学校教职工职务行为有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自残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7,3、处理依据:,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学校安排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或者驾驶人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病,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8,学校在突发事件中救助学生不力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学校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学校教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三、校园伤害及处理,19,隐患甚于明火,时时需要注意,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0,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1,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2,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3,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4,4、处理原则,并非所有的学生伤害事故都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须坚持的两个原则: 过错原则 因果关系原则,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5,过错原则 比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安全教育;学校为避免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是否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如因学校原因延误治疗造成结果加重,则应认定学校对结果加重部分负有过错。,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6,因果关系原则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比例及其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校园伤害及处理,27,学校直接责任事故: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学校间接责任事故:按比例承担责任学校无责任事故,28,四、校方责任险及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29,1、概念校方责任险的概念: 所谓校方责任险,是指在校注册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经济赔偿责任。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的保险形式。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重要一点就是看校方是否有疏忽及过失。,校方无过失责任险的概念: 所谓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是指在校注册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学生体质差异、校内外突发性侵害或者学生自身行为导致在校学生发生人身伤亡,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依法仍需对伤亡学生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时,由承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保险赔偿。,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0,承保对象:全区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学前学校的在册学生。缴费标准:按在册人数每人每年人民币10元(其中校园方责任险 8元/人/年,校园无过失责任保险2元/人/年)。赔偿限额:校园方责任险:每人每年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450万元,每年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校园无过失责任险:每人责任限额12万元,每个学校、幼儿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每个学校、幼儿园每年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保险期限:自当年9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止。,2、保障范围,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1,3、理赔:,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致电区(县)教育勤工站,提供伤害事件详细情况,进行责任认定,重大案件上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学校在事故发生及时联系保险业务员:xxxx,然后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转1号键报案,详细说明案件出险经过及原因,留下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最后,记录保险公司提供的报案号。 治疗结束后,提交有关材料申请理赔。,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2,理赔资料:(1)事故证明原件(经学校盖章并注明该起事故校方应负有的责任)(2)学生学籍证明原件(请注明:名字、班级、学籍号). (3) 户口册复印件(须有受害学生及家长身份证号码页). (4)转账授权书(需由学校填写银行账号并盖章)(5)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医疗发票原件、用药总清单原件、疾病诊断书原件病历原件 (须就诊医院盖章). 门诊治疗的须提供: 医疗发票原件、疾病证明书原件、病例原件(需就诊医院盖章)(6)涉及伤残的须提供:伤残鉴定证明原件(按交通事故评残标准鉴定) 索赔时限: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2年。,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3,(7)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原件(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校方填写、盖章(被保人签章处)、报案人签字.(8) 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或经济公司提供)须校方盖章确认.(9) 赔偿协议、赔偿收据原件(内容为赔付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补偿费的,须由学校盖章)(10)发生死亡,需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如有尸检需提供法医鉴定书) (11)如经过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需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书” (12)其他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证明(视个案需要另行通知提供) 索赔时限: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2年。,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4,4、损害赔偿类型,常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死亡赔偿的项目: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述两类都应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所发生的常规赔偿项目。,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5,5、校方责任险与学平险的主要区别:,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6,四、校方责任险及校园方无过失责任保险,37,温馨提示1、出险后,不要随便承诺,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做出的承诺,可能会得不到保险人的认可。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实施救助,防止损失扩大。3、保护好事故现场,保留尽可能多的证据以供保险人查验,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查。4、涉及人身伤亡的事故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否向保险公司报案仍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38,五、相关案列分析,五、相关案列,39,案例一:贵阳市民族中学一在校女生因为被老师当众批评,感觉自尊心受损,在午休时间从宿舍楼9楼跳楼身亡。 案例分析:公安部门及时介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所有情况后,指出该案件中学校不论是硬件设施(宿舍楼顶没有上锁,可以任意出入)还是软件(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方式欠妥)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学生跳楼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自杀事件,根据办法第一条和第十条学校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经过协商,保险公司最终按照校责险的最高赔付金额进行赔付,控制住了局势的恶化,保证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五、相关案列,40,案例二 :2013年3月11日在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小学一学生中午在校吃了营养餐后回家,下午未到学校上课,老师也没有及时发现和告知家长,待第一节课下后,才发现并通知其家长, 到下午5点发现该学生溺水身亡。 案例分析:起初学校认为学生在校外死亡,所以学校无责,经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2点校方责任:1.学校安排了营养午餐,却未在营养午餐后对学生统一管理。2.学校上课后没有清点学生人数,直至下午3点才发现学生没有在学校,方才告知学生家长,导致学生一直处于脱离监管状态,所以校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处理结果:最终保险公司按照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意见,赔付16万元,事件圆满解决,没有给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带来影响。,五、相关案列,41,案例三:2013年4月18日普定县猴场中学一学生在水库游泳时溺水死亡。 案例分析:本次事故中除了学校和学生外还涉及到了第三者水库管理方,我们在走访后了解到水库管理方疏于管理,并未在水库周边安排巡查人员或者警示标志,所以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方也未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所以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处理结果:按照相关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最终赔付了5万元,顺利而平稳的解决了该次事件。,五、相关案列,42,案例四:2013年1月17日,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盔林小学二年级学生黄学飞因家庭贫困与其兄弟姐妹一起上山挖药,打算卖钱帮助家庭过新年,不幸摔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完全的校方无责案件,学校没有任何过失,按说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受害者家庭确实非常贫困,华育公司的社会责任感驱使我们希望帮助这个贫困的家庭。在经过华育公司专人的几次走访调查后,多次与安顺大地保险公司协商,希望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人道主义援助。经过华育公司的争取,成功的将人道主义援助金额从保险公司最初承诺的2000元提高到了4000元,尽力帮助受害者家庭渡过难关。,五、相关案列,43,案列五:某中学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高一新生张某入校后进行封闭式军训。老师和教官对参加军训的学生进行了注意事项的教育,关照训练时不舒服或不适可及时举手提出。随后在高温35度的情况下站军姿。张某热的汗流浃背,但教官不在队伍前列,他眼前一黑直挺栽倒,多处骨折。为此,监护人诉至法院,起诉学校在军训中未采取必要措施 ,致张某晕倒,要求学校赔偿。,案列分析:学校在组织军训前,未充分预见特殊体质的学生可能出现的不适状况,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该校对军训计划的列队动作要求,是健康的高中生身体状况所能接受的,受训学生感到不适可以及时提出,张某没有遵守学校规定,导致晕倒,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根据双方发生的事件的过错程度,判决学校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学校承担70%的责任。,五、相关案列,44,案例六:某厂为其所属幼儿园投保了校方责任险。该校女教师李某在管教六岁儿童亮亮时,用脚踢了他的屁股,不料亮亮突然倒地,造成轻微伤。送医院治疗,用去医药费3000元。监护人要求某厂和李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某厂向监护人支付了全部赔偿费用,然后找保险公司索赔。,案列分析:本案中,某厂对其看护下的幼儿的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因其工作人员看护上的失职引发的伤害,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法人赔偿责任;李某作为老师,本应按职责履行看管义务,但教育方式粗暴,采取了踢打手段,超出了工作范围,应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某厂与李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仅对某厂的责任进行赔偿。,五、相关案列,45,案例七:某中学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承建该校综合楼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时搭建了临时工棚。学生魏某在餐厅就餐时因对刚油漆过的桌椅散发气味感觉不适,就跑到餐厅窗台翻越到临时工棚顶上,后坠落倒地,医治无效死亡。监护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学校对魏某的死亡后果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学校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判决后,学校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支付给监护人的部分款项。,案列分析:作为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和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 教育的场所,学校对在校学生只承担管理和教育义务,而非民法上的监护人义务,对在校学生不承担法定监护职责。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及自身实施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预见性,在身体不适时,理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同学,而不是翻越窗台攀爬工棚定等一系列危险方式。因此,他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学校对魏某死亡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是法律责任,对于非法律责任而支付的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五、相关案列,46,案例八:2006年某日,深圳华茂实验学校宿舍熄灯后,学校生活老师巡查时发现412房间的林嘉伟等三人到413宿舍聊天,老师要求他们回到412房睡觉,在接下来的巡查中又发现他们在413宿舍聊天,又将他们送回412房间。 25日凌晨2点,有学生报告生活老师说林嘉伟从楼上掉下去了。老师立即向校医务室和校警队报告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很快将受伤学生送人民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后来,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死亡学生是从413宿舍的窗户外踩着空调外机箱往412宿舍爬时意外坠落的。,案列分析:本案中学校一再尽到职责,但未成年人却因个人疏忽导致意外伤害,是比较典型的校园内意外伤害事故。即使事件发生在校园内,学校也没有责任。,47,我们的目标:,和谐校园 快乐成长 家长放心 校长无忧,谢 谢!,48,